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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业动物防疫范文分析

时间:2022-10-31 1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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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业动物防疫范文分析

畜禽动物防疫分析1

酒泉市地处河西走廊最西段,具备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产业基础和基本条件,是甘肃省畜产品主要供应基地之一。近年来,酒泉市大力发展畜牧产业,以扩群增量和提质增效为主要发展目标,实现了畜牧业快速发展。统计调查数据显示,2021年畜禽饲养量为1861.18万头(只),同比增长18.7%。其中,生猪57.61万头,同比增长20.1%;肉牛28.64万头,同比增长14.3%;肉羊700.62万只,同比增长15.6%;家禽1074.30万只,同比增长20.9%;肉蛋奶产量达到13.3万t。建成肉牛肉羊现代产业园7个,培育玉门伊汇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敦煌市雪胭脂科技有限公司等链主企业5家,甘肃铭鑫商贸有限公司酒泉分公司、酒泉玉鑫源贸易有限公司等骨干企业16家[1],规模化养殖场达到478户,其中,千头牛场4个,百头牛场118个,万只羊场4个,千只羊场123个,万头猪场12个,千头猪场61个[2]。随着畜牧业的快速发展,畜禽粪污产生量也随之逐年增加,对生态环境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3⁃6]。为有效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酒泉市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全面推进畜禽标准化养殖,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2021年畜禽粪污总量549.62万t,资源化利用量469.18万t,其中粪污全量还田167.86万t,堆肥利用207.03万t,肥料化、能源化利用94.29万t,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85.37%,利用水平位居甘肃省前列。

1畜禽粪污利用现状

1.1处理中心建设引导有力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针,以“区域辐射、就地消纳”为原则,积极扶持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大力发展有机肥加工产业,建成金塔昱航、玉门生辉、肃州区隆康源3个大中型沼气工程,肃州区富农生物、康多、金塔金畜源等7家有机肥厂,有机肥厂和大型沼气工程年处理能力达到62万t,年生产沼气168万m3,生产有机肥15.9万t,产品远销新疆、西藏、山西、青海等地,有力提升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1.2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稳步提升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因场施策、逐场制定整治方案,强化粪污治理日常监管,着力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引导规模养殖场对现在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和配套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设施设备,重点扶持异床发酵、清粪设备、有机肥加工、达标排放、节水设备等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大型规模养殖场设施配套率达到100%,规模养殖场设施配套率达到95%,有力提升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备配套率。

1.3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保持较高水平

积极引导养殖场户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建设完善粪污处理设施,264家大型规模养殖场签订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承诺书》,申报了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建立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大力推广种养结合还田利用、机械清粪、土工膜三级沉淀、固液分离、节水技术等经济实用技术模式,规模养殖场户利用率达到90%以上,全市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位列甘肃省前列。

1.4规模养殖场环评制度落实到位

以转变畜牧业生产发展方式,加快推进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生态循环的畜牧业发展为重点,按照法律法规对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或登记备案程序,确保新改扩建的规模养殖场选址符合禁养区相关规定,满足防护距离、动物防疫条件等相关要求。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全面执行环保“三同时”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指导和监督养殖场户完善疫病免疫、疾病治疗、兽药、饲料使用、粪污处理、场地环境消毒、病死畜无害化处理等各类档案记录,配套建设堆积发酵场、兽医室、消毒室、消毒池、无害化处理池,落实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全面落实治污各环节责任,并按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环保“三同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1.5机械设备引进研发步伐加快

引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围绕畜禽粪污清理、运输、转化利用等重点环节,结合酒泉畜牧养殖实际,研发清粪机、翻堆机、撒粪机、箱式粪污高温发酵成套设备等4类机具11个型号的样机,研发设备及机具通过在试验验证基地的性能测试验证,达到了设计指标,其中:9FD⁃1.1型自走式电动清粪机、9FDZ⁃1.1型自走式电动清粪机(电动智能清粪机)通过了省级推广鉴定;2FGH⁃3型撒肥机、11FD⁃3200(2000)翻堆机、11FFC⁃10型畜禽粪便发酵处理机(畜禽粪污高温发酵成套设备)进行了部级推广鉴定。围绕禽粪污清理、运输、转化利用三大关键环节和丘陵山区农机装备短板,重点对清粪机、翻堆机等6个机型进行改进改造升级,在定西、临夏、酒泉等三地市,遴选承接主体建立试验示范点14个,投放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装备和电动农机装备35台,稳步解决甘肃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关键环节和丘陵山区农业生产“无机可用”、“无好机用”的问题。

