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16 09:48:03
序论:在您撰写个人财产担保书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2、签证的申请表,附有照片。
3、个人财产证明,附英文翻译件,以及银行存款证明。
4、有效的国际信用卡。
5、已有授权的菲律宾旅行社的书面担保书,要保证当事人能按时离开菲律宾,或者是菲公民或公司提供的书面担保。
日本个人旅游签证需要的材料:
护照(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护照最后页本人亲笔签名);本人2寸彩色照片2张白色背景半年内近照;名片2张(有中英文)。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全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注意:户口簿全本都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红色公章;如是教师或医生请提供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休人员请提供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是22周岁以下的学生请提供学校准假信,如仅有父母一方陪同前往,需另一方的同意书。申请人的个人财产证明,人民币超过5万元并存期已达六个月以上的银行存单复印件或人民币超过5万元的存款证明正本(冻结六个月以上)和房产证等(银行存款证明正本不予退还)。注:如存款为夫妻一方所有,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用公司抬头信纸打印担保书(在职证明)1份,右下角须盖有公司公章并领导签字。日本国入境签证书(申请表)。
(来源:文章屋网 )
问:我的家政公司承包给一朋友,现发生了钟点工坠楼受伤的事,被裁定为工伤,要我们在60天内提起复议。请问我公司有责吗?那个承包者要负责任吗?
读者光平
答:本案中,你作为家政公司应当承担钟点工因工伤受到的全部损失。在你承担损失后有权向承包者追索损失。
2、这样的担保人要负责任吗?
问:我朋友盗用我的名义帮他自己写了一份担保书,并留下我的电话,且附有我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在他离开公司了,有些款没结清楚,他原公司人找到我。请问我要不要承担责任。读者李念
答:因为该保证书并非你亲笔所写,故该担保书无效,你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朋友借我的车把人撞伤了,我该赔偿吗?
问:朋友借我的车把人撞伤了,但他没钱付,人还跑掉了,对方要我赔偿,我该负责任吗?
读者钱明
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你作为车主应当承担责任。但你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该驾驶员即你的朋友追偿。
4、如果父亲把名下房产遗赠给他的情人该怎么办?
问:10年前我父亲有外遇,最近父亲要和母亲分割房产后协议离婚,母亲不从。父亲放言,要把他名下房产遗嘱赠给情人。我想请教:如果我父亲去世以后,我父亲名下房产是不是一定归属他的情人?我有没有可能在法律上争取一定的权利?读者张平轻
答: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故若你父亲生前将属于自己所拥有的房产份额遗赠给外人,则你们作为法定继承人是不能享有其遗产的。
5、 能否得到定金的双倍赔偿?
问:我付了一家转让的店铺的定金后,对方不转让了。当时协议上未指明违约责任,我是否能得到赔偿金? 我想得到定金的双倍赔偿,行吗?读者李子强
答:若你们交的是“定”金,而不是“订”金,则根据《合同法》中的定金法则店铺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6、家养小狗咬伤人要如何赔偿?
问:我家养的一只狗把一个邻居的大腿咬破了点皮, 事后我带他到防疫站注射了狂犬病疫苗。现在此人到我家要求赔偿上千元精神损失费,请问在法律上这个精神损失费应该如何赔偿?读者刘明明
答:有关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
7、我可否向父亲要一部分生活补助费?
问:我本人因患肝炎丧失劳动能力。病退工资每月500元,妻子下岗,女儿上高中,生活困难,我父亲每月工资3000元,我可否向父亲要一些生活补助费?读者
答:你是属于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故你可以向你父亲主张生活补助费用。
8、逾期交房开发商该赔偿吗?
1、 钟点工坠楼受伤,家政公司有责吗?
问:我的家政公司承包给一朋友,现发生了钟点工坠楼受伤的事,被裁定为工伤,要我们在60天内提起复议。请问我公司有责吗?那个承包者要负责任吗?
读者光平
答:本案中,你作为家政公司应当承担钟点工因工伤受到的全部损失。在你承担损失后有权向承包者追索损失。
2、这样的担保人要负责任吗?
问:我朋友盗用我的名义帮他自己写了一份担保书,并留下我的电话,且附有我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在他离开公司了,有些款没结清楚,他原公司人找到我。请问我要不要承担责任。读者李念
答:因为该保证书并非你亲笔所写,故该担保书无效,你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朋友借我的车把人撞伤了,我该赔偿吗?
问:朋友借我的车把人撞伤了,但他没钱付,人还跑掉了,对方要我赔偿,我该负责任吗?
读者钱明
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你作为车主应当承担责任。但你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该驾驶员即你的朋友追偿。
4、如果父亲把名下房产遗赠给他的情人该怎么办?
