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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会计信息披露机制已然成为公司治理的核心环节,会计信息作为企业产出的替代变量,是衡量监督和激励是否相容、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是否匹配的关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公司治理的效率。会计信息有利于缓解信息不对称,降低投资风险,从而减少逆向选择行为。本文正是立足于这一理论基础与研究视角,着重检验公司治理因素与会计信息质量之间的关系。试图由此找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有效方法。
【关键词】公司治理结构会计信息质量关系
一、公司治理结构和会计信息质量的现状
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质量之间具有相互依存性,对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质量之间的相互关系的经验研究,是近年来学术研究的焦点与重心之一。该领域内的研究,一般可以粗线条的分为两类,第一类是验证财务会计信息对于公司治理的影响,“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往往可以改善会计信息披露质量,防范会计信息失真”,该领域研究的另一类则关注公司治理对会计信息的影响,第二类则是主要侧重于公司治理的因素对会计信息质量影响的经验研究。由于现代公司中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不可避免地将产生委托问题。为了解决关系中方以牺牲委托方利益为代价来追求个人私利的这一典型问题,客观上需要有一套包括监督和激励在内的、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以确保股东财富最大化。大量研究表明,会计信息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是指通过在公司控制机制中对公开披露的财务会计数据的应用,以提高公司治理的效率。
二、当前公司治理结构和会计信息质量中存在的问题
1、股权结构与会计信息披露不及时
我国公司股权结构的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国家股所占比重过大。仅从我国上市公司来看,据资料显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由国家持股的公司占全部公司总数的65%,第一大股东为法人股的占公司总数的31%,两者合计占比例96%。二是股权过度集中,上市公司处于第一大股东的超强控制状态。根据不久前一份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的问卷调查显示,来自第一大股东的董事人员已达到董事会的50%。这种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不仅与现代股份公司产权主体多元化相背离,而且使产权多元化的股东制衡机制被极大削弱。股东大会受到大股东的操纵主要表现在:第一,出席股东大会的人数逐年减少。据统计,近些年来股东大会上有475家上市公司参加,但80%的公司的年度股东大会人数在100人以下,再这80%的公司中有75%的公司的股东大会人数在50人以下。第二,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据调查在120家公司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股份占25.26%,在138家公司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股份占29.05%,这意味着有1/4和1/3的公司的流通股股东参加或委托参加股东大会。不难看出,我国部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受到大股东的过度操纵,甚至受个别执行董事大股东操纵。正是由于我国股权结构的不合理,大股东过渡操纵股东大会,从而严重影响了我国会计信息的质量。
2、监事会名不副实,会计信息披露不完整
监事会名不副实,形同虚设,主要表现为:一是监事会的功能非常有限。我国的上市公司实行的是单层董事会制度,监事会仅有监督权而无控制权和战略决策权,更无董事和经理的任免权。二是外部监控不利。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银行等作为债权人对公司实施的监控作用较小。二是外部的公司控制权市场或者是并购市场对公司实施的监控作用也非常有限。三是经理市场对公司的监督作用有限。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简略,体现在部分上市公司在披露信息时有意或无意地遗漏或轻描淡写必须披露的重要事项。有的公司在其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中期报告以及年度报告中对必须列出的涉及公司的重大投诉事项以及不利于公司形象的事项遮遮掩掩、闭口不谈,反而对某些无需详述的细节问题颇费笔墨。会计信息披露详尽程度对其有用性有很大影响。但弹性过大,即使会计准则也难以严格规范。
比如,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财务会计概论》第一辑中指出:对于那些对企业的经济活动有合理程度的知识,而又愿意用合理的精力去研究信息的人士,信息应当是可以理解的[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1992)]。但是何为合理程度的知识、合理的精力,以及理解的程度,都难以精确量化或表述,这就必然导致公司灵活理解这些披露要求,在披露上就可能存在着避重就轻的倾向,有很大的伸缩余地。比如上市公司披露有关的会计政策,对于人人皆知的法规性的要求就可以不披露(如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以及营业年度等),而应重点披露企业可以灵活选择的方法。但许多企业对前者不遗余力的披露,而对后者则语句含糊,非常简略,以至于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很难得到多少有用的信息。因此,上市公司会计制度的规范就成为保证会计信息披露完整详尽的重要措施。
3、“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会计信息不真实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不真实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编制并披露虚假的财务报告。上市公司主要是通过虚构事实或是交易以达到虚列收入和虚增资产的目的。在这一过程中,上市公司往往采取编造虚假合同、虚挂往来款项、虚构关联交易等手段。这类会计信息失真性质最严重,社会危害性也最大。
(2)严重的盈余管理行为导致会计信息失实。盈余管理又称为利润操纵或利润管理,是指管理当局利用会计准则、监管政策的缺陷等合法手段或其他操纵利润的不合法手段,对财务报告进行粉饰,以使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不能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成果,从而使自己获益的行为。我国上市公司存在着运用关联交易、滥用会计政策等方法,粉饰会计信息,进行盈余管理现象。我国《证券法》对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做出一些具体的规定,而上市公司为达到这些要求用尽了一切办法。对样本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进行统计分析发现,上市公司公布的ROE与《证券法》的规定密切相关。可见,上市公司极可能存在盈余管理现象。
(3)会计信息披露差错比比皆是。有的报表之间逻辑关系混乱,有的报表统计或计算有误,有的报表项目不完整,有的报表内容遗漏,有的报表披露前后完全不一致等,使中期报告与年度报告“补丁”不断,导致使用者决策失误。业绩公告后又进行差错更正的上市公司也不少,使得投资者防不胜防。
(4)误导性会计信息屡见不鲜。据深圳证券信息公司统计,从2006年12月初至2007年1月24日,共有近60家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变脸。虽然这些公司受到了深交所的公开谴责,但是投资者的投资损失却已经无法挽回了。
4、资本市场的不规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责任不明确