1.6先进典型培育成效显著

坚持典型引领、示范带动的原则,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集成技术研究与示范,积极探索畜禽粪污治理和利用模式,通过机制推、政策引、技术帮、自主建,探索形成了粪污堆积发酵、肥水一体化、有机肥加工、沼气生产多种处理方式相融合、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畜禽粪污饲料化利用等模式,大力推广典型模式,培育了一批治理成效显著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提升粪污处理的整体水平。

2存在问题

2.1产业布局不合理,种养结合不够紧密

对种养结合工作考虑不周全,缺乏循环农业的整体规划,种植业和养殖业协同发展水平不高,种地的不养殖、养殖的不种地现象普遍存在,没有做到以地定畜、以种定养[7]。规模养殖园区周边农田较少,不能完全消纳产生的畜禽粪污,种植园区周边畜禽养殖数量偏少,腐熟发酵的畜禽粪便供给不足。产业发展布局上主要考虑保护环境和防止污染,没有把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作为推动循环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统筹谋划农业产业结构不够深入。

2.2资源化利用体系不健全,产业化循环链条尚未形成

收贮环节,数量大、分布广的规模以下小场小户普遍缺少收集、贮存设施设备,堆肥发酵腐熟不彻底,防雨防渗防漏措施不到位,粪污处理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运输环节,小场小户运输能力有限,尤其是距离粪污集中处理中心较远的散户普遍缺少粪污运输设备,运输成本增加导致企业难以付费收购,养殖户无偿提高积极性较低;生产环节,有的有机肥企业资金短缺,生产工艺落后,缺少标准化流程,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生产有机肥仅凭经验,生产的有机肥效果不佳;成品应用环节,有机肥生产工艺相对复杂,成本投入高,生产周期长,肥效缓慢,价格偏高且补贴范围小,农民接受有机肥程度较低,市场效益难以充分体现。

2.3有机肥多元化需求与畜禽粪污利用方式单一

矛盾突出目前来看,种植业结构趋向复杂,以散户种植为主体,对有机肥需求不一,施用时间主要集中在春耕秋收,夏秋季节产生的粪污无法及时还田消纳,田间地头缺少粪污贮存设备和输送管网导致有需求的种植户无法得到有效满足,利用方式主要以简单的还田利用为主[8],部分养殖户距离田地较远,运输成本增加,还田利用积极性下降,粪污还田“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仍然存在。

2.4粪肥还田方式粗放,资源利用水平不高

禽畜粪污主要通过简单的处理后还田利用,部分养殖场户使用的堆沤肥发酵时间短,没有达到酒泉地区不同季节畜禽粪污发酵适宜时长,病原微生物和虫害灭源不彻底,还田后容易引发空气、土壤污染。部分规模养殖场没有对粪污还田利用开展监测,有的对粪肥还田适用标准尚不明确,使用量超出土地承载能力[9⁃11],粪污发酵、还田时间主要依靠经验判断,畜禽粪便中氮、磷等利用效率低,资源浪费较为普遍。

2.5科技支撑能力不足,宣传引导有待加强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研究、推广和服务力量薄弱,畜禽粪污处理、粪肥还田、臭气减控、种养平衡管理等技术研究推广不足,投资少、设施简易、处理高效、便于普及的粪污处理技术较为缺乏。生产的有机肥原料来源、分类及其主要成分配比不全,施用效果不佳,推广使用范围小,多在瓜果蔬菜等附加值较高的经济作物中使用,大田种植中应用比例较低。部分养殖场户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缺乏认识,重经济效益轻环境保护,没有把污染防治作为提升标准化养殖的措施,对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积极性不高,存在粪污乱堆放的现象。