问:10年前我父亲有外遇,最近父亲要和母亲分割房产后协议离婚,母亲不从。父亲放言,要把他名下房产遗嘱赠给情人。我想请教:如果我父亲去世以后,我父亲名下房产是不是一定归属他的情人?我有没有可能在法律上争取一定的权利?读者张平轻
答: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故若你父亲生前将属于自己所拥有的房产份额遗赠给外人,则你们作为法定继承人是不能享有其遗产的。
5、 能否得到定金的双倍赔偿?
问:我付了一家转让的店铺的定金后,对方不转让了。当时协议上未指明违约责任,我是否能得到赔偿金? 我想得到定金的双倍赔偿,行吗?读者李子强
答:若你们交的是“定”金,而不是“订”金,则根据《合同法》中的定金法则店铺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6、家养小狗咬伤人要如何赔偿?
问:我家养的一只狗把一个邻居的大腿咬破了点皮, 事后我带他到防疫站注射了狂犬病疫苗。现在此人到我家要求赔偿上千元精神损失费,请问在法律上这个精神损失费应该如何赔偿?读者刘明明
答:有关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
7、我可否向父亲要一部分生活补助费?
问:我本人因患肝炎丧失劳动能力。病退工资每月500元,妻子下岗,女儿上高中,生活困难,我父亲每月工资3000元,我可否向父亲要一些生活补助费?读者
答:你是属于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故你可以向你父亲主张生活补助费用。
8、逾期交房开发商该赔偿吗?
误区一:“法不责众”。几年前,退休干部老李承包了某村弃管多年的一个荒山果园,与村委会签订了为期20年的承包合同。在投入数万元资金加精心管理后,老李的果园第二年收入就达5万余元。对此,部分村民眼红了,要求收回果园遭到老李拒绝。于是,全村有五十余人在“法不责众”观念的蛊惑下,强行闯入果园,哄抢水果1万余公斤,损坏果树六百余株。事后,认为“法不责众”的村民受到了治安拘留和罚款处罚,并赔偿老李的全部损失。
点评:果真“法不责众”吗?回答是否定的。一方面,法律不会因为违法者人数极少而严加惩处,也绝不会因为违法者人数众多而放宽尺度。按照我国《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根据情节轻重,行为人要分别承担返还财产或者赔偿损失的民事侵权责任、治安拘留和罚款的行政违法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另一方面,“众”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从局部来看,参与者似乎人多势众,但与法律所保护的整个主体相比,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极少数的。因此,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一经查证属实,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误区二:“媒人不挑担,保人不还钱”。贾老汉一向为人随和,乐行善事,只要左邻右舍有困难,他都乐于帮助,在社区里是一位有威望的老者。2011年6月,朋友小王做生意要贷款5万元,便请贾老汉担保,他毫不犹豫地在担保书上签了名。谁知小王生意场上失利,无力按时偿还贷款。2012年11月份,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贾老汉只好以担保人的身份代替小王偿还了全部到期贷款。
点评: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就应由保证人履行或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法》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媒人不挑担,保人不还钱”是一个有违法律的误解。
误区三:“父债子还”。2011年6月,薛某向信用社贷款5.8万元,贷款期限至2012年12月止。今年1月,薛某突发疾病去世,生后遗有老旧楼房2间。还款期限届满后,信用社将薛某之子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还款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信用社与薛某签订的借款合同依法成立。现薛某死亡,被告作为其唯一的继承人,应在继承父亲遗产的限额内,为其清偿债务。最后,法院判决被告以其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返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
点评:“父债子还”是天经地义还是有前提条件?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债与其子无关。《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根据这一规定,如果“父”遗留下来的债务超过遗产,“子”完全可以选择放弃继承从而不必替“父”偿还债务。即使“子”选择了接受继承,他也只以继承的遗产为限对“父”生前所欠债务负偿还责任。在“子”用“父”遗留的全部财产来偿还债务后,无论债务是否已清偿完毕,“子”都没有法律义务用自己的财产来继续清偿,任何人都不能要求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的范围之外用自己的财产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当然,有不少子女自愿替父辈还债,这种“父债子还”的诚信美德应予支持、提倡。
误区四:“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已故的石老太原有两儿一女,均已成家另过。近些年,老人的两个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日常起居照料均由其女儿承担。2011年底,老人被查出胃癌晚期。了解病情后,老人想把自己的一处房产遗留给女儿。两个儿子知道老人的想法后,以“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为由坚决反对。无奈,石老太为女儿办理了遗嘱继承公证书。今年1月老人辞世后,她的两个儿子与女儿为争夺其遗产而闹上法庭。法院根据石老太女儿出具的遗嘱公证书等相关证据,判决她的遗产由女儿继承。
一对夫妻因一场车祸反目,这中间究竟有怎样的恩恩怨怨?按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而现存婚姻中的一方向另一方索赔,能得到法庭支持吗?
2008年4月,本刊特约记者在杭州萧山找到肇事者的妻子张小凤,她流泪对记者说:“这一切太残酷了。先是被丈夫撞断了腿,随后又将他告上法庭……如果不是被逼无奈,谁又愿意这么做呢?”
