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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2007年8月源自美国的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在这种新形势下,加强对我国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的研究,以及对于提高证券监管水平,防范审计失败,以及促使上市公司警钟长鸣等方面,都极具现实意义。
【关键词】金融危机;财务风险;财务舞弊;解决办法
上市公司作为我国经济的中流砥柱,在2007年8月—2008年间金融风暴所带来的浪潮中也受到了巨大的冲击。不少上市公司盈利增速回落,甚至业绩开始下滑。在这种复杂的经济背景下,个别上市公司很有可能发生报表粉饰、财务舞弊等现象。本文从上市公司可能发生的财务舞弊因素、舞弊手段和舞弊解决的办法等方面来分析加强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研究的重要性。
一、财务舞弊的因素
(一)财务舞弊的动机
1、避免连年亏损和扭亏。根据《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一旦连续亏损要被特别处理甚至退市,这都会直接影响公司、管理者、股东、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因此,上市公司会想方设法避免亏损,或者尽量做到扭亏为盈,保住上市资格。这类舞弊案件一直层出不穷,不胜枚举。
2、上市公司融资需求。统计显示,不少上市公司营运资金很紧张,就拿房地产业来说,有分析报告指出该行业明年的资金缺口将达到7000亿元人民币。
3、股权激励。2006年初,中国证监会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股票期权激励机制的广泛运用,不仅加大了高管人员与普通员工之间的报酬鸿沟,而且诱导少数上市公司的高管人员过分关注股票价格的波动,不惜采取激进的会计政策,甚至进行财务舞弊。
(二)财务舞弊的机会
1、内部控制在设计和运行上的缺陷。一些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不健全和执行不到位,为财务舞弊的发生留下了缺口和机会。
2、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不完善。上市公司董事兼任高级经理的现象比较普遍,直接影响董事监督经理及其财务会计信息生成的质量和效果,监事会的人员构成和地位决定了无法起到预防财务舞弊的作用。
3、会计政策选择空间的存在。任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不可能完美无缺、面面俱到,它只是对会计实务进行原则性的规范和指导,具体处理还依赖于会计人员的专业理解和职业判断,这样就预留了会计政策选择的空间,为财务舞弊行为提供了机会。
二、财务舞弊常见的手段
(一)潜亏挂账
一些上市公司通过虚拟资产挂账的手法来进行财务舞弊,许多上市公司往往在对外投资、租赁、抵押时,利用资产评估,将坏账、滞销和毁损存货、长期投资损失及递延资产等潜亏确认为评估减值,冲减资本公积,从而达到财务舞弊、虚增利润的目的。
(二)购并重组舞弊
国内外的经验表明,企业合并不论是采用权益结合法还是购买法,都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在利益驱动下进行会计操纵。比如一些陷入困境(如面临着连续三年亏损或净资产收益率达不到再融资要求)的上市公司,可能以“资产重组”为名,行“报表重组”之实,在会计年度即将结束前,突击进行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向集团公司收购其控制的其他非上市公司,并将被合并的非上市公司全年的利润均纳入上市公司的合并报表,从而逃脱其股票被终止上市交易的厄运,或勉强维持再融资资格。我们必须警惕上司公司运用这种伎俩进行财务舞弊蒙蔽投资者,使投资者的利益受损。
(三)关联方交易舞弊
所谓关联方交易舞弊,是指管理当局利用关联方交易掩饰亏损,虚构利润,并且未在报表及附注中按规定做恰当、充分的披露,由此生成的信息将会对报表使用者产生极大误导的一种舞弊方法。通常,上市公司会采用以下几种关联交易来虚构利润。其方式主要有:关联购销舞弊、受托经营舞弊、资金往来舞弊、费用分担舞弊等四种。
三、财务舞弊的解决方法
1、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进一步完善的上市公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独立董事的地位和作用,加强公司治理机制的有效性,从而抑制虚假财务报告。将审计委员会定位在公司治理的最高层面上,由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理及财务进行监督检查,在防止和发现财务舞弊上扮演着更为重要的角色。
2、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效果的监管
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核算、审查、分析、报告的所有程序与步骤,能有效的防止财务舞弊。所以,应该将内部控制建设提升到强制规范的层面,并且要建立有效的实施保障机制,将内部控制的制定和实施效果作为上市公司评价体系的一个重要指标,甚至可以作为首要评价指标,以督促上市公司自觉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3、充分发挥社会审计机构的作用,严厉打击财务舞弊行为
强化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加强注册会计师的外部监督。可以通过以下措施来强化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更换机制,建立由公司的非执行董事和监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负责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制度;优化执业环境,使注册会计师在实质上能够保持独立;加强各级注册会计师的监管力度,建立
对监管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由于政府及其监管部门的惩处力度不够,致使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成本远低于财务舞弊收益,所以出现财务舞弊事件也就不足为奇了。只有对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者实施“严刑拷打”提高威慑力,才是最有效和最现实的监管方法。
4、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
会计职业道德要求会计人员应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为实现以诚信为目标的会计职业道德目标,必须多管齐下,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的会计职业教育,逐步培养会计人员的会计职业道德情感,树立会计职业道德观念,提高会计职业道德水平,使会计职业健康发展。
摘要:防范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粉饰问题是一项极其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本文分析其关键在于造就有效的财务报告供给、需求主体,并进而分别从供给、需求主体两方面着重阐述了为此目标所需采取的诸项具体举措,包括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投资者素质等。同时,本文也指出、探讨了在制度层面应进行的其他配套改革,这些制度主要分为会计制度、证券监管法规、注册会计师制度三方面;并在最后对政府部门如何强化对这一问题的监督提出了建议。
财力报告粉饰一直是证券市场的“痼疾”,极大危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以及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因而各国政府、学界均将其作为研究的重点。我国会计学者近年来也对这一问题展开了研究(黄世忠,1999;陆建桥,1999;刘杰,19995等),这些研究侧重于证实这一问题的存在,分析其表现形式。本文拟对如何构健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防范体系谈点粗浅认识。防范财务报告粉饰,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是一项极其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投资者素质,造就有效的财务报告供给、需求主体、是其中的一条根本性措施;与此同时,也必须实施如加强对财务报告编报的监督、完善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以及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等配套措施。
一、造就有效的财务报告供给、需求主体
上市公司管理层与投资者之间客观上存在着信息不对称,财务报告是消除这一不对称的主要方式之一,或者说,财务报告是这两者之间围绕财务信息相互博弈的结果(Scott,1997)。因此,防范财务报告粉饰的根本性出路在于从这二者入手:造就恰当的主体,让它们拥有足够的理性、适度的手段。
1.打造有效的财务报告需求主体。当前上市公司存在财务报告粉饰现象的主要原因应在于需求主体缺位,即尚未形成有效的财务信息需求市场。因此,治理财务报告粉饰,必须侧重解决这一问题、其关键性的举措包括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提升投资者素质。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首先应加强股东等财务信息需求者参与监控的动机和能力,为此必须完善公司产权制度。完善的产权制度是股东等市场主体根据真实财务报告进行交易活动的先决条件和基础。只有完善的产权制度,才能使得胜东追求资本收益的最大化,才能形成其与公司管理层之间经济上的契约关系,进而形成真实财务报告的需求主体。而产权制度的完善必须达到;形成以财产所有权分散化为前提的多元所有者的产权结构;形成具有民主程序特征的集体产权结构;形成剩余索取权与控制管理权相分离的产权结构;形成剩余索取权可转让的产权结构。对于上市公司的产权现状而言,主要问题表现为国有股股东实际缺位,以及股权的过分集中。相应地,应采取如下措施:(1)设立纯经济性而非行政性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以解决上市公司国有股股东实际缺位问题。该机构不直接从事国有资产的具体经营活动,其身份只如同拥有众多企业股份的股东,依靠投资所获得的法律认可的股权对上市公司享有监督权、收益权,通过行使国有股股东表决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实施有效的监督。对于该机构所发生的行为失当,应严格运用有关的法律及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等手段予以纠正。(2)解决国有股、法人股的流通问题,以营造其有效运作机制。这一问题的解决,既有助于国有股、法人股股东有效地行使“用脚股票”等监督方式,增强其参与上市公司监控的动机;也利于上市公司股权的分散化。上市公司股权的分散化即社会性是其最大的特征之一,因为股权的分散能够在股东间形成制约,保证公司的利益得到充分尊重。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当前国有股、法人股占到上市公司总殷本的70%,这一现状显然不利于中小股东利益的保障。
其次,应完善上市公司的内部监控机制,以加强监控者对公司管理层行为的了解,提高其信息收集、评判能力,以及增加其监控手段。上市公司在这一方面所出现的问题通常表现为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为此注重如下措施:(1)健全董事会。在董事会中引入独立董事,并负责对董事提名、高级管理层的聘用与报酬、审计以及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表示意见。(2)建立审计委员或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引入审计委员会这一机构,它主要由公司的非执行董事和监事组成,负责对公司经营和财务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并拥有聘用注册会计师的决定权等。或者将这一权力赋予监事会。(3)建立董事会与管理层之间一种基于合约的委托关系,明文规定双方的责权利关系。这些措施将得以强化董事会、监事会监控工作的客观性,使其更能代表中小股东的利益。
第三,应完善外部监控机制。当前在这一方面应采取的主要举措如下:(1)培育公司间购并市场。出台有关法规,鼓励涉及上市公司的购并行为,促使股东的“用脚投票”机制得以充分发挥功能。换言之,若公司出现经营状况不佳,或被发现财务信息披露虚假等,可能陷入被收购的境地。(2)形成经理人的权竞争机制,逐步培育经理市场,使得股东能够及时在经理市场挑选合理的人选取代不称职的管理人员。根据信号显示理论(Fama,1980)等,这类市场的发育将有力地推动公司管理层重视真实财务信息的披露。
第四,提升投资者品质,打造有效财务信息需求主体。唯此,才能形成对真实财务信息的有效需求与解读,以及对上市公司的有效约束。为此:(1)必须发展机构投资者,让成为证券市场投资者的主体。在真实财务信息的需求与吸收上,机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是不同的,机构投资者更注重投资而不是投机,因此对上市公司真实财务信息的需求度更高,而且对财务信息的解读、反馈能力更强。美国等资本市场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表明,只有当机构投资者成为市场“主力”,才能形成有效的上市公司财务信息需求主体。我国机构投资者的开户数至2000年7月末只占总开数的0.44%,因而大力发展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已是当务之急。(2)应提高个人投资者的素质。个人投资者无疑也是证券市场投资者的主要构成之一,我国当前在这一点上尤为突出:个人投资者现为5000多万户,占投资者开户总数和99.56%。但这些投资者的整体素质尚有待提高,以学历结构来看,其中大学本科以上的 仅占11.5%。因此,必须推动这些个体投资者的不断成熟,例如善于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使其就整体而言逐步走上理性投资之路。
2.打造有效的财务信息供给主体。由于财务报告由上市公司提供,因而防范财务报告粉饰的关键之一亦在于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籍此才能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帐面资产与实存资产定期核对相符等。但遗憾的是,当前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普遍比较薄弱,例如有些公司与母公司之间人员、资产、财务尚未分开。新近修订的《会计法》已明确规定各公司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这无疑对扭转这一局面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这一问题若得不到解决,相关规定往往会难以遵守。因此,有关部门应注意制定各种内部控制制度的范式或指引,以供公司参考。
二、改革相关制度,减少财务报告粉饰的动机
应该指出,有些粉饰财务报告的动机是可以通过完善相关制度来消除或缓解的,具本说明如下:
1.消除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营中“政治挂钩”的色彩。政企分开一直是近年来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但时至今日,政企尚未彻底分开,否则,就不会有“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现象发生,也不会出现地方政府对上市公司的频频干预。因而,应着力健立这样一种机制:政府不去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活动,不要“要数字”,“要利润”,而应该从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经济的健康发展出发,要求公司提供真实的财务报告。