3对策建议

3.1科学规划布局,推动建立种养结合新格局建立健全长效全过程、全环节管理制度,科学制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划,深入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加快推进绿色循环经济发展,科学合理布局,分类施策治理,强化跟踪指导,持续加强政府引导,积极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市场化运作,推动建立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绿色发展的新格局。紧密结合农业特色产业特别是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规模养殖、传统大田种植、蔬菜林果等特色产业基地建设,促进种养产业耦合发展[12]。

3.2健全资源化利用体系,探索构建闭环运行链条

大力扶持粪污处理中心建设,通过项目资金引导规模养殖场户配套建设粪污贮存、运输、利用设施设备,有效解决粪污处理的难题。扶持培育一批粪污利用专业化社会服务组织,建立有偿服务和订单收购机制,形成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利用路径。落实有机肥生产企业的补助政策,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进一步提升有机肥质量和肥效。加大有机肥示范力度,提升农民认可度,加速有机肥推广进程。

3.3分类指导,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

根据养殖场户的养殖畜种、规模、生产方式等,采取差异化的治理方法,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通过配套建设粪污收集中心、商品有机肥加工厂、沼气工程等,提升大型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能力,扩大辐射范围,提高区域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粪污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需求摸底调查,通过组建粪污还田专业化服务队伍,解决小场小户夏秋季粪污无法消纳的难题。

3.4科学推进粪肥还田利用,严防还田环境风险

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畅通还田渠道,在田间地头布局建设一定规模的粪污贮存、堆肥和还田设施,明确发酵时限、农田施用量、还田时间等技术标准和还田利用操作技术规范[13],积极推广全量收集利用畜禽粪污、全量机械化施用等经济高效的粪污还田模式。严格落实属地化管理和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管,指导大型规模养殖场建立粪肥还田计划和粪肥施用台账,规范引导科学还田,防范环境风险。

3.5加大科技支撑力度,扎实开展宣传培训

充分利用电视、短信、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推广典型模式和经验做法[14],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积极组织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科技项目,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开展专用机具引进与研发,推广应用畜禽粪污源头减量化技术、清运自动化技术、堆肥利用、水溶性有机肥生产等集成技术[15]。同时,组织专家开展有机肥生产研究,优化生产工艺,研发更加高效安全的有机肥产品,加快增施有机肥步伐。

作者:武志锋 王志龙 赵俊皓 王全亮 陈学俊 单位:甘肃省酒泉市畜牧兽医总站

畜禽业动物防疫分析2

红河州位于云南省南部,北靠昆明,东接文山,西邻玉溪,南与越南接壤。辖区面积32931km2,气候适宜,旅游资源丰富。辖4市9县(蒙自市、个旧市、开远市、弥勒市、建水县、石屏县、泸西县、元阳县、红河县、绿春县、金平县、屏边县、河口县),135个乡(镇、街道)。州府蒙自市距离省会昆明243km。畜牧业生产总值位于云南省前列。基层兽医是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重大贡献者,其工作关系到畜牧业健康发展、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发展。随着国家探索改革基层兽医管理和服务模式,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红河州各县市相继成立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并结合当地实际创新探索服务模式,“以制度管人、以合同管事、以绩效定薪”的运行机制,打破了以往村级防疫员共享“大锅饭”的惰性分配格局,动物防疫从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责任心等方面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和提高,成为基层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一支主要力量。1红河州基层兽医队伍现状1.1县(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情况红河州13个县(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为147人,其中:在编不在岗61人(占编制数的41.5%),空编3人,在编在岗83人;年龄46~60岁有70人(占编制数的47.6%);本科96人,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52人。调查统计显示,在编在岗人员稍高于编制数一半,外加年纪大、疾病原因、能力不足、无责任心等问题,已严重影响动物防疫工作的开展,尤其是部分县(市)兽医实验室专业检测人员不足等问题严重削弱了疫病防控力量。

