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学报》需要什么条件?

来源:优发表网整理 2025-04-03 18:29:02 52人看过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学报》杂志是一本在经济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期刊,由国家税务总局主管、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主办的期刊,创刊于1988年,国际标准刊号 ISSN:2097-4388,国内统一刊号 CN:43-1563/F。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学报》杂志投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金获国家、省部级及直辖市级科学基金资助的稿件请在首页页脚注明基金来源及编号,重要文稿可优先发表。

<二>图表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如图1,图2;表1,表2,图和表应有简短确切的题名,图号图名应置于图下,表号表名置于表上。

<三>正文按“前言、资料(对象)与方法、结果、讨论”的顺序书写,为一级标题;以下各级小标题按照:一、(一)、1.安排序号。

<四>论文责任者需清楚说明变更作者署名的原因,并向编辑部提交所有作者对增加或删除某个作者表示同意的声明以及单位证明,声明内要列出每位作者各自对研究及论文的贡献。

<五>参考文献采用顺序编码制格式著录;按正文中出现次序标引,同一文献,同一序号,附注页码。格式为上标的“[序号]页次”(如(l)、(2.6)、(5-7)、[8]98、[9]66-68、[4]26、[6]3-8……)。

<六>摘要应反映论文主要论点及创造性内容,包含目的、方法、结果及结论四要素,以300~400字为宜;关键词5-8个,反映论文实质内容,便于检索。

<七>本刊对作者原稿进行的编辑删改加工,将不另行通知作者。如需要保留修改权的作者,请在来稿时特别注明,否则视同全权委托本刊编辑部编辑修改。

<八>稿件注释著作类包括作者、著作名称、出版社、出版时间、页码;古文献可在作者前加时代;译著可在作者前加国别;论文类包括作者、论文名称、期刊号。来稿请一律采用尾注形式。

<九>论文标题的层级,按一、(一)、1、(1)……排列,标题序号后不加逗号,标题末尾不加句号。

<十>编辑部有权对来稿进行修改或删节,但对内容的实质性修改将征得作者同意。

该杂志旨在推动经济理论与实践的创新与发展,为广大经济工作者、研究人员提供一个学术交流的平台,主要是探索经济规律,服务经济实践。通过发表高质量的经济研究成果,促进经济领域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为经济改革与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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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学报,出版地:湖南,于1988年正式创刊,本刊重视学术导向,坚持科学性、学术性、先进性、创新性,刊载内容涉及的栏目:税务实践、财经纵横、党建研究、干部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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