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8 10: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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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为重点,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机制建设,强化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二、工作目标
杜绝死亡,重伤和特大、重大、一般安全事故发生,控制、减少轻伤安全事故。
三、工作方针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提高林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现场管理,纠正习惯违章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投入,查找并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全系统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
四、主要工作
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落实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心头,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决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目标责任制,落实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
(3)继续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把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贯穿于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实现安全的全过程控制。
2、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建设林业安全文化
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和省委5号、市委27号文件的各项要求。强化安全教育在安全管理中的基础作用,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整体安全素质,大力培养具有较强安全意识,严谨工作作风的工作队伍。
(1)坚持对新进林业队伍的职工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的培训,使全体职工具有一定的安全技能和事故急救的知识。各基层站、场、队及局机关,每月一次安全生产会议要正常性,主要以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坚持每月至少一次的安全工作碰头会,总结、回顾安全生产的管理状况,检查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意见,做好预防。
(3)认真组织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并以此为主线,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深厚的林业安全文化氛围,大力倡导以人为本的林业安全文化理念。
(4)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以森林防火为重点,每年必须组织一次相关防火队伍进行人员的演练活动,真正做到防火人员熟知应急知识。
3、以人为本,管理创新
(1)安全管理人员要注重人性化,亲情化管理,不断增强安全管理的亲和力和感染力。
(2)通过发动干部职工亲自对本岗位和周围环境辨识危险因素,提出控制措施,使职工知晓本岗位和周围可能存在哪些危险因素,采取什么控制消除措施,达到提高安全意识。
(3)营造有序的工作环境,提高安全本质化水平,塑造林业安全文化,进一步通过相关安全机制运行,使安全制度形成谁牵头、谁负责、谁考核、谁落实的管理模式。
4、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加强隐患治理整改
(1)认真做好每月常规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现场安全检查的重点是制止“三违”,查找隐患,消除隐患。
(2)各站、场、队的安全隐患,严格按时保质保量按照整改措施,进行隐患整改,不以任何借口拖延或拒绝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完成。对较难处理的隐患,定时、定人、定措施进行全面监护,统一协调整改。
(3)加强森林消防“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逃生疏散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力争全年安全事故不发生或少发生。
5、全年安全生产检查计划:
(1)检查方式:①月检、季检和年度检查;②专业性检查;③季节、节日性检查。
(2)检查内容: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②现场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及违章作业情况;③生产现场各设备设施安全状况;④现场文明生产情况;⑤消防设施状况。
一、工作目标
(一)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二)杜绝火灾事故;
(三)杜绝爆炸事故;
(四)杜绝交通事故;
(五)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
二、具体措施
安全工作重在防范,要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中,要时刻保持警惕,做到警钟长鸣。
(一)加强宣传。让安全意识深入到林业企业每位职工的心中,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做好火烧木氧气、乙醇的规范使用宣传。
1.要求涉林企业进行相应的安全知识培训,熟悉、掌握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和自我防护知识,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做好员工安全培训记录。
2.对企业换岗、转岗、复工人员,要求企业要进行安全技能和岗位操作方法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并且建立相应的安全培训记录。
3.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按国家规定开展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对企业定期进行复审,做到持证上岗。
4.要求企业员工能够熟练的使用劳动卫生防护用品,降低职业病危害,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5.要求企业通过各种形式(警示牌、宣传栏、标语等),使员工明确自己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及预防措施,明确在危害发生时的救护措施。
6.要求企业建立“五落实、五到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7.要求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每年开展至少1次安全演练。
(二)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法。
1.贯彻执行国家及各级政府部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及时将有关安全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基层,传达到每一位职工和涉林企业,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及法律观念。
2.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一岗双责、管业务管安全”的原则,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与预防措施,交流安全工作经验,传达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布置有关安全工作,通报安全检查情况。
4.对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严厉打击,做到执法必严。
(三)狠抓林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1.严格检查涉林企业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文明经营,要求企业定期进行安全自查,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及措施。
2.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经营设备台帐、特种设备台帐、安全设施台帐,定期检修保养,定期检测,确保相关证件齐全。
3.要求企业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及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张贴警示标志或告知牌。
4.要求企业化学物品合理存放,并设立醒目的分级存放标志,预防火灾、化学事故。
5.要求企业各种安全消防设施配备齐全、合格有效,操作人员按规定穿戴劳防用品。
(四)要求涉林企业按规定做好各项工作的安全预评估及审批工作,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增加预案演练次数,完善预案实战要求,订做各种警示标志牌,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一、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布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市林业局文件精神,我局制定并印发了《县林业系统开展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严格事故查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在全县范围对林业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治。重点领域是林产品生产经营加工、林木采伐、营造林生产、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林木经营、林业机械、森林防火、狩猎、森林旅游。
(一)重点打击无证经营加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加工行为。
