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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银发[2006]5号)精神,提高社会诚信水平,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建立信用社区、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加快推进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落实,促进全省扩大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创建信用社区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为重点.以城镇社区为对象,以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为依托,充分发挥社区贴近贷款人的优势,建立社区信用担保机制,简化小额担保贷款审批手续,加强跟踪管理服务,鼓励支持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
一、创建标准
(一)信用建设已纳入社区工作的重要内容,有劳动保障专职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和工作场地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完善。
(二)社区各类台帐齐全、数据准确、个人信用档案、小额担保贷款档案规范完善。
(三)工作人员熟知政策,积极推荐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并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
(四)社区认真受理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并与借款人签订《借款承诺书》。
(五)社区对借款人建立跟踪服务卡,定期走访借款人,跟踪了解其生产经营状况。
(六)社区积极协助担保公司和承办金融机构督促借款人按期偿还贷款,并配合开展欠贷欠息的催讨和诉讼,已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到期回收率达到90%以上。
(七)报送有关调查数据和统计资料及时准确。
三、认定办法
(一)各市(州)应选择3个以上的社区开展试点,成都、绵阳、德阳、南充、攀枝花市可扩大试点社区。
(二)对达到标准的信用社区,由市(州)创建信用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命名和授牌,有条件的地区可给予一次性工作经费奖励。
(三)对小额担保贷款不良率达到20%、存在突出问题的社区,应停止该社区信用担保贷款的推荐资格,责成其尽快整改。整改半年后仍不能达到标准的,由市(州)创建社区工作领导小组撤销命名。
四、政策措施
(一)信用社区内的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每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可上浮至5万元。
(二)信用社区内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手续,由担保公司根据创业项目论证评审专家组的意见直接担保。
(三)信用社区内的下岗失业人员办理小额担保贷款,社区在5日内办结审查手续,担保机构5日内完成相关审批手续,银行机构在5日内审查发放贷款。
五、职责分工
(一)社区主要职责:推荐申请贷款人参加创业培训;负责个人信用审查和推荐;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档案;与借款人签订《借款承诺书》,协助担保公司和承办银行机构督促贷款人按期偿还本息等。
(二)担保公司主要职责:负责审核社区提供的小额贷款申请人资格及贷款申请是否符合条件,推荐贷款和承诺担保;会同承办金融机构对申请人进行贷款前调查和贷款扶持项目运作情况的跟踪调查,掌握动态变化;与财政部门、金融机构等对小额担保贷款代偿情况进行审核认定;采取多种形式扩充担保资金来源,满足小额担保贷款需求,会同承办银行做好贷款回收工作等。
(三)银行金融机构主要职责:负责对社区推荐和担保机构承诺的小额担保贷款及时审核、发放;会同担保机构对小额贷款申请人进行资信调查;按季提出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申请;按期催收贷款等。
(四)劳动保障部门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大力组织开展创业培训,指导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参与贷后跟踪管理,配合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银行和担保公司对欠贷欠息进行催讨和诉讼。负责对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进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操作程序培训等。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具体承办。
(五)财政部门主要职责:及时足额安排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加快贴息资金申请的审核速度,确保贴息资金及时拨付到经办银行;加强本级担保基金管理和对下级担保基金管理的指导;指导担保公司开展信用社区小额担保贷款担保业务。
(六)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主要职责:按月统计通报辖内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情况;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解决信用社区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金融机构做好担保机构承诺的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创建信用社区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将创建信用社区工作纳入当地就业再就业工作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应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劳动保障部门、人民银行、财政部门、担保机构、经办银行领导为成员的创建信用社区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创建信用社区工作内容多、任务重、涉及面广。各部门要各司基职、分工协作、加强沟通协调,积极提供政策、资金、信息、业务指导等服务。要按季召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信用社区创建宣传和信用知识普及活动,帮助居民了解信用社区创建目的、方法和步骤,听取居民意见和建议;
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信用社区的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
一、工作目标
简化贫困户贷款程序,提高贷款满足率,确保符合条件、有发展生产意愿的贫困户尽快享受到金融扶贫政策,助推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二、实施对象