醉酒丈夫撞断妻子小腿
张小凤今年35岁,出事前在萧山一家商场当营业员。她的丈夫赵远比她大六岁,在一家旅游汽车公司开车。2007年8月14日晚上,有两个朋友请张小凤夫妇吃饭,饭后,余兴未尽的朋友提议去酒吧坐坐。张小凤说,赵远明天早晨4点多钟就要出车,让他早点回家休息吧!可是,赵远却兴致十足地跟着朋友去了酒吧。这一坐就到了凌晨1点多钟,再有三个多小时他就要出车了,喝了这么多酒,又不睡觉,开车时出事怎么办?张小凤火了,跟丈夫吵起来。喝得醉醺醺的丈夫总算同意回家了。
出了酒吧,赵远爬上泊在门前的大客车。张小凤见他醉成那个样子,很是担心,就劝他下来。她想用自己骑来的电动车载他回去。大客车上的赵远说什么也不肯下来。夫妻争执一番,互不相让。最后,赵远摆摆手说:“我能开车。你走吧,我跟着你。”无奈,她只好依了他。她骑电动车走在前边,他开车跟随在后……
张小凤行至拱秀路口时遇到红灯,她将电动车停下,单腿支地等信号。突然,“哐”的一声,她像被狂风吹起的花瓣般飘起来,又重重地摔落地上……丈夫的大客车却亮着红色的尾灯绝尘而去……
救护车到了,张小风醒转过来。护士关切地问她:“你知不知道什么车撞的?”“知道。旅游大客车。”
护士又问:“你知道谁撞的吗?”“知道,是我老公撞的。”
护士用奇怪的目光看着她,她明白那目光的含义,说:“啊,我老公不可能故意撞我。他喝了酒,酒醒了他会来看我的。”此时此刻,躺在救护车上的她表面平静,心却揪紧了。自出事后,她再也联系不上丈夫,见不到他的人影,手机也关机,她真担心醉酒的他再闯出别的什么祸来。经医生检查,她的左小腿、脑袋和后背都受伤,小腿的伤势很重,需要截肢手术。手术需要家人签字,她无法面对残破的自己,一次次地拒绝通知丈夫以外的家人。但最终,在医生的坚持下她妥协了,拨通了哥哥的电话……
早晨7时许,她被推出手术室。哥哥见年轻漂亮的妹妹被截去左小腿,痛苦地趴在她的身上大放悲声。她才34岁,一只脚的人生怎么行走?张小凤面对残肢痛不欲生:赵远在哪儿?他把车开到哪儿了?他会不会再撞其他人?她是又牵挂又怨恨。
15日上午交警来医院取证,她这才知道,大客车的制动有问题,赵远撞了妻子后,又开出一段距离才把车停下来。现场目击者以为赵远想逃逸,把他从车上拽下来打了一顿。赵远的衣服被撕破了,身上多处受伤。随后赶来的交警把他关押起来。
张小凤恳求道:“我老公不是故意撞我,他喝醉了,请不要扣押他。再说,我被撞成这样,也需要他照顾……”
交警表示理解。她让哥哥去交警队把丈夫保释出来。
医药费无着拒绝为丈夫担保
第二天下午3时,赵远沮丧地走进病房,夫妻相见,格外难堪。一夜之间,她成了交通肇事受害者,而丈夫是交通肇事者。
肇事的责任和婚姻搅在一起,让她的心里充满怨恨和委屈,也让他陷入自责与愧恨。他祈望上苍将昨晚勾销,如果一切没有发生该多么好!残酷的现实像海浪似的击打着他们,把他们推入苦难深渊。他们承受着双重压力、双重折磨和双重忧伤。
他平时话语就少,这回就更少了。妻子因他而残疾,从此丧失劳动能力;他酒后驾车肇事,驾照难保,没了驾照也就没了饭碗,以后又怎么生活呢?病房里沉闷无比。
张小凤和赵远是再婚夫妻。张小凤的老家在浙江衢州农村。11年前,她与前夫离婚后,如孤雁般来到杭州,在酒店当过领班,在商场做过营业员。五年前她认识了赵远,赵远也曾离异,有一个10岁儿子。2007年1月他们结婚。婚后的日子平静温馨,没想到突然出了这样的祸事。
8月31日,赵远没来医院看望妻子。下午2时,正要做背部手术的张小凤听说丈夫被警方拘留。她慌了,左脚没了,不能再没了丈夫!她急忙换下病号服,拄着双拐,拖着那条还没拆线的残腿赶到交警队。
“赵远酒后开车肇事,犯了交通肇事罪,不能说撞的是自己妻子就没罪了。如果你们能早点来解决。也许会好一些,现在案子已经移交到刑警队了。”交警队的一位负责人说。
出事后,张小凤多次劝赵远,叫他去交警队把案子结了。赵远以为此案与其说是交通肇事,不如说是夫妻间的无意伤害,夫妻毕竟是一家人,家事没必要到交警队解决,所以一直拖着没去交警队解决。没想到,他把自己拖进了拘留所。
