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30 16:12:58
序论:在您撰写物业工作整改报告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一、熟悉工作环境
1、熟悉楼层主管的工作职责,楼层主管日常工作流程和相关工作的协调部门;
2、熟悉本楼层的管理人员及员工,向他们了解他们所在工作岗位的情况;
3、熟悉本楼层的所有专柜,包括专柜名称、具置、经营商品的性质、经营方式及经营状态。
二、发现当前工作中的问题
1、根据上一阶段的工作,找到当前工作流程中的漏洞,比如是否有本部门无法解决的问题,是否有需要相关部门协助解决而没有具体的人和方法来落实的问题;
2、所有本楼层的员工是否清楚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及相应的工作流程,是否有能力做好本职工作及所在岗位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是否按照相应的要求来做好本职工作;
3、了解本楼层专柜经营中需要解决的问题,例如灯光照明、商品陈列、库存积压等等。
三、解决当前工作中的问题
1、完善工作流程与规章制度,向上级寻求帮助以解决本部门需要上级支持才能解决的问题,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需要相关部门协助才能解决的问题;
2、对本楼层的员工进行培训,使其具备所在岗位必备的能力,并能按公司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3、与各专柜沟通协调,解决其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
以上工作为主要工作思路,在具体的日常工作管理上须如此进行:
1、管理本楼层销售工作;
2、清楚掌握本楼层各专柜销售及货品、人员情况;
3、负责柜长、营业员工作分配、考勤、仪容仪表、行为规范;
4、帮助下属解决工作上的问题;
5、培训下属并跟进检查培训效果;
6、处理顾客投诉;
7、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8、及时准确地将商品信息及顾客需求和建议反馈公司;
9、负责楼层环境清洁、灯光、道具、维修、安全;
10、按时更换、检查卖场陈列;
11、跟进公司促销活动的执行、宣导;
12、负责每月楼层盘点;
13、定期检查、抽盘后仓货品;
14、根据卖场实际情况,做适当人员调备;
15、负责下属工作质量及工作进度;
16、负责本楼层物料陈列、道具、管理;
17、拟定市场调查工作计划及实施;
18、对各专柜按公司制度进行管理并与其业主沟通协调来处理好双方的不同意见;
19、销售业绩分析工作。
xx年保卫科工作要在校党政的领导下,发挥职能作用,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学校师生员工利益不受侵犯,为学校的教学、生活、工作、科研等工作顺利进行。
一、统一认识,强化素质,.在新的一年里,保卫科要加强自身的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依据有关规章制度规范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
二、加强治安管理,维护校园秩序,巩固综治成果。治安工作,要坚持打击与防范相结合,发挥职能作用与落实责任制相结合,加强治安管理与实施安全教育相结合,以保证校园治安秩序良好,促进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要突出抓好治安防范工作,在落实技术防范的同时,加大对门卫的管理,加强和保安公司联系、加强和辖区派出所联系,发挥人防技防作用。要继续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校园治安的各类不法行为。保护学校及师生员工的财产安全。落实治安责任制,强化各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坚持在学生中开展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法律观念,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控制各类案件的发生。
三、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要继续实行日查、周小检查,月大检查,对重点部位盯住不放,对隐患部位抓住不松,务求监督到位,整改彻底。加强安全防火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和责任制的落实,以确保学校防火安全。
四、坚持做好稳定工作,要关注师生员工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各种矛盾的调处。坚持打防结合,做好转化工作,以确保学校的安全和稳定。
五、按照学校党政的要求,认真做好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保证学校各种大型活动的顺利进行,确保学校健康安全快速发展。
区审计局:
按照区委及区人大办的统一部署,2020年5月15日至6月15日区审计局对我局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审计。区审计局向我局反馈审计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区审计局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逐项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强化整改措施和具体完成时限。通过全局各级党员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区审计局反馈的两方面问题,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完毕,并进入长效管理。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涉企保证金清理未按时完成。
整改问题:17个项目602.96万元住宅物业保修金尚未清退。截至2020年5月底,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管的住宅物业保修金有17笔本金合计602.96万元已到期,未及时清理并退还各建设单位,涉及15家开发商。
整改情况:目前17个项目均已按《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浙政发〔2007〕19号)、《嘉兴市建委关于印发嘉兴市区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操作流程的通知》(嘉建〔2017〕4号)要求,将保修金退还事项在物业小区内公示,公示期为1个月。公示期满未收到业主、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及属地建设(物业)主管部门书面异议(或异议撤销)的,开发建设单位可按规定持保修金退还申请报告、业主委员会及物业服务企业公示无异议书面证明等材料提出退还申请,经我局按照相关程序审批后,将保修金本息余额退还给开发建设单位。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保修金事项日常管理,完善资金台账,严格退还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做到应退尽退。
(二)整改问题:往来款未及时清理
2011年3月3日,市创建办发出了《关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第三批红黄牌警告的通报》,对我局因辖区下渡街道仓景苑、藤山苑等12个小区“门前三包”不到位,小区内日常保洁不及时,绿化带、道路等公共设施破损等问题给予黄牌警告。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在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创建办的督导下,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现就我局前阶段物业服务行业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及黄牌警告通报项目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前阶段物业小区创建文明工作情况:
区地处市区南大门,辖区面积142平方公里,有五个镇、八个街道。随着市“南进”战略的深入实施和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物业管理行业也蓬勃发展。目前,我区共引进物业管理企业89家,实行物业管理服务报备项目218个,总面积达1340万平方米,从业人员6700多人。全区创“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项目5个,创“省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项目5个,创“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项目达50个。目前仍有140多个小区没有实施物业管理。
在全市积极开展的创建工作中,我局紧紧围绕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物业的副局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三位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组织,下设办公室(挂靠我局物业管理科),负责全区开展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城市创建整改工作的指导、检查与督促工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区行业力量,抓文明创建,促环境优化,其间共组织全区街(镇)、社区及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召开4场宣传动员大会,发放528份宣传资料,要求务必把创建工作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保文明创建活动取得实效。三是加强检查与监管。积极协同各街(镇)、社区对39个物业小区进行了抽查。到目前为止,针对存在问题已下发整改通知书146份,责令物业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并重点检查了业主强烈投诉的几家物业服务小区,如水口苑、摘仙苑、新龙津小区、榕信南苑等小区。创建过程中,大部分物业服务企业都能正确对待和高度重视创建迎检工作,并以此为抓手,积极配合我局及属地街道、社区,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但仍有个别物业服务小区在整改期限内未予以整改,如“榕信南苑小区”,我局已将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上报市房管局,已给予通报批评。
区地处城乡结合部,小区管理的特点是:老旧小区多,农民安置房多。由于点多面广和物业企业管理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因此暴露出来的问题也多。做好物业小区的多项监管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黄牌”警告后的整改工作情况:
在3月3日接到市创建办发出的第三批黄牌警告通报后,我局领导班子十分重视,立即召开局长办公室会议,自觉查找原因、分析差距和不足,研究整改措施和意见,要求务必再动员、再部署,动员全区行业力量,积极行动起来,知耻后勇、奋起直追,正视问题抓整改,采取措施摘黄牌,具体措施如下:
1、充实创建工作的人员力量。为了确保对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城市创建整改工作的检查指导到位、督促落实到位,我局专题向区政府报告,引起区政府的高度重视。3月上旬,区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各街(镇)成立物业管理站问题,明确要求必须在3月15日前落实到位。与此同时,我局物业科在原有2人编制的情况下,从局其他部门选调二位同志加强物业科的工作。并从我局抽调5名经验丰富、负责任的专业人员成立文明创建工作督查小组,由三位局领导每天带队下小区开展文明创建督查工作。
2、继续加大宣传发动。3月4日我局组织召开了全区各街(镇)物业站再动员、再部署大会,在总结前阶段工作、查摆存在问题的同时,具体指导各街(镇)、社区开展宣传发动和检查整改等工作,积极营造各街(镇)和社区良好的创建舆论氛围。3月24日,我区委、区政府又召开了全区社区物业工作动员大会,全区各有关部门、各街(镇)、社区及已备案的89家物业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大会。会议由区政府副区长程必康主持,市房管局张海舟副局长及市创建督导组亲自到会指导,区委副书记、区人大主任张为民在会上作了动员讲话。
3、强化检查、监管与督促。我局结合创建标准,积极联合各街(镇)、社区加大对物业服务小区文明创建工作的检查、抽查与督查力度,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检查工作将分三步走,第一步,我局约谈被黄牌警告的物业企业负责人,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第二步,对照行业创建标准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当场发放整改通知书(现已发出整改通知书77份);第三步,针对物业企业上报的书面整改报告和业主反映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并重点查看第三批黄牌警告通报的几家企业的整改情况,对“回头看”中仍整改不到位的企业,我局上报市房管局,建议给予注销企业资质处理。
存在的问题
当前创建工作已进入倒计时冲刺创建阶段,但我们工作仍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有待进一步协调解决。
一是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职责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日常巡查督促整改工作主要在于街道、社区,但街道、社区没有充分重视,人员没有到位,造成漏管和常态化管理不到位。
二是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不够密切。物业小区管理涉及工商、城管、卫生、公安、民政、消防、园林绿化、供水、供电和环卫等部门,需齐抓共管。但目前主要是房管部门“一肩挑”,手段有限,由于没有相应的执法权,造成管理上力不从心。
一、物业管理配套设施验收,是指对新建住宅小区竣工后物业满足使用功能和物业管理条件的验收。新建住宅小区交付使用前应当实行物业管理配套设施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实施物业管理。
二、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是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配套设施验收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配套设施验收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住宅小区交付使用前物业管理配套设施验收的组织和实施;
(二)督促住宅小区建设单位对物业管理配套设施验收中发现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
(三)提供住宅小区申报物业管理配套设施验收工作及托管交接工作的咨询指导和服务;
(四)编制物业管理配套设施验收报告。