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已脱贫的贫困户)、边缘户。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市扶贫小额信贷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分管市领导任组长,扶贫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人民银行支行、农商银行分管领导为组员,负责落实扶贫小额信贷工作。
(二)简化流程。根据工作实际,简化贫困户的贷款程序,取消包保部门审核的流程。按照《省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贫困户提供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取消就业局小贷中心和担保公司审核环节,只需向合作银行出具信贷担保函,由农商银行对贫困户借款用途及相关条件进行审核把关。
(三)提信增量。以边缘户和已贷款户为重点,提高信用等级,将过去的二、三星户提高到四、五星,增加单体获贷数额。对已还款户,鼓励二次贷、三次贷,切实提高贷款规模。降低小额信贷准入门槛,对具备一定生产技能的贫困家庭,改变以往因历史陈欠因素不授信的做法,综合考虑致贫原因,对贫困户非主观原因形成的,以现实还款能力和产业发展实况为主要参考指标授信。
(四)加大宣传服务。各乡镇街充分利用村公共宣传栏、村广播及微信等媒介做好扶贫小额信贷的宣传工作,各相关部门、包保干部加强入户走访时对小额信贷的宣传,确保及时为贫困户提供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应贷尽贷。
(五)强化监管。做好信息排查工作,承贷银行对贷款户每季度开展一次贷后排查,重点掌握贷款户使用扶贫小额信贷资金发展产业基本情况、收益情况,确保贷款户用的好、还得上。严格执行“三色预警”机制,对60天后到期的贷款,银行、乡村共同走访,提醒做好还款准备,实行“蓝色预警”;前30天上门指导确立还款计划,实行“黄色预警”;前7天入户督促落实还款资金,实行“红色预警”。对“红色预警”的获贷户,坚持扶贫、银行、乡村三方共同发力,及早商定还贷方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协调配合,落实工作职责。乡村干部和包保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充分调动贫困户贷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农商行、乡镇街要继续组织开展贷款实施对象的评级授信工作。各乡镇街要做好入户实地调查,全面掌握本年度新增贷款需求。
坚持以党的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为目标,以“三农”为主要服务对象,加快推动农村小额贷款组织的发展,在全市实现小额贷款组织机构、网点、业务全覆盖。
二、工作目标
小额贷款组织全覆盖工作按照“总体规划部署,分期分批实施,重点(区)先行”的指导方针,今年上半年组织一批经济较发达、组建小额贷款公司意向比较强烈的重点(区),先行开展小额贷款组织发起人招标投标及筹建工作;下半年再组织其他有意向组建小额贷款公司的(区)开展小额贷款组织发起人招标投标及筹建工作,力争到年底在全市各(区)基本实现全覆盖。
三、工作原则
“小额贷款组织”全覆盖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综合性工程,全覆盖推进工作在市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坚持“政府主导,金融办牵头,(区)搭台,人行指导,部门配合,股东唱戏”的工作方针和“四个坚持”的原则,即:“坚持自主经营的原则,坚持自担风险的原则,坚持规范运作、依法经营的原则”;本着“成熟1家,发展1家”的工作思路进行;小额贷款组织发起人招标工作在市金融办组织、市人行指导、参与下,由各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各项筹建、开业工作严格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的意见》(政办发〔〕142文件)的要求及人民银行、银监会的有关规定。
四、工作程序
(一)制定试点方案。各(区)结合本地实际,本着自愿原则决定是否设立农村小额贷款组织。凡决定设立的,要制定试点方案,报市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同意后,与市政府签订风险控制责任书。
(二)组织公开招标。各(区)的工作方案经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对股东进行招标。评标时应综合考虑股东的财务状况、出资数额、营业地点和业务人员素质等因素。
(三)提出筹备申请。股东确定后,由股东组建农村小额贷款组织筹备组,向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筹备申请,经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报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四)开展筹建工作。筹备申请经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筹备组可正式开展筹建工作。
(五)提出开业申请。筹建工作结束后,筹备组向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开业申请,经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并报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颁发营业执照。
五、监督管理
各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练湖管委会负责对本(区)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市工商局负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办《意见》对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进行登记注册,并协助市政府加强对农村小额贷款组织的监督管理;市财政局负责依照《会计法》和《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进行财务监管;市人民银行负责协助市政府加强风险监测和对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的业务指导;市银监办配合人民银行加强对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的指导,并负责对小额贷款组织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违反金融法规行为的依法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农村经济金融发展和社会稳定,各(区)政府要认真承担起对试点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服务职责。凡是确定试点的(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确定一个部门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推动,并明确负责对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进行日常管理的人员。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和人民银行负责对全市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管理和服务职责。