2.完善业绩评价机制和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目前上市公司大股东对经理人员业绩的评价多是财务指标,这必然会助长其道德风险,粉饰公司财务报告。为解决这一问题,这些公司应对现行的业绩评价方法予以修改。我们在这里给出美国董事协会的业绩评价因素如下:(1)领导能力,(2)战略规划,(3)经营业绩,(4)继任规划,(5)人力资源管理,(6)与股东和所有当事人进行有效的沟通,(7)与外部关系,(8)与董事会、监事会的关系。
上市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亦需进行改革。例如,上海贝岭等少数上市公司当前正在试行认股权计划(Stock option),应该说,认股权可将管理人员的个人利益同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联系起来,避免了以基本工资和年度资金为主的传统薪酬制度下管理人员的短期化行为倾向。
3.完善股票发行制度。当前股票发行制度正处于由核准制向进一步市场化方向改革时期,其中仍存在导致公司进行财务报告粉饰的诱因,例如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一些硬性规定,如近三年连续盈利等。再例如配股条件中规定的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等。因此,应继续股票发行制度的市场化与科学化,例如推行主承销商保荐制度,在满足充分披露要求的条件下,均可以公开发行股票;将配股条件由单变量固定控制改为多变量变动控制。4.修改股票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条件。根据现行规定,如果上市公司连续三年同现亏损,公司将被处以暂停股票上市即沦落为PT公司。应该说这一规定本身是符合证券市场规范运作的,问题是该规定较为简单,往往使得一些上市公司可以通过财务报告粉饰来逃避处罚。对ST公司也存在类似问题。为解决这类问题,即需要对规定作相应修改,使上市公司很难再通过财务报告粉饰得以“文过饰非”。例如可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完善:第一,可考虑将经常性损益作为主要的考核指标;第二,增加经营现金流量为负值这一指标;第三,增加非会计参数,比如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已处于严重的非正常状态等。
三、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压缩财务报告粉饰的空间
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留有过多的灵活性和真空地带,是财务报告粉饰的重要前提。因此,防范财务报告粉饰,应该对会计准则和全计制度予以完善,主要包括:
一方面,适当调整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遵循的基本原则。
1.将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作为首要目标。众所周知,可靠性和相关性是会计信息的两个重要质量特征,可靠性和相关性孰轻孰重,一直是一个争论不休的话题。但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如果一味强调借鉴国际惯例,盲目侧重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则可能加重财务报告粉饰的严重性,因而,当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更为重要,这是我们审视我国近几年来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后得出的结论。
2.正确处理统一性和灵活性的关系。应在尽可能的范围内减少可供公司会计选择的余地,尤其是对于收入和费用的确认,计量原则应尽可能地明确规范,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财务报告粉饰的可能性。尽管这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因为“无论政策制定者是否意识到,每一政策选择都是对不同个体偏好以及各种可能影响的权衡。”(AAA,1977)同时,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若过于强调统一性,不给会计人员以适度的专业判断空间,也会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因此,在强调统一性的同时,也需要考虑如何保持一定的灵活性。
另一方面,尽量减少真空地带。既要检视已颁布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寻找并填平其中的真空地带。例如《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对比例合并法编制合并财务报告、中期报告的编制等做出了简单的规定,但对会计人员来说,如何进行比例合并,中期报告的编制到底采用整体观还是独立观等至今仍模糊不清,因此,应该考虑采取补救措施。又要检视当前的实际,发现其中的新变化,及时制定相关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比如当前证券市场中的企业购并、股份回购、认股权计划等事项,会计上应如何处理和披露。
四、完善注册会计师制度,发挥“经济督察”的作用
注册会计师审计是“客观收集和评价有关经济活动和事项陈述的证据,判断这些证据与建立的标准符合程度,并将其结果传递给有关利益的使用人”,因此,注册会计师制度在确立财务报告可能性、防范财务报告粉饰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起步较晚,在许多方面仍需加以完善。
1.强化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灵魂与生命,是其能否发挥防范财务报告粉饰作用的关键所在。尽管我国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已完成脱钩改制工作,为保证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时保持独立性创造了条件,但我们仍需采取一定措施来强化这种独立性。从根本上说,有效的财务信息需求市场是最为有力的保证,有研究表明,对高质量的财务信息需求的缺乏是导致当前我国审计质量不高的最重要原因(李树华,1999)。
从具体举措上,首先应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和更换机制,为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提供制度上的保障。证券监管部门颁布的《上市分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规在实际工作中并不能真正成为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保护伞”,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是上市公司多为内部人所控制,尽管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在形式上由股东大会决定,但实质上与大股东决定并二异;二是要换会计师事务所仅揭示更换的理由并不能达到所应达到的目的。对于前者,我们的建议正如前文所述,即公司应建立审计委员会,并由其负责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对于后者,我们赞成要求公司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时揭示以下内容:会计师事务所变动的性质、理由;近年来非无保留审计意见的情况等。
其次应优化执业环境,使注册会计师审计在实质上能够保持独立。在当前的会计市场上,政府官员干预上市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干预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发表审计意见的现象并不鲜见。在这样一种背景下,注册会计师是难以保持实质上独立的。为此,我们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例如有关部门应为注册会计师从事异地审计业务“保驾护航”等。
2.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制建设。近年来,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制建设业已取得很大成绩,但由于这一行业在我国属于一种新兴行业,也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迅猛发展,其发展之快速是人们所始料不及的,因而为使注册会计师能够切实履行防范财务报告粉饰的职责,尚须进一步加强该行业的法制建设。具体包括:
首先应完善《 注册会计师法》,制定《注册会计师法实施条例》。我国的《注册计师法》制定于1993年,距今已有6年,其间,注册会计师行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因此,我们应对《注册会计师法》作适当的修改。同时,为增强其可操作性,还必须尽快出台《注册会计师法实施条例》。
其次应完善独立审计准则,为注册会计师防范财务报告粉饰提供技术支持。三批独立审计准则的颁布实施,为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当前审计工作实际相比。我们尚缺少一些准则,需尽快出台。例如,由于没有《审计报告指南》,一些注册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诸如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随意增加说明段等问题的混乱现象,因而应尽快制定《审计报告指南》。
3.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监管。政府有关部门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监管,有利于提高审计质量,缩小在这一方面的公众期望差距。例如,近年来随着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的深入,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监管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必须指出的是,业务监管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而非一项突击性的事务。同时,还应尽快制定监管工作规则以及有关的惩戒办法,建立对监管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4.重新审视合计市场准入制度。在当前会计市场上,竞相压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存在是注册会计师审计健康发展的重要障碍。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认为,必须重新审视会计市场的准人制度。为抑制会计市场恶性竞争而出现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应通过提高市场准入门槛的办法,促使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兼并,达到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净化执业环境,提高执业质量之目的。
五、强化政府对财务报告粉饰的监督
加强政府部门对财务报告的监督,无疑也是重要的防范手段。在防范财务报告粉饰问题上,政府有关部门不仅应扮演国有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角色,还应作为证券市场的“守夜人”,本着一种社会责任,加强对这一问题的监督。新《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等法规规定均体现了这一要求,但是,这些规定还存在着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一是相关法规规定存在一定的差异,例如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违现行为的处罚,包括责任人、处罚轻重等即不一致。二是这些规定往往比较原则,:因而应相应制定诸如《实施细则》之类更为具体的法规。
此外,政府有关部门应理顺对证券市场中介机构的监督体制。当前由于诸多因素的干扰,政府监督体制不是十分顺畅,也导致了政府对财务报告粉饰监督不力。例如,目前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的部门有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证券监管部门,而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同时监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它实际上是多年以来财政部门与审计部门争夺对社会审计管理职能的遗留问题,可能导致“令出多门”、“相互扯皮”、注册会计师无所适从等不良后果。因而,必须对这样的监督体制进行改革。
总之,我国的证券市场还处于发展时期,远未达到成熟,这一不成熟表现在投资者的理性程度、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程度、相关法规与制度的科学程度、政府部门的市场化程度等诸多方面,而这些不足之处又交织在一起,集中体现为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粉饰问题,为此,我们说,诊治财务报告粉饰是一项极其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市场化进程的加速,市场力量对该问题的解决已经、且越来越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进而认为,这一防范体系的重中之重则在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投资者素质,造就有效的财务报告供给、需求主体。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当前我国资本市场的中心问题之一,是一项“重大金融创新”。我国证监会于2005年4月29日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了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的启动。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深入,必将发挥证券市场资本配置功能,使公司治理建立在共同利益基础上,使投资者更加关注公司治理和公司价值。这些财务管理环境的改变,必将影响到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从而带来财务管理模式的转变。
一、股权分置改革对财务管理环境的影响