(二)重点依法查处打击以下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加工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加工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
4、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5、迟报、瞒报、谎报、瞒报事故的;
6、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7、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
9、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重点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继续加大林产品加工、木材采伐、营造林生产、林木种苗、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领域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强化生产作业现场、林业机械、农药、化肥、猎枪、猎弹、过路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
2、加强单位安全消防和森林防火预防。严厉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除火灾隐患,杜绝重叠作业、交叉作业和“三违”现象。要增强森林防火防范意识,提前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3、切实加强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严禁“三超”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4、加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旅游景区、景点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完善各项应急预案,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5、加雨、雷电等灾害天气影响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适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检查,建立完善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避免由气象、地质灾害以及认为因素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认真开展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严格事故查处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我县林业系统开展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严格事故查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林政的副局长和分管安全生产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按照领导班子成员挂点分工成立了督查组,自2月上旬开始到挂点责任区和单位进行督查,要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全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特别是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问题进行多层次、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抓紧整改。到3月26日,共检查木竹经营加工企业30家,排查安全隐患36处。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这次专项整治,我们感到还存在下列问题:
一是全民安全意识仍相对淡薄。“时时讲安全,处处提安全”的意识尚未广泛深入人心,安全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缺乏导致违章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甚至一些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和安全知识技能,容易成为各类事故的肇事者,同时又是受害者。
二是不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未落实到位。不少中小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仍停留在口头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没有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入安全生产工作,重效益、轻安全,重制度、轻管理,重形式、轻落实的现象仍普遍存在。
三是一些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一些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存在应付思想,安排部署不够具体,排查整治不够深入,安全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针对上述问题,将采取如下措施加强对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
一是加强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全区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强化安全意识。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2020年度林草局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简要发言,敬请批评指正。
为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精心组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做好春季营林生产、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切实维护林区安全稳定。现将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作如下汇报:
一、领导重视,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按州、县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活动通知要求,结合省、州、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工作会精神,林草局及时进行了贯彻落实,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按“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开展了以深化“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活动,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认真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确保了2020年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构建了和谐局面,切实推进了林业草原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按要求对责任范围内不安全因素的排查,加强了森林草原防火、公务用车道路安全的管理力度,以及地质灾害、防汛安全监管力度。
1、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狠抓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积极维护林草资源安全。一是加大宣传。结合植树突击月、综治宣传月活动、安全宣传月活动,通过手机短信、微信、标语标牌等媒体,上街道、下村组、全方位、多形式的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大力营造“人人知防火、人人懂防火、人人参与防火”的良好舆论氛围。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分片责任负责制,成立由县领导带队的森林草原防火督查督导组,全体出动,深入一线,全面加强防火工作督查、指导工作,深入了解火灾应急准备情况,及时掌握防火动态信息,确保工作落实。三是完善防控体系。积极调动护林员和打火队等一切力量,全天候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巡查,全面消除野外火灾隐患,基本实现县、乡、村“三级”联防网格化管理和“齐抓共管的森林草原防火预防机制。四是严格执行防火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确保防火信息时刻处于通畅状态。。
2、公务用车道路安全:加强了驾驶员行车安全意识教育,组织召开驾驶员安全工作会,对公务用车实行定点维修、保养,确保了车辆行驶安全,未发生一次交通事故。
3、防灾安全:针对今年地质灾害以及防汛任务严竣的形势,加大了抗震防汛减灾措施。一是及时成立防汛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防汛防灾预案。二是结合工作责任范围进行认真排查,认真检查易出现问题的保护区、并组织开展各站、所、苗圃等地进行全面防灾减灾自检工作,三是落实了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有效的保障了林业系统的安全通讯的畅通及信息的及时传递,杜绝了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林草局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根据县安委会、安全生产办公室的要求,结合林草局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各林等形式,有效的提高了职工和农牧民的安全生产意识。