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改善我市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加快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小企业促进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河北省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当前中小企业融资现状,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领导、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工作机制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市政府组织成立政银企融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市政府金融办、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中小企业局、工商局、房管局、国土资源局、法院、市人行、银监分局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调研分析,并协调解决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2.明确分工,协调联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体分工:金融办负责组织召开成员单位协调会、座谈会、银企项目对接会,促进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沟通与协作;财政和税务部门负责研究制定我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并负责组织对政策的落实兑现;中小企业局负责中小企业行业管理与服务,开展创业培训、政策法规培训、财务辅导、融资培训、诚信教育、信用担保公司的规范,筛选、评估、推介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融资项目,定期资金需求信息,开展企业信用评级,开办企业信息网站,提供信息交流平台等;工商、房管、国土等部门负责研究解决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的房产、设备、土地、股权等抵押物登记、办证等问题,充分简化办理融资的手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人民银行负责研究制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贷款政策,组织开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的评估,推进中小企业征信体系建设;银监分局负责督促、引导、考核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监测分析贷款质量与风险状况,定期通报中小企业违约客户情况,提出制裁意见和措施;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与信贷支持。
二、全面部署、重点突破,政府职能部门要积极营造中小企业融资的良好环境
3.加快中小企业征信体系建设。由政府组织,以中小企业局为主,工商、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及各商业银行共同建立统一的中小企业征信咨询平台,实现企业信息查询、交流和共享的社会化,并可建立中小企业信息网站,为银行筛选贷款项目提供可靠的信用信息,形成政府搭台、银企自行对接的格局。
4.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贷担保体系。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的原则,加快建立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市县两级信用担保体系。目前尚未建立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县(市)要尽快建立,已经建立担保机构的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壮大担保能力,力争市级担保机构信用担保基金达到1亿元以上,县级担保机构信用担保基金达到5000万元以上,形成覆盖全市中小企业担保服务网络。
5.加大财税扶持力度。一是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根据财力情况,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并按照国家规定,落实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政策。二是各级财政部门每年要从预算内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额的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主要用于补偿信用担保机构担保损失,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贴息。
6.加强服务,开辟中小企业融资绿色通道。一是开通办证的绿色通道。中小企业以资产作为抵押物取得贷款的,其抵押价值可由银企双方共同确认,不必提交评估报告,工商局、房管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应予以登记,切实减少贷款环节和贷款费用。土地、房管等部门要开辟专门通道,为中小企业抵押贷款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时,与普通居民的土地、房屋产权登记相区分,并采取特事特办,单独报批,以简化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妥善解决抵押登记与贷款期限不匹配问题。各级工商、土地、房管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规定,在办理产权登记时,根据借款合同一次性办理抵押登记,在贷款期限内,对同一抵押物不做重复登记。
7.全面提升中小企业自身素质。一是政府及有关部门引导和督促中小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二是加强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体系,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三是培养中小企业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观念,坚持诚实经营,履约守信,打造“诚信”品牌。四是中小企业局要定期组织对中小企业管理者、管理人员、财会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业务素质,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增强中小企业对信贷资金的吸引力。
三、强化举措、提高效率,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做好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