(一)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上市公司有两种治理模式,第一种是股东治理模式,它是通过经理报酬(激励机制),董事会制度(约束机制),股东大会,用脚投票(引发并购和接管)以及社会约束力量这五道防线来实现公司治理的。第二种是利益相关者治理模式。我国上市公司大多采用第一种模式。公司治理结构是处理公司中的各种合约,协调和规范公司各利益主体之间关系的一种制度安排。在这种制度安排中,股权结构是基础,在相当程度上起较大作用。在股权分置情况下,由于股权估值方式的不同,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经常发生冲突。当上市公司的业绩、品牌、核心竞争力等不能成为公司的市场价值和充分地成为非流通股股东的财富时,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取向与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取向不一致,非流通股股东的行为就有可能发生扭曲,导致上市公司无法形成良好的治理结构。在股权分置改革以后,流通股和非流通股股东利益趋于一致,形成公司治理的共同利益基础。社保基金、保险公司、基金、券商和QFII (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等机构投资者将更多地参与公司治理,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另外,股改后,上市公司更能通过股票价格这一综合指标来评价管理层的工作,也更容易实施期权等激励兼容的、长效的激励方式。
(二)有利于证券市场资本配置功能的发挥
证券市场的功能是资源配置。这种资本配置功能的实现需要最基本的假设条件:股价能够反映公司的真实价值(即未来收益的现值)。股权分置的情况下,大股东与小股东利益的分置决定着股价被严重扭曲,本来具有预测价值的利润与股票价格之间缺乏内在的联系。股权分置改革后,股票的全流通有助于公司的股价充分反映上市公司的真实价值。无论是投资者,还是公司管理层都会将关注点放在公司价值的提升和公司股价的维护上。在股改方案中,非流通股股东大多采用送股或缩股的方式,这将使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下降,有助于改善“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机构投资者坚持价值投资理念,日益重视上市公司内部治理,在同股同权同价的证券市场上更能够发挥机构投资者的价值发现能力,促使公司股价向公司价值回归,从而有助于摆脱证券市场上价值歪曲的被动局面。
(三)利用资本市场进行并购扩张将成为上市公司增长的重要方式
公司的成长除了自我积累之外,通过并购进行扩张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式。在股权分置问题解决之后,上市公司可以向被收购方定向增发流通股作为支付方式。这种并购扩张的支付方式有利于创造出收购方和被收购方双赢的局面。对于收购方而言,并购只支付股权而不需要动用现金,充分利用了资本市场和金融工具来实现快速扩张。对于被并购方而言,获得了上市公司的流通股,不仅资产的流动性大大提高,而且可以分享并购创造的价值和上市公司进一步成长的收益。因此,利用资本市场和现代金融工具进行的并购扩张将成为上市公司增长的重要方式。
二、股权分置改革对财务管理目标的影响
财务管理的目标有利润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等。在股权分置的情况下,由于股权被人为割开,股东相应也分为两大阵营。这两大阵营的股东在利益追求、关注焦点等方面存在着诸多差异(见下表),他们的矛盾也是显而易见的。
由于股价不对非流通身份的控股股东构成约束,再加上以往剥离上市、分拆上市遗留的历史问题,上市公司财务运作的目标实际上是控股股东利益最大化。由于控股股东控制着财务决策权,这种财务目标下的财务运作产生的后果是:对于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利益矛盾的决策事项,以牺牲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为代价;对于非流通股股东、内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的决策事项,则以牺牲非控股的非流通股股东利益为代价。证券市场曾出现的通过利润操纵甚至财务欺诈获取配股资格、以牺牲股价为代价获取资金就是明显的佐证。
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治理的利益基础一致化以及证券市场资本配置功能的正常发挥,必将使财务管理的目标从控制股东利益最大化转变为企业价值最大化。对于全流通的上市公司而言,企业价值最直接的衡量标准是股票价格,股价成为企业价值的指示计。随着全流通局面的形成和市场监管效率的提高,股价的信息含量将不断提高,它不仅包括有关企业以往盈利能力和盈利构成的信息,还包括未来盈利潜力、时间分布和不确定性等方面的信息。股价高低表明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管理层的信心以及未来盈利预期;而对公司管理层而言,股价高低反映公司投资决策以及日常管理中资源配置和运用的效率,并影响未来融资成本。值得注意的是,利润仅仅是影响股票价格的一个重要因素,公司股价是包括利润在内的多种影响综合作用的结果。企业价值最大化不再只强调企业当前的微观经济利益,更注重微观经济利益与宏观经济利益的协调一致。
三、股权分置改革对筹资、投资及股利分配三大财务政策的影响
在股权分置的情况下,控制股东在明显的圈钱动机驱使下,为达到增发、配股或保牌的目的,财务管理上存在着严重的利润操纵和短期化行为。对于业绩平平的公司来说,这种现象更严重。在股权分置下,将净资产收益率作为配股、增发的考核指标的情况下,这种财务行为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但是,随着全流通局面的形成和市场监管效率的提高,股价的信息含量将不断提高,股价成为企业价值的指示计。在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在投资项目选择、融资方式、股利政策制定等方面的财务决策必须充分考虑不确定性和时间价值,强调规模、盈利、风险三者的均衡,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公司价值。
(一)股权分置改革对筹资政策的影响
股权分置下,上市公司一味追求筹资规模,形成了独特的股权筹资
偏好,并且很多上市公司在IPO 或再筹资前往往大肆编造盈利前景十分美好的“项目”,在筹资以后频频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致被冠以“圈钱”的恶名,加上控股股东利用关联交易等手段非法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现象十分严重,导致上市公司经常“现金短缺”、业绩滑坡。这种现象严重地违背了“以投定筹”这一财务管理基本原则,这种筹资规模“多多益善”的偏好完全是非理性的。
之所以出现以上情况,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分析。从技术层面看,有关实证研究认为,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筹资偏好根源于股权筹资成本低廉(约2%左右),低于银行借款(5%以上),并且只是一种软约束;从制度层面看,股权筹资偏好仍然根源于股权分置情况下非流通股的收益来源。有研究认为,非流通股收益来源于4 个方面:高溢价发行收益(指IPO 或增发股份)、控制权私有收益(如关联交易、以劣质资产充好认购股份、以股抵债等)、认配权收益(配售股份是以非现金资产认配)、转让收益(场外大宗协议或拍卖转让)。各种再筹资方式对非流通股收益率最高的是增发,约为72%,其次是发行可转换债券,再次是配股,其收益率也可达到28%至33%。这就可以说明上市公司筹资行为在规模和结构上的非理性偏好根源于股权分置。
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筹集资金会慎重地选择高溢价的再筹资,因为股改后,制度收益没有了,他们无法利用发行股票或者配股进行圈钱了。他们会根据公司的利益更多选择债券筹资,因为它的成本比起股票要小得多,而且银行的资源有限并且都是中短期的,用它增加财务杠杆不会满足公司的战略需要,所以股改后,债券筹资会成为主流。
(二)股权分置改革对投资政策的影响
股权分置下,非流通股的收益主要来自于增发、配售股份时的净资产增值,所以他们对于公司是否真的赚了钱并不十分关心,而是关心上市公司是否达到再筹资资格,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是否足够高。在我国,由于特殊的管理体制,股票供给少于需求,致使市盈率偏高(约为20 倍)。控股股东热衷于抬高股票市价以获得净资产增值的收益。公司管理层的投资决策会倾向大股东的关联交易也就是大股东控制的公司或行业,这样会使上市公司的资金投入范围过宽,而且投资的目的不是求收益而是求得个人的业绩。股改后,非流通股东的制度收益不复存在,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公司的资金会投向高收益的项目,会更注意公司业绩的提升。
(三)股权分置改革对股利分配政策的影响
股权分置使上市公司股利分配行为非理性化。这一点上,有两种具体表现,一是保留现金。因为股东自由现金流量代表了控股股东控制权的大小,因此少分或多分不分现金股利意味着大股东谋取更多的控制权收益。事实上,我国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极少的现状大多符合这种理论。2004 年12 月7 日,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意见》,要求上市公司采取“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也是缘于此。在控股股东的操纵下,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行为是扭曲的,他们把原为目的的分红当成了“手段”,而筹资原本为手段,在上市公司成了“目的”。这种控制权收益往往带有非法性。在监管严格时,出现了第二种非理性的股利分配行为,即转移现金。由于非流通股东无法转让股票以获取资本利得,他们往往一边高额发放现金股利,另一边同时增发、配售等进行再筹资,就使现金从流通股股东手中经公司之手合法、隐蔽地转移到了非流通股股东手中。
股权分置改革后,原来分置的流通股、非流通股置于共同的利益基础之上,大股东的控制权收益逐渐消失,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行为将逐步理性化。此外,股改后,股权结构的分散化可能会对股利政策产生一定的影响。从对美国和日本的股利分配研究来看,股权结构相对分散的国家,其股份公司的分红倾向普遍高于股权相对集中国家的股份公司。日本由于其大银行、株式会社之间相互持股普遍,被公认是股权结构集中、中小股东影响力低的典型,同时也是股份公司积累比例高、分红比例低的典型。而美国传统上是股份公司股权结构分散化的代表性国家,美国公司普遍给予股东稳定而持续的分红。
内容提要:本文以我国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选取了70家处于财务困境的公司和70家财务正常的公司为样本,首先应用剖面分析和单变量判定分析,研究财务困境出现前5年内各年这二类公司21个财务指标的差异,最后选定6个为预测指标,应用Fisher线性判定分析、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和Logistic回归分析三种方法,分别建立三种预测财务困境的模型。研究结果表明:(1)在财务困境发生前2年或1年,有16个财务指标的信息时效性较强,其中净资产报酬率的判别成功率较高;(2)三种模型均能在财务困境发生前做出相对准确的预测,在财务困境发生前4年的误判率在28%以内;(3)相对同一信息集而言,Logistic预测模型的误判率最低,财务困境发生前1年的误判率仅为6.47%。
一、财务困境预测模型研究的基本问题
财务困境(Financialdistre)又称“财务危机”(Financialcrisis),最严重的财务困境是“企业破产”(Bankruptcy)。企业因财务困境导致破产实际上是一种违约行为,所以财务困境又可称为“违约风险”(Defaultrisk)。事实上,企业陷入财务困境是一个逐步的过程,通常从财务正常渐渐发展到财务危机。实践中,大多数企业的财务困境都是由财务状况正常到逐步恶化,最终导致财务困境或破产的。因此,企业的财务困境不但具有先兆,而且是可预测的。正确地预测企业财务困境,对于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对于经营者防范财务危机、对于政府管理部门监控上市公司质量和证券市场风险,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纵观财务困境判定和预测模型的研究,涉及到三个基本问题:一是财务困境的定义;二是预测变量或判定指标的选择;三是计量方法的选择。
(一)财务困境的定义
关于财务困境的定义,有不同的观点。Carmiehael(1972)认为财务困境是企业履行义务时受阻,具体表现为流动性不足、权益不足、债务拖欠及资金不足四种形式。Ro等人(1999;20__)则认为可从四个方面定义企业的财务困境:第一,企业失败,即企业清算后仍无力支付债权人的债务;第二,法定破产,即企业和债权人向法院申请企业破产;第三,技术破产,即企业无法按期履行债务合约付息还本;第四,会计破产,即企业的账面净资产出现负数,资不抵债。从防范财务困境的角度看,“财务困境是指一个企业处于经营性现金流量不足以抵偿现有到期债务”,即技术破产。
在Beaver(1966)的研究中,79家“财务困境公司”包括59家破产公司、16家拖欠优先股股利公司和3家拖欠债务的公司,由此可见,Beaver把破产、拖欠优先股股利、拖欠债务界定为财务困境。Altman(1968)定义的财务困境是“进入法定破产的企业”。Deakin(1972)则认为财务困境公司“仅包括已经经历破产、无力偿债或为债权人利益而已经进行清算的公司”。
(二)预测变量的选择
财务困境预测模型因所用的信息类型不同分为财务指标信息类模型、现金流量信息类模型和市场收益率信息类模型。
1.财务指标信息类模型。Ahman(1968)等学者(Ahman,Haldeman和Narayanan,1980;Platt和Platt,1991)使用常规的财务指标,如负债比率、流动比率、净资产收益率和资产周转速度等,作为预测模型的变量进行财务困境预测。
尽管财务指标广泛且有效地应用于财务困境预测模型,但如何选择财务指标及是否存在最佳的财务指标来预测财务困境发生的概率却一直存在分歧。Harmer(1983)指出被选财务指标的相对独立性能提高模型的预测能力。Boritz(1991)区分出65个之多的财务指标作为预测变量。但是,自Z模型(1968)和ZETA模型(1977)发明后,还未出现更好的使用财务指标于预测财务困境的模型。
2.现金流量信息类模型。现金流量类信息的财务困境预测模型基于一个理财学的基本原理:公司的价值应等于预期的现金流量的净现值。如果公司没有足够的现金支付到期债务,而且又无其他途径获得资金时,那么公司最终将破产。因此,过去和现在的现金流量应能很好地反映公司的价值和破产概率。
在Gentry,Newbold和Whitford(1985a;1985b)研究的基础上,Aziz、Emanuel和Lawson(1988)发展了现金流量信息预测财务困境模型。公司的价值来自经营的、政府的、债权人的、股东的现金流量的折现值之和。他们根据配对的破产公司和非破产公司的数据,发现在破产前5年内两类公司的经营现金流量均值和现金支付的所得税均值有显著的差异。显然,这一结果是符合现实的。破产公司与非破产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量会因投资质量和经营效率的差异而不同,二者以现金支付的所得税也会因税收会计的处理差异而不同。Aziz、Emanuel和Lawson(1989)比较了Z模型、ZETA模型、现金流量模型预测企业发生财务困境的准确率,发现现金流量模型的预测效果较好。
3.市场收益率信息类模型。Beaver(1968)是使用股票市场收益率信息进行财务困境预测研究的先驱。他发现在有效的资本市场里,股票收益率也如同财务指标一样可以预测破产,但时间略滞后。Altman和Breer(1981)的研究表明,破产公司的股票在破产前至少1年内在资本市场上表现欠佳。Clark和Weitein(1983)发现破产公司股票在破产前至少3年内存在负的市场收益率。然而,他们也发现破产公告仍然向市场释放了新的信息。破产公司股票在破产公告日前后的两个月时间区段内平均将经历26%的资本损失。
Aharony,Jones和Swary(1980)提出了一个基于市场收益率方差的破产预测模型。他们发现在正式的破产公告日之前的4年内,破产公司的股票的市场收益率方差与一般公司存在差异。在接近破产公告日时,破产公司的股票的市场收益率方差变大。
(三)计量方法的选择
财务困境的预测模型因选用变量多少不同分为单变量预测模型和多变量预测模型;多变量预测模型因使用计量方法不同分为线性判定模型、线性概率模型和Logistic回归模型。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财务困境预测的研究方法又有新的进展。网络神经遗传方法已经开始被应用于构建和估计财务困境预测模型。
(四)我国对企业财务困境预测的研究