三、新建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申请进行物业管理配套设施验收。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配套设施验收的范围是该物业规划红线以内的所有共用设施及相关资料。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住宅小区,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依据相关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对申请验收的物业和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履行其他验收义务。参加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关条件,实行回避制度。
四、验收合格后,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出具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配套设施验收报告。对验收中不合格的项目,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向申请验收建设单位送达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建设单位逾期仍未整改或拒不整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将在新闻媒体公示验收不合格项目内容,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经验收合格的住宅小区,建设单位应在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与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托管交接手续。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确保小区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就做好物业服务小区消防安全防范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充分认识做好物业服务小区消防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高度重视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根据各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各物业企业法人代表作为小区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按照有关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进一步做好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保持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小区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同时,要不定期组织对所管辖物业服务小区的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开展检查工作。重点要对小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消防泵供水系统、消防栓配材器材、手提式灭火器进行系统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小区消防设施设备已超过保修年限,出现损坏无法投入使用需进行维修或更新改造的,已缴存有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其整改维修或更新改造所需经费可向市房管局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办理使用申请手续;尚未归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住宅小区,物业企业要及时会同业主委员会、属地社区居委会组织业主自筹资金进行整改,以确保小区消防设施设备正常投入运行。
三、保障小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组织对所管辖的物业服务小区内违章占用、堵塞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以及其他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等违规行为的检查和清理整治。对检查中发现违章占用消防车道、疏散通道等违规行为的,能够当场整改到位的,要当场责令整改到位;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人,并及时书面报告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辖区派出所和消防大队。
四、落实小区车辆管理制度,规范车辆分类分区有序停放。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小区车辆停放管理,组织开展小区内停车场所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检查停车场电动车充电线路是否老化、车辆是否分类分区停放、是否有专人进行巡视管理、消防灭火器具是否配备齐全、有效等,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改到位。确保做到停车场所内的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统一分区分开停放,分类管理,安排停车管理人员进行值班巡视管理,防止产生电动车充电自燃等火灾事故。
一、整治范围和时间
2010年(含)以前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多业主公共建筑(有2个或2个以上业主的高层建筑,不含住宅楼)。整治从2012年5月开始至2015年8月结束。
二、整治内容
(一)建筑消防安全统一管理协议落实情况;
(二)建筑消防设施年检和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三)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三、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以建立长效治理机制为总体目标,在三个方面取得成效。一是落实高层公共建筑业主的公共消防设施管理主体责任,形成长效的消防设施专项维保资金保证机制;二是强化物业行业监管,规范高层消防设施管理委托行为,落实物业单位的管理责任;三是落实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大对高层公共建筑相关责任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政府挂牌督办等重点隐患治理制度,形成职能部门联合监管、动态监管的工作机制。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成立街道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街道主任毛建平任组长、街道调研员赵玉璧为副组长,街道各科室、各社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所,李凤鸣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协调、指导等日常工作,并汇总各社区开展整治工作的有关情况。