公司治理的法制环境不完善主要表现在:《公司法》并没有创设一种崭新的机制确保股东大会可以避免流于形式,股东大会被确立为公司的权力机构,而在实践中又无法实现预期作用;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划分或者是互相重叠;或者是剥夺了董事会的经营决策权;或者是限制了董事会的职权范围没有创设监事会履行职责的程序性保障制度,也缺少监事会对董事会行为的有效制约措施;经理职权的法定化造成经理阶层凌驾于董事会之上甚至决定董事命运;董事长可以兼任总经理的法律制度,使得董事会的权力、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力集于法定代表人一身,这种制度为个人独断专行、损害股东权益开了方便之门。由于长期以来,上市公司内部并为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承认并体现企业中人力资本价值的利益分配机制,所以使得作为利益主体的经营者特别是高层管理人员或者缺乏积极性、或者想方设法通过制度外的渠道去谋取自身的利益。
三、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1、股权结构的改革
从我国的市场发育程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完善程度和执行力度来看,英美公司过于分散的股权结构对我国上市公司而言不一定是最合理的,单纯依靠外部力量对公司进行监督的方法我国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还不具备。我国的市场发育程度及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决定了股东监督对上市公司的重要性,因此,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合理化的目标应强调股权的适度集中,充分发挥股东对公司经营层的监督作用。但是,由于我国有关控制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制度安排还远未完善,因此,股权又不能过分集中,造成一股独大的局面。所以,在今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上市公司理想的股权结构应该是股权相对集中、前几名大股东持股比例相当的格局。这样的股权结构的优点是既能防止一股独大所造成的问题,也使得前几名大股东有监督公司经理层的动力。
2、增强董事会的功能,促进独立董事作用的发挥
(1)建立上市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另一个重要措施是增强董事会的功能。针对以上问题,增强董事会的功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总经理与董事长分设,增加独立董事的比重,建立主要由独立董事组成的董事会下属审计、提名、薪酬委员会。二是建立董事会的自我评价体系。三是强化董事会的战略管理功能与责任,包括实现投资决策及决策程序的合理化,推动和监督企业内部各个运作环节的制度建设和组织建设,使这些环节运作程序化、透明化、合理化。四是推动内部控制机制的制度化、合理化等。
(2)促进独立董事作用的发挥主要从这几方面入手:一是要加强独立董事制度的法制建设。不断完善《公司法》、《证券法》对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权利义务等做出明确规定,尤其是应该明确问责机制。二是要规范独立董事的产生方式。独立董事作用难以充分发挥,与其来源有很大的关系。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应该规范独立董事的产生方式,保证其真正的独立性。三是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由于激励尤其是约束机制的不完善,独立董事很难有足够的积极性和动力去行使自身的功能。独立董事的激励机制主要有两种:声誉机制和报酬机制。由于独立董事大部分是专家学者和知名人士,比较珍视自己的声誉,因此,声誉机制有比较好的效果,激励他们更好的地监督董事和经理层。但是,独立董事也是现实的“经济人”,一套合理的报酬机制对激励独立董事发挥作用至关重要。
3、改进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制度
在我国上市公司里推行的累积投票制度存在着很大缺陷,累积投票制度出台的初衷是希望通过该制度的设立,能使公司中小股东选举出自己信赖的董事参与公司治理,以达到董事会权力制衡目的,藉此抑制控股股东通过内部人控制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的发生。经研究发现,正是由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历史因素,使得累积投票制度的现实意义大大削弱。如果要真正发挥累积投票制度在国内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建议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加强股权多元化改革,改变大股东一股独大的现象;扩大被选举对象范围;制订完善的实施细则,保障累积投票制度的贯彻实施;扩大累积投票制度的适用范围;提高累积投票制度的法律地位。
4、加强监事会建设
从现实情况来看,监事会的作用发挥得并不好,大多数是“走过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监事会的建设。
(1)要具体明确监事会的权利和义务,合理划分监事会与独立董事的权利范围。前对监事会权利和义务规定得过于抽象,在实际操作中虽然给与企业较大的灵活性,但是容易造成责任不明确。在今后的规定中应细化其权利,尤其是要对监事会应当承担的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
(2)要进一步规范监事会成员的产生方式。监事的选拔、资格认定标准等要有严格的规定并有效执行,避免监事会成员与控股股东、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关联性。
(3)要强化监事会的权利。进一步增强监事会的独立性,尽量避免受到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约束。同时加大监事会对公司内部监督权力实施的频率和深入力度,对控股股东、董事会和高层管理人员的违规行为形成一定的威慑力,真正将监督职能贯彻。
摘 要:首先从公司治理结构与会计信息的关系进行分析,进而从内部治理结构与外部治理结构两方面来分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最后指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对策。
关键词:治理结构;会计信息;缺陷;对策
1 公司治理结构与会计信息失真之间的关系
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信息未能真实的反映客观经济活动,给决策者带来不利影响的一种现象。会计信息失真可以分为会计信息有意造假和会计信息无意失实。会计信息有意造假是指会计活动中的当事人为了满足个人利益,事前经过周密安排,故意以欺诈、舞弊等手段扭曲经济活动和会计事项;会计信息无意失实是会计人员在遵循会计规范和提供会计信息的过程中,由于主观判断失误、经验不足和会计系统本身的局限性等,造成会计信息未能如实或准确反映经济活动和会计事项的内容。不难看出,只有会计信息有意造假才是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动因。
公司治理结构主要指现代公司制企业在领导、管理、激励、约束方面的制度和原则,它涉及公司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在责、权、利上的划分和相互制衡,是一种双向的、相互的控制关系和制度结构。它包括公司外部治理结构和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两方面。公司治理系统中内外监控机制的有效运用和作用的挥发,主要取决于公司的会计信息系统,如果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会计信息系统缺乏良好的运行环境,就会影响会计信息质量,影响会计信息作用的发挥。不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泛滥的根本原因,只有对我国目前公司治理结构进行分析,才能找出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只有解决我国目前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的问题,才能真正治理会计信息失真。
2 基于公司治理角度分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2.1 外部治理结构