在国内的研究中,吴世农、黄世忠(1986)曾介绍企业的破产分析指标和预测模型;陈静(1999)以1998年的27家ST公司和27家非ST公司,使用了1995—1997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单变量分析和二类线性判定分析,在单变量判定分析中,发现在负债比率、流动比率、总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4个财务指标中,流动比率与负债比率的误判率最低;在多元线性判定分析中,发现由负债比率、净资产收益率、流动比率、营运资本/总资产、总资产周转率 6个指标构建的模型,在ST发生的前3年能较好地预测ST。张玲(20__)以120家公司为研究对象,使用其中60家公司的财务数据估计二类线性判别模型,并使用另外60家公司进行模型检验,发现模型具有超前4年的预测结果。
二、本文的样本和研究方法
本文与以前我国上市公司财务困境的研究有所不同。第一,样本新、时间长、容量大。本文研究的ST样本包括1998—20__年发生ST的公司,即A股市场上全部的ST公司,同时剔除了非正常的ST公司;此外,样本数据的收集时间延至公司发生ST前5年,样本时间跨度较长。选入研究的ST样本公司70家和相对应的非ST样本公司70家,样本容量达到了140家,可望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估计和预测误差。第二,选择多种研究方法,建立单变量判定模型和三种多变量判定模型,并比较各种模型在财务困境预测中的效率。
(一)财务困境公司的样本选定
本文从我国A股市场上3年中出现的82家ST公司中界定出70家公司作为财务困境公司,进行财务困境预测研究。它们是:(1)连续两年亏损,包括因对财务报告调整导致连续两年亏损的“连亏”公司,共51家;(2)一年亏损但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即“巨亏”公司,共16家;(3)因注册会计师意见而特别处理的,共3家。但排除了:(1)上市两年内就进入特别处理的公司,共8家。排除原因是财务数据过少和存在严重的包装上市嫌疑,因此与样本中的其他公司不具有同质性;(2)因巨额或有负债进行特别处理的公司,共2家。排除原因是或有负债属偶发事件,不是由企业正常经营造成的,与其他样本公司不具有同质性;(3)因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进行特别处理的,共2家,原因同(2)。
(二)研究程序和计量方法
本研究首先计算140家样本公司的盈利增长比率、股东权益收益率等21个财务指标,这些指标综合反映了企业的盈利能力、长短期偿债能力、营运能力、成长能力和企业规模。在此基础上,使用剖面分析对样本中的财务困境公司和非财务困境公司在财务困境发生前5年期间历年的21个财务指标进行对比分析,探讨对企业陷入财务困境影响显著的变量。其后,应用单变量分析,选择4个财务指标为例估计单变量判定模型。最后,筛选和确定对企业陷入财务困境影响最为显著的6个指标为模型的判定指标,应用线性概率模型、Fisher二类线性判定模型、Logistic模型三种计量方法,建立和估计财务困境的预测模型,并比较这三种模型的预测效果。
三、实证研究
(一)剖面分析
首先分组计算70家财务困境公司和70家非财务困境公司的21个财务指标在财务困境发生前1至5年的平均值和标准差等描述性统计量,比较这二组在21个财务指标各年的平均值是否具有显著差异,其次计算各年的Z统计检验量,结果如表1所示。剖面分析结果表明:(1)在ST发生的前1和2年,财务困境公司和非财务困境公司的17个财务指标的平均值存在显著的差异;(2)Z值随着ST发生时间的临近而显著增大,即二组的财务指标平均值的差异随ST发生时间的临近而扩大。由此可见,在所选的21个财务指标中,除利息保障倍数、存货周转率、Log(总资产)和Idg(净资产)外,其余17个在财务困境发生前1至2年中具有显著的预测能力。
表121个财务指标Z统计量的计算结果*
(二)单变量判定分析
本文选择净资产报酬率、负债比例、营运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和资产周转率4个财务指标,应用单变量判定分析分别建立4个单变量预测模型,通过确定模型的最佳判定点,可以判定某一企业在财务困境发生前1至5年其是否会陷入财务困境。估计模型的结果如表2至表5所示。
表2净资产报酬率在财务困境前1-5年的判定模型
由表2至表5可见:(1)从各个单变量判定模型的判定效果来看,净资产报酬率的判定模型误差最小;营运资本/总资产的判定模型和负债比率的判定模型误差次之,资产周转率的判定模型误差最大。(2)财务指标作为预测变量具有信息含量和时效性,其信息含量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递减,即指标值离财务困境发生的时间愈短,信息含量愈多,预测的准确性愈高,反之信息含量愈少,预测准确性愈低。(3)结合剖面分析,在两组均值的差异性检验中非常显著的财务指标,在单变量判定分析中的误判率却较高。例如,财务困境公司与非财务困境公司两组的负债比率在财务困境前1年的Z统计量为7.0696,差异性非常显著,但在单变量判定分析中误判比率却高达24.46%。以上结果表明,应用不同研究方法分析同一个指标所得结果不同。我们认为,这是因为在剖面分析的z检验中,误判率不仅与两组的均值有关,而且与两组的样本分布的状况有关。因此,应用不同判定分析方法构建的单指标判定模型,结论往往相互冲突。
表3负债比率在财务困境前1-5年的判定模型
表5资产周转率在财务困境前1-5年的判定模型
(三)多元线性判定模型的变量选择分析
本研究首先应用LPM,采用逐步回归选择变量方法,对5年的样本数据依次进行回归,从21个变量中选择若干变量。选择的标准是:F值的概率值小于0.10时进入,大于0.11时剔除。
利用财务困境前1至5年的数据,分别进行逐步回归,结果如表6所示。我们最终选取了Xl(盈利增长指数)、X3(资产报酬率)、X7(流动比率)、X11(长期负债与股东权益比率)、X12(营运资本与总资产比)、X19(资产周转率)等6个指标作为多元判定分析的变量。选取这些指标的原因是:(1)以财务困境前1年的逐步回归结果为主,参考其他年份的回归结果。由剖面分析可知,财务困境前1年的财务指标作为财务困境预测的信息含量最多,时效性最强;离财务困境发生的时间越远,指标的信息含量越少,时效性越差。所以,财务困境前1年逐步回归所得的变量全部入选。结合其他年份特别是财务困境前2年的结果,营运资本总资产比、速动比率、负债比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是表现较好的变量。(2)兼顾全面综合的信息反映,适当避免同类信息的重复反映。首先,财务困境前1年逐步回归所得的变量盈利增长指数、资产报酬率、长期负债股东权益比率、资产周转率分别是反映企业成长能力、盈利能力、长期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的指标,但没有反映短期偿债能力的指标。营运资本与总资产比是财务困境前2年逐步回归所得的变量之一,而且参数估计值的显著性水平在0.05之上,故也把该变量作为预测变量之一。其次,速动比率是反映短期偿债能力的指标,但更能全面反映短期偿债能力是流动比率,结合剖面分析,历年两组间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值差异性检验统计量Z值比较接近,表明这二个指标都能反映的两组的差异性。因此,从反映短期偿债能力的全面性来考虑,我们在建模时选择了流动比率,舍弃了速动比率。再次,考虑到若企业短期偿债能力较强,会减少其在短期内陷入财务困境的概率,因此把短期偿债能力的两个指标——营运资本与总资产比和流动比率同时引入预测变量组合,加强短期偿债能力信息在预测中的比重。第四,负债比率与长期负债股东权益比同是反映企业长期偿债能力的指标,长期负债股东权益比已在财务困境前1年引入了变量组合,为避免信息的重复反映,舍弃了负债比率。最后,应收账款周转率与总资产周转率同是反映营运能力的指标,但应收账款周转率不及总资产周转率反映全面,所以反映营运能力的指标选用总资产周转率,舍弃应收账款周转率。
表6各年逐步回归的所得的变量结果
(二)单变量判定分析
本文选择净资产报酬率、负债比例、营运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和资产周转率4个财务指标,应用单变量判定分析分别建立4个单变量预测模型,通过确定模型的最佳判定点,可以判定某一企业在财务困境发生前1至5年其是否会陷入财务困境。估计模型的结果如表2至表5所示。
表2净资产报酬率在财务困境前1-5年 的判定模型
由表2至表5可见:(1)从各个单变量判定模型的判定效果来看,净资产报酬率的判定模型误差最小;营运资本/总资产的判定模型和负债比率的判定模型误差次之,资产周转率的判定模型误差最大。(2)财务指标作为预测变量具有信息含量和时效性,其信息含量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递减,即指标值离财务困境发生的时间愈短,信息含量愈多,预测的准确性愈高,反之信息含量愈少,预测准确性愈低。(3)结合剖面分析,在两组均值的差异性检验中非常显著的财务指标,在单变量判定分析中的误判率却较高。例如,财务困境公司与非财务困境公司两组的负债比率在财务困境前1年的Z统计量为7.0696,差异性非常显著,但在单变量判定分析中误判比率却高达24.46%。以上结果表明,应用不同研究方法分析同一个指标所得结果不同。我们认为,这是因为在剖面分析的z检验中,误判率不仅与两组的均值有关,而且与两组的样本分布的状况有关。因此,应用不同判定分析方法构建的单指标判定模型,结论往往相互冲突。
表3负债比率在财务困境前1-5年的判定模型
表5资产周转率在财务困境前1-5年的判定模型
(三)多元线性判定模型的变量选择分析
本研究首先应用LPM,采用逐步回归选择变量方法,对5年的样本数据依次进行回归,从21个变量中选择若干变量。选择的标准是:F值的概率值小于0.10时进入,大于0.11时剔除。
利用财务困境前1至5年的数据,分别进行逐步回归,结果如表6所示。我们最终选取了Xl(盈利增长指数)、X3(资产报酬率)、X7(流动比率)、X11(长期负债与股东权益比率)、X12(营运资本与总资产比)、X19(资产周转率)等6个指标作为多元判定分析的变量。选取这些指标的原因是:(1)以财务困境前1年的逐步回归结果为主,参考其他年份的回归结果。由剖面分析可知,财务困境前1年的财务指标作为财务困境预测的信息含量最多,时效性最强;离财务困境发生的时间越远,指标的信息含量越少,时效性越差。所以,财务困境前1年逐步回归所得的变量全部入选。结合其他年份特别是财务困境前2年的结果,营运资本总资产比、速动比率、负债比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是表现较好的变量。(2)兼顾全面综合的信息反映,适当避免同类信息的重复反映。首先,财务困境前1年逐步回归所得的变量盈利增长指数、资产报酬率、长期负债股东权益比率、资产周转率分别是反映企业成长能力、盈利能力、长期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的指标,但没有反映短期偿债能力的指标。营运资本与总资产比是财务困境前2年逐步回归所得的变量之一,而且参数估计值的显著性水平在0.05之上,故也把该变量作为预测变量之一。其次,速动比率是反映短期偿债能力的指标,但更能全面反映短期偿债能力是流动比率,结合剖面分析,历年两组间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值差异性检验统计量Z值比较接近,表明这二个指标都能反映的两组的差异性。因此,从反映短期偿债能力的全面性来考虑,我们在建模时选择了流动比率,舍弃了速动比率。再次,考虑到若企业短期偿债能力较强,会减少其在短期内陷入财务困境的概率,因此把短期偿债能力的两个指标——营运资本与总资产比和流动比率同时引入预测变量组合,加强短期偿债能力信息在预测中的比重。第四,负债比率与长期负债股东权益比同是反映企业长期偿债能力的指标,长期负债股东权益比已在财务困境前1年引入了变量组合,为避免信息的重复反映,舍弃了负债比率。最后,应收账款周转率与总资产周转率同是反映营运能力的指标,但应收账款周转率不及总资产周转率反映全面,所以反映营运能力的指标选用总资产周转率,舍弃应收账款周转率。
线性概率方程是以70家非财务困境公司与69家财务困境公司在财务困境前1年的6个财务指标的数据为因变量值,取财务困境公司为1,非财务困境公司为0作为因变量值进行估计的。因此,理论上取0.5为最佳判定点。根据估计的模型对原始数据进行回代判定,若预测值大于0.5的,判定为财务困境公司;否则为非财务困境公司。判定结果如表9所示。
【摘要】本文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我国上市公司网上财务信息披露情况的调查结果,并作分析。希望通过网上典型调查,能对目前中国企业网上财务信息披露的现实情况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同时,希望能够揭示当前网上财务披露存在的问题,也力求能为未来会计的相关研究和财务报告的改革探索提供有益的启示。本次调查的对象是20__年上海证券交易所36家最佳信息披露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30指数公司和中国大陆上市公司100强。采用网上测试和观测的方法,对其互联网使用条件和水平、公司重视程度、披露财务信息的形式和数量、披露财务信息的内容和形式、审计信息的披露、信息利用等六个方面,通过28项指标进行了调查。
【关键词】互联网 财务报告 披露调查
一、导言
1993年以来,随着互联网(Internet)商务性应用的急剧高涨,Internet的用户呈几何级数迅速膨胀。1998年初Internet用户突破1亿,1995年5拢澜缟贤耸汛?.7亿多。1999年12月31日,中国上网用户达890万,WWW站点数约15153个……不久前,在法国巴黎召开的《财富》论坛第六届会议将20__年的会议主题聚焦于“网络经济”,与会的500强企业巨子们纷纷表示要把整个企业都搬到网上,有些还拟出了精确的时间表。许多国际企业开始对自己在线和非在线客户有所区别,对前者实行各种优惠倾斜政策。这些制定未来市场游戏规则的巨头们的行动,以及各国政府加速出台的网络化进程计划预示着网络经济的全面启动。使用Internet为工具来交流公司信息正变得越来越普及。Internet的迅速发展对会计也形成前所未有的挑战,其中,最让信息使用者们感受到的影响和变革之一是财务信息披露方式的改变。
在国外,1995年美国证监会(SEC)就要求上市公司用磁盘、光盘或计算机网络接口向SEC的EDGAR系统(电子数据收集、分析与检查系统)提交通用财务报告。EDGAR系统与Internet连接,为进入Internet的用户能便捷地获取信息创造条件。之后许多国家也先后采取措施加快这方面的动作。网上披露财务信息发展很快。一项受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之托进行的网上财务报告研究,在检验了欧洲、亚太地区、北美和南美22个国家,660个公司在Internet上的企业报告后证实有86的企业上网,近三分之二的公司在他们的网站上以某种形式其财务报告。为能很好地适应网上报告的发展和实施必要的监管,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高度关注这方面的发展动态,它委托有关学术团体专门进行的网上财务报告研究及其的研究报告,被认为是IASC进行网上财务报告准则研究的先导。
在中国,强制要求上市公司进行网上财务披露的工作始于20__年。中国证监会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在互联网上公开披露其1999年度的财务报告。据报道,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在20__年4月30日首次成功地实现了959家上市公司1999年报的网上披露……,上网浏览1999年报的投资者达9000万人次,累计下载年报共566万份,平均每家年报下载5000次。20__年6月27日,沪深两地证券交易所又联合通知,要求上市公司中期报告全文上网。这一切标志着中国企业在应用Internet进行财务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另外,沪深两所网站的访问人次和年报的点击数激增,也反映了信息使用者对网上披露方式的关注和认可。可以预见,通过Internet披露财务信息将会得到更快的发展。
我们所处的是一个变革的时代,经济和技术正发生着巨大的变化。这些变化既影响企业提供信息的能力,也影响用户对企业信息的需求和利用信息的能力。目前,中国企业需要加快发展和进一步完善使用Internet提供信息,以此吸引投资,拓展业务和改进经营;信息使用者急需更及时、便捷地获取企业信息,支持其决策。因而,了解网上财务信息披露现状,查明已发生和即将发生的技术进步可能导致财务报告乃至财务会计发生怎样变化的任务已现实而急迫地摆在我们的面前。
本文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我国上市公司网上财务信息披露情况的调查结果,并作分析。我们希望通过网上典型调查,对目前中国企业网上披露财务信息的现实情况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同时,希望能够揭示当前网上财务披露存在的问题,也力求能为未来会计的相关研究和财务报告的改革探索提供有益的启示。
二、调查对象、调查问题和数据收集
(一)调查对象