9月7号,张小凤接到萧山区人民检察院的电话:“你丈夫的案子已经移交检察院。根据案情,如果你同意担保,我们可以不批捕。”
出事以来,她在病床上翻来覆去地想过,自己已经这样了,只要丈夫不嫌弃,两人也就这样过下去了。现在丈夫被拘留了,这日子还怎么过?惩处丈夫就是惩处他们那个家,也就是惩处她这个受害者啊!她立马回答说:“同意,我同意担保。”
“如果你同意的话,写一份担保书托人送过来。”
“不不,我亲自去。行走不便也没关系,我可以拄拐。”她急切地说。
张小凤很快就出现在检察院。她的婆婆已经先她一步来到检察院。出事后,老人不时去医院照顾儿媳妇,可是现在儿子被拘捕了,莫不是儿媳妇告的?想到这些,老人气愤地把头扭向一边不看儿媳。张小凤顾不得这些,将写好的担保书呈交检察官,真诚地说:“我们家确实有困难,希望政府尽早把我丈夫放出来,我也好有人照顾。”
“好的。”检察官同情地说。
“可是,”张小凤有些难为情,“我已经拖欠医院的医药费了,你们能不能跟我婆婆说一下,让她把医药费交了。”
婚后她和赵远的工资并没有归在一起,各花各的。他每月工资三四千元,而她只有1000多元,付了生活费用所剩无几。赵远的钱也剩不下,他喜欢打麻将,那些钱也许在麻将台上输掉了。车祸后,张小凤担心的就是医药费,丈夫和婆家付过几笔,现在已经开始欠费了,医生在催她出院。
检察官对赶到检察院的公公婆
婆等家人说:“你们对她要好点儿,要多关心她。她的腿都没了,已经够痛苦的了,别让她心里再难过了!”
“我跟我儿子都分开10年了,他的事情我们不管!”婆婆说。
公婆的确不容易,辛辛苦苦养大了儿子,接着还要为儿子养下一代。儿子离婚多年,总算是再婚了,又把老婆撞残了,还要两老操心。而且他们心里也怨恨儿媳妇,明明知道他喝多了,怎么还让他开车回家?张小凤也知道不该为难公婆,公婆一把年龄了,没有哪一条法律规定他们要为一个成年儿子的所为承担责任,可是后期治疗、安装假肢所需的费用更大,前几天她曾跟丈夫说过自己的忧虑,丈夫支支吾吾、一筹莫展的样子让她心慌不已。她希望公婆能帮她一把,渡过这个难关。
“你们家这样就不对了。你儿子要是把别人撞了,恐怕要赔十万二十万。他把自己媳妇撞了怎么能不管呢?你们要是这种态度,我们不能让她担保。”检察官说。
张小凤哭着回到医院。第二天,丈夫的家人带着3.5万元来了,说张小凤要是肯出担保书就给她1.5万元,另外两万元用于保她的丈夫。公婆的态度令张小凤寒心:这更像是一场“谈判”,她从中感受不到丝毫亲情的温暖。
张小凤边哭边对公婆说:“我们都盼着赵远被放出来。身为妻子,我不该不管他,可他有没有关心过我?我的腿没了,从此成了残疾人,谁又来为我的未来负责呢?你们不要逼我,这件事让我想想好不好?”她越说越委屈,眼泪流得又快又急。
不为丈夫出具担保书,丈夫就要坐牢;可是为丈夫出具担保书,谁又来承担自己的未来?那几天,愁肠百结的张小凤几次想自杀,有一次,她拄着拐走到病房的窗前,想纵身跳下去,被细心的哥哥察觉,从后面一把抱住了她……张小凤寻死不成,心在变冷变硬,她决定,不再为丈夫出具担保书。
9月14日,萧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以涉嫌“交通肇事罪”逮捕赵远。经法医鉴定,张小凤左小腿毁损截肢,属六级伤残。萧山交警部门认定,赵远醉酒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未注意道路情况,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怒告丈夫索赔68万
2007年9月17日,张小凤出院了,没了一条腿,商场营业员的工作不能做了;婚后两人住的是赵远的房子,因为拒绝为赵远担保,那个家也不能回了。张小凤只得去了杭州一家假肢厂,打算在那里先养一段时间的病,再把义肢装上。装一条义肢要4万元,可是张小凤身无分文。义肢不能不装啊,不然她怎么走路?难道她一辈子都躺在床上吗?
