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的建立和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设立,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提出了新要求。建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上诉案件的法律监督机制和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室,已成为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动力和营造国际贸易良好氛围的现实需要。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室统一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等上诉案件进行法律监督,在理论上具有正当性,在操作上具有可行性。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室的设立,应当在总结最高人民检察院派驻刑事执行检察室和地方各级检察院派出知识产权检察室经验的基础上,从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受案范围三个维度进行顶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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