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9 01:31:33
序论:在您撰写纪委意识形态工作总结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一、2020年党群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理论武装,狠抓理论学习。
**党总支充分落实“”制度,制定2020年学习计划、运行大表及第四季度党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并指导各项目部党支部开展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将理论学习制度化,推动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发挥好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的积极重要作用。要求全体党员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做到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不断丰富精神世界,防止学习片面化、表面化、形式化。今年9月,**党总支开展庆祝“71周年”主题读书活动,以“坚持和运用实践观”为主题,参会人员共同观看《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导读视频,号召员工运用马克思哲学思想指导实践,将实践作为认识发展的动力,使全体员工不断凝聚积极向上的精神力量,为**提质增效行动,提供坚实的思想保证。
2.引领意识形态导向,筑牢思想共识。
坚持党管宣传、党管媒体、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从严管好用好意识形态阵地,不断挖潜宣传媒介功能,高度重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持续弘扬**精神,推进**精神和阳光文化再探索、再实践、再升华。积极发挥党建宣传舆论引导、统一思想、振奋精神作用。对确定需要对外的内容,始终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未出现违背主流意识形态的内容。截至目前,已上报集团企业动态16篇、在集团官网15篇,**微信公众号信息25次,共推文47篇。同时,提高言行的甄别能力、舆情的引导能力,坚决杜绝员工发表和传播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错误观点的行为。
3.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纠治“”。
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工作,坚决落实从严治党总体要求,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持续开展“”问题整治。一是督促机关部室和各项目部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项措施,**共签订责任书42人,其中处级干部1人,科级以下党员干部41人,组织51人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真正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目标,确保“一岗双责”履行到位;二是开展监察对象基本信息采集工作,认真组织**范围内监察对象68人填写《监察对象基本信息采集表》;三是严把“五一”、“十一”“中秋”、“端午”等节日期间纠治“”工作,做好重要事件节点廉洁提醒,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到每一个党支部,每一名党员。及时向**集团纪委报送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同时,积极深入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不断加强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宗旨意识,有力促进党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把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4.做好群团共建,凝聚强大合力。
走访慰问困难员工,发放帮扶资金3000元;做好消费扶贫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购买扶贫产品野生山茶油129份,共计18447元;4月份,借助集团“众志成城战疫情 中国****在行动”征文活动,在**内部开展征文投票活动,对参与员工发放奖励,充分调动**员工参与活动积极性,增强**凝聚力;组织员工参加“形势、目标、任务、责任”主题教育答题活动,在**集团集体排名中取得第四名的成绩;6月中旬按照**集团工会要求,积极组织**员工参加2020年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并取得较好地成绩;积极参加**集团“战转勇上”主题教育职工优秀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员工围绕具体工作,共提出合理化建议10条,为大连酒店项目部创造经济效益21.16万元;积极参加**集团组织的“提质增效看业绩,战转勇上比担当”经验交流会,学习兄弟单位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引导青年员工投身“提质增效”主战场,号召青年员工积极参加青年岗位创新大赛,大连酒店项目部员工通过将库房物品进行分类,积极清理库房积压的过期客房六小件,找出可二次利用的物品,通过加工改造,变废为宝,预计节约费用6.4万元;今年9-10月,大连酒店入住率连续攀升,在酒店客人退房较多、客房服务员人手不足的情况下,为降低人工成本,党总支发动全体党员和管理人员,协助客房服务人员进行撤床单、套枕套、倒垃圾等工作,累计清洁房间近500间,充分发挥党员的带头作用,营造起**员工齐奋进的良好氛围。
5.聚焦聚神聚力,扎实开展主题教育。
按照**集团党委统一部署,东北**自4月中旬起,迅速在**范围内集中开展“战严冬、转观念、勇担当、上台阶”主题教育,第一时间制定并向**各项目部、机关部室下发了《东北**“战严冬、转观念、勇担当、上台阶”主题教育推进方案》。通过周例会、月度工作会、专题党课及项目调研等形式,对**管理人员、党员、一线群众开展主题教育动员。5月初开始,**党总支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由**班子成员带头,将主题教育专题调研、集中宣讲和全员大讨论,统筹谋划紧密结合,按照分管项目部和机关部室,以“提质增效”为主题,以“四精”着手,采取“点对点”的形式,对全体员工开展形势任务宣讲。深刻剖析东北**在提质增效专项行动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广泛征求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对提质增效意见建议,通过员工反映的意见建议和热点难点进行交流,针对存在的现实问题进行深度思考,制定三大类共20项具体措施战严冬,使**明确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的推进路径。
截至目前,**机关及项目部共开展学习18次,专题研讨8次,班子宣讲6次,专题调研17次,员工讨论7次,征集合理化建议54条,4个班组开展创新创效攻关,已完成2项攻关项目。
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1.党群相关工作方式方法创新不够。对党群工作创新的前瞻性有所不足,谋求党群工作新突破,创新提升的思路不宽,办法不多。
2.意识形态的思想观念没有引领到位。员工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群众观念更新慢、思想保守、观念陈旧等现象,存在“重业务轻思想工作”的倾向。
三、“十四五”党建工作规划及2021年重点工作计划
1.强化理论武装,凝聚思想共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抓实班子政治建设,结合集团工作部署,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交流和学习心得交流等形式,增强理论学习的政治自觉,筑牢意识形态的共同思想基础。同时,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做好**网络媒体建设管理,站稳政治立场,不断增强意识形态工作整体效能。
一、具体做法
(一)、坚持每年开展一至四次党风廉政专题教育活动。从教育活动的内容来看,除了组织学习纪委和上级法院下放的相关内容外,还积极通过多种渠道,查找各种与审判工作有关的正反面案例下发各部门组织学习。
(二)、寓教于乐,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多年来,我院在半年工作总结、年终工作总结和其他重大节日中,都组织干警开展各种文娱活动。主要内容为文娱演出、演讲比赛、歌咏比赛、诗歌朗诵比赛等,今年还组织了一次摄影比赛。并成立了法官俱乐部,根据干警的不同爱好和需求,适时开展内容丰富的文体活动。
(三)、充分利用网络等现代媒体,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我院于2007年搬迁新址后,建立并开通了“隆阳区人民法院网”,今年在该网站上设立了“纪检之窗”,下设“纪检动态”、“镜鉴录”、“廉政时评”、“史海钩沉”、“人物风采”、“举报”等栏目。在大厅的电子显示屏定期地滚动播出廉政警示教育内容、廉政箴言、廉政对联、格言警句等;我院还设立了多媒体放映室,定期组织干警观看反腐倡廉专题教育片。鉴于我院已基本为每名干警配备了电脑,目前我院正在内部网络中建设VOD视频系统,方便干警观看反腐倡廉专题的视频。
(四)、我院还建立了图书(电子)阅览室,在阅览室内设立了廉政图书角,方便大家进行学习;创建了《隆阳审判》季刊,刊内设立了队伍(廉政)建设专栏。
二、工作成效