(1)资本市场不发达是导致公司外部治理效率低下进而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原因。
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还很不完善,还是一个“卖方市场”,在“卖方市场”上,上市资格成为一种十分稀缺的资源。企业只要能够获得上市资格,即便新股的发行价格较高,其发行也将得以顺利进行。因而,无论是经营业绩较好的企业,还是经营业绩稍差甚至出现亏损的企业,只要能够获得上市资格,就能够募集到资金。经营业绩差的企业为了能够获得上市资格,以便能够在资本市场上募集到资金,摆脱经营的困境,势必要提供失真的会计信息来隐瞒真实的经营情况。对于经营业绩较好的企业来说,如果能够将企业上市前三年平均每股收益提高哪怕只有几分钱,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得到的回报也将是十分惊人的。在这种超额收益的吸引之下,经营业绩较好的企业也会发生会计信息失真。因此,资本市场尤其是股票市场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在于,当投资者发现或预见到公司出现经营不善时,他们通过“用脚投票”的方式影响股价,增加公司被接管的可能性以惩戒管理层。然而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还不能充分发挥这方面的作用。而且在资本市场上,还存在着试图通过上市而达到“圈钱”脱困的思想,表现为企业通过虚构利益等方法“包装上市”,欺骗社会公众和投资者,严重影响到会计信息质量。
(2)惩罚手段难以达到真正的处罚目的影响会计信息质量。
目前我国对会计信息失真的惩处手段主要以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为主,对大部分存在会计信息失真的企业,主要是给予企业及主要责任人以罚款、通报批评和警告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很难达到真正的处罚目的,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对于那些追究了法律责任的,也只是限于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还没有公司因会计信息失真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案例。追究刑事责任无法形成日常的监督力量,若想形成日常的监督机制,必须依靠民事赔偿责任的追究,这也正是我们目前惩罚手段里所缺乏的。
(3)政府干预具体经济运行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由于我国长期以来一直是计划经济思想占主导地位,多年以来“国营”模式的影响,政府仍然在具体的经济活动中扮演参与者的角色。政府作为一个组织,其利益也会受到财务数据的影响。政府为了创造经济发展的良好形象,必然提供与之相关且能够反映企业经济态势的财务数据。面对目前我国的国有企业却大面积亏损的严峻事实,一些地方政府出于自利动机,会与企业合谋共同提供虚假的会计数据,甚至强制或暗示企业提供预定的数据。
(4)经理市场缺乏竞争性,影响会计信息质量。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完善的经理市场,经理往往通过组织任命,而较少通过竞争性的经理市场来选择。同时,由于缺乏对经营者业绩正确评价的市场机制,使其往往能采用会计舞弊等手段在获取自身巨大收益的同时又不至于承担太多成本,从而影响会计信息质量。
(5)注册会计师审计不够规范,会计信息质量保证机制失灵。
注册会计师审计是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可信度。但是,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目前还不够成熟,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往往得不到保证,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普遍不高,缺乏应有的法律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等,职业意识普遍不高。更有甚者,为了在竞争中取得业务,注册会计师往往屈从于客户管理当局的意图,甚至与之勾结,出具虚假审计报告,欺骗投资者。
(6)其他外部原因。
证券监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由于种种原因缺乏对公司强有力的监督也是导致公司治理结构失效、会计信息失真的因素之一。
2.2 内部治理结构
(1)内部人问题控制严重,影响会计信息质量。
目前我国企业国有股的控股地位使国有股的代表理所当然控制董事会并成为董事长,甚至常常兼任总经理,而且,在很多公司董事会中,大部分成员事实上就是公司的经理层,这些难免就会造成比较严重的内部控制现象,企业管理人员就有动机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
(2)以财务指标评价业绩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
目前,我国企业基本上还是以财务性指标来考核企业管理业绩,计算财务性评价指标的原始数据主要来源是会计数据。这种财务性指标业绩评价方法,只注重最终取得的财务性指标是否达到预期的标准,是否比前期有进步,而不去探求财务数据背后的真正根源,忽略对企业经营质量的分析。业绩评价对企业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在业绩评价中,过分倚重于当期的财务性业绩评价指标,势必导致企业管理人员只注重眼前利润而忽视长远利润,甚至诱使企业管理人员投机行为的发生,以损害企业长期业绩的成长来换取暂时优秀的业绩。当即使通过以牺牲长期利益也无法使财务评价指标达到预期标准时,这种投机行为发展到极端就演化为直接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编造数据以达到预期的业绩评价标。
(3)股权高度集中,股东大会流于形式。
国有股“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使得作为公司最高权利机构的股东大会往往受到大股东们的过度操纵,甚至受到个别董事、大股东操纵,而小股东甚至法人股股东往往不参加股东大会,致使股东大会失去其意义,形同虚设。
(4)公司治理的内部监控机制失效,降低了会计信息质量。
在公司内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人员的关系往往不规范,公司法规定的各机构相互制衡的机制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由于所有者严重缺位,股东大会作为最高权利机构有名无实。而董事会要么与经理层高度重合,使得其制衡作用失效;要么由于种种原因致使“董事不懂事”。 监事会则由于监事自身能力不足,信息不充分以及缺乏激励机制等原因而不能发挥其效用。内部监控机制失效使得公司管理效益和运作效率受到影响,经理人员得不到有效监督,从而不能有效行使检查公司财务的职权,无形中降低了会计信息质量。
(5)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
对经营者的激励约束往往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方面激励不足,经营者的贡献往往不能很好的体现在个人收入上,使得一些经营者追求合法报酬之外的“灰色收入”或“黑色收入”,从而导致激励机制被严重扭曲,经营者道德风险加大;另一方面激励不当,缺乏相应的约束机制,造成部分经营者“职位消费”水平过高,更有甚者,有些经营者基于自身利益考虑,推卸经营责任,转嫁经营风险,编造虚假会计信息来满足自己的私利。
3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对策
3.1 外部条件
(1)政府部门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
法律赋予财政、税务、工商、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权利,监管层应更加认真履行职责,完善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并严格监督执行,对会计舞弊、信息失真、弄虚作假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同时,政府部门应制定公司治理细则,指导公司完善其治理结构。
(2)完善外部竞争市场对公司监督机制。
