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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股权众筹融资风险控制研究

时间:2022-10-12 16: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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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股权众筹融资风险控制研究

一、引言

大力发展实体经济、激活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是新发展格局的主要内容。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毛细管,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近些年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逐步有所缓解,但是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单一、融资成本贵的根本性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如何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成为中小企业经营发展管理所必须要面对的问题。股权筹融资的发展为中小企业融资注入了新的活力,其具有融资成本低、融资效率高以及准入条件宽松的特点,为中小企业提供了良好的资金支持。

二、股权众筹融资的概述

(一)股权众筹融资概念

股权众筹融资就是面向大众筹资并且以股权作为回报的方式。股权众筹融资的构成包括:一是项目方,项目存在资金短缺的问题。二是投资方,社会投资人对项目感兴趣,认为项目投资可以为投资人带来理想的回报。三是平台方,股权众筹融资必要由互联网金融平台作为支撑,例如人人投、天使汇等都是股权众筹第三方平台。

(二)股权众筹融资的特征

股权众筹融资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准入门槛低。相比传统的融资模式而言,股权众筹融资依托与互联网金融平台有效降低了融资企业的条件。例如任何企业或者有创业需求的人员都可以通过股权众筹平台申请,只要在平台规定的30天内达到融资目标金额就算成功;二是融资成本低。股权众筹融资是面向大众的融资模式,融资企业发出融资需求后,社会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投资,而融资方以公司的股权作为回报,这样相比其它融资模式具有融资成本低、融资效率高的优势;三是股权众筹融资对人才要求高。股权众筹融资是以股权作为回报的,但是投资方是否获利还要看项目方的实际运营情况,因此股权众筹融资的完成需要对项目进行初步的调查、分析,所以相比传统的融资模式,股权众筹融资对人才的要求比较高;四是融资金额小。股权众筹时的资金有一定的设置,不能超过一定的额度,我国在私募股权众筹时,对投资者的资格、以及投资者投资的最大金额、个人资产和近三年的收入进行了规定,从而限定了投资者的资格要求。另外股权众筹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防止投资者与创业者之间出现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更加避免了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廉价抛售股份的现象。通过股权众筹,创业企业可以获取更为公道的估值与融资金额。

三、经济新时代环境下中小企业股权众筹融资设计

(一)中小企业股权众筹融资的动因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股权众筹融资成为大众投资者的重要理财方式,同时无数案例表明股权众筹融资对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结合实践调查中小企业选择股权众筹融资模式,其动因主要包括:

1.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求

随着国家对中小企业发展的不断支持,尤其是在经济新时代环境下,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例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的经济会议中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见中小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高,业务规模越来越大。然而为了占据更为广阔的市场就必须要加快技术更新速度,技术更新的前提必须要拥有足够的资金作为保障。但是中小企业资金短缺问题较为突出,因此中小企业需要通过股权众筹融资用于技术更新研发投入。

2.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的需求

基于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扩大企业品牌影响力成为提升企业市场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与国内大型龙头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存在市场知名度不高的问题,尤其是在行业中的品牌影响力不高。因此为了提升品牌在全国的影响力,中小企业需要采取股权众筹融资模式,借助股权众筹融资的方式,让社会投资人关注并且了解企业的品牌文化及管理理念等,从而增加公司的社会关注度。同时通过与社会投资者的互动可以及时了解到相关行业的发展趋势等信息,根据社会投资者的意见等不断优化公司的产品性能,以此提升公司的整体发展能力。

3.基于传统融资渠道限制需求

目前中小企业融资的渠道主要是通过内部融资与金融信贷的模式。内部融资主要是向员工进行融资,其具有融资成本高、融资稳定性差的缺陷。在金融信贷上由于公司缺乏可抵押物,获得金融部门支持的比例较小,而且融资时间比较长,影响公司的战略投资。随着国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的不断增加,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项目建设呈现逐渐增加的趋势。但是由于缺乏可抵押物、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善等问题制约,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导致公司项目建设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债券市场是企业融资的主要市场,但是由于大部分中小企业没有达到《证券法》规定的有限公司净资产达到6000万元的标准,因此大部分中小企业没有达到发行债券的资格,股权众筹融资具有融资效率高、门槛准入条件低的优势,因此需要选择采取股权众筹融资模式。

(二)中小企业股权众筹融资方案实施流程

1.股权众筹融资投前阶段

为了获得资金,达到融资需求,中小企业首先对融资项目进行估值,采取资产法的评估方式确定公司融资前的资产价值,结合资金缺口情况选择融资金额。确定融资金额之后,公司选择相应的股权众筹融资平台,发布融资项目,向众筹平台提交申请。申请的内容主要是介绍融资项目的相关信息以及项目的优势、投资者的回报率等信息,其中重点是对融资项目的未来发展前景以及融资预期收益进行阐述。融资平台收到公司融资项目申请后会对申请项目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查,尤其是对项目申请计划的完整性以及真实性等进行调查,以此防止出现纰漏。例如股权众筹融资平台在收到公司的申请后,委托众筹融资考察团队深入到公司进行调查,分析公司提交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当判定公司申请资料符合相关要求后才会允许在众筹平台进行展示。