1.2乡(镇)畜牧兽医队伍基本情况

自2010年底乡(镇)机构改革以来,红河州135个乡(镇)均设立了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其中有37个乡(镇)的畜牧兽医站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合并办公,有96个乡(镇)仍存在形式上合并但畜牧兽医站独立办公,有2个乡(镇)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至今都没有一名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全州135个乡(镇)有畜牧兽医编制人员474人,其中在编在岗332人,在编不在岗142人,年龄46~60岁有249人,占乡(镇)编制数的52.5%。开远、屏边、元阳、红河、绿春、河口等县(市)大部分乡(镇)为1人一站。乡(镇)畜牧兽医队伍建设情况在机构改革(成立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后呈严重削弱状态。主要原因:一是乡(镇)分管领导或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对兽医业务工作不熟悉不重视;二是乡(镇)基层兽医人员在编不在岗、抽调借用等情况普遍存在;三是在岗基层兽医人员大都同时承担政府各类工作,动物防疫本职工作难免力不从心。1.3村级动物防疫队伍基本情况村级动物防疫员是指由乡村聘用,承担着行政村动物防疫工作的人员。全州1255个行政村,有1417名防疫员,其中被乡(镇)政府并岗的村防疫员103名,占比达7.27%,主要涉及个旧(7人)、屏边(14人)、建水(11人)、石屏(18人)、弥勒(14人)、绿春(22人)、金平(10人)、蒙自(4人),范围呈逐步扩大趋势;年龄46~60岁有741人,占防疫员总数的52.3%,村防疫员老龄化呈普遍趋势;初中及以下846人,文化素质普遍较低。造成此种局面与村防疫员补贴太低(30~300元/月)有直接关联。村级动物防疫员是动物疫病防控体系的基础,是动物强制免疫、畜禽标识加挂、免疫档案建立和动物疫情报告等重要防疫措施实施的主体力量,在保证动物卫生安全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一名成熟的村级防疫员是经过反复多次的培训和实操锻炼培育出来的,而当前这支队伍不是加强,而是在减弱。2红河州兽医社会化服务模式基层兽医工作是整个动物疫病防控体系中的基础,面对畜牧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对兽医技术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别是在规模化养殖程度越来越高的形势下,红河州广大农村地区仍然分散着体量不小的散养户,针对红河州基层兽医队伍现状和繁重的防控工作任务,已很难满足现实需求,而兽医社会化服务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兽医服务的重要实现形式。因此,推进红河州兽医社会化服务模式创新,提高兽医服务能力水平,不断探索前进成为必然发展趋势。

2.1兽医社会化服务基本情况

随着《农业部关于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兽医社会化服务推进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先后出台,自2017年以来,红河州率先在弥勒市弥阳镇、朋普镇成立了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并创立了兽医社会化服务的“弥勒模式”,实现了动物防疫工作政府购买服务,其他县(市)以“弥勒模式”为样本,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相继成立了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目前,红河州已成立动物防疫合作社100家,占全州乡(镇)数的74.07%,从业人员1056人,占全州村防疫员总数的74.52%。

2.2弥勒模式

2.2.1主要做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要求组建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由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镇)畜牧兽医站牵头,乡(镇)政府、县(市)业务部门统筹协调,以入社自愿的方式,选拔当地熟悉动物防疫工作、懂经营、懂管理、责任心强的村防疫员作为合作社理事成员候选人,骨干社员以熟悉动物防疫工作、技术过硬、文化素质相对较高的年轻村防疫员为主,召开社员大会,选举合作社理事长(法定代表人)、副理事长等,制定章程,社员入股并按工作绩效考核发薪,实行自我管理,自负盈亏。弥勒市在各合作社成立的基础上,2017年以来先后配套出台《弥勒市购买动物防疫服务实施方案》《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考核验收办法》等政策作为支撑依据,全面推进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工作。自2018年以来每年均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同各乡(镇)动物防疫合作社签订《购买动物防疫服务合同》,以签订合同形式明确防疫病种、免疫要求、质量标准、验收考核、劳务报酬、支付方式等多项内容。购买服务费用由基础服务费用、强制免疫费用以及监测采样费用三项组成,基础服务费用以所辖村委会人口数量为测算基础;强制免疫费用以畜禽存栏量为依据;监测采样费用以实际工作量测算。弥勒市立足实际,逐步探索出了一条“定位准确化、程序规范化、推行渐进化、运作市场化、利益多元化”五化联动的兽医社会化发展路子。

