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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是我国农业大省,多年来山东省政府一直大力支持农业发展及乡村振兴,并为此出台了多项政策。2019年,山东省财政厅在全国率先开展“财政金融政策融合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制度创新试点”,以解决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困难为突破口,坚持试点先行,通过发挥财政和金融两大政策手段优势,为以点带面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的基础。山东省财政厅着力实施三项联动,打好财金政策“组合拳”,推进现有财政政策整合联动、财政金融政策融合联动、财政货币政策协同联动,逐步形成“基层政府掌舵、瞄准本地特色、财政金融联动、政策宣传指引”的融合机制。2020年起,山东在全省实施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制度试点的财政金融政策融合,将32个县(市区)纳入试点政策的支持范围,创新破解乡村产业融资难题,在实践中创新发展业务类型,产生如诸城“按揭农业”、寿光“信用农业”、荣成“供应链融资”、武城“粮食商行”等典型的农业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
1山东省供应链金融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现状
农业供应链金融(AgriculturalSupplyChainFinace,ASCF),是基于供应链中“信息流、实物流、资金流”的真实交易和企业的资信度,以农业核心企业为中心,针对供应链的农户及上下游中小农业企业等参与者,展开的综合性涉农金融活动(郭捷、谷利月,2022)。农业供应链金融上的经营主体,可以从供应链内外部得到如融资、结算、支付、担保、抵押等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使农业供应链上不同融资主体的金融需求获得满足(董翀、冯兴元,2020)。
1.1政府对乡村振兴的农业金融政策支持
乡村产业振兴,解决资金投入难题是重点。为加大财政金融融合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力度,着力解决涉农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结合山东省实际,山东省财政厅印发了《山东省财政金融政策融合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制度试点实施意见》,这是山东省在金融支持农业方面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闯出了一条“财政金融融合支持乡村振兴”的新路子,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贡献山东财政金融力量。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为了加强推进金融产品更新和服务创新,制定了《关于加强金融资源供给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先后颁布十七项措施,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规模不断扩大。2022年,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围绕扶贫成果巩固、金融改革创新等方面发布了《金融支持深入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政策激励和约束等三十条金融措施,并引导金融机构聚焦乡村振兴工作的关键节点、重点领域及薄弱环节,切实提高山东省金融支持乡村发展、乡村振兴的服务质量。
1.2主要金融机构对农业的金融支持状况
作为服务“三农”的涉农类专业银行,山东省农行把农村金融服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发挥主力军和带头人的作用,出台了多项金融服务方案及重点支持措施,实施区域政策,进行产品差异化服务,积极开展乡村振兴金融模式的创新产品和服务。截至2021年,农行山东省分行面向县域贷款较年初增加448亿元,增长13.9%。山东省农信社制定了全省农商银行工作的“十四五”规划,坚守服务“三农”的宗旨,围绕粮食生产金融需求,不断创新信贷产品,优化服务模式,降低服务成本,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综合服务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截至2022年5月,山东农村商业银行涉农贷款余额8886.3亿元,较年初增加274.9亿元。山东省中行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助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截至2021年末,为2000多家涉农企业提供授信近千亿元,在23个县域推行“中银E农通”三资监管服务。持续加大金融扶持力度,通过投入引入无偿资金、运用“公益中行”平台深化消费助力乡村产业发展等多种方式,精准支持乡村振兴,建成助农服务点1000余家,服务助农客户近40万户。
2典型模式与特色创新
2.1“农业银行+政府增信+三农客户”模式——诸城“按揭农业”
政府通过专业化担保公司和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为贷款客户进行增信;农业银行按照担保公司资本金或风险补偿金的一定比例为增信对象发放贷款。诸城市创新提升“诸城模式”,探索出一条破解乡村振兴融资难题、推动农业集约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新路子。2019年底,诸城承接了山东省财政金融政策融合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制度试点。2020年,诸城又入选首批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县,暨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试点县,被确定为全省农村社区治理创新试验区。为破解财政资金“粥少僧多”的瓶颈,创新实施了“基金+计划”,开拓基金运作路径,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领域,组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健全融资担保增信体系,设立3000万元融资增信基金。
2.2“农业银行+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
农户”模式——山东金锣集团、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山东省农业银行立足县域产业基础优势,以省级、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重点,开展了“农业龙头企业+”、金融服务特色农业、县域涉农上市公司等专项服务活动。在服务模式上,重点发展线上供应链融资,采用“龙头企业+”方式为产业链及上下游农户发放贷款,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发展,成功落地“核心企业+助业快e贷”服务模式、“项目贷款+供应链融资”等典型模式,助推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城,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截至2022年3月,山东省农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余额达到214.5亿元,省级及以上龙头企业金融服务覆盖率超90%,成功为金锣集团上线“票据e融”业务,成为全国农行系统首笔涉农客户、首笔民营企业、首笔非财务公司“票据e融”业务。
2.3“供应链+农业(农林牧副渔)+金融”模式——荣成“供应链融资”
