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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再次强调新时代学校审美教育工作的各项相关要求。最新修订版《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对语文核心素养进行了新的阐释,重点强调培养学生的审美创造能力的重要性;在阐释课程理念时,强调“改变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作文教学一直是中学语文教学研究领域的重要问题,切实关注作文教学问题,充分利用过程性评价发掘其美育功能,兹事体大,关系到中学语文作文教学领域的新突破,关系到中学生核心素养的全面提高。
一.美育及作文教学的美育价值
(一)美育的内涵及价值“美育”一词的问世出自席勒《审美教育书简》,他指出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美育问题是整个社会走向自由必须要解决的问题。[1]自古以来,中外诸多学者都十分重视审美教育,我国著名思想家、教育家蔡元培于十八世纪正式提出“美育”的概念,他认为陶冶学生的情感是美育概念应用到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2]现如今,出于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的必要性,美育显得尤为重要。美育,即通过学校审美教育活动,培养学生对身边事物的灵敏感受力,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刻的理解,进而发散思维,让学生的想象力得到充分发展,提高学生感受美、体验美、欣赏美、认识美、发现美、评价美和创造美的能力,使他们提升学习境界与志趣、强化审美与实践、激发智慧与潜能。
(二)作文教学的美育价值审美教育有助于促进人的知、情、意、行全面发展。作文是学生审美体现的重要方式,故作文教学中的美育功能是促进学生知、情、意、行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叶圣陶在《听说读写都重要》中指出培养学生掌握语言文字的运用能力是语文教育的主要目的,其主要实现途径就是培养学生运用语言进行接受与表达的能力。[3]作文教学作为语文学习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语文综合素养的体现,对学生的发展有着无法代替的重要意义。语言文字的表达充满美的可能性,“一粒砂砾见世界”,说的就是一个作文片段、一篇作文中,蕴藏着学生对这个世界的认识以及他所领悟到的人生哲理,更重要的是每篇作文都是学生审美情趣的外在表现。将作文教学与审美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不仅肯定了对学生进行美育的重要性,还可以有效激发学生的写作兴趣,以及为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作文教学的美育功能
(一)促进学生情感的释放一篇篇传唱成千古的名篇,一句句琅琅上口的诗篇,承载了中华五千年的文明、精髓与风骨。多年来,人们学习语文就是为了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识与继承。正是李白文化的壮志豪情,在他笔下化为“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才得以被世人吟诵;作诗是杜甫情感的宣泄口,所以杜甫的爱国思想在其沉郁顿挫的诗句中得以彰显;橘子洲头的景色引的毛泽东心怀逸兴壮思飞,故而酣畅淋漓地铸成了一篇壮美词章———《沁园春·长沙》,由一代代学生们传诵至今。作文教学是引导学生释放情感最有效的方式,这种情感的释放必须建立在对学生进行美育的基础上,才能充分在学生身上贯彻落实语文核心素养的要求。从高中语文学科来看,学生审美认知的形成需依托一定的引导。在作文教学时,教师关注学生对事物或事件的审美过程,关注学生理性的判断结果,引导学生将感性情感与理性认知相融合,促进学生情感的充分释放。高中语文作文课堂的美育氛围无疑是最浓郁的,这有利于深层次语文审美教育认知的形成。此外,在作文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在对学生进行美育的同时,还关注学生潜在的、个性化的审美能力的挖掘,支持和鼓励学生进行深入探索,个性化的表达,帮助学生建立适宜的审美空间,为学生的情感释放给予充分自由。