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健全商品市场对经营者的监督,所有者通过商品竞争市场来判断经营管理者的业绩大小并决定其奖惩,而不再仅仅靠账面会计信息数据来评判。二是健全资本市场对经营者的监督,企业股票在资本市场上价格升降将是对经营管理者的一种无情评判。股东们抛售股票或潜在股东积极认购股票无疑对企业经营者形成极大的压力,并且暴露出经营者尽职程度和管理水平高低。三是健全经理人才市场对经营者的监督,在经理市场上,诚实信用是立足之本,不诚实信用的经理人员将遭到抛弃,而讲求诚信、勤奋努力、成绩卓著的经理人员将会受到资本所有者的普遍欢迎,并能获得较高收入与晋职机会。这种监督机制会促使经理人员献身于企业经营事业,以增加自身职位的稳定性和晋升机会。
(3)切实提高注册会计师服务质量。
注册会计师审计是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有利于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随着国外会计公司的涌入,其经济实力,服务水平,业务能力都处于显著领先地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如果不尽快提高其审计服务的质量,就会遭到会计服务市场的淘汰。因此,应提高注册会计师实质上的独立性,加强业务素质培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使其能够以客观公正的立场对企业的财务报表提供鉴证服务,从而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4)建立和完善经理市场,改革现行企业领导考核,选聘制度。
企业的管理层经理人员的任命应逐步改变现今组织任命的方式,而主要由经理市场上选拔。当前应当做好高级经营人才资格认证制度和人才信息库的建设。
3.2 内部条件
(1)公司内部增设财务委员会。
在西方企业组织机构中,往往设置各种委员会,如管理委员会、政策委员会、咨询委员会、计划委员会、财务委员会、劳资委员会等,这些委员会的设置,有利于公司分权管理,防止职权过于集中带来的滥用职权。由财务委员会制定企业财务计划和财务、会计审计制度,认定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对会计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2)从委托关系角度重整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独立性制度安排,强化监事会功能,引进和完善独立董事制度。
董事会独立性制度安排包括加大独立董事的数量,减少内部董事的比例;董事会人员与经理层人员相分离;定期召开没有经理层人员参加的董事会,对管理层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价。强化监事会功能首先必须明确监事会职责,其次是提高监事会控制控制能力,监事会成员不仅要有法律知识,更需要精通财务知识,从而达到监视会计信息真实性这一目的。引进和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在独立董事制度下设置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能以其自身的知识优势、专业优势及独立判断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化。完善独立董事制度,一方面要提高独立董事的职业道德,增强责任感,防止被同化;另一方面要扩大中小股东在选聘独立董事问题上的发言权。
(3)建立经理报酬激励制度。
目前经理的报酬往往根据利润等财务指标来考核确定,为了取得高报酬,经理便有动机对财务报表进行包装,以提高自己的业绩,应改变目前经理报酬以固定工资和奖金为主的现状,适当采用经理股票期权等长期激励方式,将经理的报酬与企业的业绩尤其是长期业绩相联系,给经理以一定的剩余索取权,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经理操纵财务报告的动机。经理的报酬应当由董事会下设的报酬委员会加以确定。
(4)采取切实措施鼓励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保护小股东权益。
在信息化、网络化的今天,股东远离会场参与股东大会已成为可能,因此应当支持广大中小股东采用信息技术远程参与股东大会投票。在不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尽快建立投票表决权办法,允许专业机构代表广大散户股东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投票表决,使股东大会真正成为监督经营者行为的最高权利机构,而不是由大股东或经营者操纵的“橡皮图章”。
(5)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尤其是会计控制制度。
严格来说,内部控制与内部公司治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内部控制又与公司治理有着紧密的联系。公司治理实际上是内部控制的环境,内部控制许多方面(如相互牵制)涉及到内部公司治理。
总之,有效的公司治理是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的环境保护,建立规范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协调好公司与所有相关利益者之间的关系,可以提高企业的效率,是解决我国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非常重要的因素。
摘 要: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具有重要意义。针对公司治理结构和会计信息质量的关系,在分析我国现行公司治理结构缺陷对会计信息质量影响的基础上,从改善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两个方面,提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一些建议和措施。
关键词:会计信息质量;公司治理结构;影响
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是一个体系,其中相关性和可靠性是两个比较重要的质量特征。受多种因素的制约,我国目前会计实际提供的信息在质量上达不到用户的要求,会计信息失真成为普遍现象,会计信息披露的时效性不强。
在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众多因素中,公司治理结构可能是其中之一。公司治理结构广义地讲是指关于公司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即企业组织方式、控制机制和利益分配的所有法律、机构、制度和文化的安排。它所界定的不仅是所有者与企业的关系,而且包括相关利益集团之间的关系。
本文认为,可以从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以最终形成公司治理系统、公司管理系统和会计信息系统良性循环的局面。
一、公司治理结构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现代财务会计产生的动因是现代企业中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企业外部的资本所有者(委托人)将其所拥有的资源(资本) 委托给企业经理人员(人)经营管理,并对人进行监督和控制。所有者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绩效进行监督和控制的一整套制度安排称为公司治理结构。财务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在这套制度安排中扮演信息提供者的重要角色,成为所有者控制经营者的一个重要工具。为了防止由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事前的逆向选择和事后的道德风险,远离企业的资本所有者有必要对管理者提供的会计信息进行分析、验证。为了提高这种分析、验证的效率,股东等外部产权主体可以通过与人力资本所有者的谈判将这种分析、验证程序制度化。比如,在企业治理结构内部,可以在董事会中设立审计委员会,或引入具备专业素质的独立董事;在企业治理结构外部,则通过独立审计和财务分析等中介机构,以确保管理者所提供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相关性。因此,财务会计和公司治理结构之间的关系是系统和环境的关系。公司治理结构这一制度环境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财务会计的信息质量,从而影响该系统的目标的实现程度。
二、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及其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一)所有者缺位