8.整合中小企业贷款服务组织体系。银行要明确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的发展目标、发展方向和竞争优势,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信贷投入,确保中小企业贷款业务有实质性进展。农发行*分行要加强业务创新,注重牵系民生的粮、棉、油等体系建设,加大对中小企业商业性贷款的投入。各国有商业银行*分行要以大带小,重点对依附大企业、大项目的小企业给予信贷支持;*银行、农村信用社要坚持市场定位,主要服务市民和“三农”,从而成为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主力军,当前要重点满足个体工商户、农业种养大户和种养殖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服务业、进入成长期的科技创新企业、能耗和环保达标的制造业等各类中小企业的信贷需求和城乡小额信贷需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当年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增幅应不低于当年各类贷款平均增长幅度。
9.建立中小企业贷款管理组织机构及核算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贷款管理组织机构。各行要设立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中小企业贷款业务,建立专业化信贷队伍,专门负责中小企业贷款的营销、管理和清收等工作。鼓励各行开办特色支行专司中小企业贷款业务,要建立健全培训和管理制度,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实行动态管理。要开发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管理系统,建立适应中小企业经营特点的信用评级、业务流程、风险分类和呆账核销等制度。实行中小企业客户经理负责制和贷款业务双人管理制度。建立独立的贷款核算机制,对中小企业贷款实行独立核算和专业考核。
10.便捷操作程序,提高服务效率。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研究下放贷款审批权限,以激发基层行的贷款审批自和积极性。合理确定基层银行贷款审批权限,每笔贷款在同意受理并完成贷前调查后,在不违反信贷政策的情况下,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放款,不能获得批准的5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对重点客户,根据其信用情况实行额度授信,简化审批手续,提供快捷服务。
11.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一是银行要针对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特点,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制定专门的业绩考核办法,使中小企业信贷业务人员的收入分配与其业务量、效益和贷款质量等综合绩效指标挂钩。可根据中小企业业务风险特点,推行“三包一挂钩”制度,即:包发放、包清收、包管理,与个人绩效挂钩,充分调动中小企业信贷业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建立独立的中小企业贷款不良资产问责和免责制度体系。对中小企业贷款不能搞坏账终身责任制度,只要责任人严格按照《指引》要求做中小企业授信尽职调查和尽职管理,就不再追究授信和风险管理人员及其他岗位人员责任,包括审计人员的责任。
12.创新中小企业贷款利率风险定价机制。银行根据中小企业贷款风险水平、筹资成本、管理成本、贷款目标收益、资本回报要求以及当地市场利率水平等因素,在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自主确定贷款利率。对不同的贷款品种和借款人实行差别利率,实行“一户一策”的贷款浮动利率政策。
13.建立中小企业信息数据库。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调查,摸清全市中小企业的基本情况,建立中小企业信息库。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深入分析中小企业经营特点和规律,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市场发展前景、技术含量高、信誉良好、有还本付息能力、有利于增加就业的中小企业。要通过提供经济金融信息咨询、担任中小企业财务顾问、深入中小企业驻点指导等途径,积极指导中小企业改善公司治理,完善中小企业财务制度,增强其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努力培养一批经营规范、诚实守信的中小企业代表,促进我市中小企业稳健、规范、快速发展。加强同中小企业的联系,采取银企恳谈会、产品推介会、项目洽谈会等有效形式营销金融产品,推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开展。
14.创新中小企业金融产品和跟踪服务。银行要根据中小企业实际需求,推出不同的贷款产品和金融服务。要按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特点,积极探索在动产和权利上设押,开发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产品,推出系列化、便捷化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方式,包括各类贷款业务、贸易融资、贴现、保理、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表内外授信和融资业务,并根据中小企业融资主体、融资额度、融资期限、担保方式等要素的不同,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周转贷款、循环贷款、打包贷款、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信用卡透支、法人账户透支、应收账款转让等不同的产品组合服务。鼓励中小企业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在政策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发展直接融资业务及运用信托等其他金融工具融通资金。
15.加强银行与地方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与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建立联系,深入了解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为贷款决策服务。要积极参加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召开的银企合作调度会和业务推介会,要充分利用各部门对中小企业诚信评比的考核结果,对各项考核指标达标的中小企业积极给予授信。对一些考核指标暂不达标,但有培育潜质和市场前景的中小企业,要加强跟踪指导和培育,条件成熟后给予信贷支持。
四、发挥职能、加强引导,金融监管部门要积极推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开展
16.制定区域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政策。根据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政策和指导意见,适时进行窗口指导,引导金融机构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色的利率定价机制,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持,组织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知识宣传、融资服务顾问活动。
