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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范文

时间:2022-10-15 16:48:54

序论:在您撰写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第1篇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其配套文件要求,我区认真把握政策重点要点,积极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稳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目前各项准备工作进展有序。

一、前阶段主要工作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相关机构。我区高度重视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区长为组长,由区卫生计生局、发改经贸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局、药监分局、监察局等部门组成的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和协调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工作。区卫生计生局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基本药物药事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明确职责,落实具体工作任务。二是开展专题研究。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多次听取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准备工作情况汇报,并就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区政府先后组织召开了不同层面的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区卫生计生局也组织召开了全区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研讨会和基本药物实施工作预备会议,征求医疗机构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建议。三是广泛开展调研。区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带领区卫生计生局班子成员到有关基层医疗单位和社区卫生服务进行调研,听取基层意见建议。区医改办组织卫生、发改、财政、人力资源等部门负责人到吴兴、德清、安吉等地考察,学习借鉴兄弟县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二)结合实际,稳妥制定实施方案。一是做好经费测算。区财政局会同区卫生计生局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2008-2011年经常性收支进行了测算,掌握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行状况,为落实补助政策提供了依据。二是完善实施方案。在反复测算、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学习交流,拓宽思路,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医改模式,我们对《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与《实施细则》进行了反复研究、不断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范围、实施内容、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力争在全区实现地域及人群全覆盖。三是加大政策引导。为更好地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我区调整了2012年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对2012新农合门诊基本药物与普通药物的报销比例进行调整,并拉开距离,普通药物门诊报销比例由2011年的25%上升到2012年的30%,基本药物门诊报销比例由2011年的30%提升到2012年的50%。使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明显高于普通药物,加大了使用基本药物的政策优势。

(三)整体推进,完善各项准备工作。一是制定人员编制和绩效工资方案。目前,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各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核定方案已经完成,近期即将出台,为基本药物实施后的财政补偿方案提供依据。二是做好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工作。在借鉴兄弟县区医改工作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经充分调研,制订了《区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工作办法》,建立区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工作小组,并由区卫生计生局负责组建基本药物目录遴选专家库,确定具体实施目录。目前,区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小组对各医疗机构报送的基本药物目录,按药品品规将各医疗机构报送的所有生产厂家都进行汇总,形成一个待遴选的大目录,拟在本周进行基本药物目录遴选。三是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对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各医疗单位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集中培训,同时对包括临床、社区责任医生在内所有医务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增强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自觉性。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出台实施方案。近期《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将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常委会研究讨论,3月25日前在所有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二是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三是网上集中采购。四是统一集中配送。五是统一组织结算。实施步骤共分三个阶段:一是过渡阶段。从开始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只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省增补的非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和现有库存药品。二是完善阶段。过渡期结束至12月底,只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省增补的非基本药物目录药品、由区确定的50种药品和过渡期间允许使用的其他药品,不得使用库存药品。三是全面实施阶段。全区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时间、实施要求及相关政策按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2篇

新医改实施方案,将使医药行业的上游(药品生产企业)、中游(药品流通经营)和下游(城市医院、社区医院、农村医院三级医疗网络和零售药店)都产生深刻变革,引领药品研发创新、药品价格、药品销售使用朝向科学合理有序竞争,医药行业整合来临。

以解决看病贵、看病难为目标,未来3年,中央财政投入3318亿元,地方政府配套投入5100多亿元,共8500亿元医改资金重点投向新农合和城镇居民。

2010年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3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合)率均达到90%以上;2009-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将提高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6倍。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非基本药物实行差别差率来抑制高价药。未来3年医疗个人负担由2008年的45%降至33%。

我们认为,新医改实施方案中长期利好8类企业,对应有8大投资主题:

1、医保管办分开,完善医保支付制度。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并积极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发挥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和药品费用的制约和监控作用,积极探索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方式。这将有利于与进口药市场竞争、有性价比优势的专科药,相关受益公司有恒瑞医药、通化东宝等。

2、利用药品价格杠杆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对新药和专利药逐步实行定价前药物经济性评价制度,对仿制药实行后上市价格从低定价,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将有利于具备自主创新研发新药的企业,相关受益公司有恒瑞医药、天士力、华北制药等。

3、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统一招标采购价格。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我们认为,受益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品牌和疗效突出的基本药物生产的相关公司有东阿阿胶、天士力、云南白药、康美药业、千金药业、康缘药业、华北制药,同仁堂、金陵药业、天药股份、海正药业以及复星医药旗下江苏万邦等。

4、“规范药品生产流通,药品经营许可分类分级管理、统一配送,减少中间环节”的相关公司将从中受益。这样的公司主要有国药控股、国药股份、华东医药、一致药业、南京医药、上海医药、复星医药等商业龙头。

5、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所有零售药店均应配备和销售基本药物。零售业务受益的上市公司有南京医药、上海医药、复星医药、辽宁成大、广州药业等。

6、加强对高风险品种生产的监管,中药注射剂龙头企业中长期将受益。相关受益公司有天士力、康缘药业等。

7、2009-2010年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政府补助,通过药品购销差别加价、设立药事服务费,逐步解决以药补医。受益于药事服务的上市公司有南京医药,受益于参与医疗业务的上市公司有康美药业、金陵药业等。