我国绝大部分上市公司是由国企改制而来。以国有资产管理局所属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上市公司母公司为主的国有股东是大多数上市公司的唯一大股东,虽然他们被明确为国有资产的投资主体,履行资产所有者职能,但由于他们本身不是真正的所有者,并不能像真正的家族或个人股东那样从切身利益出发去关心公司的治理,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乏具体的人格化代表,造成了国有股权虚设,所有者不到位,导致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严重。内部人控制是指拥有控制权的经营者在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上市公司,凭借自己手中对财产的控制权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忽视甚至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内部人控制下的企业,其经营者和股东的目标不同,经营者追求的是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而不是股东价值的最大化。而在股东和经营者间的委托契约关系中,业绩指标是衡量经营者能力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经营者可能为了增加自己的利益而不惜损害股东的利益,误导投资人的信息,或有意隐瞒他所掌握的信息。
(二)董事会运作不规范、独立性不强
董事会作为代表广大股东利益的执行机构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监督公司经营情况等。在我国的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其成员基本上是改制前原国有企业的原班人马,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治理形式和政企合一的模式仍有较强的影响。董事会地位模糊、董事会作用微弱现象广泛存在,表现在董事会内部构成不合理,内部董事居多。有资料表明: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内部董事占三分之二以上,有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甚至全部由内部董事构成。内部董事过多导致对经营者的监督弱化,从而削弱了会计信息质量。
(三)监事会职能弱化
我国上市公司的监事会仅有监督权而无控制权和战略决策权,更无董事和经理的任免权。其成员多是企业内部管理人员,使监事会实际上只是一个受到董事会控制的议事机构。成员整体结构呈现出内部人员比例高,党组干部比例高的特点,不利于企业内部和企业外部监督力量的均衡。加之监事专业知识的缺乏,难以保证监事会有效地对董事会、经理层进行监督,监督不力的现象普遍存在。同时监事与董事、高层经理相比文化程度最低,监事会主席与董事长、总经理相比,文化程度也最低,他们缺乏法律、财务会计等方面的知识和素养,对董事、经理的经营失误行为,难以判别和应对。
(四)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
经营者是为股东和企业带来利益最大化的关键者,公司治理就是如何有效地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使他们在为股东和企业带来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相应获得自身利益最大化。但实际情况是对经营者的激励约束不足。一方面是激励不足,使部分公司经营者的收入偏低,经营者的贡献没有很好地体现在个人收入上,造成一些经营者的心理不平衡,导致其追求合法报酬之外的“灰色收入”,以补偿人力资本的不足,这时的激励机制就被扭曲,经营者的道德风险大大增加。另一方面却是激励不当,缺乏约束机制。
三、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从根本上影响我国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要提高我国企业的管理水平,就要借鉴国外加强对上市公司管理的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从基础上建立起防范会计信息失真的坚固防线。
(一)所有者必须到位
资本所有者是否处于实位直接影响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而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防范会计信息失真,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根本出路。要使出资人到位,关键在于改善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通过国有股的减持,增加其它性质的投资人,特别是非国有股东,形成多元化且相对集中的股权结构,才能使股份公司的人格化特征更明显。根据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相匹配的原则和资本雇佣劳动的观点,能够替代原来由国家政府部门承担选择和监督上市公司经营者的责任只能是非国有的法人大股东,从而推动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化,从体制上消除会计信息质量不高的根源。
(二)提高独立董事比重,增强董事会独立性
将一定比例的独立董事引入董事会能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就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内部人的财务报告舞弊行为,使经过董事会批准后披露的会计信息真正做到真实可信,以利于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与董事会其他成员相比,独立董事能够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上保护公司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时能对公司经营者形成制衡作用,对其经营中的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由于独立董事不拥有企业股份,可以不受利益的局限而公平地对待全体股东、董事和经理人员,在公司战略、运作、资源、经营标准以及一些重大问题上能做出自己独立的判断,致使经营者无法利用财务欺诈手段来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
(三)明确监事会的监督权力
《公司法》规定,监事会有权检查公司财务,有权对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予以监督,这需要选配高水平的具有专业技能的懂经营、会计、法律的人,经过法定程序进入监事会。还应强化监事会的监督手段,法律应赋予监事会聘用注册会计师检查公司财务的职权,以使对董事、经理的财务监督成为可能;提高监事会在公司中的地位,应赋予监事会有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权力,监事会如果发现董事、经理的某些行为损害了公司或者股东的利益,可以不受董事会的影响而直接召集股东大会,通过股东大会来纠正董事、经理的违规行为。
(四)激励约束机制相匹配
现代公司的典型特征就是股东财产的终极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相分离,公司治理的本质就是通过适当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消除或降低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委托问题,由于人存在机会主义倾向,他会凭借信息优势,发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现代企业理论的研究表明,设计合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是规范经理人员行为,缓解风险的有效途径,能使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在努力工作的同时,获得更多的报酬,从利益上防止会计造假。目前一些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开始引入经营者股票期权激励办法,这种制度把经营者的收入与未来时期内公司股票价格相联系,具有长期激励性。值得注意的是,在给经营者激励的同时还必须辅以相应的约束,实行经营者风险责任制度,形成经营者风险约束机制和自律约束机制。
