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82年《宪法》指出,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自此,转型中国呈现出教育法人多元化新格局。本文把教育看成是混合产品和服务,并提出一个多中心供给体制的理论框架;在其中,不同种类的融资模式与不同部门的供给者之间的相互结合,形成了国家的、市场的和社会的供给体制。实证上,效率和公平的假设被提出来,前者意味着教育法人之间的劳动分工,后者意味着入均教育经费的均等化。针对转型中国的相关数据检验结果表明,不同类别的教育对应于不同部门的教育法人和不同种类的融资模式,以及多中心的融资模式有助于教育公平的实现。因此,走向教育供给的多中心体制在于该体制能够调和效率与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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