2.2.2政府扶持

乡(镇)政府一是协调落实本地动物防疫合作社成立所需办公场所(含兽药饲料经营、动物诊疗场所等),按规定指导相关经营证件的办理,如《兽药经营许可证》《动物诊疗许可证》等;二是按照当地畜禽存栏情况、行政村数量给予一定的动物疫情排查、监测、报告等基础服务费支持。县(市)业务部门一是按照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监测采样等)签订协议给予政策支持;二是成立动物防疫合作社之初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或保障动物防疫工作开展的免疫反应应急药品、消毒药品、防护物资的提供;三是组织法制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考察学习、经验交流等,提高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的服务质量。

2.2.3业务范围

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在做好春秋动物集中免疫、补免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情积极探索兽药饲料经营、畜禽养殖技术服务、动物诊疗、畜禽品种改良、畜禽保险业务和理赔协助、活畜市场管理、调运畜禽车辆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废弃兽药、疫苗空瓶回收等)、协助动物卫生监督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等,有力推进了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同时还增加了社员收入。弥勒市的弥阳镇兴牧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竹园镇护牧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朋普镇朋牧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社员综合收入年最高可达10万元(8300元/月),合作社还连续多年组织社员开展了1000元体检、300元保险,有的还依托合作社组织社员开展了自购养老保险服务等。村防疫员(合作社员)待遇提高,极大地促进了开展动物防疫工作的积极性,弥补了基层兽医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

3兽医社会化服务模式的创新探索

创新是企业(合作社)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红河州辖区内合作社在“弥勒模式”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创新服务方式。

3.1精心服务,护航养殖

石屏县(坝心镇)畜康乐养殖技术服务专业合作社,在做好动物防疫工作的基础上,建立畜禽养殖服务微信群,宣传防控知识,随时互通交流防疫信息,分片挂联养殖场(户),定期组织社员对公共区域、道路进行卫生消毒,精心服务,确保养殖健康发展。

3.2以保促防,种养双保

屏边县(玉屏镇)康牧畜牧兽医专业合作社,与保险公司合作推行养殖户必须先免疫后保险,未免疫不予保险。合作社除做好畜禽保险外,还开展种植业保险、促进社员增收等工作。

3.3整合资源,优化服务

屏边县鹤旺畜禽专业合作社社员组成涉及多个乡(镇),合作社共有社员15人(白云1人、新华2人、湾塘4人、白河8人),该合作社统筹开展白河、白云、新华、湾塘4个乡(镇)的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打破了部分乡(镇)没有能力成立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本地区畜禽存栏量少、创收少不足以维持合作社基本运营、动物防疫工作无法开展的窘境,形成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3.4严格考核,促提升泸西县金马镇金康畜牧兽医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制定考核办法,定期考核,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连续3年考核为基本合格者予以辞退,防疫员补助严格根据考核结果合理发放,切实明确防疫工作职责及防疫目标责任,提升了防疫员在实际工作中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3.5防检联动,以检促防

开远市羊街乡畜牧兽医站与开远市恩邦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为准则,由乡政府向辖区内畜禽养殖户发放告知书,明确告知“只有完成了国家强制免疫疫苗注射的畜禽,才能开具检疫证”,促使畜禽养殖场(户)防疫意识由原来的被动防疫转为主动防疫,即从“要我防”变为“我要防”。