领导小组牵头部署辖区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设施专项整治;牵头落实整改治理措施,确保各年度列入重大火灾隐患,被挂牌督办的高层建筑按期除隐患;负责无物业和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未向物业移交的高层公共建筑整治的具体监管;协同区住建局、消防等部门的监督管理,协调公安派出所、物业管理部门落实长效监管机制;指导、支持社区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2年6月底前)
各社区要通过在高层公共建筑的主要场所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告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同时加强《市高层多业主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自查整改(2012年7月1日-2015年7月1日)
各高层公共建筑业主及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责任方(物业管理单位、消防设施统一管理单位等)根据公安(消防)部门制定的自查项目表进行自查整改。其中消防设施及管理已移交物业的,由物业管理单位实施;无物业或未移交的,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负责实施。自查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必须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消防设施未正常年检的,要在2012月12月底前落实年检工作,并保证每年依法年检。自查和整改落实情况、未整改项目原因和计划、消防设施年检落实情况或计划等工作进展情况需每季度形成书面报告报街道。各社区要加强对各高层建筑自查整改工作的指导督促,发现有自查整改不力或拖延不改的,要及时通报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消防)部门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重点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三)督查落实(2012年6月-2015年8月)
各社区要定期牵头督促辖区高层公共建筑相关责任方及时完成自查和第三方检测发现的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社区和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我街道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高度重视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专人、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统筹安排,确保排查到位、整治到位。
9月16日,我县城市居民小区物业管理交接动员大会后,**镇和建设局积极配合,做到思想上全面对接,工作上无缝对接,行动上快速对接,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县城市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交接工作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9月16日,我县城市居民小区物业管理交接动员大会后,**镇和建设局积极配合,做到思想上全面对接,工作上无缝对接,行动上快速对接,于9月 18日,在县建设局房管处召开了监交人(县纪委、财政局)、移交人(县房管处)、接收人(**镇物管办)联席会议,会后按移交方案,迅速成立两个移交小组,展开交接工作,截止9月27日,接收工作结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物业交接工作的基本评价:
1.理顺了物业管理体制。物业管理工作逐步形成建设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上下衔接、业务监管;**镇作为实施责任主体,构建了“镇政府是组织者,社区是服务者,居民是参与者”的物管模式,理顺了关系,明晰了责任、充实了力量。
2.组建了物业管理网络。**镇成立了物业管理领导小组,设立了物管办公室,配备了符合信息化要求的办公设备,新购置一辆服务专用车。各社区成立了相应的物业领导小组,并组建了社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3.建立了基本台账资料。包括各小区基本情况、网络结构等,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梳理。
4.延伸了社区工作触角。居民普遍接受属地管理模式,提高了小区居民归属感和认同感。社区也认为接管小区物业,便于掌握小区人口信息档案。
5.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在交接期间,**小区、**小区和**等居民反映物业问题,经我镇物管办和社区及时介入,通过引导和化解,居民的情绪得到缓解。
二、关于我县物业现状的基本认识
1.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是核心。物管工作面广量大,点多线长,需要整合力量。如屋面渗水、无小区平面图、给排水网络图、供电网络图、天然气未通等诸多突出问题不是单靠**镇(社区)或物业就能解决的,对建设部门、**镇政府、社区、物业、开发商等相关单位职责作出明确要求,做到信息互通、工作互补、力量互动,全力攻坚。
2.解决突出问题是关键。开发企业在小区建设过程中乱改规划、偷工减料、配套不齐,无社区、物业办公用房等留下诸多的“前期后遗症”,给小区的管理留下隐患,带来麻烦。对房屋漏雨、配套设施改造等最突出的问题,建议县政府开展专项整改活动。
3.加大财政投入是保证。无论接管老旧、零散小区,还是维修、完善配套设施等,都要投入财力,县、镇都要把物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需要。
4. 提高服务质量是前提。选聘资质较高的物业进驻我县,建立物业公司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开展物业公司“星级”服务评选活动,开展物业公司年度考核工作,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上台阶、上档次。
三、关于下一步物业工作的基本思路:
1、实行规划设计与住房验收联动机制。建议县城新建住宅小区规划设计强行入轨,规划设计首先要明确社区事务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配套用房的面积、位置、层数,以及公共设施的配套,可让**镇参与核实,签字后方可施工;住宅小区竣工时,**镇可与建设局、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一同参与项目竣工质量验收,从而保证新建住宅小区按规划建设,治标又治本。
2.实行遗留问题集中会办机制。把房屋漏水、配套设施改造等作为会办重点,在维修期外或在维修期内与开发商联系不上的,建议县政府设立物业基金,年设立物业基金1000万元,用于住房维修和配套设施改造,实行专款专用。**镇政府牵头维修、改造,建设局监管。
3.设立新建小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占总工程造价的5%,由县建设局质监站收取。如开发企业通过全面合格验收的,保证金全额返还。如不能通过全面验收的,由建设局要求开发企业限期整改。经过整改仍不能通过验收的,由**镇牵头整改,拿出书面报告,建设局监督,县政府审核批准。
4.物业服务管理重心下移。责权明晰,对物业服务管理的考评奖惩方案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可由**镇组织实施,尽量避免政出多门,基层无法操作的处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