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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跨境电商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分析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1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1跨境电商与知识产权的联系
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其受到来自电子商务领域的挑战也越来越多。应当在“互联网+国际贸易”背景下,把握好促进跨境电商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
1.1跨境电商涉及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从法律层面而言是自然人或法人对其创造性成果与商标进行自由支配并且防止他人非法对其支配行为进行干涉的一种民事权利。本质上具有专有性、时间性、地域性和客体无形性特征。电子商务的迅速崛起逐渐消除了知识产权的时空限制,同时也影响了其保护对象的一系列权益,对知识产权的司法流程与法律效力也产生了一定威胁。第一,版权方面。知识产权问题中最常见的是版权纠纷。若没有取得版权所有者的同意就去应用该版权产品,并将产品信息发布于各大网络平台,此行为对版权所有者的复制权造成了侵犯;若没有获得作者许可就将作者的书籍、论文、图像等电子作品发布到在线论坛等一系列网络平台上,此行为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作者的相关权益,产生了一系列侵权纠纷;若将版权保护的音频、照片、歌曲等上传到互联网平台来获取个人利益,也划分到侵权的范畴;从事网络技术服务的人向犯罪分子贩卖版权保护的作品以及一系列信息等。第二,专利权方面。专利权本质上具备行政授予性特征,无法自动产生。我国授予专利权制定了三项基本标准,分别是新颖性、创造性与实用性。从某种角度来说,新颖性就是根据与目前的理论知识体系展开综合对比来进行评价,但随着电子商务领域的深入发展,给新颖性的评估与衡量工作增加了一系列复杂因素。这主要和电子商务程序语言的不断升级变革以及电子商务行业的多元化发展趋势存在一定的联系,此外,互联网的普适性与共享性对专利保护制度也带来了不利影响,给专利的认定与评估增加了不少困难。第三,商标与域名方面。商标侵权问题很容易出现在互联网平台上,且方式呈现多种多样。例如,域名商标侵权,简而言之就是域名中出现了已经被注册商标的关键字词;为假冒商品来源或进行虚假宣传等目的,将其他企业的合法商标应用于自己的互联网商业宣传活动;网页搜索序列商品侵权,就是把他人注册过的商标信息编辑成代码语言来添加到网页程序中,使该网页排在搜索结果中的前列。一系列商标侵权行为中发生概率较高的是域名抢注行为,就是不法分子出于恶意竞争将其他人已经获注的商标来作为域名。这种行为利用了域名制度,对商标所有者的相关权益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第四,侵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指的是不向社会层面公布,可以给权利所有者创造一定的财富,可用于某个社会生产领域而且通过权利所有者制定全面系统的保密方案与措施的一系列财务与配方技术信息。若商业秘密被人侵犯则会给权利人带来无法衡量与评估的损失。电子商务领域侵犯商业秘密基本上存在以下几种行为:通过不正当渠道去挖掘到商业秘密,例如攻破其他企业内部网站、通过利益要挟去换得商业秘密;民事主体没有遵守相关合同与保密条约向他人泄露商业秘密;偷取其他民事主体的商业秘密等。
1.2知识产权对于国际贸易的意义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创设之初所保护的范围仅是一个国家内部。由于跨国家与地区之间的贸易与文化交流逐渐朝着紧密化与深入化的方向发展,同时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断地完善,使得国际贸易与知识产权这二者的联系更加密切。当前这二者的关联性已添加到相关的法律法规中。这二者之间的关联性主要表现与下列几点:首先,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活动中的地位日益凸显。进行交易的对象主要有客观商品、知识产权、信息咨询以及技术服务等,在真实的国际贸易活动中,一种或者多种混合的贸易对象也较为普遍。比如说涉及产线与技术转让、已授权的工艺生产设备的售卖等。毫无疑问,知识产权问题对国际贸易的发展影响重大。现代国际贸易体系的构建与经济、知识全球化密不可分。经济全球化主要涉及资本、劳动力、服务、技术、价值链以及企业的国际化。知识经济化主要指的是某知识或一系列的理论体系从衍生、完善、传播到最终的应用,商业价值会呈指数型趋势增长,从而将综合效益提升到最高水平。在实践活动中知识作为关键的经济生产要素来持续性的创造商业价值,但是带来的知识产权纠纷也更加复杂,因此在一系列商业活动中要在此方面给予充分的重视。其次,知识产权是国际贸易活动中的关键交易形式。从狭义角度而言,知识产权贸易就是一系列知识产权为主要交易对象的贸易活动。广义层面的知识产权贸易不仅将知识产权直接进行交易,还将拥有知识产权的一系列产品与技术进行交易,主要是一些具有较高创新价值与商业应用价值的产品。