第3篇

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市年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区卫生局印发的《区星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定于年5月23日起,组织医政、疾控、妇幼、社区办部分专业人员对全区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半年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年5月23日---年6月3日。

二、路线安排

三、考核组人员组成

区卫生局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副组长:成员:由区卫生局医政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妇幼保健所、区社区办等专业人员组成。

四、考核形式

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看档案、资料等形式,现场打分反馈。

五、考核及督查内容

《市年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方案》、《区星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评审标准》中所列的考核的内容。主要涉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国家九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社区中医药工作;六项基本医疗;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日常考核情况等。

六、考核分工:

1、医政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信息管理、6项基本医疗(家庭医疗服务、双向转诊、社区现场应急救护、社区康复医疗)工作开展和建档情况;开展试点社区中医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中医服务工作情况。

2、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慢病防治(高血压、糖尿病)、老年保健、重症精神病管理、传染病防治、预防接种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和建档情况。

3、区妇幼保健所: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儿童保健、计划生育咨询指导工作开展和建档情况。

4、社区办: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基础档案资料建档情况;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开展及建档情况;社区机构标准化建设情况;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工作,公立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实施情况;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情况。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认真做好自查和通报工作。医政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妇保所要熟练掌握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市年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方案》和区卫生局《区星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区创建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要求,严格对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工作状况进行检查。

第4篇

而针对基本药物的招投标,自2010年9月安徽基本药物成功招标后,国务院办公厅于11月份印发了《关于关于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2010]56号)文件,明确提出全国各省要在基本药物招标中采用“双信封”制度,实行单一货源承诺、统一配送,做出国家基本药物整体运行的指导性实施方案。这一指导性政策的出台,直接导致接下来的几个省份的基本药物招投标进入价格竞争,招标过程惨烈,其中在实施和操作过程中的诸多问题,成为整个行业的争论的焦点。

根据五十六号文件的指导思想,各省根据本省实际情况于今年初至七月展开了新一轮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极具地方特色的实施方案层出不穷。有的省份在制定实施方案时,真正到考虑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但是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并没有得到体现。在四川的挂网模式中,百强企业排名按品种细分化药和中药作为评审技术标中的一项重要指标,而每个企业涵盖多种制剂的时候,化药和中药不一定都有排名,导致企业无法取得相应的分数。从已经结束的安徽、山东、四川、河南等省份的情况来看,基本药物生产企业都在积极应对基本药物的招投标,其所产生的集中效应已经显现,中标产品和企业已经逐步清晰。其存在的问题,也进一步凸显出来:

1、低价中标。单从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招标来看,不区分质量层次,技术标入围后,纯粹以低价为目的,不顾中标企业的质量和成本因素,将会对制药强企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直接导致的情况就是低于成本价的恶性竞争,而在中了标后无法供货,最终使得招投标的结果形同虚设。

2、对于招标流程的设计较为随意。一些省份在招标期间要求提供的投标资料需提交原件和最新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信(像云南省在招标期间要最新省检给了20天的时间),这种较为随意的时间限制要求,导致的结果是生产企业按按照正常程序花了20天时间根本办不了这些手续。同时,由于是多个省份同时实施基本药物招投标,企业的原件只有一份,必然造成企业只能选择性应对省份,而无法全面应对各个省份的招投标。

针对目前如火如荼实施的基本药物招投标,诸如:“药品招标是送死,不招是等死”、“药价低比药价高更可怕”等议论也经常出现。但是,药品降价已经成为行业发展的脉络,无论是国家的调控还是市场的竞争,未来“质量和成本领先”才是企业争夺市场的核心。国家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初衷,就是通过政府层面的强制使用和报销,让普通百姓用上放心药和便宜药。这种政府主导的基本药物政策的强制实施,要求参与竞争的企业从影响最终中标结果的几个因素认真对待:

企业规模是影响中标的重要因素之一;

报价是影响中标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网上信息的维护是重要环节之一;

在竞争不充分的情况下,专家投票是决定因素,专家打分是决定因素即高价也可以中标。

从上述核心因素来看,药品招投标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求企业建立一个“快速反应”机制来应对,从而促进企业灵活应对经济技术标和商务标所涵盖的相关环节,最终保证企业在基本药物招投标过程中能多中标,中好标!