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廉政文化教育活动,弘扬正气,鞭挞腐恶,惩恶扬善,扶正祛邪,倡导廉洁和奉献。在我院干警中形成了一种崇廉尚洁,主张正义,遵纪守法的理念和价值取向。使有关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等潜移默化,逐渐进入干警的意识形态,并转化为自觉的行为。我院干警遵纪守法、廉洁执法、克己奉公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大大增强,近五年来没有出现违法违纪案件。
三、工作经验
(一)我院党组十分重视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促进法院文化建设、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
(二)组织机构健全,人员保障。院建立健全了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组织机构。由院长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在分管的工作范围内对廉政文化建设负领导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廉政文化建设负直接责任,由纪检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和落实。我院纪检组监察室共配备了3名专门工作人员,为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一、考核内容
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会议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落实第二次中央xq工作座谈会精神情况;聚焦xq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和兵师党委决策部署,全面深化农牧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推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完成重点任务情况;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贯彻民主集中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开展 “访惠聚”活动和“两学一做”、“学转促”学习教育情况;强化“兵”的职能,发挥兵团特殊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和兵地融合情况;推进法治建设的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原则
综合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考核责任主体不变、基本内容不变的前提下,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有统有分、统分结合;
2、坚持分类进行、综合评价;
3、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
4、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运用;
5、坚持务实有效、简便易行。
三、考核对象
师市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含二级局、非领导职务干部、援疆干部、挂职干部、“访惠聚”工作组成员、“住连管寺管委会”工作成员以及师市党委直属的副处级、正科级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
四、考核内容运用
此次考核内容主要有师市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团处级试用期满一年干部的考核。采取一次考核,结果多次运用的原则。即对团场团处级干部的考核结果,既用于对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定等的依据,又用于试用期干部是否通过试用期的依据。
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具体要求
(一)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和定等原则
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由分项考核和民主测评两部分组成。分项考核得分由各分项考核责任单位根据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情况综合研究提出;民主测评得分为得票情况量化分值。
领导班子考核责任单位及分值设置情况如下:
1.团场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团场领导班子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安全生产考核、环境保护考核、团场目标管理考核、人口和计划生育考核、团场集聚人口能力、科教文卫、民生建设和工程建设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维护稳定、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深化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改进作风、民族团结、向南发展、兵地融合、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民主测评意见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设置并量化(好,按照得票率×100%×30计算;较好,按照得票率×80%×30计算;一般,按照得票率×60%×30计算;差,按0计算)。
2.zd系统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zd系统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安全考核和履行工作职责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
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改革、改进作风、民族团结和兵地融合、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3.直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直属企业单位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利润总额、资产负债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安全生产考核和环境保护考核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
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职能作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改进作风、企业经营状况、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4.对师市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由师市直党工委参照本方案组织进行;对各单位下属处级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考核。
5.领导班子考核定等原则
领导班子考核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考核等次原则上根据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和“一票否决”等情况综合确定。
(1)评定为“好’’等次的,团场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90分,且无“一票否决”事项;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90分,且排名在同类班子的前30%,无“一票否决”事项。
(2)评定为“较好’’等次的,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80分,且无“一票否决’’事项。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一般”等次:
①某项工作受到师市以上通报批评的;
②因工作落实不力,发生重大暴力恐怖事件、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事故、重大、系统性区域性质量安全事件、重大财经违规行为且审计整改率低的;
③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民主测评“好”和“较好”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但“差”票得票率不超过三分之一的。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差”等次:
①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低于60分,且排名在同类班子中后15%的;
②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③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民主测评“差”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认定确实存在问题的。
(二)关于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和定等原则
1.领导班子正职考核评价