随着知识经济逐渐朝着更加深入的方向发展,国际知识产权贸易在跨国贸易活动中的地位持续提升,带来的经济效益也呈指数型增长。联合国相关组织的相关数据表明,跨国知识产权贸易活动中专利技术是主要贸易形式,1965-1975这十年间,在该方面的贸易额从原先的20亿美元增加到了110亿美元,1985-1995这十年期间,从500亿美元增加到了2500亿美元,截至2000年,已经超过了6700亿美元,从这些数据能够发现,在该方面的贸易额四五年就能翻一倍。最后,国际贸易在构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与战略规划方面更加关注。全球大部分国家都从国家角度构建了全面系统的知识产权战略框架,对知识产权的重点发展走向与相关规划进行系统性的部署。通常涉及基本方针、总体目标、战略方案、攻关任务等一系列关键点。国家重视知识产权的关键因素之一,是基于知识产权这种模式来增强企业的技术与研发创新能力,让企业在全球复杂的金融环境下的抗风险能力与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从而推动国家朝着高质量创新型强国的方向发展。
2我国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及建议
我国的国情不同于世界其他国家,尽管新时期以来面临的矛盾与挑战不同于以往,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未变。分析问题必须立足我国的实际情况入手,因此有必要对现阶段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进行针对性解读,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的建议。
2.1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现状随着“互联网+国际贸易”模式下知识产权纠纷数量持续增长,对国内大部分企业在全球贸易市场上的地位与口碑产生较为不利的影响,而且也限制了跨境电商行业的稳定运行与进一步发展。就我国现阶段跨境电商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主要存在以下两个问题:第一,知识产权保护观念薄弱。过去的外贸大多是一些全球型贸易公司与产业集成化企业为龙头,这种企业内部已经构建了全面系统的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对于一系列的知识产权纠纷问题也有专业的律师团队去进行处理,从而这些企业能够将知识产权风险控制在较低范围内。但是跨境电商行业有很多都是初创型企业与微小型外贸公司,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未给予充分的重视,当产品的市场宣传与品牌推广活动中经常存在一系列的知识产权纠纷问题,对自己的智力成果也不能很好地保护,在面对跨国诉讼时常出现败诉的情况。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已经对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构成了阻碍。第二,知识产权立法相对滞后。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立法起步较晚,相关法律体系较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就现有的法律法规来看,条文本身存在管理杂乱、对象不清晰、部分规范之间相互矛盾,对于新问题、新事物存在大量留白等问题。这就使得大多数企业在进行经营活动中没有相关的法律可遵循,而且企业内部也未制定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这一系列问题给我国跨境电商行业朝着更深层次方面发展增加了许多阻碍因素。
2.2跨境电商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互联网本质上属于一种非实体型的物质,而知识产权也很难用客观具体的语言去描述,这两类非物质性的“物质”汇聚在一起必然会给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增加许多复杂因素。可采取下列措施来积极推进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发展:
第一,构建更加全面系统的法律体系。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以健全的法律机制为基础的,但是我国现阶段在该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有许多缺陷。电子商务领域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方式也多种多样,情况不容乐观。文本的最初来源和出处这方面在《著作权法》中并未提及;商标所有权方面,现行的《商标法》中仅对实体贸易构建了全面系统的商标管理体系,但并不涉及电商领域;在电商域名非法注册方面,现有的法律对该方面并未进行具体的解释。基于当前情况,在法律完善方面,需要把电商领域纳入现有的法律体系中,对一系列侵权问题与处理流程进行系统的解释,从而有效保障知识产权人的正当权益。另外,可以通过法律移植的方式,将我国实际发展状况与国外先进成熟的法律体系有机联系在一起,不断颁布能够推动我国电商行业稳定运行与发展的法律条文。