2.股权众筹融资投中阶段

完成前期的资料审查之后,公司的融资申请方案会在众筹融资平台中进行“预先展示”,融资项目方通过平台与投资人进行见面,了解市场投资者对融资项目的关注程度,并且及时统计市场反馈信息,结果市场反馈信息的意见及时完善项目计划及流程,重新定位融资项目的发展方向。完成“预先展示”之后,中小企业融资计划开始正式融资,平台将公司的融资计划进行披露,并且将所有社会投资者的资金委托给第三方资金管理平台管理,接受大众投资者对整个融资过程的监督。完成融资后成立新的公司,按照市场投资者的投资比例确定股份,然后由第三方支付管理部门定期向新成立的公司注入融资资金。同时为了防范财务风险,提升股权众筹融资的透明度,公司构建多种信息披露渠道,例如定期在公司网站中发布关于公司利润等信息,以便股权投资者可以及时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另外公司也建立实地调研制度,鼓励股权投资者深入到企业实地调研,以此获得公司的相关信息。

3.股权众筹融资投后阶段

股权投资者投资行为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收益,因此中小企业为了实现盈利加强对投后的管理工作。明确股权回购方案。

四、经济新时代环境下中小企业股权众筹融资面临的风险

虽然股权众筹融资方案的实施有效解决了中小企业资金缺口问题,但是其在实施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容易触及公开发行证券或“非法集资”红线的风险

虽然通过股权众筹融资能够为中小企业带来巨大的资金,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但是由于股权众筹融资采取的是线上融资的模式,是针对大众群体的,是借助互联网金融平台与大众投资者建立投资关系的。基于金融风险防控的要求,近些年国家加大了对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监管力度。而公司的股权众筹融资会涉足到传统的“公募”领域,这样可能会导致股权众筹融资触及法律红线。例如我国《证券法》规定对外公开发行股份只能针对指定对象进行开展,控制人员要在200人以内,超出此标准就视为对外公开发行,而公开发行需要证监会等部门的批准。因此中小企业在众筹平台融资时,由于融资平台的不规范操作可能导致公司的股权众筹融资行为触犯法律的规定。

(二)对投资者的保护力度不够,存在投资合同欺诈的风险

随着国家对股权众筹平台监管力度的增加,股权众筹平台倒闭、跑路现象突出。例如仅2016年我国众筹平台就停运32家之多,而我国众筹平台始于2013年。可见股权众筹平台是将高风险资产匹配给了低风险承受能力大众投资者。结果导致在股权众筹融资中忽视对投资者的有效保护。例如目前中小企业股权众筹融资普遍采取的是“领投+跟投”的模式,由富有成熟投资经验的专业投资人作为领投人,普通投资人针对领投人所选中的项目跟进投资。但是,如果领投人与融资人之间存在某种利益关系,便很容易产生道德风险问题,领投人带领众多跟投人向融资人提供融资,若融资人获取大量融资款后便存在极大的逃匿可能或以投资失败等借口让跟投人尝下“苦果”。

(三)项目信息披露不全,存在核心数据泄露风险

股权众筹融资是基于融资项目的未来收益而言的,市场投资者投资项目的目的就是看中项目的未来收益。目前社会投资者对于项目的投资主要是通过对公司融资计划的相关资料进行分析,虽然股权众筹平台会对融资项目进行调查,但是其存在一定程度的缺陷,甚至部分融资平台为了达到高盈利的目的,对于融资项目没有严格的审查,结果导致融资申请资料存在失真问题。中小企业为了满足融资平台要求需要提供更为全面的数据信息,但是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公司在融资计划中披露过多的财务数据,会导致公司的一些核心信息被竞争对手所掌握。例如中小企业在融资计划中通过发布融资需求以及融资目的之后,被同行业竞争对手认识到公司的未来发展重点,使得竞争对手开始布局与本公司相同的产品性能研发工作,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司的市场核心能力。

(四)股权管理不到位,增加企业经营风险

股权众筹融资的显著特点就是以公司的股权作为融资回报,由于我国股权众筹融资退出机制还不完善,尤其是相关法律体系还不成熟,因此公司在实施股权众筹融资中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一方面由于采取的是给予投资者一定的股份,虽然在融资协议中对社会投资者的股权进行了约束性规定,但是在实践中却容易出现股份转让的经济纠纷,增加公司的运营管理风险;另一方面股权众筹融资一定程度上会弱化公司的管理权,导致公司的诸多决策无法及时有效地推进。例如中小企业往往是以股权作为回报的,其对公司的决策不会产生较大影响,但是根据实际运行情况看,实施股权众筹融资后,公司的各项决策都会受到一定的干扰,导致一些决策错失最佳的实施时机,引发经营纠纷,最终使得公司的运营效率受到影响。