(二)促进学生人格的协调高中语文作文教学课堂是促进学生人格协调的重要渠道,教师通过运用各种方法来改变学生对事物判断的非理性因素,从而引导学生建立一种适合其自身发展的合理的思考方式,以此促进学生的人格发展到完备而无明显缺陷的程度。在作文教学时,教师尤其注重学生健全人格的发展,通过对事件的分析、对美的赏析不断深入贯彻作文教学的美育功能,以培养出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完美的人格素养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高中语文作文教学中,教师通过引导,促进学生了解自己的思想感情与境界,按照事物的本来面貌完整周密地认识周围环境,使学生自己主动积极实现个人价值、人生意义,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从而促进学生人格的协调发展。
(三)促进学生创造性的发展在普通高中,学生们所能用到的写作素材基本上都来自日常生活,其次是来自教材。由于学生的年龄处于未成熟状态,所认识到的世界也不够全面,故而使用的写作素材有所局限,更趋向于日常生活中的素材。在高中生的日常生活中,有大量没有经过整理加工的原始材料,但大部分学生都缺少一双善于观察的眼睛,缺少审美能力。美育给人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能让学生学会欣赏美,继而引发创造美的积极性,最终使学生的创造性得到变化与进步。文学创作需要独创性,学生作文也应体现他们的创造性,作文中所有的话都应该是从自己内心出发。作文与学生创造及欣赏美有着直接的关系,学生在作文中体现出的对社会的感知、对事物的认识都与审美有着直接的联系。学生在作文时,只有充分展开想象发挥自己的创造性,才能将内心最深层的情感表达出来。因此,促进学生创造性的发展迫在眉睫,而美育则是作文教学中促进学生创造性发展的最有效手段。
三.高中语文作文教学中落实美育功能的现状分析
随着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高中语文教师越来越受到重视教育评价,在美育被大肆倡导的教育环境中,语文作文教学的美育评价也引起了重视。然而,在高中语文作文教学中落实美育功能的前提是:深刻理解学科的育人本质为“教育过程中的知识获得不仅仅在于获得客观知识所描述的真理,更在于获得真情、德性和美感”。[4]“审美经验揭示了人类与世界的最深刻最亲密的关系”,[5]高中语文作文教学中缺乏对美育的重视,从而使得作文教学成为迎合改卷者“十五秒批完一份作文”的应试作文教学,导致作文教学丰富的美育内涵被忽视。教师是作文教学的设计者和实施者,教师对美育的理解程度会直接影响对学生进行美育的渗透程度。对此,笔者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对A省B市第一中学的语文教师发放调查问卷,并对教师问卷进行整理,结合对当前高中语文作文教学的审美功能落实的实际情况,对调查获取的44份有效调查数据进行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一)缺少全面的美育价值认识由于教师个人经历和环境的影响,对作文教学中落实美育的认识比较偏颇。在问到“在作文教学中对学生进行美育是否重要”时,有59.09%的教师认为学生所获得的作文分数比审美教育更重要;有25%的教师人物对学生进行美育重要;也有11.36%的教师认为对学生进行美育不重要;只有4.55%的教师认为美育非常重要。可见,在平时的作文教学中,上至学校领导层,下至学生自身对作文教学的美育价值认识不够。对于高中语文作文教学课堂来说,教师除了对学生的说和写进行其审美能力的评价,还需涉及到听、读等各个方面。当问到教师从哪些方面对学生进行审美能力评价时,有16.91%的教师是从听的方面对学生的审美能力进行评价,还有27.27%的教师是从说的方面对学生的审美能力进行评价,有36.36%的教师是从写的方面对学生的审美能力进行评价,另有6.82%的教师是从读的方面对学生的审美能力进行评价,只有13.64%的教师是从听、说、读、写等各个方面对学生的审美能力进行全面的评价。由这一组数据可知,片面化的认识会使内涵丰富的审美活动浮于表面,教师对学生的审美能力的评价是从自身对审美能力的理解出发而进行的,并且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这不仅不利于学生培养其审美能力,而且不利于作文教学的美育价值全面体现。
(二)缺少深刻的审美情感共鸣在高中语文作文教学课堂上,一些教师挖掘了书本教学大纲、梳理了教学思路、整合了较为全面的教学内容、采用了各式各样的教学方式,在对学生的作文教学上做出了积极努力,对学生写作能力的提高也给予了足够的重视。但是,作文教学的美育价值并没有通过教师在教学中的“煞费苦心”得以彰显。美育的价值表现在学生习作时的情感释放,只有学生积极发现美、充分认识美、懂得欣赏美,才能善于创造美,最终完成一篇具有审美价值的作文。当询问是否会定期主动了解班级学生的情况时,只有34.09%的教师会定期主动了解班级学生情况;38.64%的教师表示基本会。在访谈中了解到,这些教师极少会对学生进行家访,仅凭学生在学校或课堂上的表现很难对学生作出全面准确的了解。从调查问卷中可以得知,20.45%的教师表示每月带着学生进行一次文学作品阅读欣赏活动;还有36.36%的教师表示每两个月带学生进行一次文学作品阅读欣赏活动;表示一学期进行一次文学作文欣赏活动的教师高达31.82%;甚至还有11.36%的教师表示从不带领学生进行文学作品欣赏活动。缺乏了解,便无法与学生进行心与心的沟通,不与学生共同进行文学欣赏活动,就无法与学生进行审美情感共鸣。