摘要:会计信息质量关系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公司治理结构与会计信息质量有深层的内在联系。绝大多数电力上市公司为国有企业,且带有比较明显的传统色彩,全流通背景下,电力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管亦应顺应形势变化,提出新的对策。
关键词:公司治理结构 会计信息 会计信息质量
一、我国电力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突出问题
1、股权集中度高,内部人控制情况严重
我国电力上市公司大多由国有企业剥离改制而来,以往的股权分置格局下,大股东持有绝对控股的非流通股,公司与大股东在人员、业务、资产等方面存在紧密联系,大股东可控制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从而控制上市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在国有股东“所有者缺位”的情况下,事实上造成了“内部人控制”,董事会对管理层的监督职能不能有效发挥。这种特殊的股权结构决定了建立一个公平合理的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核算机制是不现实的。
2、成本高,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
公司治理通过一整套制度或机制(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的或外部的)来协调公司与所有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以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化,最终维护公司各方面的利益。它强凋对不同利益主体的协调和制约。企业是一组契约的集合体,所有者享有企业的最终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经营者享有企业的一般控制权,根据合同领取报酬。由于经营者只能获取比较固定的报酬,而没有剩余索取权,其付出的努力很可能与收益不成比例,因而无法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这导致契约执行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经营者在会计信息编报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所有者无法充分掌握公司的运营信息,无法对经营者的行为进行控制,这又会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由于缺乏对经营者的有效监督和约束,使得经营者的行为易超越应有的权限,最终通过利润操纵来对公司的盈余进行管理,从而制约公司的发展。
3、内部控制观念弱化,缺乏规范管理
电力上市公司长期以来对内部控制制度的作用普遍认识不足,具体表现为:缺乏明确的控制程序和标准;重视供、产、销环节的程序控制,忽视内部控制制度的整体协调;重视对实物的控制,忽视对行为的控制;经济业务中疏于管理,造成资产不清,债权债务不实;有的企业虽然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但仅仅停留于纸面上而没有执行,不能发挥有效对会计违法行为的遏制作用。企业的会计处理容易随意改变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形成人为操纵利润。
4、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僵化
股权分置格局下,电力上市公司的经营者激励机制比较僵化,激励形式单一,个人保持和经营业绩没有建立规范的联系。股权激励形式仍处于探讨阶段,总体持股数量不多,人均持股比例低,造成了经营者对决策不负责任的态度。
5、内部审计监督机制不完善
内部审计是企业自我评价的一种方式,可以协助管理层监督内部控制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促进建立良好的控制环境。内部审计人员必须独立于被审计部门,直接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但我国电力上市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普遍人员缺乏,或内部审计制度不健全,业务不规范,人员素质低,最终不能有效发挥作用,或者内部审计部门形同虚设,缺乏实质上的独立性。
6、资本市场发育不完善,缺乏良好的外部环境
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仅能为企业提供融资渠道(主要是股权融资),疏于对企业的监管。企业一旦获得上市资格,就可以在资本市场上得到可观的融资效应。在这种超额收益的吸引下,即使是经营业绩较好的企业也会为了融资而发生会计信息失真。
二、“新三会”制度的固有缺陷
“新三会”是指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全流通背景下,电力上市公司的“新三会”制度存在诸多缺陷。
1、股东大会的权力得到加强,但股东之间的争夺更加激烈
全流通背景下,股东只要合计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绝对数比较少(有时3%就足够)、但相对比重大的股权就可以推举自己利益的代表作为董事会候选人,而全流通时代股东大会实行累积投票制更具有可操作性,因而股东推举自己的代言人更便捷。这将可能导致全流通背景下,持股比例多的股东联合起来推荐董事或提出议案,这必将加剧股东之间的权力争夺。
2、独立董事主要由大股东聘任,独立董事没有动机独立发表意见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规定,上市公司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董事会或监事会,可以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然后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但事实上,我国电力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提名基本上都由大股东说了算,独立董事获得了收入,会对大股东心存感激,因而没有动机独立发表意见。
3、监事会来源结构单一,监控能力有限
我国电力上市公司的监事会绝大多数都由5名成员构成,其中职工代表2名、工会主席(或纪检书记)1名、大股东委派的人士2名。职工代表和工会主席(或纪检书记)受聘于经理,而经理直接受聘于董事会、间接受聘于大股东,也就是,这些人员与大股东实质上是一脉相传的。大股东委派的人士本身即代表大股东的利益,因而监事会的监控能力很有限。
三、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具体对策
全流通时代,电力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体现出多元化的特点,有利于产权主体职能到位,形成多元化股东的制衡,一定程度上消除“内部人控制”,但公司仍面临其他许多问题。要想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既要对传统的缺陷进行铲除,又要防治新的问题。本人认为,可从以下方面入手:
1、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首先,应强化经理层的内部控制观念,提高全体员工的品行和素质。经理层对财务会计信息的关注是防止出现误报的重要因素。不论其他控制要素效果如何,经理层缺乏诚信或没有内部控制理念,那必定会导致内部控制失效。
其次,内部控制的重点包括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筹资、采购与付款、担保等领域的控制,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应该交由具有丰富的财务和管理方面的知识与经验、对企业情况非常熟悉并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人员,按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来建立。
再次,实行严格的职责划分和授权控制,不相容职务应当严格分离,明确规定实物资产的接触和内部稽核制度,使各部门岗位、员工明确自己的职责。制定各项作业程序、管理办法和工作目标,并订立明确的控制标准,定期进行考核。
2、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
公司治理的效率主要取决于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的合理分配。因此,要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激励机制,克服股东和经理人的利益不一致,降低企业的成本。如通过员工持股计划(ESOP)、经理股票期权(ESO)等,将经理层与所有者的利益挂钩,使经理层有权分享剩余收益,以产生动力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而努力。