为使调查结果更具有代表性,我们选择在有关上市公司排行和财务信息披露方面较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作为调查对象,按网上搜索与观测渠道的不同分为三组:
1.上海证券交易所20__年6月27日公布的上交所36家最佳信息披露公司,以下简称“沪市最佳”。
2.上海证券交易所30指数公司,简称“上证30指”。
3.中国大陆上市公司100强,简称“大陆百强”。
(二)调查问题
本次调查主要涉及六个方面:
1.使用条件与水平。了解调查对象中有多少公司已经具备使用互联网披露财务信息的基本条件及其使用水平。
2.重视程度。了解调查对象对在各自网站中披露财务信息重要性的认识程度。
3.披露财务信息的形式和数量。公司利用各自网站以何种方式、披露哪些财务信息和相关信息。
4.披露财务信息的内容和质量。网上披露财务信息的内容及可理解性、相关性、可靠性。
5.审计信息的披露。了解调查对象如何进行审计信息的披露,财务信息的可信性。
6.信息利用。主要调查利用网上财务信息的便捷程度。
(三)数据收集方法
主要采用网上测试和观察方法进行。
1.分别采用搜索引擎Sohu、YahooChina和《20__年中国上市公司速查手册》提供的网址,对调查对象在线网站进行检测。
2.通过28项指标对上述六方面调查内容进行分项检测,指标 设计见文中调查表。
3.本次调查网上测试时间截至20__年7月25日,之后的情况可能发生变化。
三、调查结果及分析
我们将调查结果汇总于“网上财务信息披露情况调查表”,并分析如下:
(一)基本条件
在网络环境下,网址是信息提供者与使用者联接、沟通最基本的前提。所以,我们首先通过“网址”与“进入网站”两项指标的测试,说明公司使用互联网的条件与水平。
1.网址。采用中国证券报《20__年上市公司速查手册》中提供的网址,发现沪市最佳36家信息披露公司中,有同址的公司仅为30家,占83.33;通过Sohu进入“中国上市公司”网站,发现上证30指网页中有网址公司仅11家,占36.67;通过YahooChina进入大陆百强网页,有网址公司仅24家,占24。从总体上说,我国上市公司使用Internet的水平低于西方发达国家前23年的水平。如美国95(Delletal,1998)、英国92(Lymer,1997),除沪市36家最佳信息披露公司外,其他两组调查对象还低于爱尔兰37(Nianihrean,1998)。
2.进入网址。根据调查对象网址,测试能否顺利进入各公司网站。结果发现:部分公司有网址,但无法进入;部分公司有网址,却无法找到公司网站(可能网址有错);能够顺利进入的比例三组分别是:沪市最佳组75;上证30指组33.33;大陆百强组20。
(二)重视程度
我们通过设置“网上信息的主要类型”、“财务信息披露的醒目程度”两类指标,目的是要了解调查对象在自己的网站中主要披露了哪些信息?财务信息居于何地位?以反映公司对在互联网上自愿披露财务信息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调查结果显示:
1.各公司网站中提供了多种多样的信息,如公司简介。产品与服务、新闻、股票与投资、电子商务、市场动态、信息反馈、企业文化、人才招聘、网站图、娱乐天地等等。比例最高的是公司背景(或简介)、产品或服务介绍,位居第三或第四位的网上信息即为财务信息。已有半数以上的公司披露了财务信息,具体比例是:沪市最佳组55.56,上证30指组80,大陆百强组50。
2.财务信息披露的醒目程度。网络经济是一种注意力经济,在信息极大丰富甚至泛滥的情况下,注意力成为稀缺资源。因而,醒目程度关系财务信息在“争夺眼球”之战中,能否有效地吸引人们注意力的关键之一。本次调查将在公司网站首页中有独立财务信息链接或经1-2次点击即可发现财务信息标识的列为醒目。结果发现:沪市最佳组为29.63,上证30指组为30,大陆百强组为30。而不易发现或很难查找的多为网页中没有单独体现财务链接,如海尔公司将所提供的有关财务指标放在股票信息栏中,还有的公司包含在投资栏或新闻栏中。
(三)披露财务信息的形式和数量
我们发现三组调查对象中,部分公司按现行会计规范要求全文披露财务报告,全文披露的比例:沪市最佳组7家,占46.67;上证30指组4家,占50;大陆百强组5家,占50。其他公司则大大缩减披露信息的数量,对信息披露形式也进行了重新选择:一部分公司采用文字形式摘要说明财务状况(多为原报载摘要文字部分的拷贝);有的公司则重新选取部分主要财务指标进行披露,如前述海尔公司仅在股票信息区列出主要财务指标表,报告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股东权益”“股本”、“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存货周转率”“应收帐款周转率”。虽以往的研究均说明财务报表的地位十分重要,它是企业财务报告的核心。但本次调查未见有公司单独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来反映公司财务情况。许多采取摘要披露策略的公司反将报表略去,仅以文字摘要形式披露公司财务信息。这种在无强制要求和监控状况下进行的网上报露,反映了企业披露财务信息的“自然心态”,但大大简化或省略的做法究竟出于避免导致竞争劣势的考虑,或单纯简化或便于下载之目的则有待进一步研究。另外,还有不少公司同时提供中英文两种版本的财务报告。
(四)网上财务信息的内容和质量。
对现有网上财务信息的可理解性、相关性、可靠性和可比性,我们主要通过“披露是否充分”、“有否披露审计信息”、“有无信息安全说明”。“是否可比”等指标进行检测。首先,披露信息的充分程度以会计规范要求为准,我们认为,大大简化和省略的财务披露将有可能对用户准确理解和分析利用财务信息形成阻碍,导致理解上的误差,或发生潜在问题。第二,“有否披露审计信息”和“有无信息安全说明”主要针对网上信息的可靠性而言。检测结果,渡蠹菩畔⒌墓驹?3以上,其中:沪市最佳组11家,占73.33;上证30指组6家,占75;大陆百强组8家,占80。信息安全说明在三组调查对象中均为零。这说明网上财务信息的可信度仍无保障,存在应用财务信息的风险。第三,有些公司提供了往年的财务信息,有的则没有提供。总的看来,前者提供信息的口径基本一致,后者则部分地出于各公司建网时间不一之故,新建网站公司有些没有以前年度信息。
(五)审计信息披露的方式
本项检测旨在了解公司提供审计信息的形式。分“全文披露审计报告”、“简要说明”等指标进行检测。结果发现多数公司采用全文披露审计报告的方式来披露审计信息,其中:沪市最佳组有7家,占63.64;上证30指组有4家,占66.67;大陆百强组有7家,占87.5。其余公司则采用简要说明或提示的方式说明所被露信息已经经过审计。另外,各组均未见有任何提示提请读者关注信息传送安全问题。
(六)利用情况
网上财务信息的有用性可以从多方面进行考察。在此主要从用户能否方便地利用信息的角度考察。我们采用“便于浏览”、“便于分析”、“便于下载”、“便于反馈”等指标进行检测:1.便于浏览。主要观察财务信息有无明显标识、必要的链接、是否能在网上打开浏览等。从实际观测看,三组中有60-75的公司所提供的财务信息基本便于浏览,但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这样或那样的技术性问题,如无醒目的路标或网站图;许多公司报告中缺乏必要的链接,因而在浏览报表时可能发生不便察看有关报表附注的情况;不能灵活地链接到相关站点;还有一些公司的财务报告须下载后方可打开阅读等。2.便于分析。主要观察信息披露的充分程度、有无在线分析工具、能否下载等。调查结果各组的比例是:沪市最佳组为40;上证30指组为50;大陆百强组为50。那些不完整或经过大量简化的财务信息加上没有提供任何在线分析工具,或不便下载,这样的信息对使用者有多少价值值得探讨。3.方便下载。我们发现调查对象的财务披露一般均能较方便地下载,只是全文披露公司的财务报告文件较大时,若不采用pdf文件,则须花费较长下载时间。4.便于反馈。沪市最佳组为60,上证30指为62.5,大陆百强组为90。
四、总结、启示与建议
本研究提供了中国部分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网上披露现状的实地研究结果。文中就调查内容所实施的检测揽括了财务信息网上披露的主要影响因素。调查表明:
1.目前许多中国上市公司已经积极、大胆地在自己的网站中自愿披露财务信息。这使财务信息跨越地理限制,在一个更广阔的空间中得以更迅捷、广泛地传播,使公司财务信息真正成为全球范围的公共产品。Internet上的财务披露对改善信息提供者和信息消费者之间的信息流动,加强公司与信息使用者之间的信息交流,改变传统纸质报告仅限于在已要求和被要求收到财务信息各方中流动的状况,进一步拓宽财务信息的披露面,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大大降低财务信息的传播成本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是,从调查总体看,我国上市公司使用Internet的比例仍然偏低。文秘站版权所有
2.互联网的特性导致网上财务报告产生了许多在传统传播媒体(印刷媒体)下不可能产生的问题,如网上财务信息的有 用性不仅受所披露会计信息质量本身的影响,还受到发现网址和进入难易、披露信息的数量、信息传送安全,以及使用者能否下载和分析数据等因素的制约。当然,也受信息消费者“网上冲浪”知识与技能水平的影响(此项暂未列入本次调查)。据观察,各调查对象的网站状况、披露策略和披露结果很不一致。鉴于目前尚缺乏网上报告准则,我们应该提醒信息提供者,他们的网上仍应遵守现存的会计准则和制度,以免误导读者或发生潜在问题。同时,在衡量和评判网上报告优劣之时还应结合考虑网上报告的特殊性,对此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和投资者事务协会的《“最佳互联网年度报告”指南及简要说明》中列示的最佳实务要求值得借鉴。这份最佳实务的要点包括:(1)年度报告要能独立且巧妙地集成于公司网站。(2)提供及时的信息。(3)能发挥电子媒体的杠杆作用,而不仅仅是复制报告的印刷版本。(4)应考虑电脑的屏面效果,而非页面效果。(5)灵活地使用pdf文件,使报告易于下载。(6)规定醒目的标志(路标)和网站图。(7)适当的提示能有效地导航。(8)保存历史记录,增加透明度,便于使用者对财务数据进行纵向对比。(9)具有反馈机制。(10)与其他相关领域相结合,如投资者协会。(11)使用多币种和多语言,增加财务信息的使用价值。(12)提供价格信息,反映当前和过去的趋势。(13)灵活地链接到相关站点。另外,西方发达国家一些公司的网上报告实践也为我们作了较好的示范:英特尔、微软等在网站中留给使用者公司财务部分的清晰的提示;他们的网址中提供各种可下载的格式、采用各种不同语言的报告、反映以不同国家公认会计准则表述的财务报表,并均给予明示;还有丰富的在线分析工具。
3.关于网上财务信息的完整与安全。由于目前网上财务信息的本实施管制者监控,且网址中的内容又可以经常变换。信息提供者似有可能偏离会计准则要求的信息,或增减原按法定要求进行的披露。因而,对信息者应进一步明确其提供信息的责任;使用者应关注所读信息的可靠性;监管者应考虑可能的控制措施,如开展网上审计;建立一个可在监管部门控制下的服务性财务报告网站,这是一个带有强制性质的存档性财务信息网点,以牵制公司网站中的财务披露。我们的目的是要使信息使用者在分享技术进步带来的好处时不致于承担太大的牺牲财务信息可靠性的风险。
4.关于网络会计研究。网上财务报告实践发展很快,已经给我们提出了一系列的问题。看来网络会计的研究和对网上财务披露管理的研究已滞后于实务,现应大力鼓励开展相关研究,以有效地引导和促进实务健康发展。
摘 要 通过对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过程进行分析,希望对探寻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原因能提供有益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 财务舞弊 舞弊过程 舞弊模型
财务舞弊行为并非一蹴而就,从舞弊的实施到舞弊结果的形成其实是经历了一段过程,认识这段过程对发现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原因至关重要。本文拟考察舞弊的实施到舞弊目标的达成再到舞弊的回报直至下一轮舞弊的发生,全面反映财务舞弊的整个过程,力图从中发现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原因。
1 舞弊模型的引入
上市公司的舞弊过程与一个组织的激励过程有很大的相似之处。我们可以借用波特·劳勒的激励模型建立一个与之相似的舞弊模型,用以解释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整个过程。波特·劳勒的激励模型将激励过程分为努力、达成绩效、奖励及满意四个阶段,认为个体在权衡奖励的价值以及获得奖励的概率之后努力才会发生;努力是否达成绩效取决于他完成任务的能力;而达成绩效并不一定获得相应的奖励,获得奖励的多少取决于组织的奖励制度;个体在获得奖励之后若认为公平会感到满意,满意之后就会有下一次努力的发生。
同样,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也可分为四个阶段。首先是舞弊的实施阶段。这一阶段起于舞弊的最初发起止于舞弊报表的编制,行为人是包括会计人员在内的经理人员。其次是舞弊目标的达成阶段,即舞弊报表的形成阶段。这一阶段起于舞弊报表的编制,止于舞弊报表的对外公布。实施舞弊并不等于舞弊一定能达成,舞弊的报表只有对外公布之后才算舞弊目标的达成。显然,舞弊的实施与舞弊报表的最终对外公布并不是一回事。舞弊的报表需经内部审计、外部审计以及董事会的审核之后才能对外公布。舞弊能否得以通过,最终取决于这些审计的结果。舞弊过程的第三阶段是舞弊的回报,如果舞弊的报表对外公布之后,没有获得相应的回报,舞弊就不会继续进行,循环舞弊也就不会发生。舞弊报酬的多少取决于股票市场的有关制度。舞弊过程的最后阶段是舞弊行为人对舞弊的评价。当行为人认为舞弊值得或者感觉满意之后,有利的结果就会强化这种行为的进一步发生,从而形成一个舞弊的循环(见图1)。
正如波特通过激励过程的四个环节的分析得出激励效果的影响因素一样,我们同样可以通过对舞弊过程各个环节的分析,从中发现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原因。
2 模型中各环节的诠释
2.1 舞弊的实施
笔者将截至2003年初证监会公布的26起处罚公告进行了整理。
调查发现,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手段基本上可分为三大类型:即不当的会计处理、虚构利润(或资产)以及不实的信息披露。三大手段以第一种最为普遍,其涉及的公司占总违规公司的比例高达45.16%。分析发现,不当会计处理的目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为了增加收入,二是为了减少费用,但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提高利润。进一步分析发现,为了达到这些目的,舞弊公司采用的具体手段形式多样,共有八种之多,除了提前确认收入、费用资本化及少计费用等常见手段外,像借款收入化、购买股票收入化以及不同收入间任意转换等匪夷所思的做法也出现在舞弊手段之列。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手段的第二种类型是虚构利润(或资产)。这种手段与上述舞弊不同的显著特点就是,它是对事实并不存在的经济活动进行捏造,而上述舞弊则是经济活动事实存在,只是会计处理不当。因此,这类舞弊在三类舞弊中性质最为恶劣,共有5家公司的责任人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调查发现,上市公司为了虚构资产而实施了舞弊,但这种类型的舞弊更多的则是为虚构利润,涉及公司有9家之多。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手段的第三种类型是不实的信息披露。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信息披露是狭义的信息披露,是指除三大报表之外出现在董事会公告或其它公司公告上的信息披露。不实的信息披露可分为三种形式:一是漏报,主要是瞒报一些对公司不利的信息;二是多报,主要是夸报对公司利好的信息;三是曲报,即称此为彼的信息披露。调查发现,共有2家公司瞒报了对自己不利的信息,3家公司多报了对公司利好的信息,而另有2家公司则是作了不明目的的歪曲事实的曲报。
2.2 舞弊目标的达成
舞弊的实施者采取各种舞弊手段达到舞弊目的,其最终形式是以虚假的报表表现出来的。然而,从舞弊的实施到舞弊报表的对外公布,上市公司的报表须经过内部审计、外部审计及董事会审核几个环节。
早在1983年,国务院各部委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内便陆续建立了内部审计机构,实施内部监督。2001年我国相继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条例》指出:上市公司应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与此同时,中国证监会也在《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要求,上市公司应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并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这表明,内部审计应该为公司的所有者负责,就上市公司而言,内部审计的职责是维护全体股东权益,发现并制止财务舞弊的发生以保护所有投资者的利益。
