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研究构建了一个分析地方政府创新的理论框架,解释我国政府创新的过程和逻辑。地方政府创新包括三个核心制度逻辑:权力结构再造、制度结构型构、文化观念—合法性重塑,存在制度创新、结构化以及再生产等制度变迁的阶段。以浙江省N县"小微权力清单改革"的政策过程为例,村治场域的碎片化结构构建了政府创新的基础,政策"试点"则是三种制度逻辑整合的结果;随着政策试点变为全县推广,其制度逻辑表现为以"运动型治理"和"考核"为特征的"自上而下"的权力动员;而在政府创新"打包"阶段,制度变迁则主要以合法性再造逻辑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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