第二,强化电子商务领域的执法。这些年我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也陆续颁布了《专利法》《商标法》《文本著作所有权管理规定》以及《互联网程序技术与计算机系统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条文,法制体系也基本达到了跨国贸易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但即使法律体系较为完善,与之配备的执法机制还存在一系列的漏洞。因此在整个执法体系下,需要不断强化知识产权注册登记制度,始终坚持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对注册流程的各个因素进行深入系统的评估与衡量,从而对抢注等恶意行为进行综合的评价与判断。各个职能部门之间要构建多层次的交流合作平台,注重互联网资源与网络平台的搭建,针对电商领域,制定科学合理的规范管理机制,严厉打击损害网络安全与公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提高网络用户知识产权意识。这里所说的“网络用户”既包括电商企业也包括消费者。从电商行业来看,那些觉得获得了知识产权许可就能够啥也不管的观念是不可取的,而构建全面系统的知识产权理论体系并具备较强的知识产权维护能力非常关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企业可以构建专业的职能部门去全面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完善企业的内部管理机制与流程,将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提升到新的高度。对于广大消费者而言,为避免对知识产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应做到合法下载、文明浏览信息,未经许可勿私自将他人作品上传网络并主动传播,把握好合理使用的范畴,尊重他人的智力劳动成果。
第四,拓宽国际合作渠道。互联网由于其本质的广泛性与全球性,但是知识产权在地域方面的局限性较强,对电商领域中知识产权的保护产生了一定的阻碍。而且各个国家间的综合发展质量存在较大差异,知识产权侵权的判断标准也存在显著区别,不过所有知识产权人的创新技术与相关作品都需得到应有的认可与保护。所以,需要与其他国家积极构建良好的合作机制,形成客观统一的知识产权共识,并制定共同管理办法条例,从而推动跨境电商的稳定运行与发展。第五,加强技术层面保护。主要包括密钥识别程序、标记感应技术、大数据甄别技术等。密钥识别程序可以对一些商务机密与内部信息形成较有力的保护屏障,充分维护数据库信息的安全;标记感应技术就是能够让作者在自己的产权作品上做一系列专有标记,并将这些专业标记录入安全感应系统;大数据甄别技术能够对线上侵权盗版行为展开全方位、多层次的追溯,从而推进执法体系的升级与创新。通过创新型技术与程序语言的开发与应用,能够有效提升电商领域知识产权的安全性与稳定性,而且降低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成本,大大提升了保护的效率,具有不可估量的发展前景。综上所述,技术手段对提升跨境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的安全性能够起到关键的正向推动作用,应当鼓励其开发与应用。
3结论
在经济全球化与知识经济化的影响下,知识产权与跨国贸易的关联性日益增强。由于电商与跨境贸易的多元化发展,知识产权纠纷与矛盾数量不断增加,严重阻碍了跨境电商的进一步发展,对相关人员与企业的经济效益也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就目前状况而言,知识产权侵权问题主要包括商标与专利侵权、商业机密侵犯、恶意抢注域名、文化著作版权侵犯等。基于这一系列的问题,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保护方案并落实,才可以有效提升知识产权的安全性。经过分析,需要在立法、执法、意识养成、国际合作、技术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关注,从而共同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的健康平稳发展。
参考文献:
[1]谌远知.跨境电商中知识产权风险与应对———以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为背景[J].中共杭州市委学报,2016(1):91-96.
[2]杨智博.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6(3):195.
[3]国务院.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EB/OL].(2008-06-05).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4]郭睿.企业电子商务网站运营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D].武汉:华中科技大学,2012.
作者:张昆 范思远 单位:西北政法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