3、充分利用独立董事
公司引进独立董事是为了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质量,内部董事起到一种制衡作用。保持独立董事的控制权和独立性是独立董事制度有效发挥作用,而不至于流于形式的基础。与董事会其他成员相比,独立董事能够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保护公司利益,可以不受利益的局限而公平对待全体股东,在公司战略、财务等重大问题上能独立作出自己的判断,致使经营层无法进行利润操纵。
4、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
内部审计是对公司内部机构和财务的控制。内部审计的主要作用是减少会计信息失真,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了使内部审计能够充分发挥作用,应当重视内部审计部门,使内部审计部门的力量和经费得到保证。同时,应保持内部审计部门的相对独立性,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否则只能是形同虚设。电力上市公司内部审计业务的重点应强调内部审计工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分析、评价和管理建议。
5、培育经理人市场
全流通背景下,电力上市公司必须改革传统的委托体制,实行经理人职业化,建立公开竞争的经理人市场。为保障经理人市场的公平竞争,要建立合理的经理人业绩评价体系,完善市场制度建设,对经理人的业绩实行追踪调查、反馈,以无形的力量来约束经理人的利润操纵动机,保证具有才能和专业知识,能诚信地、最大限度地为公司利益服务的人员担任经理人。
6、完善第三方监督机制
加强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大力发展审计市场和相关法律支持。通过强制性的审计制度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减少股东与经营层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强制性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即赋予了公共会计师、审计师重要的任务和角色,相当程度上遏制了会计信息失真。
[摘 要] 本文从公司治理结构的内涵出发,探讨了公司治理结构及其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以及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对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作用,并进一步研究了各种公司治理模式下的会计信息质量。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公司治理模式的选择与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 公司治理结构;会计信息质量;相关性;治理模式
1 公司治理结构及其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经合组织(OECD)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定义是:“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据以对工商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规定了公司的各个参与者的责任和权力分布,诸如,董事会、经理层、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并清楚地说明了决策公司事务时所应遵循的规则和程序,同时还提供了一种结构,使之用以设置公司目标,也提供了达到这些目标和监控运营的手段。”从上述定义中能够看出,作为维护公司各方利益关系的一种制度安排,公司治理结构的功能之一就是通过多种治理机制去协调公司内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分歧。当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分歧时,激进的参与者通常采取自利型盈余管理,而非通过利用公司资源来获取更大的价值。换言之,他们不是去把“蛋糕”做大,在“蛋糕”的分配比例不变的情况下使每个成员获得的份额增加,而是在“蛋糕”保持大小不变的情况下,单纯地通过改变“蛋糕”的分法使一部分成员获得的份额增加。正是由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未能恰当地去协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分歧才导致此类舞弊行为的产生。在现代化的公司中,利益相关者利益分歧的焦点往往集中在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的分配上。公司治理结构越完善,内部制衡机制也就越健全,那么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才能更为合理地在利益相关者之间分配。于是,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一个结论:公司治理结构越完善,会计质量就越有保证;公司治理结构越不完善,会计信息失真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大。换言之,就是会计信息质量的好坏取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否。故而,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是预防会计舞弊,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必由之路。
2 会计信息系统对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作用
Seligman(1993)把会计称为“当今公司治理结构的语言”,会计在现代公司治理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具体来说,会计信息系统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 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程度
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集合。在签约的过程中,一系列的契约主体作为公司的利益相关者分别代表着各自不同的利益,这主要是由利益相关者各自不同的目标所决定,他们的目标就是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但在现实生活中,这些利益存在着冲突,公司利益相关者的目标不可能都完全实现。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冲突主要体现在计量和评价过程中,而会计和审计是实现计量和评价的主要方式,这就使得利益冲突集中体现在财务冲突上。这时,具备财务操纵能力的利益相关者就会利用信息的不对称,通过一系列的行为,使契约向着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在这个行为过程中,如果会计信息系统是完善的,且会计信息是高质量的,则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就会大大降低,公司治理框架内的各项制度就能够更好地加以安排,使利益相关者的决策更加科学化。
2.2 有利于企业控制权的配置和行使
如前所述,在正常经营状态下,股东掌握着公司的控制权,而一旦公司持续经营亏损,最终资不抵债或进入破产等其他非正常经营状态时,控制权势必面临着转移。而会计信息系统在鉴定公司是处于持续经营状态还是破产等其他非正常经营状态时,则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往往,当真实、及时的会计信息在契约参与者之间传播时,预期自身产权权益会受到严重损害的一方就会联合起来,采取内部谈判或外部市场机制,获取公司治理的支配权,从而实现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集中对称或分散对称。
无论是集中对称还是分散对称,都是在优化配置企业的控制权,而只有在会计信息是真实可靠的情况下,集中对称或者分散对称才是有价值的。
2.3 有利于监督、业绩评价和激励