4兽医社会化服务模式的展望

4.1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已成为基层动物疫病防控的主力军

红河州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这支队伍的成立,解决了以往村防疫员单打独斗、力量单薄、工作推进缓慢、防疫出现空白的局面。成立合作社后,以3~5人为一组,采取分片包干、集中免疫、整村推进的防疫方式,工作有组织、有分工、有协作,促进了动物防疫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显著提高。随着业务范围的拓展,增加了社员待遇,极大地提高了社员工作积极性,已成为红河州基层最有力的一支动物疫病防控队伍,特别是在2019年的非洲猪瘟防控阻击战中,为红河州防控非洲猪瘟、稳定生猪生产、保障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的成立,有利于政府执行动物防疫购买服务工作,有利于发展稳定基层兽医队伍,有利于乡村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事实证明,开展兽医社会化服务模式的探索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各级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给予大力支持。

4.2加强合作社社员业务技能培训

红河州成立的部分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社员大多为原村级防疫员,合作社人员专业素质偏低、业务技能弱,仅能完成部分畜禽强制免疫工作,对动物诊疗、疫病监测、兽医技术等服务存在局限性,业务范围拓展有限,且受人员结构、业务技术等条件限制,其内部管理制度简单粗放,收益分配、劳动报酬等多项配套制度均待完善加强。合作社社员要以提升自身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当务之急,培养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兽医专业服务人才作为领头羊,以提高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技术服务质量,逐步探索向畜禽规模养殖场(户)提供“一条龙”式的优质动物防疫服务的道路。

4.3因地制宜推进模式应用

法无定法,应用有法,贵在得法。“弥勒模式”在红河州乡(镇)畜禽养殖存栏量大的地方是可复制可推广应用的,但在边远山区乡(镇)养殖分散且存栏量少的地方就不适用,甚至难以运行,出现“空壳”合作社的现象,采用屏边县鹤旺畜禽专业合作社模式会发展营运得更好。任何一种兽医社会化服务模式的推广应用都必须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才能发挥其最大效能。

作者:沈学文 张荣华 孙秀涛 张尽峰 袁琼芳 王园园 杨东 段平波 胡小伟 戴文庄 单位: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弥勒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屏边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弥勒市朋普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弥勒市弥阳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畜禽业动物防疫分析2

1甘州区畜牧业发展情况

1.1农业发展自然条件

甘州区位于河西走廊中部,内陆河黑河从全境贯穿而过。总面积366100hm2,耕地面积92520hm2。甘州区地势平坦,土地肥沃,自然条件优越,是典型的绿洲灌溉农业区,农牧业发达[1]。其中玉米制种面积达36667hm2,大田玉米19133hm2,年产玉米秸秆200万t,苜蓿等优质饲草种植面积达到21667hm2,年产量可达40万t。

1.2畜牧业发展现状

甘州区丰富的饲草饲料资源促进了当地畜牧养殖业的发展,甘州区被列为生猪调出大县和肉牛养殖大县。甘州区草食畜牧业的发展有着悠久的历史,尤其是甘州区肉牛经过30多年的杂交改良,形成了独特的西门达尔肉牛群,先后被农业部列为全国优势肉牛主产区,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养牛大县,2010年获得了省政府的表彰奖励[2]。2011年被中国牛业协会表彰为全国适度规模化母牛养殖示范区。在以前进牧业集团公司的强力带动下,甘州区奶产业也迈向了新发展阶段,2021年全区奶牛存栏达4.6万头,奶类总产量达15.93万t,奶牛存栏数位居全省第一,甘州区提出建设4个“百亿级”集群产业发展思路,其中就有奶肉牛“百亿级”集群产业。多年来,甘州区把畜牧业的发展作为农民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和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来抓,通过政策、技术和资金大力扶持,甘州区畜牧业的发展已经由传统的分散养殖模式转变为向规模化养殖模式,畜牧业发展(肉牛、肉羊、奶牛、生猪等)、动物养殖已成为该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并推动了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快速的发展。据2021年统计,全区畜禽饲养总量达到628.53万头(只),奶肉牛、羊、猪、禽饲养量分别达到42.08万头、100万只、41.52万头、345.72万羽,存栏分别达到25.44万头、100万只、15.13万头、197.14万羽。畜牧业总产值54.6亿元,畜牧业农民人均纯收入7685元。畜牧业纯收入占总纯收入的1/3以上。