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各级各部门党政正职采取班子总分成绩的30%和民主测评总分的70%计算百分制成绩。没有班子的各单位党政正职由行业主管部门提供30%的成绩。
2.领导班子副职及其他干部考核评价
(1)领导评价(30分)。团场党委书记、政委根据年度履职情况,商团场党委副书记、团(场)长对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按总分30分进行打分评价。机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商行政正职对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按总分30分进行打分评价,无党组(党委)书记的单位由行政正职或负责人对班子副职或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进行评价。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的打分工作由所在单位政工部门(或党办)负责,分数确定后,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安排专人于12月30日前报师市党委组织部。
(2)民主测评(70分)。测评内容:德、能、勤、绩、廉。
3.领导干部考核定等原则
领导干部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等次根据领导干部所在班子考核定等情况和干部考核得分等情况综合确定。
(1)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团场领导班子正职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80分、无“一票否决”事项;机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正职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75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的前40%,无“一票否决”事项;领导班子副职和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60分、无“一票否决”事项。
团场领导班子正职不计入团场领导干部评优基数、评优比例不受限制。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优秀等次名额一般不超过本单位或同类型单位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数的15%。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①领导干部考核得分低于50分但不低于40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后3%的;
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不称职”得票率不超过三分之一的;
③分管工作受到师市通报批评的;
④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负有领导责任的;
⑤有问责情形的。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不称职”等次:
①领导干部考核得分低于40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后1%的;
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不称职”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的;
③违反政治纪律,不按政治规矩办事的;
④有其他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的。
(4)其他领导干部,一般应评定为“称职”等次。
领导班子正职(含二级局正职)定等,由师市党委研究确定,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不提出定等建议;各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和其他师市党委管理的干部考核定等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党总支)研究提出建议,师市党委组织部结合各单位总体评优比例情况统筹报党委确定。领导班子考核评定为“一般”或“差”等次的,正职和负有直接责任的班子成员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综合评价未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适当提高评优比例。领导职数较少的处级单位和无主管部门的副处级单位,可按1个优秀名额推荐,由师市党委统筹确定。一级局辖多个二级局或副处级单位的,一般优秀等次名额不超过领导干部总数的15%。师市机关部门副职的评优,按照以总支述职、测评为基础,师市党委综合统筹确定。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确定等次:
①因职务行为以外的错误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
②受一年处分的第二年,或受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
③受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
④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
⑤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检查、调查期间尚未结案的。
(6)师市党委管理的援疆干部不计入受援地、受援单位评优基数、评优比例不受限制。
(7)按照规定有一票否决、兵团干部在线学习任务未完成或其他规定不得评为优秀情形的,相关领导不得评优。
六、各单位团处级试用期干部考核具体要求
对2017年新提任且试用期满一年的干部,进行试用期考核。
1.考核一般采取本人书面述职、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领导干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核其对试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考核前,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应对领导干部能否正式任职提出初步意见,提前报师市党委组织部。
2.团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师市党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后,报师市党委书记审批,办理正式任职手续,正式任职前,委托单位党委按规定与试用期干部谈话。
3.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经师市党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提出意见,报师市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七、考核方法程序
(一)撰写总结述职材料。
领导班子根据考核内容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每项考核内容形成专项报告。年度工作总结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兵团、师市党委决策部署,发挥职能作用情况作为主要内容,简要报告其他考核内容。报告要突出以下方面内容:
1.学习贯彻党的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情况;
2.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兵团改革精神,全面推进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情况,第二次中央xq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兵团党委、师市党委重要决策部署,推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完成重点任务情况;
3.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发扬党内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和行为操守,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开展“两学一做” 常态化制度化、“学转促”、“访惠聚”和“住连管寺”活动情况;
4.强化“兵”的职能,发挥兵团特殊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兵地融合和向南发展的情况;
5.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建设、法治建设、环境保护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领导干部按照分工全面总结一年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撰写述职述德述廉述学(以下简称“四述”)报告。报告要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参加专题教育活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依法办事情况等作为重要内容。党委(党组)书记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和加强“三支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党委(党组)成员要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行党建责任作为重要内容。