在现代公司制度中,公司治理结构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的匹配,为了实现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的匹配,必须实施相应的监督和激励。监督是实现对经营者行为的监控,防止人的过度风险行为和掠夺性资产转移行为发生的机制。激励是通过报酬激励、声誉或荣誉激励、聘用与解雇激励等促使人采取适当的行为,最大限度地增加委托人的效用。监督和激励的目的就是最大程度地把股东的利益与经营者的目标统一起来,那么如何去监督以及依据什么去激励?这需要一个主要标的和经营者业绩评价用以监督与激励,而非盲目地去监督经营者的一言一行和毫无依据地对经营者进行奖励。而会计信息系统的基本职能就是真实记录并反映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并对其进行监督。只有完善的会计信息系统才能有效监督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并对其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的业绩评价,进而决定是否进行激励以及如何激励。
3 各种公司治理模式下的会计信息质量
3.1 几种经典治理模式的特点
3.1.1 英美治理模式
英美公司治理模式最主要的特点就是股权至上。公司所有制度和安排都紧密围绕着股东价值最大化这一核心理念进行设计和展开。这种治理模式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①股权高度流动,股权结构高度分散。②更依靠外部治理机制进行监督。公司只设立 “单层董事会”, 以外部董事为主,不设监事会,董事会下设有审计委员会,兼有监督职能,外部独立审计十分强大,客观上对经理层形成较大的外部约束力。③证券市场、资本市场高度发达,公司融资方式以直接融资为主。
3.1.2 德日治理模式
与英美公司治理模式不同,债权人主导型治理是德日公司治理模式的最大特点,这种治理模式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①公司股权相对集中,股权结构表现为法人相互持股、环形渗透。②公司同时设置董事会和监事会。尽管同时设置,但德日略有不同,日本是“二元单层模式”,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由监事会对董事会进行监督,并与董事会一起共同行使对经理人等管理层的监督权;而德国公司实行“双层董事会”制度,首先由股东大会和工会选举出第一层――监事会。然后,由监事会负责提名组成第二层――管理董事会,并对其进行监督。监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③融资方式以间接融资为主,公司对银行贷款的依赖程度很高,银行往往成为第一大股东,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3.2 不同公司治理模式对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
3.2.1 英美治理模式对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
在英美治理模式下,股东多数为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其中机构投资者多数是基金等非银行机构。由于股权高度分散,单个投资者所占的比重极小,他们只有联合起来才能对公司的决策进行干预,但是联合所需的组织成本巨大,而且部分股东容易“免费搭车”。实际中,这些单个投资者一般很少参与公司决策,他们更大程度上是短线投机,一旦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不满,就会采取“用脚投票”的方式抛售持有的股票。由于投资者不参加公司的日常管理,作为公司业绩和财务状况的唯一评价,会计信息就显得格外重要。在公司内部监督相对薄弱的情况下,治理者会利用各种方式对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实施影响,他们还会发展强大的独立审计以限制公司报表编制者的会计剩余控制权。除此之外,强调“市场监控”作用的美国模式,同时也注重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在会计政策选择上也存在着“以市场和投资者利益为导向”的倾向。在这种情况下,会计信息成为投资者“用脚投票”或者继续持有还是增持股份的直接依据,再加上投资者更关注从二级市场上获取的价差,故而会更加注重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而非可靠性,存在一定程度偏差的会计信息是他们可以接受的。因此,如前所述,美国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是以“决策有用观”为基础的。
3.2.2 德日治理模式对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
与英美不同,德日治理模式下,股东对会计信息的需求并不是主要用来决策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股权结构高度集中。德日证券市场和资本市场相对欠发达,主要通过银行贷款来进行融资,故而公司的大股东往往是银行,他们可以直接参与到公司的经营决策,对公司的经营方案和投资方针发挥重大影响甚至是决定性的影响。作为公司经营的监督者,与外部投资者相比,银行大股东能轻而易举地获取经营者履行受托责任情况的信息,这使得在会计信息在没有对外披露的情况下仍然能够满足大股东对会计信息的事先需求,从而导致外部利益相关者对会计信息的决策需求不受重视。
(2)会计政策的选择不以市场为导向。强调“市场监控”作用的美国模式,股东通过 “用脚投票”对公司管理决策施加影响,所以法律没有过多干预会计政策的选择,其会计政策“以市场和投资者利益为导向”。德日的证券市场相比美国并不发达,法律留给会计政策选择的空间很小。在日本,政府不但制定企业会计准则,税务准则也由政府制定,加上有会计准则依附于税务准则的传统,使得企业会计一定程度上变成税务会计。而以增加税收为目的的税务准则,往往会限制会计政策的选择空间,从而限制成本费用。这样势必导致其会计政策的选择不能“以市场和投资者利益为导向”,因此其会计信息谈不上用于满足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决策需求。
因此,在德日治理模式下,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更倾向于“受托责任观”,更加注重会计信息能否客观真实地反映经营者的受托责任,对相关性则相对不重视。
4 我国公司治理模式的选择与会计信息质量
总体上来说,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是“舶来品”,是一个向西方学习的产物。从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历程来看,1993年《公司法》的,分别规范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制度和监事会制度。2001年《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2002年《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继颁布,要求上市公司实施西方国家普遍推行的独立董事制度,强化其内部制衡机制。因此,从某种程度来说,我国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更是一个政策推动的产物。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董事和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和管理层进行监督。从各个组成机构的职能来看,我国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与日本较为类似,更倾向于“二元单层模式”。从表面上看,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不但有英美模式中的外部董事,还吸收了日德模式中的监事会制度。从理论上讲,这应该能够同时发挥两者的优势。但《公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只是对两者的职责进行了笼统规定,尤其是在财务的监督方面并没有明确界定两者的具体责任。在实践中,这种职能交叉重叠、缺少分工协调以及责任划分不清的状况必然导致内部监督资源的严重浪费,不利于双方积极性的提高。只有真正落实各种制度,使其能够各司其职,相互制衡,才能使公司治理结构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作用得到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