2病死动物原因分析及数量估测

2.1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动物死亡率

甘州区不断完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体系,自2003年开始,区财政编列专款,连续多年实现了“零费用免疫”,为动物疫病防控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建立区、乡、村行政技术双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行政部门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防疫工作机制,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免疫防疫,有效控制了各类疫情的发生,确保了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养殖情况及疫病流行情况,制定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规模养殖场户制定免疫程序对饲养动物进行免疫,散养户采取春秋季集中免疫、开展“月月补针”的动物防疫方法,有效控制了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新城疫、猪蓝耳病、羊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大大降低了饲养动物的死亡率。2.2造成病死动物主要原因发生重大动物疫病会造成饲养动物大批死亡,有的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还需要对同群畜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造成动物发病死亡的因素还有饲养管理水平等的影响:饲料营养水平跟不上、圈舍建设不合理、饲养密度过大、通风保暖设施不完善、清洗消毒不彻底、触电死亡、感染寄生虫及其他疾病原因。按照正常饲养各种动物死亡率估算值为猪3%、牛1.5%、羊2%、禽6%,每年我区畜牧养殖死亡的猪、牛、羊、禽类估测分别为:1.2万头、0.6万头、2万只、20.7万羽。每年辖区内奶牛结核病、布病“两病”检测、外调动物“两病”检测检出的阳性畜也需要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3甘州区开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现状

3.1病死动物随意处置的危害

病死动物或产品如果不经无害化处理,随意处置或丢弃,会造成环境污染。有的动物如果患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死亡,会造成疫病的流行和爆发,对养殖业造成严重威胁。有的动物患人畜共患病,不经无害化处理,流入市场或餐桌,危害人体健康,严重的还会造成公共卫生事件。

3.2甘州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现状

在2015年以前,病死动物处理方式多采用深埋方法或者焚烧办法。2015年以后,由原区畜牧兽医局将全区病死动物尸体委托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通过高温方法处理,可提炼为生物燃油,区畜牧兽医局按照处理数量拨处理补偿费用。由于不是专门的动物病害无害化处理机构,仍然存在病害动物尸体保存不规范,消毒设施及方法存在不足的问题。2019年,由以上企业新建甘州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现已建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车间1栋,同时配备屠宰间、消毒室、更衣室等处理基础设施,购置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系统1套,修建冷库1座,办公生活用房1000m2。通过高温高压化制(干化法)灭菌处理工艺对病死禽畜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目前甘州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已正常运行。

4存在的问题

4.1无害化处理工作有待提高

甘州区地理位置优越,养殖业在全省位居前列,随着养殖业投入力度的加大和生产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农牧业发展势头较好,养殖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产生的病死动物数量较多,但是每年通过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病死动物相比较占预计死亡的动物比例很少。

4.2病死动物仍然存在处理不规范的现象

新建病死畜无害化处理中心位置偏远,远离城区和农村乡镇,甘州区有18个乡镇,距离最远的乡镇到无害化处理中心有60~70km,养殖场户由于将病死动物送无害化处理中心,会产生一定的成本代价。为了节约成本,部分养殖场户仍然采用传统的处理方法,即用焚烧法和深埋法进行处理。但是这两种方法,对环境污染比较大,已经不符合现今的环境保护形势要求。在对辖区养殖场污染调查整治过程中发现过几十甚至上百头病死猪深埋在养殖场周围,对地下水、周围居民和养殖场的生产造成严重影响。后经挖出后送于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处理。也曾经发现过几十头病死畜抛弃在偏僻荒野之地。所以病死动物尸体处理仍然存在不规范的现象。