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干部“四述”报告,要突出问题导向,认真查摆谋稳定、抓党建、改作风、促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领导班子工作总结由党委(党组)集体审定,领导干部“四述”报告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审签。领导班子工作总结(不含专项报告)和领导干部“四述”报告提前发参会人员阅读,为考核做好准备。
(二)召开考核会议。
综合考核会议由带队师领导作动员,党委(党组)书记主持,并代表领导班子报告年度总结工作、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报告。其他班子成员及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四述”报告均采取书面形式。上述有关材料要提前印发给参会人员。
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制定参会人员名册、民主评议表、布置会场、印制各类表册、确定联络员等。
各农牧团场及水管处参加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范围是: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纪委班子成员,其他团(处)级干部,机关科室负责人,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部分基层一线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要有一定人数参加(10%左右)。
zd系统各单位参加述职述廉的范围是: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副处级领导干部,各科室主要领导和各垦区领导班子成员,一定数量的“两代表一委员”。
直属企事业单位参加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范围是: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团处级干部,机关全体干部,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师市机关团处级干部的考核主要以党总支为单位,参会范围为党总支全体正式工作人员。
(三)民主测评。
在综合考核会议上,对考核内容进行测评。领导班子正职和副职后备干部会议推荐工作,结合综合考核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一并进行。
(四)评定等次。
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和责任单位提出的意见,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要求,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基础上,师市党委组织部综合分析形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定等建议方案,报师市党委常委会议审议。
(五)上报材料。
1.各单位党委(党组)根据后备干部民主推荐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集体研究提出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正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按照领导班子正职职数1︰1比例确定;副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由各单位党委(党组)按照领导班子副职职数1︰1的比例确定,并上报后备干部人员花名册和登记表。
2.各单位在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组意见反馈情况,上报单位副职(包含其他处级干部、援疆干部等)定等意见。
八、综合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市党委组织部分别向各单位、各部门反馈考核的相关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当根据反馈情况、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或专题会议,认真总结经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
2.公务员(含参公)单位的领导干部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2号)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3.领导班子确定为差等次的,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组织调整的意见。
领导干部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正职由师市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整改;连续两年确定为基本称职的,进行组织调整。
领导干部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视具体情况适时进行组织调整。
4.对综合考核中发现涉及领导干部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分别依据中央《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兵团《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进行打招呼的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对干部进行及时提醒、批评教育或函询、诫勉谈话以及予以调整、追究责任等。
九、一般干部的考核
一般干部的考核主要是指对师市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zd系统各单位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已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团场机关科级及以下职务公务员和师市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考核工作主要由师市人社局、师市直党工委负责。
十、其他要求
1.师市党委管理的援疆干部的年度考核,除已进行考核的,其余人员与所在单位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一并进行考核。进疆工作不足半年的,原则在派出单位参加考核(各受援单位要与援疆干部派出单位提前做好沟通,以防出现重复考核和均未考核的情况)。
2.参加“访惠聚”活动的干部年度考核,由“访惠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参加“住连管寺管委会”活动的干部年度考核,由师市党委统战部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3.担任多个职务的领导干部,一般在承担主要工作职责的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4.新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按现任职务在现单位进行考核。交流任职的领导干部,由现单位进行年度考核,交流任职不足半年的,其交流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5.参加培训学习的领导干部,在现单位考核,考核期间本人可不回单位进行“四述”,可采取书面形式进行,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其中参加一年制以上学习培训的,不参加“四述”、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
6.挂职锻炼或参加专项工作的领导干部,在挂职期间由挂职或服务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或服务不足半年的,由挂职或服务单位提供表现情况,在派出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
7.到龄免职的领导干部,已批准退休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8.师市机关各部门的年度总结考核工作由师市直党工委按通知相关要求具体负责组织落实。
9.团处级领导干部考核结束后,填写“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由机关各总支、各单位负责统一收集和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师市机关一般干部总结结束后,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由总支统一收集上报师市人社局。
10.各考核组及各单位要及时与师市党委组织部相关业务科室沟通联系,党风廉政建设测评表报师市纪委,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民主评议结果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其他材料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科。
11.对各单位班子评价的分项责任单位,打分情况请于12月30日前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