四、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1、主要工作目标。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州、县相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杜绝全县林草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努力为我县林草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2、继续加强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加大对县贮木场、林区公路、林区生产点的安全整治工作,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3、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关于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大力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权益,为推动林业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为“生态”建设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1、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的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直接监管责任、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和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责任。
2、通过专项整治,加快建立各层级、各行业、各方面的事故防控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降低事故总量,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控制考核进度目标。
3、通过专项整治,加快建立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明确责任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做到全履盖、零容忍。
4、通过专项整治,依法依规对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清责任,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受到处理问责,达到教育警示目的。
三、整治重点
(一)这次整治的对象范围是,全县林业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领域是林产品生产经营加工、林木采伐、营造林生产、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林木经营、林业机械、森林防火、狩猎、森林旅游。重点打击无证经营加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加工行为。
(二)这次整治重点依法查处打击下列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加工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加工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
4、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5、迟报、漏报、荒报、瞒报事故的;
6、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7、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9、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这次整治重点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继续加大林产品加工、木材采伐、营造林生产、林木种苗、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领域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强化生产作业现场、林业机械、农药、化肥、猎枪、猎弹、锅炉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
2、加强单位安全消防和森林防火预防。严厉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除火灾隐患,杜绝重叠作业、交叉作业和“三违”现象。要增强森林防火防范意识,提前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3、切实加强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严禁“三超”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4、各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要加强旅游景区、景点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完善各项应急预案,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5、加强雨雪灾害天气影响等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适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检查,建立完善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避免由气象、地质灾害及人为因素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从2013年12月底开始,至2014年3月底基本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1月底以前)
1、县林业局研究制订和下发具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的协调和日常工作。
2、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新闻媒体宣传专项整治的意义、目标、要求和工作安排,着力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和监督的氛围。
(二)排查治理阶段(2014年2月上旬至3月下旬)
1、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全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问题持续进行检查。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逐一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抓紧整改。
2、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专门的督查组,不定期对各乡(村)、局机关各股室、站、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重点抽查生产经营单位。
(三)总结报告阶段(2014年3月底)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以书面形式(同时上报总结电子版)于3月25日前报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形成合力。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各部门要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推进林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林业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和力度。要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领导,加强工作指导和推动,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强化专项整治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强化监督。要用各种舆论工具广泛宣传发动,引导生产经营单位自觉、主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发动企业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要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要坚持和完善“黑名单”制度,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猖獗、后果严重的地区和企业,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检查,落实责任。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立足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在全面督查检查的基础上,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督查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治理;对存在重大隐患难以整改到位的单位,该停的必须停,该关的必须关。
一、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总分100分,考核结果不计负分)
(一)安全生产机构建立情况(8分)。主要考核镇级安监站的组建情况和县直有关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机构的建立情况。镇级没有依时(*年9月份前)完成安监站组建工作(以镇府下发文为依据)、人员不到位和县直有关单位没有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机构的不得分。
(二)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制订情况和年终安全生产工作总结(5分)。制定了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且年终安全生产工作有总结的给满分,有计划没总结或有总结没计划的给一半分,都没有的不给分。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10分)。按时与下属(所辖)单位(具有安全生产任务的单位)签订了《*年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进行了考核,签订齐全的给满分,已签订但没有开展考核的扣5分。
(四)定期分析制度落实情况(8分)。每季度有一次由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主持召开的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分析会,定期分析辖区和所属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对策措施,预防事故发生,每缺一次扣2分。
(五)应急救援组织建设情况(5分)。制定了本镇、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成立了指挥机构且落实了救援人员的给满分,没有制定预案、组织指挥机构和救援人员不落实的不给分。