(三)缺少标准的审美评价体系高中语文作文教学的审美评价指的是根据一定的作文教学的目标,运用可操作的科学方式,在作文教学完成后,对整个教学活动及学生的作文进行分析和美育效果判断,最后为建立一个作文教学的审美评价体系提供依据。当学生在作文教学课堂上有审美感受、审美发现、审美鉴赏时,有38.64%的教师会结合学生所说,以学生为主体,从促进学生发展的角度出发进行评价;有47.73%的教师选择随机应变,根据上课时间而定,当教学目标完成后有空余时间则评价一番,时间紧张时则不对学生的审美表达进行评价;只有9.09%的教师会根据一定的审美评价标准,对学生进行全面细致的评价。综上所述,作文教学的美育功能发挥的并不彻底,教师对学生的审美评价带有明显的主观主义倾向,缺乏系统的、标准化的评价标准,故高中语文作文教学无法充分发挥其美育功能。
四.过程性评价促使高中语文作文教学充分发挥美育功能
作文教学是若干部分相互联系与作用的过程,传统的作文教学评价只注重学生最终呈现的作文,不注重学生的写作过程。作文教学要求学生逐步做到以下几个方面:在描述具体内容是要保证有真情实感,作文要有中心思想且条理清晰,需要注意的是遣词造句需恰当、灵活运用。过程性美育评价要求在对学生进行作文评价时,将重心转移到学生的选材、构思、提纲等过程中,及时了解学生在整个写作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关注学生不同时期写作能力的发展状况。将过程性评价理念合理运用到作文教学过程中,深入学生的写作过程,及时解决学生在写作中遇到的困难。想要作文教学充分发挥其美育功能必须使用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评价方式,这样才能更贴近学生生活,有利于了解学生的生活状态,对学生的可持续发展进行有效指导。
(一)建立过程性美育评价的基本框架在高中语文作文教学中建立过程性美育评价的基本框架,对整个高中语文审美教育评价体系有着重要意义。教师要充分认识到美育对于打造有活力的作文课堂、健全师生精神人格的重要性,积极构建过程性美育评价的基本框架,是促进高中语文作文教学充分其美育功能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师生和谐发展的有利条件。过程性评价是学生个体内的持续性的评价,可以全方位展示学生在高中语文作文课堂上对于美育的接受程度。过程性评价既注重结果,也注重教学过程,故在高中语文作文课堂进行美育时实施过程性评价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课前预学,明确美育具体目标高中语文作文教学活动应该是充满生命力的存在,作文教学中进行美育更应如此。要想学生写成真正意义上的有审美情趣、体现其审美的作文,就要在平时告诉学生多关注身边的人和事,从而产生自己独特的感受,对任何事物有自己的情感态度,激发学生表达的欲望,这些都是在真正进行作文教学前渗透给学生的。在此基础上,教师在上课前还需做好备课工作,根据本班学生身心发展状况、审美情绪状态及学情等设置满足学生审美发展需求的作文教学目标,这是进行过程性评价最基础的依据,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2、课中探究,发挥学生主体功能学生的审美意识及审美发现力是对学生进行美育的重要指标,在高中语文作文课堂上需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以学生的情感需求及课堂实时反馈为线索,随时调整教学步调。作文的本质是写作者对个人生命以及思想的诠释,高中语文教师的主要教学目标就是培养学生的作文自主性。想要学生在高中语文作文课堂上充分发挥其主体功能,需通过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激发学生内部动机,增强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在进行过程性评价时注意这点将更有利于实现高中语文作文教学的美育功能。3、课后反思,追问学生情感体验课堂结束并不意味着教学结束,经过反思才能使教学不断精进。美育不是一蹴而就的,并非一朝一夕就可以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审美情趣,而是要经过多次熏陶感染,多次习作锤炼方可达到一定的效果。作文教学中渗透美育对学生进行塑造的第一步,课后教师要结合课堂学生反馈情况以及学生作文中的审美表现,再次与学生进行交流,以最大程度发挥作文教学的美育功能。过程性美育评价追求的是持续性的评价,故课后反思是过程性美育评价的重要一环。