对于公司财务报表的外部审计,相关部门也作了明确的规定。证监会在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中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年度报告须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报告也必须由该所至少两个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字。这表明,会计师事务所是上市公司报表的外部审计单位,而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则为上市公司报表的外部审计人,上市公司的报表需经外部审计之后才能对外公布。
2001年,证监会在《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报的内容与格式》中明确要求,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及其董事应当保证年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善性,要求董事们承诺年报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予以签字。这表明,上市公司的报表在对外公布之前必须经过董事会的审核。
由于内部审计往往发生在报表的形成过程之中,外部审计则是在报表的形成之后,而经过外部审计的报表最终得经过董事的审核和签字,因此,上市公司报表的生成可用图2描述:
2.3 舞弊的回报
由于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目的主要是虚增利润,而虚增利润后的报表一旦对外公布,往往带来的就是流通股股价的上升,因此,流通市值的增加是舞弊回报的重要方面。
由于股价是每股收益与市盈率的乘积,所以舞弊带来的流通市值的增加可用虚增利润与市盈率的乘积来衡量。这样,在市盈率的杠杆作用下,每虚增一元的利润,上市公司的流通市值便会成倍的增加。而我国证券市场的市盈率一直以来都是畸形的偏高,在这种市盈率作用下,舞弊带来的收益显得相当可观。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收益的另一个方面是舞弊带来资金的增加,这具体又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通过舞弊达到上市的标准,实现虚假上市而筹集资金;二是上市后通过舞弊达到增发新股或配股的标准,实现再融资。然而,不论是首次发行还是再次融资,舞弊都给公司带来巨额的资金。
当然,舞弊是有一定的成本,成本主要表现为: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好处费以及承销商的承销费等。另外,舞弊被发现后,舞弊的成本还包括证监会等相关单位的处罚。因此,在考虑舞弊成本之后, 舞弊的回报应该用舞弊收益与舞弊成本的差额来衡量。
3 舞弊的引发因素
通过以上对舞弊过程各个环节的分析,可以较清楚地发现引发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的一些因素。首先,舞弊的实施阶段。我们分析发现,我国上市公司舞弊手段其实并不高明,像伪造销售合同、进销发票等传统的舞弊方法在美国早就被弃之不用。然而,就是这些简单的舞弊方法还在我国公司中被大量地采用,如此简单的舞弊手段竟然没被察觉,只能说明我国上市公司对舞弊者的约束机制的失灵,也说明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功能的失效。其次,从舞弊过程的第二个环节来看,舞弊目标的达成并不是一蹴而就。会计报表必须经过内部审计、外部审计及董事会审核才能对外公布,然而,舞弊的报表却能一路“过关斩将”,顺利公之于众,说明上市公司中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职能的弱化,这其实也说明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功能的失效。第三,从舞弊过程的第三个环节来看,我国上市公司舞弊的发生又与以下几个方面有关。一是过高的市盈率,从股票发行价格的制定来看,市盈率越高,舞弊带来的市值增加就越大,而我国证券市场目前的市盈率高达几十倍,甚至上百倍,显然不符合证券市场成熟国家的规律,所以说,过高的市盈率是我国上市公司频繁舞弊的一个原因。二是舞弊的成本,相对舞弊的收益,舞弊的成本显然太低,舞弊的收益远远大于舞弊的成本,从一定程度来讲,正是过低的舞弊成本引发了一些舞弊的发生。三是对舞弊公司的处罚过轻,行政处罚显然不能对舞弊起到足够的震慑作用,过轻的处罚,只会导致对舞弊的助长,因此,引入刑事处分机制迫在眉睫。
综上所述,导致我国上市公司频繁财务舞弊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功能弱化的因素,也有公司外部监督机制失效的因素,所有这些因素成为我国上市公司频繁财务舞弊的原因。
案例1:利用存货,调整销售成本
“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存的各种有形资产,是企业流动资产的一项重要内容,直接对应于利润表中的主营业务成本项目,因此该科目的变化对企业损益、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和所得税数额都能产生一定影响。上市公司若采用不适当的方法计价或任意分摊存货成本,就可能降低销售成本,增加营业利润:首先,存货计价的方法不同,对企业财务状况、盈亏情况会产生不同的影响。期末存货计价过高或期初存货计价过低,当期收益都可能因此而增加;反之亦然。所以,存货计价方法的变更可以产生一定的利润调整空间。如南洋实业的97年报显示,由于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由原来的加权平均法改为先进先出法,公司的销售毛利率由1996年的17.6%上升到1997年的18.9%。由于销售毛利率的变化,使得公司1997年的主业利润增加了2474万元。其次,有的企业采用定额成本法计算产品成本时,将产品定额成本差异在期末在产品和库存产品之间分摊,本期销售产品却不分摊,以降低本期销售成本。更有甚者,故意虚列存货或隐瞒存货的短缺或毁损,从而达到虚增本期利润的目的。
案例2:调整预提费用,冲减当期成本
预提费用项目反映企业所有已经预提计入成本费用而尚未支付的各项费用。预提费用也是一项带有主观性的会计科目,不可避免存在人为的判断和估计,有时也会成为上市公司利润调节的工具。比较典型的如天鸿宝业公司,2000年呈现出高速发展的态势,其各种盈利指标出现了成倍的增长,如表1所示:
但今年刚上市就发出业绩大幅下降的预警,其中的“机关”何在?据公司2000年报,非经常性损益竟然高达0.45亿元,占净利润0.73亿元的62.8%。高额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源于公司采用5414.26万元预提费用调整冲减当期成本等原因所致。如果扣除所调整的预提费用,则仅比去年增长21.5%,主营业务利润率为16.18%,比1999年的29.58%甚至出现了下降;每股收益则仅有0.396元,比1999年0.514元也出现了下降。这充分说明,公司主要靠预提费用的调整包装起来了一个“绩优新型房地产股”的形象。
案例3:费用“减肥”,利润“虚胖”
上市公司对当期费用进行调整,也可实现虚增利润的目的。在实际处理中,一些公司往往利用“待摊费用”、“递延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进行调账。如把当期的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列为递延资产,将本该记入当期费用的利息资本化,都可以达到减少当期费用、增加资产价值、虚增利润的目的。此外,通过关联企业分摊费用、向上市公司转移利润等现象更是屡见不鲜。如:蓝田股份2000年在中央电视台投放的巨额广告费用是由“中国蓝田总公司”投放的,因为在蓝田股份的会计报表中找不到该广告费用支出,但实际上,蓝田股份的饮料产品通过集团公司遍布于全国的销售网点销售的,仅占公司全部销售量的1.9%。可见,蓝田股份利用集团公司分摊不合理的高额广告费用支出的方法,虚增了利润。从蓝田股份现金流量表“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栏中看出,2000年度该公司职工工资支出人均每月收入仅144.5元,2001年上半年人均收入为185元。如此低廉的收入水平,不论是对于员工30%以上为大专水平的蓝田股份职工,还是对于历年业绩如此优异的蓝田股份而言,都难以合乎情理,这里也存在利用工资调减费用、虚增利润的嫌疑。
投资者在阅读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时,应对成本费用出现大幅下降的公司予以特别关注,并进一步分析其下降原因,看其究竟是企业改善经营管理等原因,还是一些会计手段的运用和操纵所致。有关成本费用大幅下降的因素,如存货计价方法变更等都是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必要内容,因此投资者对这部分的分析应结合会计报表附注进行。必要时,可以剔除由于会计手段运用而降低的成本费用,重新判断上市公司的真实盈利情况。
陷阱四:高额收益源于关联交易
投资收益是企业利润的一项重要来源,该账户本来反映公司对外投资的收益情况,现在却越来越多地与关联交易联系起来。关联方之间的资产置换、股权转让等无一不直接涉及到“投资收益”账户。
案例1:资产贱买贵卖,获取投资收益
母公司将优质资产以超低价卖给上市公司,如果上市公司再把这些资产按正常价格或高价卖出,则可获得高额价差带来的投资收益。如:2000年年报显示,陕长岭以每股1元的价格购买母公司持有的圣方科技1000万股,随后以8元/股的价格将这部分股份转让给了美鹰玻璃实业公司,获投资收益7000万元,占2000年利润总额13360万元的52.4%。又如世纪中天以人民币1950万元受让第一大股东持有的亚太东方通信网络有限公司40%的股权,然后以3000万美元价格转让,获投资收益21750万元,占2000年利润总额的80.1%。
不难发现,这些案例无一不具有两大特点:一、关联交易涉及的投资收益绝对金额较高;二、这些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很大。这说明了什么呢?首先,企业利润表中高额的投资收益可能来源于关联交易,在公司财务状况不佳时,这种关联交易可以起到粉饰利润指标的作用,从而使广大投资者受到蒙蔽。其次,如果关联交易产生的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很大,说明公司的盈利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关联方,这就存在了上市公司通过不等价交换来进行报表粉饰的可能性。因此,对2001年中报A股上市公司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比率进行计算和排名,其前10位公司及其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如表2所示。由表中可以看出,在2001年中报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比率前10位公司中,绝大多数发生了关联交易,且关联交易涉及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重较大。尤其是排名前5位的公司中,就有4位关联交易涉及金额与利润总额的比例超过了100倍。说明这些高额的关联交易很可能是构成公司利润的主要组成部分。投资者应当进一步根据会计报表附注所揭示的内容,特别关注关联交易发生的时间、目的及其定价策略等。必要时,可以运用关联交易剔除法,即:将来自关联企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从公司利润表中予以剔除,来分析上市公司自身获取利润能力的强弱,从而判断其利润来源是否稳定、未来的成长性是否可靠,并确定其财务报表的可信赖程度等。
陷阱五:利用潜亏挂帐 实现利润增值
我国上市公司与其大股东在机构、人员、财务上“三不分”,大股东长期挪用上市公司资金,上市公司为大股东无偿提供巨额担保等现象非常突出,其后果是上市公司形成巨额的应收款项和或有负债。为了提升当期的经营业绩,上市公司往往对无法收回的坏账长期挂帐、对应进行确认或披露的或有负债不予处理,从而达到使资产保值、负债减值、利润增值的目的。
案例1:隐瞒应收账款的坏帐风险,“家丑”不外扬
高额的应收账款会使企业面临很大的坏账风险,这些坏账风险轻则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重则导致对上市公司的特别处理,甚至摘牌。如果没有对这些账款的可收回情况做出恰当的披露,即使已提取必要的坏帐准备,也存在欺瞒投资者的财务陷阱。如导致ST重机公司戴上ST帽子的2000年度亏损主因是天津造船厂的破产。天津造船厂所欠货款5022万元因破产无法归还,使ST重机形成坏账损失并计入管理费用,造成管理费用高达10790.34万元,造成ST重机2000年净利润亏损4656.67万元。早已明知天津造船厂欠款难以收回的ST重机,却没有在1999年年报和2000年中报中做出相应披露。
案例2:大股东“吸血”,其他应收款下留隐患
我国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资金拆借现象非常普遍, 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大量资金、将上市公司作为“提款机”的现象比比皆是,这不仅直接严重影响上市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进而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而且由于上市公司与关联公司发生的资金占用的金额、收费标准均未事先公告,投资者无法对其合理性做出恰当的判断。而“其他应收款”科目往往留下了这样的痕迹和罪证。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发生的非购销活动产生的应收债权,原本并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会计科目,而今却被注册会计师戏称为“会计报表垃圾桶”和“利润调节器”。正常情况下,其他应收款的期末余额不应过大。然而,在许多上市公司的报表中,“其他应收款”的份量却越来越重, 其期末余额常常与“应收账款”的余额不相上下,甚至超过这些科目的余额,对此投资者必须予以格外的关注。
由此看来,大股东的巨额资金占用,已成为上市公司面临的“黑洞”问题。从风险预警的角度,应关注其他应收款大幅增加的公司,2001年中期其他应收款增幅前30名如表3所示。由于其他应收款占流动资产的比率越高,说明流动资金用在非正常经营活动的比例越高,则流动资金与关联方的紧密程度越高,因此进一步采用“其他应收款/流动资产”来分析上市公司与大股东间的资金占用情况,如表4所示。首先对其他应收款增长额居两市首位的海南航空公司进行分析:2001年中期其他应收款高达2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96亿元,其中关联方欠款就有12.67亿元。究其来源,公司在2000年底其他应收款已增至23亿元,主要为应收关联公司款项和租赁飞机的押金和保证金。其中,大股东海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欠款高达9.76亿元,几乎占其他应收款的一半份额。高额欠款给公司带来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2001年中期海南航空的财务费用为1.95亿元,比去年同期的1.02亿元增长了90.81%,增幅高居两市的上市公司榜首。说明大额的其他应收款是以公司增加有息负债为代价的, 这不但恶化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本结构,同时也带来巨额的财务费用,形成业绩的重大利空。
其他如表3中的三九医药、表4中的美尔雅等公司的大股东巨额资金占用,已经是有目共睹的事实。投资者尤其应特别关注在表3、表4中同时出现的公司,如PT南洋、凤凰股份、深石化A等,对以上上市公司投资者应将风险意识放在首位。在目前的披露体系下,债务承担方的实际偿债能力往往缺乏直接的披露。投资者只能通过对其他应收款来源和构成的分析,并结合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如大股东占用本公司股权是否受到质押、是否讼诉缠身、其他应收款是否已存在若干年等)来进行判断。