荣成市以财政金融融合支持乡村振兴试点为抓手,深入挖掘海商中心金融属性,创新实施供应链金融服务,通过存货、仓单质押等方式,将企业融资的现实需求变成金融产品的精准供给,把静态的海产品变成动态的现金流,有效地破解了涉海涉渔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荣成市财政局积极协调省农担公司驻荣成办事处、海商中心、合作银行三方共同参与,由省农担公司为从事涉海渔业产业捕捞、加工销售的企业进行担保,海商中心对企业提供担保的质押物进行监管并出具仓单,最后由合作银行放款。该融资模式主要通过引入省农担公司,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拓宽了融资覆盖面,只要符合相关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个体户都可以使用。
2.4“信用+金融+农业”模式——寿光“信用农业”
寿光市财政局制定了涉农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对参与全村信贷的金融机构给予贷款损失1.5%~3%的风险补偿,鼓励金融机构继续加大涉农信贷力度。寿光开发了“蔬菜智慧管理服务平台”和“产销服务平台”,探索打造集农业技术支持、交易撮合、产品溯源、信用监管、金融服务等于一体的综合智慧农业模型。寿光市积极贯彻落实历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探索以信用为主要参考的信贷投放模式,撬动更多的金融资源流向涉农领域。截至2022年4月,寿光市贷款余额1168.6亿元,较年初增加65.5亿元,增长5.94%,其中涉农贷款余额957亿元,“信易贷”贷款规模231亿元。
2.5“收入保险+基差收购+基金信贷+社会化服务”模式——武城“粮食商行”
为解决粮食种植阶段农民资金短缺、贷款抵押物不足的问题,武城县围绕财金一体化,打造了耕种、收管与信用担保相结合的“粮商银行”创新模式:粮食可与货币在银行的存放方式相同。农民以粮食存单为依据,到“粮食商行”指定的银行取现,或到“粮食商行”网点兑换种子、化肥等农资产品,或支付农机费用。“粮食商行”与农担公司合作,为农户提供担保,“粮食商行”与农户签订购销协议,并按购销协议约定金额为农户提供反担保,以增加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粮食商行”将签约农户资料收集整理后统一报送银行,经银行审查合格后报省农担公司审批,银行按照省农担公司发放的放款通知书,按额度给予农户授信发放贷款,农户还款时可将等值的粮食结算给“粮食商行”,由“粮食商行”按时还贷,农户还可以享受财政贴息的优惠政策。“粮食商行”成为农户和银行之间的金融纽带,实现了农户、银行、企业三方共赢。
3促进山东农业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措施
3.1稳固及完善农业供应链结构
农业供应链金融的持续健康发展,需要农业供应链的稳定结构作为基础。2020年,国家颁布了《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第三十四条指出:培育农业生产各环节、上下游农户和农业企业,建立健全农业合作组织。真正选择农业核心企业,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激发核心企业的参与意识,保证龙头企业的规模化、专业化。将分散的核心企业、农户、农业中小企业组织起来,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利益捆绑的长期战略合作的利益共同体,降低供应链成本,促进农业企业规模化、专业化,带动农户、农业中小企业的持续、稳定、良性发展。
3.2创新服务于农业供应链的金融产品
随着农业现代化、农产品多元化、农业供应链系统化的发展,为了满足农业供应链各个参与环节上的融资需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要与时俱进,不断根据市场变化做出及时应对,改变金融产品单一、不对口、针对性不强等现状,向农业金融产品专业化、多元化、综合化的趋势转型升级。金融机构要有效了解当地农业的现状和特点,针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涉农金融知识的培训,以防出现金融产品及提供的服务与当地农业需求、农产品特点、地域环境不匹配的现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时间的浪费。同时,可以设计多种方式发放贷款,筛选核心企业中资信等级高、财务状况好的农业企业作为担保对象,采用多户农户联保、农业合作组织或集团等方式,面向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发放贷款,可有效降低农户融资的高成本、金融机构对单个农户授信评估的运行高成本等问题。
3.3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和信息共享机制
农业供应链是以全链条上的全部参与者为整体的形式存在。对于提供信贷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而言,对所有企业的信用评价都会增加其经营成本,因此对供应链参与主体的农户和农业企业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对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健康发展是非常必要的。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个人征信体系,对农户或企业的信用状况做出客观评价,依据其信用状况,由金融机构决定对其的贷款规模、贷款利率、融资成本和融资规模,更多地用现代信用交易替代传统的现金交易。涉农金融机构要深入一线研究,因地制宜地制定适合不同区域农户和农业企业的信用评级制度、激励制度和奖惩制度。根据农户信用评级,确定适合的贷款额度、贷款规模、利率水平,建立符合涉农供应链金融特点的、健全的、公开透明的信用体系,实现信息资源的全社会共享。
3.4建立健全相关的政策法规
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健康稳定运行,需要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的监管。因此,可建立相关的激励或惩罚政策来支持农户的信用评价等级,对信用等级高的农户和企业可以采取降低利息率、减少税收等政策的扶持。农户违约给金融机构带来的损失,也应建立惩罚措施来维护农业信贷的健康发展。需要加快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建设,国家要积极参与并加快对农户及相关企业信息的收集,为商业银行放贷提供公开、透明、有效的信息,为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提供国家层面强有力的支持。
4结语
2020年是我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等问题一直制约着山东省农业的发展。农业产业的周期性、自然环境的不确定性等问题都对农业融资产生不良影响。本文通过分析山东省农业供应链金融发展中出现的几种特色创新模式,探寻适合山东省农业金融健康发展的路径,制定农业供应链金融的总体发展措施、策略、方针,进一步促进农业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优化,因地制宜地进行创新和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农业产业,助力山东省乃至全国的乡村振兴。
参考文献
[1]董翀,冯兴元.农业现代化的供应链金融服务问题与解决路径[J].学术界,2020(12):130-139.
[2]蒋伯亨,温涛.农业供应链金融(ASCF)研究进展[J].农业经济问题,2021(2):84-97.
[3]郭捷,谷利月.农业供应链金融能有效缓解企业的融资约束:涉农企业参与精准扶贫的实证研究[J].运筹与管理,2022,31(3):112-118.
[4]郑屹.乡村生产方式变革中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创新发展[J].农业经济,2022(1):115-117.
[5]陈祥锋,霍宝锋,王颖颖.可持续供应链金融:模式创新与应用:以农业供应链为例[J].供应链管理,2020(9):36-43.
作者:吕鹏 曲文俏 单位:山东农业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