17.加强征信系统建设和推广应用。人民银行提供征信系统支持,充分发挥征信系统的优势,迅速推进我市中小企业征信体系建设,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高效便捷的信息支持系统。
18.认真落实“六项机制”,加强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工作的考核。银监分局要积极督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研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落实中小企业贷款“六项机制”的具体措施。制定中小企业授信工作考核办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企业授信工作的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激励约束机制建设、产品创新、利率风险定价、授信业务的进步度、授信业务风险控制的进步度等八个方面进行考核,并对中小企业贷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19.加强对银行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技术支持和培训服务。银监分局要充分调动和利用一切监管资源,加强对中小企业贷款风险的监控和提示。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中小企业贷款的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风险管理培训,努力造就一支对中小企业发展有感情、对中小企业贷款有经验、对中小企业运行有了解、对中小企业风险会控制的信贷从业人员队伍。
为切实加强和改善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实现金融与地方经济的良性互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市内各国有商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联社、邮政储蓄银行以及在**进行贷款的各类金融机构。
二、考核指标
考核各金融机构当年有效信贷投入,以量化考核为主,主要有信贷投入增量、增幅、客户发展等3项内容。有效信贷投入是指金融机构对**市内发放的贷款,对**市外的贷款应从贷款总量和增量中剔除。增量指标是指当年新增有效信贷投入,即为当年实际新增贷款(剔除剥离、核销因素),计算方法:增量=本年贷款月度平均余额-上年贷款月度平均余额;增幅指标是指当年新增贷款的增幅,计算方法:增幅=贷款增量/上年贷款月度平均余额×100%;客户发展指标是指当年新发展并投入信贷资金100万元以上的信贷企业客户数(新发展客户是指过去未在**市内任何一家金融机构取得信贷支持的企业客户)。
三、考核机构及程序
(一)为强化对全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府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市政府办、人行、银监办、财政局、发改委、中小企业局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人行,具体负责各金融机构当年有效信贷投入的统计、分析、考评等日常工作。
(二)考核奖励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金融机构必须在年后15日内准确真实地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报送本年度有效信贷投入状况表及有关申请奖励材料,作为考评依据。考核办根据各金融机构提供的资料,通过企业征信系统核对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定后,提出初评意见,提交领导小组最终审定。
四、表彰与奖励
(一)对各贷款银行的奖励
1.每新增1亿元有效信贷投入,奖励1万元。
2.对当年新增贷款增幅最大的金融机构奖励1万元。
3.每新发展一家企业客户奖励1000元。
4.鼓励各金融机构对全市重点工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加大信贷投入,对各金融机构新增有效信贷用于市委、市政府推荐项目发展的,除享受前3项规定外,按增量再予以一定奖励。
5.邮政储蓄银行作为新增考核对象,若年末贷款余额达到1亿元以上,按每1亿元奖励5000元的标准计奖。其他新增考核对象比照执行。
(二)对人行、银监办的奖励
按当年各贷款银行平均奖励额奖励人行、银监办。新晨
(三)为提高各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的积极性,对各金融机构奖励额度,按考核结果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以上奖金由市财政全额负担。
(四)经认定,对当年信贷投入增量第一名与增幅第一名的金融机构,由市政府授予“**市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金融单位”称号。市人行、银监办工作指导成效显著,市政府也将授予该荣誉。
五、处罚
(一)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当年贷款月平均余额低于上年水平。
2.当年贷款增幅低于洛阳市本系统9县(市)平均水平。
3.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行风评议为差等次。
(二)对考核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一经查实,在全市予以通报并追缴奖励所得。
六、其它事项
200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金融办的大力支持、关心和指导下,我们以党的十七大和区委十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使各项工作都取得长足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2009年工作总结
(一)充分发挥服务职能,推进我区金融业健康发展。
金融工作办公室成立以来,我们充分认识到做好金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按照“以服务促发展”的原则,积极为全区金融提供业务指导等相关服务,致力于打造和谐的金融生态环境,逐步完善全区金融体系,使我区金融行业得以健康发展。截至2009年末,我区辖区内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8家,其中国有商业银行4家(建行、工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政策性银行1家(农业发展银行)、城市商业银行1家(包头商业银行)、信用联社1家(科区农村信用社合作社)、邮政储蓄1家。同时,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典当行、期货公司、证券营业部等各类金融中介机构基本覆盖我区,网点覆盖率显著提高,银行业从业人员数量增幅10%,已初步形成了以国有银行为主体,农村信用社和民营股份银行为两翼,其他的小额贷款担保公司、期货证券以及其他形式为补充的金融机构体系。银行资产总额368.62亿元,比年初增加25.89亿元,负债总额358亿元,各项存款余额221.6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7.21%,各项贷款余额305.7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16.69%,不良贷款比去年同期减少5.26%,典当行总额1486.6万元,同期比增长82%,上缴税金2.1万元,金融业综合实力、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有所增强。