(二)确立过程性评价的基本方式1、课堂观察,捕捉学生想法观察法是一种科学的研究方法,叶圣陶、黎锦熙等我国著名语文教育家谈到过“课堂观察法”。在中学语文作文课堂上,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实时反馈给予恰当、及时的回应,从而更好地激发学生进行想象,捕捉学生的奇思妙想。过程性评价尤其注重学生学习的过程,在高中语文作文课渗透其美育功能时,教师要结合实际对学生的审美意识、审美发现、审美感受力等进行观察评价。2、作文分析,评定学生审美“作品分析法,是指通过对学生的作品进行分析研究,以了解、评定学生感情、态度、学习等方面情况的一种方法。”[6]新课标背景下的高中语文审美教育学生评价,主要集中在用作品分析法分析学生的作文。作品分析法作为一种质性评价方法,同一篇作文由于评价者的差异以及评价目标的不同也会产生不一样的评价结果。而在对高中作文教学中实施美育进行过程性评价时,要求教师基于教学目标,重点评价学生作文中审美意识是否提高、审美发现是否聚焦、什么感受力是否增强等。
(三)实施过程性美育评价的基本原则在作文教学发挥其美育功能时,为了使过程性评价更好地促进学生写作能力的提高,须遵循以下评价原则。
1、发展性原则倪文锦曾指出:“学生的写作能力是一种综合性的能力。”[7]高中语文作文教学面向全体高中学生,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需求,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审美情趣,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全面发展。学生写作的过程无一不体现着学生的艺术鉴赏力,体现语文课程是激发学生创造力和生命力的课程。发展性评价原则要求在对学生进行评价时,不能古板、单一的评价学生的最终作文,而是在关注作文的同时也注重学生的写作过程,教会学生善于发现、耐心观察,通过评价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此外,教师还应注意,评价的重点不在学生身处的时间之前,而是要考虑学生将来的光景,通过过程性评价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全面发展,激发学生发展各方面尚未发挥的潜在能力。
2、主体性原则现如今的教育要改变传统教育中的“以教师为中心”的思想,应把学生放在首位,针对学生进行教育并且使之成为一种学风改革潮流。进行过程性美育时遵循主体性原则正是在主体性教育思想的指导之下,对过去学生被动作文的缓冲,要努力创设适宜本班学生学习的环境、环节,有计划地开展教学活动。主体性原则要求教师在对学生进行评价时,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以学生为主体设计评价体系,充分调动学生写作的积极性,使评价由“教师主动灌输,学生被动接受”转变为“教师主动引导,学生主动接受”的状态。在高中语文作文教学过程中,教师应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培养学生对于作文的好奇心,营造适宜学生作文的氛围,激发学生对作文的求知欲,使学生在感受愉悦情感的同时,接受与作文相关的知识,掌握作文技能。此外,教师在对学生进行评价时,还应根据学生具体的年龄,因人而异进行相应的评价,从而促进学生提升学习兴趣,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
3、多元性原则过程性美育评价强调“三位一体”,通过教师、学生、观察者三元结合以促进学生作文能力的提高。没有学生参与的评价是非常严重的缺憾,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一切的作文教学、作文评价归根到底是为了学生作文能力的提高,而学生的作文能力是否得到提高,提高到何种程度,学生自己内心最清晰。教师评价是最常规的评价方式。首先,教师要先对自己进行理性评价,即是否达成预设的作文教学目标;其次,教师需评价是否在作文教学课堂上激活了学生的知识积累,调动了学生的写作热情;最后,教师还应反思是否比以前更了解自己的学生,以及有没有可改进的教学方法。另外,加强与家长、社区等方面的联系也是教师培养学生写作兴趣、对学生进行全面评价的重要渠道。教师应及时与家长沟通,教师可以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全面了解学生的成长环境,与家长共同探索适合学生的个性化评价方案。
参考文献
[1][德]席勒著.冯至、范大灿译.审美教育书简[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2]唐钺、朱经农、高觉敷主编.教育大辞书[M].上海:商务印书馆,1928
[3]叶圣陶.叶圣陶语文教育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
[4]郭元祥,吴宏.论课程知识的本质属性及其教学表达[J].课程·教材·教法,2018,(8)
作者:章文馨 单位:天水师范学院文学与文化传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