(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16分)。全年全面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不少于4次,检查工作有部署,排查工作到位,隐患整改成效显著的给满分,没有按要求开展大检查工作,每缺一次扣4分。
(七)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8分)。在辖区范围内,认真开展了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及人员密集场所和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工作到位,成效显著的给满分,整治工作不落实,仍存在非法开采矿山的扣2—5分。
(八)安全隐患治理情况(7分)。在辖区范围(所属单位)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建立了台帐,措施落实,隐患消除及时,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建立了档案,且有切实有效的监控措施,并依时完成县安委办督办的整改事项,视情况给分。
(九)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落实情况(6分)。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有无督促企业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视情况给分。
(十)安全生产经费投入落实情况(4分)。重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监管队伍并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确保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经费有保障,视情况给分。
(十一)事故控制目标完成情况(20分)。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督促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地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生产安全,本辖区、本单位全年没有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给满分,发生一般事故等级每宗扣15分,扣完为止,发生较大以上等级事故不给分。
(十二)安全生产建档工作情况(3分)。档案资料齐全,有专人保管,依时上报有关材料,每缺报1次扣1分,扣完为止。
二、考核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外经贸局、县经济贸易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工商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局、县气象局、县环保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公路局、县质监局、县教育局、县旅游局、县供电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国资运营公司。
三、考核时间、办法和程序
(一)考核时间。全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在*年12月25日前完成,12月15日前各镇、各有关单位完成自评考核工作,并认真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如实填写好《*县*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于12月15日前将考核表和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述职报告报县安委办。
(二)考核办法。县政府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县安委办牵头,从安监、公安、消防、交通、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国土、经贸、建设、监察、总工会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对各镇进行考核,分4个小组进行。
(三)考核程序。听取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述职报告;组织镇部分领导和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召开座谈会,了解被考核人履职情况,并作好记录以便存档;抽查1—2个企业,了解被考核人履职情况;考核组核查有关档案资料、数据与县政府掌握的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与被考核的单位交换意见。
四、各镇须提供*年的有关资料
(一)镇政府与县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实情,与村委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各镇安全生产投入以及消防安全投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及队伍建设等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材料;
(三)各镇安全监管机构及队伍建设情况:
(四)各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相关材料;
(五)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工作意见)总结材料;
(六)各镇每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纪要或会议纪录;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政府会议纪录;
(七)本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八)各镇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评分表。如*年仍未开展考核工作,提供*年度开展考核的有关资料。
五、奖惩办法
(一)镇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县直单位的考核成绩达到90分以上的,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将评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并给予通报表彰。
(二)向全县通报考核情况。
(三)对考核成绩在70分以下的单位,对该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戒勉,同时单位和责任人要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各镇、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搞好这次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亲自挂帅,抽调骨干力量,成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统一思想,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切实把这次考核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确保各项考核工作依时完成。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我县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检查要求
各镇、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亲自部署,亲自带队,对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不留死角,务必查到每一个基层单位,查到易发安全事故的每一个环节。切实找出漏洞和隐患,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改。特别是市、县督办的安全隐患,要跟踪落实。
三、检查内容和职责分工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及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具体安排是:
第一组:负责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剧毒化学物品的检查。由县公安局牵头,工商、商业、消防部门配合。
第二组:负责酒店、宾馆、歌舞厅(卡拉OK)、影剧院、录映室、酒吧、网吧、商场、市场“三小”、“三合一”、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共聚集场所和外资、非公有制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由县消防大队牵头,县供销社、工商、教育、卫生、物业部门配合。
第三组:负责成品油仓储设施设备、加油站及各类企业的安全检查。由县经贸局牵头,工商、引进办、消防部门配合。
第四组:负责道路交通和农村横水渡口渡船的安全检查。加强对运输企业法人、管理人员和运输从业人员安全教育,严格运输车辆检查、检测及汽车修配厂的检查工作,坚决取缔无牌无证、报废车辆非法参与营运。由县交通局牵头,交警部门配合。
第五组:负责燃气市场和建筑市场及公产房的安全检查,主要检查气库、燃气储存点、经销点、燃气运输工具和相关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由县建设局牵头,质监部门配合。
第六组:负责采矿场(点)、采石(采沙、采土)场清理整顿和安全检查工作。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林业、公安、环保、工商、安监部门配合。
第七组:负责检查和清理危房校舍(包括幼儿园),督促各类学校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由县科技教育局牵头,建设部门配合。
第八组:负责清理报废和超期未检液化气钢瓶、电梯等起动机器和锅容管特设备的安全检查。由县质监局牵头,建设部门配合。
第九组:负责食品卫生检查,防止有害有毒食品上市和传染病流行,同时做好职业危害普查处理工作。由县卫生局牵头,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配合。
第十组:负责检查小水电和水利工程设施隐患,落实兴修水利工作,确保防风防洪措施及早到位。由县水利局牵头,供电部门配合。
第十一组:负责电力运行设备、设施(发电厂、电站、电网线路)、“三线同杆”的安全检查。由县供电局牵头,电信、广电部门配合。
第十二组:负责剧毒农药、剧毒鼠药市场的清理清查整治。由县农业局牵头,工商部门配合。
第十三组:负责营业性网吧的消防安全的检查整治,督促业主落实安全措施。由县文化局牵头,工商、消防部门配合。
第十四组: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检查。由县安监局牵头,工商、质监、消防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