(二)拓宽区内融资渠道,加大贷款服务辐射面积。
一是积极开拓创新,寻求融资新渠道。协调政府部门、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和社会中介组织等,有效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其中,协调农业发展银行为塞外菌业和绿丰养殖扩大再生产发放贷款1600万元。二是架设银企对接桥梁。针对包商银行在我区成立时间短,业务量少等情况,我办积极为银行推荐企业,向企业介绍银行,截至11月份,包商银行已为我区中小企业发放贷款1.2亿元。三是积极协调小额贷款担保为我区微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种养殖大户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一年来,通过与部分小额贷款公司的沟通,先后为××美林实业有限公司协调贷款200万元,为××金亿达五金建材有限公司协调贷款200万元,帮助××绿丰食品有限公司争取贷款150万元。同时通过与通融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合作,共为我区个体工商户等发放贷款6400万元;四是积极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推进中小企业统贷业务。一年来我们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的项目有:一是青年创业贷款,分别为余粮堡立志牛业、环哲书社、莫力庙羊场二分场贷款共计960万元;二是妇女创业贷款,先后有××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正开大药房、聚兴缘砖厂共获得贷款900万元;三是中小企业贷款。今年年底,××市一代天骄食品有限公司、清谷新禾、美林实业家居有限公司、××铁人机械公司、东北六药公司、福阳再生资源公司、沈阳力源公司、塞外菌业等8家企业争取到国家开发银行总额4000万元的贷款,有效拓展了我办的业务范围,创建了新型融资模式。
(三)建设政府融资平台,发展区内基础设施。
随着工业园区入驻企业数量的增加,园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已不能满足企业的需要,为更好的促进环境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我们按照区政府的要求,通过对外融资有效解决了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问题。通过与内蒙华宸信托投资公司沟通、协调,为我区工业园区南区的污水处理项目争取到信托资金4000万元,预计资金在年底之前能够到位;同时与内蒙土地收储中心就××区工业园区南区的土地收储项目达成了初步意向,决定以南区的8000多亩坨沼地为收储对象,为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融资1.5亿元,此项工作已进入自治区银行评审阶段。
(四)切实加强机关建设,全面提升干部综合素质。
2009年,在区直属机关的指导下,我办建立了党支部,并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通过开展“三创三落实”、“六型机关”等活动,有效提升了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极大的增强了机关的凝聚力,实现了以党建工作促进业务工作的目标;建立了业务轮讲制度,即利用每周三下午的时间,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轮流讲课,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金融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学习,使职工们及时了解现阶段国内国际金融领域新动态、新形势,不断提升个人领会、分析、把握政策的能力;完善了调研制度,即组织机关业务工作人员走访区内各类金融机构,并在10月份对全区金融领域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深层调研,使我们准确掌握我区金融工作现状,把握发展趋势的同时,为领导决策提供了详细准确的参考材料,为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功能,有效运用金融手段搞好宏观调控,使金融业更好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为了更好开展金融业务工作,使金融工作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给各级领导和部门,我们组织编印了××区金融信息,受到了领导和各部门的好评。
以上是我们在2009年一年来所做的一些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一是机关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协调融资的能力和服务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对金融业的调查研究还需更深更细。以上这些问题,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克服。
二、2010年工作计划
2010年,我们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从和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力争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住机遇,深化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
我们将围绕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进一步推进开发性金融合作,拓宽国家开发银行与我区合作领域,提升合作水平,促进地方经济与开发性金融的良性互动。一是做好开发银行政府信用贷款使用工作。根据已经确定的2009年国家开发银行批准的8家中小企业贷款,积极落实贷款资金,严格按照贷款使用规程,完善贷款项目资金拨付手续,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二是完善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体系,继续熟悉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审批程序,共建开发性金融合作信用平台。拓宽扶贫贷款、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妇女创业贷款以及中小企业贷款等多种贷款渠道,缓解经济发展融资难题。
(二)锐意进取,全面畅通融资渠道。