几天后,赵远的律师来找张小凤,劝她念夫妻之情出具担保书。 “他在里面好不好?”她心软了,想到他在里面不知吃多少苦、遭多少罪,不由得感到心疼,甚至有点儿后悔和内疚。不管怎么说,他都是自己的丈夫,是自己的亲人,应该把他保释出来。可是一想到他把自己撞成这个样子,他和他的家人连医疗费都不能保证,真是又爱又恨、又疼又恼。
“他知道你来找我,他问没问我过得怎么样?”她问道。
律师闪烁其词。她明白了,他并不关心她的情况。一股寒流席卷而来,把她的心冻硬了。
“我可以担保他出来,不过要先把我的4万元假肢费付了。”她冷冷地说。为治病,她已欠下数万元债。这时,她已不相信赵远作为丈夫或者交通肇事者能够对自己负责,决计讨价还价。
律师沉默。
张小凤哭了,长久以来的郁闷、委屈和心寒终于让她爆发:“怎么可以这样?别说是他开车撞的,就是别人撞后逃逸,做丈夫的就忍心扔下我不管吗?他还是不是我丈夫啊?他还是不是男人啊?”
夫妻到了这种地步,还有什么意思呢?2007年12月20日,在丈夫交通肇事案一审判决之前,张小凤面对巨额的假肢费和无指望的婚姻,做出了惊人之举――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为由,向丈夫单位所在地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把丈夫列为第一被告,旅游汽车公司列为第二被告,保险公司列为第三被告,索赔68万元,其中医疗费用14641元,残疾赔偿金73350元,精神损失抚慰金4万元,残疾辅助器具费用52.2万元……法院受理了此案。
2007年12月24日,萧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赵远犯有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
与此同时,张小凤告丈夫一案在杭州掀起轩然大波。丈夫酒后开车把自己的妻子撞致伤残本已稀奇,妻子拒绝保释丈夫,让丈夫被判坐牢,更是让人叹息;现在妻子居然丈夫索要巨额赔偿!采访中,一个中年男人摇着头对记者道:“张小凤心够狠的,这样对待自己的男人!”旁边一个女人立刻神情激动地予以反驳:“你让她怎样?一个女人残在了自己丈夫手里,她的丈夫居然连医药费都不能承担。假如他没钱,他就是去借、去卖血,也要承担起男人的责任啊!”更多的市民在谈论这件事时,不由得为这一对夫妻情感的脆弱而慨叹:一段婚姻居然经不起一场车祸的“碰撞”,那么,夫妻之间又怎么可能有患难与共的真情呢?
人们的议论,婆家人因为赵远被拘对她的“仇恨”,让张小凤承受了很大的心理压力。但她决心全力投入索赔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08年1月24日,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张小凤的索赔案,未果。2008年2月29日,法院再次开庭审理。赵远在2008年1月30日就被释放,可是没有到庭。
第二被告的辩护律师认为,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张小凤夫妇没有另外的约定,他们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除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占有、处分权外,没有个人财产。这也就决定了本案不存在夫妻损害赔偿的物质基础和前提条件。
张小风的律师认为,根据一般的法律规定,夫妻财产在诉讼中是要进行对半分割的,但对于人身意外伤害的赔偿,应当可以作为张小凤的财产。
旅游公司表示,如果一审判决对公司不利,公司方面将赵远。理由是,交通肇事时间并不属于工作时间,公司不可能为此承担巨额赔偿。另外,他们代为支付这笔赔偿款的话,那么夫妻存续期间产生的这笔债务,就要张小凤和丈夫共同来偿还。这极有可能导致循环诉讼,张小凤将在这个循环诉讼中得不到一分钱的赔偿。张小凤所能得到的实际赔偿可能只有保险公司支付的5.8万元“交强险”赔偿款。
安装义肢后,张小凤可以拄杖行走了。2008年1月2日,她上厕所时不小心摔了一跤,左腿骨折,又在床上躺了两个多月。她欲哭无泪:没有经济来源,只好住在朋友家里,靠亲朋好友资助生存。夜半,她常常坐起来默默流泪。
1月31日,杭州漫天大雪。一整天,张小凤都情不自禁地看手机,渴望接到头天被释放的赵远的电话,但又怕接到他的电话。傍晚时分,赵远终于打来电话,口气淡淡地向她要户口本和身份证。出事前,他的户口本和身份证都放在她这里。
她终于忍不住问他:“你不想知道我在哪里吗?你不想问问我还好吗?你不想问问我想不想回家吗?”电话里他沉默半晌,最后开口说:“你在哪里啊?你不回家吗?”
口气中的淡漠与无奈让张小凤心中一寒。相识五六年了,半年多的恩爱夫妻,就这样形同陌路,她的泪水汩汩而出。
丈夫醉酒驾车将妻子撞成六级伤残,左小腿截肢。婆家的冷漠和医药费拖欠,伤透了妻子的心。她拒绝为丈夫担保,以致丈夫被判入狱;随后,她又一纸诉状将丈夫及丈夫所在的旅游公司告上法庭,索赔68万巨款。
一对夫妻因一场车祸反目,这中间究竟有怎样的恩恩怨怨?按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而现存婚姻中的一方向另一方索赔,能得到法庭支持吗?