4.3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偿机制不完善

按照《动物防疫法》中有关条例,病死动物进行扑杀及无害化处理要给予补偿。但在实际中,存在补偿不到位、补偿金额少情况。甘肃省相关部门分别于2014年和2016年出台过两个关于病死畜处理补偿的文件,对于扑杀动物奶牛、肉牛、肉羊、猪执行补偿金额分别为9600元、8000元、600元和800元,但是市场价格一般奶牛为20000元~30000元,肉牛为10000元~20000元,补偿金额相对于市场出售金额太少,不能提高养殖场户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积极性。甘州区每年对辖区的奶牛进行布病、结核病“两病”检疫工作,对调入调出的牛羊等动物进行人畜共患病检测,每年完成30000份以上的羊布病检测净化工作,由于同样原因,补偿过低,对于检出的需扑杀无害化处理的动物,养殖场户有抵触情绪,造成扑杀和无害化处理难度较大。由于无害化处理中心是企业运行,对无害化处理中心的补偿也不能及时到位,影响经济效益,造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被动。

4.4乡镇病死动物收集缺乏资金和场所

按照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内容,在畜牧养殖集中区域乡镇畜牧站附近要建设病死动物暂存点并配备冷库、移动式消毒设施及相关配套设备。按照有关要求,病死动物暂存点要求和居民区要有一定距离,土地审批也存在一定难度。同时病死动物暂存点建设存在资金短缺问题。

4.5基层畜牧兽医力量薄弱

甘州区基层改革,基层畜牧兽医站并入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乡镇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分流至乡镇其他岗位,严重影响农村基层动物防疫工作。

5措施建议

5.1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动物卫生监督部门要按照新《动物防疫法》有关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有关条例,加强执法,强化监管,确保病死动物能够及时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要坚决打击病死动物随意丢弃行为,尤其对病害动物进行收购、销售、加工,进入消费环节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同时,由动监、畜牧兽医部门出动人力,深入基层乡镇和养殖场,进行宣传动员,要求养殖场户减少病死动物尸体焚烧和深埋等常规处理办法,改为统一送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理,减少病死动物对环境的污染及避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传播风险。

5.2加强基层防疫力量

要采取措施,加强基层防疫体系的建设,确保基层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把工作重心放在农村基层动物防疫和检疫工作上,加强基层动物卫生监督力量,确保在第一现场对病害动物进行处置。加强养殖场生物安全管理,做好养殖场基层设施(消毒、门禁等)等建设,督促养殖场建立消毒制度、门禁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推广自繁自养养殖模式,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减少病死动物数量。

5.3加快动物暂存点建设

争取项目资金,协调建设用地,在全区畜牧养殖集中区域乡镇畜牧站附近建设病死动物暂存点15个,每个占地50㎡,配备100m3冷库、移动式消毒设施及相关配套设备,配备管理人员。由区无害化处理中心配备收集车辆,对全区病死动物暂存点病死动物进行收集,拉运至无害化中心进行处理。

5.4建立合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偿机制

充分利用农业政策性保险,推进奶肉牛、能繁母猪等保险工作并扩大至对肉牛、肉羊、生猪养殖进行保险。在对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补偿时,养殖场户除了得到业务部门的补偿费用,还可以从保险公司得到一部分赔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属于公益行业,保证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的正常运行。进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偿时,同时兼顾养殖场户和无害化处理厂的利益,要建立合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偿机制,提高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积极性,确保病死动物能够及时扑杀、无害化处理并得到合理补偿[2⁃4]。

5.5推动无害化处理协调合作机制建设

通过政府部门或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协调,加强同各保险公司合作,对于投保发病死亡的动物,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后保险公司才能予以赔付。和规模较大的养殖场签订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协议,在规模养殖场修建病死动物暂存点,由无害化处理厂负责拉运及无害化处理。

5.6加大动物产品安全消费宣传力度

加大对从事畜禽养殖、运输、屠宰、加工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宣传培训力度[5],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提倡发展健康养殖,通过改善防疫条件,加强动物防疫工作,从源头降低动物发病率和死亡率。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向群众宣传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重要作用,普及畜禽产品安全消费常识,提高消费者对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识别能力和自我防护意识,共同营造良好氛围。

作者:王兴珍 单位:甘州区畜牧兽医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