为进一步发挥金融办“组织、协调、服务、监督”职能作用,一如既往把金融办的工作重点放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和农民资金短缺的问题上。我们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一是高度关注国家产业政策,明确国家投资导向,加强和市金融办的联系,争取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政策倾斜,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贷款。二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以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三部委联合《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监督并协助各银行机构简化小额贷款担保贷款手续,放宽贷款额度,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作用,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对解决就业和维护社会稳定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三是继续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清理行政事业单位及党政、金融系统干部职工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的通知》精神,组织各有关部门,加强对科区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清理力度,力争做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金融系统干部职工拖欠的贷款,实现100%回收;乡村两级集体拖欠的贷款,实现50%以上回收,为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破解农民融资瓶颈奠定基础。四是加强与区内各银行的沟通,做好银企、政企对接工作,同时加强宣传包商银行的微小金融业务,争取2010年把包商银行对科区企业的贷款额度再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同时,我们将继续紧密与内蒙国土收储中心的关系,及时沟通联系,力争年底前从建设银行贷款1.5亿元,用于支持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发展。
(三)强化宣传引导,吸引区外资金支持。
针对外界对金融办单位性质、业务范围等内容不清楚,制约我办业务发展等不利因素,我办将在2010年有意识的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各界宣传科区金融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一是继续做好信息外宣工作。在今年的基础上,扩大信息发送范围、注重提升信息质量,为领导提供参考信息的同时,打造向外界宣传我办的有效窗口;二是加强与全区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增进与各部门相互了解,为顺利开展工作奠定基础;三是加强与市金融办的业务沟通,建立“业务共商、资源共享、利益共赢”的融资机制,力争将地域劣势转化为优势;四是继续开展调研、走访工作。2010年,将调研走访工作向农区扩展,主要走访全区乡镇的金融工作相关站所、营业厅等,主动搭建业务沟通的桥梁。
(四)以党建工作为抓手,推进机关建设。
200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金融办的大力支持、关心和指导下,我们以党的十七大和区委十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使各项工作都取得长足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2009年工作总结
(一)充分发挥服务职能,推进我区金融业健康发展。
金融工作办公室成立以来,我们充分认识到做好金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按照“以服务促发展”的原则,积极为全区金融提供业务指导等相关服务,致力于打造和谐的金融生态环境,逐步完善全区金融体系,使我区金融行业得以健康发展。截至2009年末,我区辖区内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8家,其中国有商业银行4家(建行、工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政策性银行1家(农业发展银行)、城市商业银行1家(包头商业银行)、信用联社1家(科区农村信用社合作社)、邮政储蓄1家。同时,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典当行、期货公司、证券营业部等各类金融中介机构基本覆盖我区,网点覆盖率显著提高,银行业从业人员数量增幅10%,已初步形成了以国有银行为主体,农村信用社和民营股份银行为两翼,其他的小额贷款担保公司、期货证券以及其他形式为补充的金融机构体系。银行资产总额368.62亿元,比年初增加25.89亿元,负债总额358亿元,各项存款余额221.6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7.21%,各项贷款余额305.7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16.69%,不良贷款比去年同期减少5.26%,典当行总额1486.6万元,同期比增长82%,上缴税金2.1万元,金融业综合实力、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有所增强。
(二)拓宽区内融资渠道,加大贷款服务辐射面积。
一是积极开拓创新,寻求融资新渠道。协调政府部门、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和社会中介组织等,有效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其中,协调农业发展银行为塞外菌业和绿丰养殖扩大再生产发放贷款1600万元。二是架设银企对接桥梁。针对包商银行在我区成立时间短,业务量少等情况,我办积极为银行推荐企业,向企业介绍银行,截至11月份,包商银行已为我区中小企业发放贷款1.2亿元。三是积极协调小额贷款担保为我区微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种养殖大户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一年来,通过与部分小额贷款公司的沟通,先后为××美林实业有限公司协调贷款200万元,为××金亿达五金建材有限公司协调贷款200万元,帮助××绿丰食品有限公司争取贷款150万元。同时通过与通融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合作,共为我区个体工商户等发放贷款6400万元;四是积极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推进中小企业统贷业务。一年来我们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的项目有:一是青年创业贷款,分别为余粮堡立志牛业、环哲书社、莫力庙羊场二分场贷款共计960万元;二是妇女创业贷款,先后有××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正开大药房、聚兴缘砖厂共获得贷款900万元;三是中小企业贷款。今年年底,××市一代天骄食品有限公司、清谷新禾、美林实业家居有限公司、××铁人机械公司、东北六药公司、福阳再生资源公司、沈阳力源公司、塞外菌业等8家企业争取到国家开发银行总额4000万元的贷款,有效拓展了我办的业务范围,创建了新型融资模式。
(三)建设政府融资平台,发展区内基础设施。
随着工业园区入驻企业数量的增加,园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已不能满足企业的需要,为更好的促进环境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我们按照区政府的要求,通过对外融资有效解决了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问题。通过与内蒙华宸信托投资公司沟通、协调,为我区工业园区南区的污水处理项目争取到信托资金4000万元,预计资金在年底之前能够到位;同时与内蒙土地收储中心就××区工业园区南区的土地收储项目达成了初步意向,决定以南区的8000多亩坨沼地为收储对象,为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融资1.5亿元,此项工作已进入自治区银行评审阶段。