五、经济新时代环境下控制中小企业股权众筹融资风险的具体措施

针对经济新时代发展要求,基于中小企业股权众筹融资所存在的风险,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做好新项目孵化,规避项目融资法律风险

为提高融资项目的成功率,避免发生触及法律红线,中小企业要从融资项目管理入手:一是做好融资项目的孵化工作,增强项目的成功率。由于股权众筹融资需要在30天内完成,因此为了保证融资需求可以在众多的融资项目中脱颖而出,公司在选择融资项目时必须要经过严格的论证,尤其是需要公司财务人员、高管的严格审查,并且聘请第三方会计律所对公司的融资项目资料进行审查,让社会投资者认识到融资项目的商业价值,看到其未来盈利的空间;二是要合理选择股权众筹融资平台。某种程度上股权众筹平台对公司的融资成败具有直接的影响,如果众筹融资平台不规范必然会导致公司的融资项目容易触及到法律红线,为此中小企业要加强调查分析,找到最适合公司融资需求的众筹融资平台。

(二)构建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完善信用征信体系

基于信息不对等因素的制约,企业与社会投资者存在信息交流的阻碍因素,因此为了有效保护社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融资项目的利益,我国要参照国外管理经验,构建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一是加强对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的监管,保证融资平台可以规范化经营。近些年股权融资平台“跑路”现象突出,给投资者和融资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国家要加大对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的监管力度,规范众筹融资平台的运营;二是要建立完善的信用征信体系,所有投资人可以利用该系统分享融资企业的信用信息,供其他想要了解企业的投资人参考。当然最重要的是要加大宣传,提升社会投资者的安全意识。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还不完善,因此社会投资者对众筹融资模式还存在认知误区,导致公司融资项目的成功率不高。因此我国在加大对社会投资者保护的基础上,要加大宣传,让公众了解众筹融资的优势,认识到众筹融资的风险,以此形成良好的股权众筹融资氛围,助力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三)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核心信息保护

基于股权众筹融资方案实施会导致中小企业核心数据被披露的风险,中小企业必须要在现有的制度上做好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一方面企业要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以此保护市场投资者的合法权利。企业的信息是社会投资者了解企业运营情况的主要渠道,因此中小企业为了吸引社会投资者必要尽可能全面的披露融资项目的信息,以便可以快速地吸引社会投资者的关注;另一方面中小企业要加大对核心数据,尤其是关系到核心主营业务工作信息的保密。由于公司融资项目主要是为了解决核心业务资金缺口问题,由于中小企业核心业务为企业的“生命”,因此如果信息披露过多就增加了企业项目被抄袭的风险,不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导致企业丧失市场主动性。因此中小企业要主动寻求既保护社会投资者利益又保护公司核心技术信息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达到高效融资的目的。

(四)加大股权管理力度,规范融资协议

为了避免融资后期出现的各种问题,一是要加大对股权的管理力度,建立合理的亏损分摊机制和企业退出机制。为了降低融资风险,公司要建立完善的股权退出机制,这样可以有效避免股权众筹融资过程中出现的经营纠纷问题。例如公司规定当融资项目出现风险时,要求给企业一段时间采取补救措施来降低项目风险,在这段时期内投资人不能退出,等企业采取完措施后投资人再考虑是否转让股权;二是规范融资协议。例如为避免出现经营权过于分散的情况,可将一般投资者与战略投资者加以区分,向一般投资者仅赋予其分红权与知情权,向战略投资者则一同赋予其经营权;三是明确法律纠纷解决途径。为了避免投融资双方因为合同事项产生纠纷,在签订股权众筹融资合同时就确定法律纠纷的解决途径,规避法律风险。

六、结语

总之,中小企业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融资难、融资贵是制约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股权众筹与传统融资方式相比,利用网络众筹平台将融资企业与投资人连接起来,为中小企业提供广泛的资金来源,为中小企业持续经营投入资金支持。但是股权众筹融资发展时间还比较短,因此在实践应用中需要准确把握股权众筹融资风险,并且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风险,以此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1]王静.股权众筹融资在我国中小企业中的应用研究——以L公司为例[D].西安石油大学,2020.

[2]赵迪.我国中小企业股权众筹融资研究——以江苏远东公司为例[D].湖北工业大学,2018.

[3]高树根.互联网金融视角下股权众筹融资的投资风险探析[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21(04):101-102.

[4]郭彦廷.互联网金融视角下股权众筹融资问题研究——以京东东家为例[J].中国集体经济,2020(10):90-91.

[5]李薇.“互联网+”时代下对小微企业股权众筹融资模式的探析[J].河北企业,2019(01):96-97.

作者:张立婧 单位:朝阳开放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