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视频企业的版权之争,指示了知识产权在中国实践的特殊性逻辑。知识产权既非'一张白纸',也非'法律信仰'。它业已成为寡头企业商业竞争和资本操作的基本手段,成为排挤和打击中小企业的法律利器。传统的劳动价值论和新自由主义都无法有效解释当代知识产权的运作特征。中国的庞大市场规模决定了互联网企业竞争的行动逻辑及其约束性条件,互联网市场的等级化结构也赋予不同企业在运用知识产权时的不同实用策略。互联网企业与网民消费者最终都同时具有了'守法'与'违法'的悖论性特征,这构成了理解中国知识产权特殊性的内在基础,也再次说明了中国的知识产权研究必须超越法条字面上的教义性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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