2008年4月,本刊特约记者在杭州萧山找到肇事者的妻子张小凤,她流泪对记者说:“这一切太残酷了。先是被丈夫撞断了腿,随后又将他告上法庭……如果不是被逼无奈,谁又愿意这么做呢?”
醉酒丈夫撞断妻子小腿
张小凤今年35岁,出事前在萧山一家商场当营业员。她的丈夫赵远比她大六岁,在一家旅游汽车公司开车。2007年8月14日晚上,有两个朋友请张小凤夫妇吃饭,饭后,余兴未尽的朋友提议去酒吧坐坐。张小凤说,赵远明天早晨4点多钟就要出车,让他早点回家休息吧!可是,赵远却兴致十足地跟着朋友去了酒吧。这一坐就到了凌晨1点多钟,再有三个多小时他就要出车了,喝了这么多酒,又不睡觉,开车时出事怎么办?张小凤火了,跟丈夫吵起来。喝得醉醺醺的丈夫总算同意回家了。
出了酒吧,赵远爬上泊在门前的大客车。张小凤见他醉成那个样子,很是担心,就劝他下来。她想用自己骑来的电动车载他回去。大客车上的赵远说什么也不肯下来。夫妻争执一番,互不相让。最后,赵远摆摆手说:“我能开车。你走吧,我跟着你。”无奈,她只好依了他。她骑电动车走在前边,他开车跟随在后……
张小凤行至拱秀路口时遇到红灯,她将电动车停下,单腿支地等信号。突然,“哐”的一声,她像被狂风吹起的花瓣般飘起来,又重重地摔落地上……丈夫的大客车却亮着红色的尾灯绝尘而去……
救护车到了,张小风醒转过来。护士关切地问她:“你知不知道什么车撞的?”“知道。旅游大客车。”
护士又问:“你知道谁撞的吗?”“知道,是我老公撞的。”
护士用奇怪的目光看着她,她明白那目光的含义,说:“啊,我老公不可能故意撞我。他喝了酒,酒醒了他会来看我的。”此时此刻,躺在救护车上的她表面平静,心却揪紧了。自出事后,她再也联系不上丈夫,见不到他的人影,手机也关机,她真担心醉酒的他再闯出别的什么祸来。经医生检查,她的左小腿、脑袋和后背都受伤,小腿的伤势很重,需要截肢手术。手术需要家人签字,她无法面对残破的自己,一次次地拒绝通知丈夫以外的家人。但最终,在医生的坚持下她妥协了,拨通了哥哥的电话……
早晨7时许,她被推出手术室。哥哥见年轻漂亮的妹妹被截去左小腿,痛苦地趴在她的身上大放悲声。她才34岁,一只脚的人生怎么行走?张小凤面对残肢痛不欲生:赵远在哪儿?他把车开到哪儿了?他会不会再撞其他人?她是又牵挂又怨恨。
15日上午交警来医院取证,她这才知道,大客车的制动有问题,赵远撞了妻子后,又开出一段距离才把车停下来。现场目击者以为赵远想逃逸,把他从车上拽下来打了一顿。赵远的衣服被撕破了,身上多处受伤。随后赶来的交警把他关押起来。
张小凤恳求道:“我老公不是故意撞我,他喝醉了,请不要扣押他。再说,我被撞成这样,也需要他照顾……”
交警表示理解。她让哥哥去交警队把丈夫保释出来。
医药费无着拒绝为丈夫担保
第二天下午3时,赵远沮丧地走进病房,夫妻相见,格外难堪。一夜之间,她成了交通肇事受害者,而丈夫是交通肇事者。
肇事的责任和婚姻搅在一起,让她的心里充满怨恨和委屈,也让他陷入自责与愧恨。他祈望上苍将昨晚勾销,如果一切没有发生该多么好!残酷的现实像海浪似的击打着他们,把他们推入苦难深渊。他们承受着双重压力、双重折磨和双重忧伤。
他平时话语就少,这回就更少了。妻子因他而残疾,从此丧失劳动能力;他酒后驾车肇事,驾照难保,没了驾照也就没了饭碗,以后又怎么生活呢?病房里沉闷无比。
张小凤和赵远是再婚夫妻。张小凤的老家在浙江衢州农村。11年前,她与前夫离婚后,如孤雁般来到杭州,在酒店当过领班,在商场做过营业员。五年前她认识了赵远,赵远也曾离异,有一个10岁儿子。2007年1月他们结婚。婚后的日子平静温馨,没想到突然出了这样的祸事。
8月31日,赵远没来医院看望妻子。下午2时,正要做背部手术的张小凤听说丈夫被警方拘留。她慌了,左脚没了,不能再没了丈夫!她急忙换下病号服,拄着双拐,拖着那条还没拆线的残腿赶到交警队。
“赵远酒后开车肇事,犯了交通肇事罪,不能说撞的是自己妻子就没罪了。如果你们能早点来解决。也许会好一些,现在案子已经移交到刑警队了。”交警队的一位负责人说。