案例3:对外担保背“孽债”
我国上市公司为大股东提供担保的现象非常普遍。对担保方而言,其实质是以自身的无形资产——企业信誉为代价,而形成或有负债的过程。一旦被担保人无法偿还或故意不偿还到期债务,该或有负债就会转化为公司的实际负债。因此,对大股东的巨额担保,不仅可能导致上市公司现金大量流失,而且可能损坏企业的资信商誉,动摇其在商业社会中赖以生存的基石。如ST棱光,2000年中期对外担保总额已经达到人民币4.7亿元,美元159.8万元,远远超过了1.5亿元的净资产数,其中为大股东恒通集团担保的金额为 4.2亿元,占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的88%。巨额担保转化成的实际负债使ST棱光商业信用扫地,企业资不抵债,经营无以为继,濒于破产。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明确规定了对或有事项的会计处理方法,根据会计谨慎性原则,尤其应对或有损失进行确认或披露。但一些上市公司往往对巨额担保事项隐瞒不报或轻描淡写,一笔带过,以减少负债、虚增利润,蒙蔽广大投资者的眼光。在我国目前的会计体系中,被担保方的信息披露机制仍然很不健全,因此投资者了解被担保方具体情况的信息渠道非常有限。除了关注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及媒体披露的相关信息以外,投资者要对担保金额巨大的上市公司予以特别的警惕。2001年中期我国上市公司担保金额前20名如表5所示。
由表中的数据来看,2001年中期,中关村、深石化A、世贸股份、兴业房产、ST白云山、中科健A等公司不仅存在巨额的担保事项,而且担保金额远远超过了公司的净资产。说明这些担保事项一旦出现问题,公司将面临很大的偿债风险,甚至可能出现资不抵债的窘迫局面。投资者应对这些巨额担保事项的会计处理方法等信息予以特别的关注和警惕。
[摘要]防范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粉饰问题是一项极其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本文分析其关键在于造就有效的财务报告供给、需求主体,并进而分别从供给、需求主体两方面着重阐述了为此目标所需采取的诸项具体举措,包括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投资者素质等。同时,本文也指出、探讨了在制度层面应进行的其他配套改革,这些制度主要分为会计制度、证券监管法规、注册会计师制度三方面;并在最后对政府部门如何强化对这一问题的监督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粉饰 制度
财务报告粉饰一直是证券市场的"痼疾",极大危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以及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因而各国政府、学界均将其作为研究的重点。我国会计学者近年来也对这一间题展开了研究(黄世忠,1999;陆建桥,1999;刘杰,1999;等),这些研究侧重于证实这一问题的存在,分析其表现形式。本文拟对如何构建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防范体系谈点粗浅认识。防范财务报告粉饰,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是一项极其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投资者素质,造就有效的财务报告供给、需求主体,是其中的一条根本性措施;与此同时,也必须实施如加强对财务报告编报的监督、完善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以及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等配套措施。
一、造就有效的财务报告供给、需求主体
上市公司管理层与投资者之间客观上存在着信息不对称,财务报告是消除这一不对称的主要方式之一,或者说,财务报告是这两者之间围绕财务信息相互博弈的结果(Scott,1997)。因此,防范财务报告粉饰的根本性出路在于从这二者人手:造就恰当的主体,让它们拥有足够的理性、适度的手段。
1.打造有效的财务报告需求主体。当前上市公司存在财务报告粉饰现象的主要原因应在于需求主体缺位,即尚未形成有效的财务信息需求市场。因此,治理财务报告粉饰,必须侧重解决这一问题,其关键性的举措包括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提升投资者素质。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首先应加强股东等财务信息需求者参与监控的动机和能力,为此必须完善公司产权制度。完善的产权制度是股东等市场主体根据真实财务报告进行交易活动的先决条件和基础,只有完善的产权制度,才能使得股东追求资本收益的最大化,才能形成其与公司管理层之间经济上的契约关系,进而形成真实财务报告的需求主体。而产权制度的完善必须达到:形成以财产所有权分散化为前提的多元所有者的产权结构;形成具有民主程序特征的集体产权结构;形成剩余索取权与控制管理权相分离的产权结构;形成剩余索取权可转让的产权结构。对于上市公司的产权现状而言,主要问题表现为国有股股东实际缺位,以及股权的过分集中。相应地,应采取如下措施:(1)设立纯经济性而非行政性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以解决上市公司国有股股东实际缺位问题。该机构不直接从事国有资产的具体经营活动,其身份只如同拥有众多企业股份的股东,依靠投资所获得的法律认可的股权对上市公司享有监督权、收益权,通过行使国有股股东表决权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实施有效的监督。对于该机构所发生的行为失当,应严格运用有关的法律及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等手段予以纠正。(2)解决国有股、法人股的流通问题,以营造其有效运作机制。这一问题的解决,既有助于国有股、法人股股东有效地行使"用脚投票"等监督方式,增强其参与上市公司监控的动机;也利于上市公司股权的分散化。上市公司股权的分散化即社会性是其最大的特征之一,因为股权的分散能够在股东间形成制约,保证公司的利益得到充分尊重。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当前国有股、法人股占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0%,这一现状显然不利于中小股东利益的保障。
其次,应完善上市公司的内部监控机制,以加强监控者对公司管理层行为的了解,提高其信息收集、评判能力,以及增加其监控手段。上市公司在这一方面所出现的问题通常表现为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为此应注重如下措施:(1)健全董事会。在董事会中引入独立董事,并负责对董事提名、高级管理层的聘用与报酬、审计以及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表示意见。(2)建立审计委员会或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引入审计委员会这一机构,它主要由公司的非执行董事和监事组成,负责对公司经营和财务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并拥有聘用注册会计师的决定权等。或者将这一权力赋予监事会。(3)建立董事会与管理层之间一种基于合约的委托关系,明文规定双方的责权利关系。这些措施将得以强化董事会、监事会监控工作的客观性,使其更能代表中小股东的利益。
第三,应完善外部监控机制。当前在这一方面应采取的主要举措如下:(1)培育公司间购并市场。出台有关法规,鼓励涉及上市公司的购并行为,促使股东的"用脚投票"机制得以充分发挥功能。换言之,若公司出现经营状况不佳,或被发现财务信息披露虚假等,可能陷入被收购的境地。(2)形成经理人的权竞争机制,逐步培育经理市场,使得股东能够及时在经理市场挑选合适的人选取代不称职的管理人员。根据信号显示理论(Fama,1980)等,这类市场的发育将有力地推动公司管理层重视真实财务信息的披露。
第四,提升投资者品质,打造有效财务信息需求主体。唯此,才能形成对真实财务信息的有效需求与解读,以及对上市公司的有效约束。为此:(1)必须发展机构投资者,让其成为证券市场投资者的主体。在真实财务信息的需求与吸收上,机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是不同的,机构投资者更注重投资而不是投机,因此对上市公司真实财务信息的需求度更高,而且对财务信息的解读、反馈能力更强。美国等资本市场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表明,只有当机构投资者成为市场"主力",才能形成有效的上市公司财务信息需求主体。我国机构投资者的开户数至2000年7月末只占总开户数的0.44%,因而大力发展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已是当务之急。(2)应提高个人投资者的素质。个人投资者无疑也是证券市场投资者的主要构成之一,我国当前在这一点上尤为突出:个人投资者现为5000多万户,占投资者开户总数的99.56%。但这些投资者的整体素质尚有待提高,以学历结构来看,其中大学本科以上的仅占11.5%。因此,必须推动这些个体投资者的不断成熟,例如善于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使其就整体而言逐步走上理性投资之路。
2.打造有效的财务信息供给主体。由于财务报告由上市公司提供,因而防范财务报告粉饰的关键之一亦在于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籍此才能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帐面资产与实存资产定期核对相符等。但遗憾的是,当前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普遍比较薄弱,例如有些公司与母公司之间人员、资产、财务尚未分开。新近修订的《会计法》已明确规定各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这无疑对扭转这一局面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这一问题若得不到解决,相关规定往往会难以遵守。因此,有关部门应注意制定各种内部控制制度的范式或指引,以供公司参考。
二、改革相关制度,减少财务报告粉饰的动机
应该指出,有些粉饰财务报告的动机是可以通过完善相关制度来消除或缓解的,具体说明如下:
1.消除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经营中"政治挂钩"的色彩。政企分开一直是近年来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但时至今日,政企尚末彻底分开,否则,就不会有"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现象发生,也不会出现地方政府对上市公司的频频干预。因而,应着力建立这样一种机制:政府不去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活动,不要"要数字","要利润",而应该从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经济的健康发展出发,要求公司提供真实的财务报告。
2.完善业绩评价机制和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目前上市公司大股东对经理人员业绩的评价多是财务指标,这必然会助长其道德风险,粉饰公司财务报告。为解决这一问题,这些公司应对现行的业绩评价方法予以修改。我们在这里给出美国董事协会的业绩评价因素如下:(1)领导能力,(2)战略规划,(3)经营业绩,(4)继任规划,(5)人力资源管理,(6)与股东和所有当事人进行有效的沟通,(7)与外部关系,(8)与董事会、监事会的关系。
上市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亦需进行改革。例如,上海贝岭等少数上市公司当前正在试行认股权计划(Stock option),应该说,认股权可将管理人员的个人利益同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联系起来,避免了以基本工资和年度奖金为主的传统薪酬制度下管理人员的短期化行为倾向。
3.完善股票发行制度。当前股票发行制度正处于由核准制向进一步市场化方向改革时期,其中仍存在导致公司进行财务报告粉饰的诱因。例如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一些硬性规定,如近三年连续盈利等。再例如配股条件中规定的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等。因此,应继续股票发行制度的市场化与科学化,例如推行主承销商保荐制度,在满足充分披露要求的条件下,均可以公开发行股票;将配股条件由单变量固定控制改为多变量变动控制。
4.修改股票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条件。根据现行规定,如果上市公司连续三年出现亏损,公司将被处以暂停股票上市即沦落为PT公司。应该说这一规定本身是符合证券市场规范运作的,问题是该规定较为简单,往往使得一些上市公司可以通过财务报告粉饰来逃避惩罚。对ST公司也存在类似问题。为解决这类问题,即需要对规定作相应修改,便上市公司很难再通过财务报告粉饰得以"文过饰非"。例如可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完善:第一,可考虑将经常性损益作为主要的考核指标;第二,增加经营现金流量为负值这一指标;第三,增加非会计参数,比如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己处于严重的非正常状态等。
三、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压缩财务报告粉饰的空间
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留有过多的灵活性和真空地带,是财务报告粉饰的重要前提。因此,防范财务报告粉饰,应该对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予以完善,主要包括:
一方面,适当调整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遵循的基本原则。1.将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作为首要目标。众所周知,可靠性和相关性是会计信息的两个重要质量特征,可靠性和相关性孰轻孰重,一直是一个争论不休的话题。但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如果一味强调借鉴国际惯例,盲目侧重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则可能加重财务报告粉饰的严重性,因而,当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更为重要,这是我们审视我国近几年来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后得出的结论。
2.正确处理统一性和灵活性的关系。应在尽可能的范围内减少可供公司会计选择的余地,尤其是对于收人和费用的确认、计量原则应尽可能地明确规范,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财务报告粉饰的可能性。尽管这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因为"无论政策制定者是否意识到,每一政策选择都是对不同个体偏好以及各种可能影响的权衡。"(AAA,1977)同时,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若过于强调统一性,不给会计人员以适度的专业判断空间,也会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因此,在强调统一性的同时,也需要考虑如何保持一定的灵活性。
