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按照传统知识产权历史发展的理解,技术与商业都是知识产权变化的推动力,而真正将技术革命与商业贸易相互勾连起来的是商业模式的变迁。商业模式的变迁表明商品交换行为的变化,而商品交换行为正是知识产权的运用行为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体现,三者环环相扣,彼此支撑,最终投射进法律规范层面,即是知识产权的历史演变。而数据库商业实践与法律构造不过是这一古老逻辑的新展开。在中国,近乎空白的个人数据法律保护现状和相对残缺的数据库法律保护,演化出一种'低法治状态'下的数据保护状况,其与中国目前蓬勃兴起的数据商业形成了某种难以言述的脆弱平衡,这一脆弱平衡所塑造的法律现实环境反过来又成为大数据及商业兴起的最重要的外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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