出事后,张小凤多次劝赵远,叫他去交警队把案子结了。赵远以为此案与其说是交通肇事,不如说是夫妻间的无意伤害,夫妻毕竟是一家人,家事没必要到交警队解决,所以一直拖着没去交警队解决。没想到,他把自己拖进了拘留所。
9月7号,张小凤接到萧山区人民检察院的电话:“你丈夫的案子已经移交检察院。根据案情,如果你同意担保,我们可以不批捕。”
出事以来,她在病床上翻来覆去地想过,自己已经这样了,只要丈夫不嫌弃,两人也就这样过下去了。现在丈夫被拘留了,这日子还怎么过?惩处丈夫就是惩处他们那个家,也就是惩处她这个受害者啊!她立马回答说:“同意,我同意担保。”
“如果你同意的话,写一份担保书托人送过来。”
“不不,我亲自去。行走不便也没关系,我可以拄拐。”她急切地说。
张小凤很快就出现在检察院。她的婆婆已经先她一步来到检察院。出事后,老人不时去医院照顾儿媳妇,可是现在儿子被拘捕了,莫不是儿媳妇告的?想到这些,老人气愤地把头扭向一边不看儿媳。张小凤顾不得这些,将写好的担保书呈交检察官,真诚地说:“我们家确实有困难,希望政府尽早把我丈夫放出来,我也好有人照顾。”
“好的。”检察官同情地说。
“可是,”张小凤有些难为情,“我已经拖欠医院的医药费了,你们能不能跟我婆婆说一下,让她把医药费交了。”
婚后她和赵远的工资并没有归在一起,各花各的。他每月工资三四千元,而她只有1000多元,付了生活费用所剩无几。赵远的钱也剩不下,他喜欢打麻将,那些钱也许在麻将台上输掉了。车祸后,张小凤担心的就是医药费,丈夫和婆家付过几笔,现在已经开始欠费了,医生在催她出院。
检察官对赶到检察院的公公婆 婆等家人说:“你们对她要好点儿,要多关心她。她的腿都没了,已经够痛苦的了,别让她心里再难过了!”
“我跟我儿子都分开10年了,他的事情我们不管!”婆婆说。
公婆的确不容易,辛辛苦苦养大了儿子,接着还要为儿子养下一代。儿子离婚多年,总算是再婚了,又把老婆撞残了,还要两老操心。而且他们心里也怨恨儿媳妇,明明知道他喝多了,怎么还让他开车回家?张小凤也知道不该为难公婆,公婆一把年龄了,没有哪一条法律规定他们要为一个成年儿子的所为承担责任,可是后期治疗、安装假肢所需的费用更大,前几天她曾跟丈夫说过自己的忧虑,丈夫支支吾吾、一筹莫展的样子让她心慌不已。她希望公婆能帮她一把,渡过这个难关。
“你们家这样就不对了。你儿子要是把别人撞了,恐怕要赔十万二十万。他把自己媳妇撞了怎么能不管呢?你们要是这种态度,我们不能让她担保。”检察官说。
张小凤哭着回到医院。第二天,丈夫的家人带着3.5万元来了,说张小凤要是肯出担保书就给她1.5万元,另外两万元用于保她的丈夫。公婆的态度令张小凤寒心:这更像是一场“谈判”,她从中感受不到丝毫亲情的温暖。
张小凤边哭边对公婆说:“我们都盼着赵远被放出来。身为妻子,我不该不管他,可他有没有关心过我?我的腿没了,从此成了残疾人,谁又来为我的未来负责呢?你们不要逼我,这件事让我想想好不好?”她越说越委屈,眼泪流得又快又急。
不为丈夫出具担保书,丈夫就要坐牢;可是为丈夫出具担保书,谁又来承担自己的未来?那几天,愁肠百结的张小凤几次想自杀,有一次,她拄着拐走到病房的窗前,想纵身跳下去,被细心的哥哥察觉,从后面一把抱住了她……张小凤寻死不成,心在变冷变硬,她决定,不再为丈夫出具担保书。
9月14日,萧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以涉嫌“交通肇事罪”逮捕赵远。经法医鉴定,张小凤左小腿毁损截肢,属六级伤残。萧山交警部门认定,赵远醉酒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未注意道路情况,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怒告丈夫索赔68万
2007年9月17日,张小凤出院了,没了一条腿,商场营业员的工作不能做了;婚后两人住的是赵远的房子,因为拒绝为赵远担保,那个家也不能回了。张小凤只得去了杭州一家假肢厂,打算在那里先养一段时间的病,再把义肢装上。装一条义肢要4万元,可是张小凤身无分文。义肢不能不装啊,不然她怎么走路?难道她一辈子都躺在床上吗?