面对三年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宏观策略,2011年是我国完成医改工作的攻坚之年,也是医改提速的一年,通过药品集中招标模式,将向“集约化、规范化、透明化、电子商务化”的轨道上发展。作为医疗体制改革的关键,基本药物制度经过各个省份的探索和发展,随着好的经验的积累和问题的出现,未来的发展已经逐步呈现出较为明晰的发展趋势。从目前国务院医改办正在着手制定的《生产企业综合评价体系》的推进工作来看,未来的基本药物制度将逐步走向:

大企业主导下的定点生产和定点配送;

招投标过程中的质量优先和服务优先、

综合生产企业和市场情况制定“标底价”

第5篇

1.全面推进政事分开、权责清晰、运转顺畅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各中心须上报改革申请报告及相关职工会议记录,确保中心的改革拥有充分的群众基础。

2.按照稳步推进原则,进一步深化区域医联体建设工作,出台医联体相关规程和制度,建设并试运行区域影像中心、心电中心、检验中心和消毒供应中心。

3.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报”制度,即年初报送卫生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和聘用计划、报送人才培训和培养计划、报送基建项目计划、报送医疗相关设备采购计划。

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4.制定无院籍化管理具体实施细则及区域卫生技术人员交流实施办法,同时做好无院籍化管理宣传工作。

5.出台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及培养实施方案,建立卫生系统反应性和满意度“月评”制度,并做好与360度绩效管理评估指标体系和人员聘用管理的衔接工作。

三、分配制度改革工作

6.修改和完善360度绩效管理评估方案及实施手册,合理调整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评估分值,结合2015年工作目标相应调整各项指标赋值和权重。

7.各中心制定详尽的内部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并报送区医改办备案。

四、经费保障制度改革

8.在南瑞和桥两中心试点做法的基础上,继续在等实施新医改政策的各中心财务管理权限和财政经费保障机制。

五、巩固基本药物制度

9.完善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药物使用保障方案,确保参与改革的各中心用药需求。

10.进一步加大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监督和检查力度,严禁体外循环和加成销售现象。

六、转变医疗卫生发展方式

11.继续推进城区家庭医生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以省卫计委和市卫生局下达指标为准)。

12.深化中心与市级医院的协作和双向转诊。

七、加快卫生信息化进程

13.建立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区级监管平台。

第6篇

28.药品生产企业如何参与各地的招标采购?

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各地制定的实施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参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的投标,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参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投标的生产企业应当是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等相应资质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经营企业,以及受药品生产企业委托的进口药品国内总可以代表药品生产企业参与投标工作。

29.药品配送企业如何参与各地的招标采购?

药品配送企业也可以参与药品的招标采购,应当按照各地制定的基本药物招标实施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参与基本药物招标,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参与基本药物招标的配送企业,应当是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等相应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

国家基本药物的配备使用

30.在哪些地区、哪些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2009年,每个省(区、市)在3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2010年,基本药物的配备使用覆盖60%的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到2011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到2020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31.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患者只能用国家基本药物吗?

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患者并不是只能使用基本药物。医疗机构在优先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病情实际,使用省级人民政府统一确定的执行基本药物政策的非目录药物。确因病情需要,患者还可以使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具的处方外购药。

32.在大医院就医,患者也能用到价廉有效的基本药物吗?

除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外,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这意味着大医院也要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达到规定的使用比例。

33.如何保证医生开处方时优先选择使用基本药物?

第7篇

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于5月18日召开。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指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维护群众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是今年上海最重要的改革工作。必须思想认识到位、改革措施到位,按照国家要求,紧密结合上海实际,循序渐进,建立健全惠及更广大群众、调动医务工作者积极性、符合发展阶段实际的体制机制,向全市人民交出一张满意答卷。

上海设定更高的目标

上海市医改方案5月17日正式出台。根据上海医改《实施意见》、《近期重点实施方案》,上海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将覆盖常住人口。2012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将覆盖全市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0%以上。

上海医改《实施意见》和《近期重点实施方案》均体现出鲜明的上海特色:在完成了国家有关医改任务后,上海为自己设定了更高的目标。本次上海市医改的《近期重点实施方案》明确,2011~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国家规定的21项的基础上增加为42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国家9个项目的基础上逐年增加3个项目;上海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职工年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上海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7万元提高到28万元,上海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到2012年底,基本医保制度参保率达到90%以上等。

公立医院补偿

上海医改方案的征求意见稿中曾表示,剥离特需病房,把公立医院的床位资源还给公众。上海市分管副市长沈晓明也曾透露,这项工作“有三年时间作为过渡”,上海市政府已经为新医改方案配套了一笔资金,对公立医院的补偿“一定会比较到位”。

上述改革设想的蓝本,应该是上海医改酝酿过程中,“复旦―交大”版平行方案提出的 “以商补公”对策,即让公立三级医院开展一部分非公共品的高端医疗服务,比如医学康复、高档护理等,用这些高利润的业务来补贴提供医疗公共品的收入不足。在方案的最终版中这个思路没有被采纳。上海医改《近期重点实施方案》表示,“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医疗服务价格,完善政府投入机制,逐步实现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向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转变”。

试行总额预付

在二级医院与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纵向联合平稳运行近六年的基础上,上海医改方案提出组建“1+2+3”纵向医疗联合体的设想。上海医改值得关注的一个举动是组建纵向医疗联合体。

直接参与方案规划的上海交大蔡仁华院长认为,考虑提高区域优质卫生资源的整体利用效能,卫生部早年就曾讨论过纵向医疗联合体的构建,但因为其中的利益调整缺乏设计而搁浅。

从《实施意见》中看出,上海的对策是健全转诊系统、医保支付等配套改革的措施。以前上海市民用医保卡可以在全市所有的医院就医,而医疗联合体成立后,每个参保人员只能在每一级别中选择固定的医疗机构就医。

统筹规划与分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