(四)切实加强机关建设,全面提升干部综合素质。
2009年,在区直属机关的指导下,我办建立了党支部,并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通过开展“三创三落实”、“六型机关”等活动,有效提升了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极大的增强了机关的凝聚力,实现了以党建工作促进业务工作的目标;建立了业务轮讲制度,即利用每周三下午的时间,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轮流讲课,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金融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学习,使职工们及时了解现阶段国内国际金融领域新动态、新形势,不断提升个人领会、分析、把握政策的能力;完善了调研制度,即组织机关业务工作人员走访区内各类金融机构,并在10月份对全区金融领域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深层调研,使我们准确掌握我区金融工作现状,把握发展趋势的同时,为领导决策提供了详细准确的参考材料,为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功能,有效运用金融手段搞好宏观调控,使金融业更好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为了更好开展金融业务工作,使金融工作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给各级领导和部门,我们组织编印了××区金融信息,受到了领导和各部门的好评。
以上是我们在2009年一年来所做的一些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一是机关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协调融资的能力和服务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对金融业的调查研究还需更深更细。以上这些问题,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克服。
二、2010年工作计划
2010年,我们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从和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力争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住机遇,深化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
我们将围绕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进一步推进开发性金融合作,拓宽国家开发银行与我区合作领域,提升合作水平,促进地方经济与开发性金融的良性互动。一是做好开发银行政府信用贷款使用工作。根据已经确定的2009年国家开发银行批准的8家中小企业贷款,积极落实贷款资金,严格按照贷款使用规程,完善贷款项目资金拨付手续,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二是完善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体系,继续熟悉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审批程序,共建开发性金融合作信用平台。拓宽扶贫贷款、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妇女创业贷款以及中小企业贷款等多种贷款渠道,缓解经济发展融资难题。
(二)锐意进取,全面畅通融资渠道。
为进一步发挥金融办“组织、协调、服务、监督”职能作用,一如既往把金融办的工作重点放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和农民资金短缺的问题上。我们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一是高度关注国家产业政策,明确国家投资导向,加强和市金融办的联系,争取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政策倾斜,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贷款。二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以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三部委联合《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监督并协助各银行机构简化小额贷款担保贷款手续,放宽贷款额度,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作用,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对解决就业和维护社会稳定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三是继续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清理行政事业单位及党政、金融系统干部职工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的通知》精神,组织各有关部门,加强对科区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清理力度,力争做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金融系统干部职工拖欠的贷款,实现100%回收;乡村两级集体拖欠的贷款,实现50%以上回收,为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破解农民融资瓶颈奠定基础。四是加强与区内各银行的沟通,做好银企、政企对接工作,同时加强宣传包商银行的微小金融业务,争取2010年把包商银行对科区企业的贷款额度再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同时,我们将继续紧密与内蒙国土收储中心的关系,及时沟通联系,力争年底前从建设银行贷款1.5亿元,用于支持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发展。
(三)强化宣传引导,吸引区外资金支持。
针对外界对金融办单位性质、业务范围等内容不清楚,制约我办业务发展等不利因素,我办将在2010年有意识的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各界宣传科区金融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一是继续做好信息外宣工作。在今年的基础上,扩大信息发送范围、注重提升信息质量,为领导提供参考信息的同时,打造向外界宣传我办的有效窗口;二是加强与全区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增进与各部门相互了解,为顺利开展工作奠定基础;三是加强与市金融办的业务沟通,建立“业务共商、资源共享、利益共赢”的融资机制,力争将地域劣势转化为优势;四是继续开展调研、走访工作。2010年,将调研走访工作向农区扩展,主要走访全区乡镇的金融工作相关站所、营业厅等,主动搭建业务沟通的桥梁。
(四)以党建工作为抓手,推进机关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