几天后,赵远的律师来找张小凤,劝她念夫妻之情出具担保书。 “他在里面好不好?”她心软了,想到他在里面不知吃多少苦、遭多少罪,不由得感到心疼,甚至有点儿后悔和内疚。不管怎么说,他都是自己的丈夫,是自己的亲人,应该把他保释出来。可是一想到他把自己撞成这个样子,他和他的家人连医疗费都不能保证,真是又爱又恨、又疼又恼。
“他知道你来找我,他问没问我过得怎么样?”她问道。
律师闪烁其词。她明白了,他并不关心她的情况。一股寒流席卷而来,把她的心冻硬了。
“我可以担保他出来,不过要先把我的4万元假肢费付了。”她冷冷地说。为治病,她已欠下数万元债。这时,她已不相信赵远作为丈夫或者交通肇事者能够对自己负责,决计讨价还价。
律师沉默。
张小凤哭了,长久以来的郁闷、委屈和心寒终于让她爆发:“怎么可以这样?别说是他开车撞的,就是别人撞后逃逸,做丈夫的就忍心扔下我不管吗?他还是不是我丈夫啊?他还是不是男人啊?”
夫妻到了这种地步,还有什么意思呢?2007年12月20日,在丈夫交通肇事案一审判决之前,张小凤面对巨额的假肢费和无指望的婚姻,做出了惊人之举――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为由,向丈夫单位所在地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把丈夫列为第一被告,旅游汽车公司列为第二被告,保险公司列为第三被告,索赔68万元,其中医疗费用14641元,残疾赔偿金73350元,精神损失抚慰金4万元,残疾辅助器具费用52.2万元……法院受理了此案。
2007年12月24日,萧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赵远犯有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
与此同时,张小凤告丈夫一案在杭州掀起轩然大波。丈夫酒后开车把自己的妻子撞致伤残本已稀奇,妻子拒绝保释丈夫,让丈夫被判坐牢,更是让人叹息;现在妻子居然起诉丈夫索要巨额赔偿!采访中,一个中年男人摇着头对记者道:“张小凤心够狠的,这样对待自己的男人!”旁边一个女人立刻神情激动地予以反驳:“你让她怎样?一个女人残在了自己丈夫手里,她的丈夫居然连医药费都不能承担。假如他没钱,他就是去借、去卖血,也要承担起男人的责任啊!”更多的市民在谈论这件事时,不由得为这一对夫妻情感的脆弱而慨叹:一段婚姻居然经不起一场车祸的“碰撞”,那么,夫妻之间又怎么可能有患难与共的真情呢?
人们的议论,婆家人因为赵远被拘对她的“仇恨”,让张小凤承受了很大的心理压力。但她决心全力投入索赔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08年1月24日,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张小凤的索赔案,未果。2008年2月29日,法院再次开庭审理。赵远在2008年1月30日就被释放,可是没有到庭。
第二被告的辩护律师认为,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张小凤夫妇没有另外的约定,他们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除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占有、处分权外,没有个人财产。这也就决定了本案不存在夫妻损害赔偿的物质基础和前提条件。
张小风的律师认为,根据一般的法律规定,夫妻财产在诉讼中是要进行对半分割的,但对于人身意外伤害的赔偿,应当可以作为张小凤的财产。
旅游公司表示,如果一审判决对公司不利,公司方面将起诉赵远。起诉理由是,交通肇事时间并不属于工作时间,公司不可能为此承担巨额赔偿。另外,他们代为支付这笔赔偿款的话,那么夫妻存续期间产生的这笔债务,就要张小凤和丈夫共同来偿还。这极有可能导致循环诉讼,张小凤将在这个循环诉讼中得不到一分钱的赔偿。张小凤所能得到的实际赔偿可能只有保险公司支付的5.8万元“交强险”赔偿款。
安装义肢后,张小凤可以拄杖行走了。2008年1月2日,她上厕所时不小心摔了一跤,左腿骨折,又在床上躺了两个多月。她欲哭无泪:没有经济来源,只好住在朋友家里,靠亲朋好友资助生存。夜半,她常常坐起来默默流泪。
1月31日,杭州漫天大雪。一整天,张小凤都情不自禁地看手机,渴望接到头天被释放的赵远的电话,但又怕接到他的电话。傍晚时分,赵远终于打来电话,口气淡淡地向她要户口本和身份证。出事前,他的户口本和身份证都放在她这里。
她终于忍不住问他:“你不想知道我在哪里吗?你不想问问我还好吗?你不想问问我想不想回家吗?”电话里他沉默半晌,最后开口说:“你在哪里啊?你不回家吗?”
口气中的淡漠与无奈让张小凤心中一寒。相识五六年了,半年多的恩爱夫妻,就这样形同陌路,她的泪水汩汩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