另一方面,尽量减少真空地带。既要检视已颁布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寻我并填平其中的真空地带。例如《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对比例合并法编制合并财务报告、中期报告的编制等做出了简单的规定,但对会计人员来说,如何进行比例合并,中期报告的编制到底采用整体观还是独立观等至今仍模糊不清,因此,应该考虑采取补救措施。又要检视当前的实际,发现其中的新变化,及时制定相关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比如当前证券市场中的企业购并、股份回购、认股权计划等事项,会计上应如何处理和披露。
四、完善注册会计师制度,发挥"经济警察"的作用
注册会计师审计是"客观收集和评价有关经济活动和事项陈述的证据,判断这些证据与建立的标准符合程度,并将其结果传递给有关利益的使用人",因此,注册会计师制度在确立财务报告可靠性、防范财务报告粉饰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起步较晚,在许多方面仍需加以完善。
1.强化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灵魂与生命,是其能否发挥防范财务报告粉饰作用的关键所在。尽管我国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已完成脱钩改制工作,为保证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时保持独立性创造了条件,但我们仍需采取一定措施来强化这种独立性。从根本上说,有效的财务信息需求市场是最为有力的保证,有研究表明,对高质量的财务信息需求的缺乏是导致当前我国审计质量不高的最重要原因(李树华,1999)。
从具体举措上,首先应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和更换机制,为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提供制度上的保障。证券监管部门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规在实际工作中并不能真正成为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保护伞",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是上市公司多为内部人所控制,尽管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在形式上由股东大会决定,但实质上与大股东决定并无二异;二是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仅揭示更换的理由并不能达成所应达到的目的。对于前者,我们的建议正如前文所述,即公司应建立审计委员会,并由其负责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对于后者,我们赞成要求公司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时揭示以下内容:会计师事务所变动的性质、理由;近年来非无保留审计意见的情况等。
其次应优化执业环境,便注册会计师审计在实质上能够保持独立。在当前的会计市场上,政府官员干预上市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干预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发表审计 意见的现象并不鲜见。在这样一种背景下,注册会计师是难以保持实质上独立的。为此,我们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例如有关部门应为注册会计师从事异地审计业务"保驾护航"等。
2.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制建设。近年来,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制建设业已取得很大成绩,但由于这一行业在我国属于一种新兴行业,也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迅猛发展,其发展之快速是人们所始料不及的,因而为使注册会计师能够切实履行防范财务报告粉饰的职责,尚须进一步加强该行业的法制建设。具体包括:
首先应完善《注册会计师法》,制定《注册会计师法实施条例》。我国的《注册会计师法》制定于1993年,距今已有6年,其间,注册会计师行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因此,我们应对《注册会计师法》作适当的修改。同时,为增强其可操作性,还必须尽快出台《注册会计师法实施条例》。
其次应完善独立审计准则,为注册会计师防范财务报告粉饰提供技术支持。三批独立审计准则的颁布实施,为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当前审计工作实际相比,我们尚缺少一些准则,需尽快出台。例如,由于没有《审计报告指南况一些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诸如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随意增加说明段等问题的混乱现象,因而应尽快制定《审计报告指南》。
3.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监管。政府有关部门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监管,有利于提高审计质量,缩小在这一方面的公众期望差距。例如,近年来随着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的深入,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监管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必须指出的是,业务监管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而非一项突击性的事务。同时,还应尽快制定监管工作规则以及有关的惩戒办法,建立对监管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4.重新审视会计市场准入制度。在当前会计市场上,竞相压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存在是注册会计师审计健康发展的重要障碍。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认为,必须重新审视会计市场的准入制度。为抑制会计市场恶性竞争而出现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应通过提高市场准人门槛的办法,促使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兼并,达到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净化执业环境,提高执业质量之目的。
五、强化政府对财务报告粉饰的监督
加强政府部门对财务报告粉饰的监督,无疑也是重要的防范手段。在防范财务报告粉饰问题上,政府有关部门不仅应扮演国有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角色,还应作为证券市场的"守夜人",本着一种社会责任,加强对这一问题的监督。新《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等法规规定均体现了这一要求,但是,这些规定还存在着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一是相关法规规定存在一定的差异,例如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违规行为的处罚,包括责任人、处罚轻重等即不一致。二是这些规定往往比较原则,因而应相应制定诸如《实施细则》之类更为具体的法规。
此外,政府有关部门应理顺对证券市场中介机构的监督体制。当前由于诸多因素的干扰,政府监督体制不是十分顺畅,也导致了政府对财务报告粉饰监督不力。例如,目前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管的部门有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证券监管部门,而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同时监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它实际上是多年以来财政部门与审计部门争夺对社会审计管理职能的遗留问题,可能导致"令出多门"、"相互扯皮"、注册会计师无所适从等不良后果。因而,必须对这样的监督体制进行改革。
总之,我国的证券市场还处于发展时期,远末达到成熟,这一不成熟表现在投资者的理性程度、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程度、相关法规与制度的科学程度、政府部门的市场化程度等诸多方面,而这些不足之处又交织在一起,集中体现为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粉饰问题,为此,我们说,诊治财务报告粉饰是一项极其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市场化进程的加速,市场力量对该问题的解决已经、且越来越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进而认为,这一防范体系的重中之重则在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投资者素质,造就有效的财务报告供给、需求主体。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资本的趋利本质得到充分的发挥和体现,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频繁发生。从二00五年上市公司十大财务舞弊案及十大现金舞弊案看,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财务舞弊的特征:
1、现金舞弊的泛滥成灾。以往上市公司喜欢简单地通过虚增收入、虚减成本来制造虚假利润,但是久而久之,这种贯用的伎俩已被中小投资者揭穿。于是,信心越来越消沉,市场越来越低迷,没有了“后备军”支援的上市公司渐渐露出端倪,巨额的窟窿渐渐浮出水面,于是他们开始把矛头对准了现金(货币资金)。正所谓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现金由于它的强流动性,一直被监管机构和CPA列为重点观察对象,但是他们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以为现金只会被贪污,被挪用,却也不曾想现金还可以用来粉饰报表。
2、舞弊数量的直线攀升。据有关资料,2005年度自行披露会计重大差错更正的有84家;因涉及到财务问题被证监会限令整改的有38家;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有50家,其中有2家已经出具调查报告被公开处罚;被证监会公开处罚及两个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有58家。其中有一半以上甚至是绝大多数都是因为现金舞弊,也不乏屡教不改,屡查屡犯的主。
3、串通舞弊的日益深化。现行的财务舞弊不光是单纯的企业管理层或员工的舞弊,而与银行、证券管理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或部门串通舞弊的情况时有发生。独立董事和上市公司,事务所和上市公司总存在着那么一点千丝万缕、剪不断、理还乱的利益关系。
4、财务造假行为更具有技术性、隐蔽性。近年,随着监管机构打击力度的加大,某些公司的财务造假行为也更加隐蔽多样。根据审计署今年9月公布的有关检查报告披露,湖南某上市公司为掩盖其利用募股资金和银行贷款转移账外买卖股票的事实,居然和其当地的开户银行相互串通,伪造银行存款对账单,造成公司资产、负债均不实。而顾雏军的造假手段就更是丰富多彩,涉及伪造身份证、虚假注资、造假账、诈骗国家土地等多种手段。
二、财务舞弊的常用方法
1、关联方交易舞弊。所谓关联方交易舞弊,是指管理当局利用关联方交易掩饰亏损,虚构利润,并且未在报表及附注中按规定做恰当、充分的披露,由此生成的信息将会对报表使用者产生极大误导的一种舞弊方法。通常,上市公司会采用以下几种关联交易来虚构利润。其方式主要有:关联购销舞弊、受托经营舞弊、资金往来舞弊、费用分担舞弊等四种。
2.资产重组舞弊。资产重组有资产置换、并购、债务重组等形式,多发生在关联方之间。我国自200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规定,企业以非货币性交易取得的资产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这项规定封掉了公司利用资产转让、置换和出售进行欺诈的空间。资产重组舞弊主要有并购舞弊和债务重组舞弊两种。
3.地方政府援助舞弊。所谓地方政府援助舞弊,是指上市公司凭借地方政府的援助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地方政府援助的主要形式有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两种。
4.利用不当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舞弊。 (1)选用不当的借款费用核算方法。(2)选用不当的股权投资核算方法。(3)选用不当的合并政策。(4)选用不当的折旧方法。 (5)选用不当的收入、费用确认方法。(6)选用不当的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5.掩饰交易或事实舞弊。掩饰交易或事实舞弊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利用会计报表项目掩饰交易或事实真相,或者在报表附注中未能完全披露交易真相的一种欺诈方法。
三、财务舞弊的主体:
从舞弊主体上财务舞弊可分为管理层舞弊和员工层舞弊。相对来讲,管理层的舞弊手法高级得多,带来的影响也更恶劣。因为管理层所处地位特殊,拥有的权利可以逾越一定的内控体系,而且其“眼界”较为开阔,胃口自然也不小。相比之下,员工层舞弊就是小打小闹了。
四、财务舞弊的目的:
上市公司的利润率下降导致股价低迷,这不仅直接影响经理层(特别是高级经理层)的利益,而且有可能引发公司的财务危机以至破产。所以,企业、经济分析师等相关单位必须串通一气,进行财务造假,通过粉饰盈利来欺骗投资人。其方式有恶意舞弊和善意舞弊。恶意舞弊是“空手套白狼”。有些上市公司从一开始就欺诈上市,再通过增发或者配股疯狂敛财,或者完全靠资本运作。它的财务报表不是掺杂了多少水分的问题,而应该问满满的一袋水中究竟有没有实在的东西。善意的舞弊往往假作真时真亦假,难以分辨。企业倒也是真心诚意地在做实业,只不过目前不完善的会计制度、不健全的监控体系为他们打开了方便之门,使他们得以人为地操控并能够平滑业绩、平滑股价。
五、财务舞弊的原因:
1、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不完善。 建立规范化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目的在于保护所有投资者即股东的利益和减少决策及执行的失误,而中小股东是投资者中的弱者,难以参与公司经营与决策,其利益更容易受到伤害,因此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成为上市公司规范化治理的重点。由于绝对的权力便产生绝对的控制,形成绝对的利益和风险,在不同的理念支配下,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在实践中容易产生两种极端:一是在一股独大和现行纯粹按“一股拥有一票表决权”的游戏规则中,形成的是“大股东控制”的局面。二是在“谁管理,谁说了算”的理念下,谋求的是“关键的管理者”利益最大化。
2、社会监督体系未形成。社会监督体系分为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外部监督主要指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监督等,由于监督标准不统一,各部门在管理上各自为政,功能上相互交叉,造成各种监督不能有机结合,不能从整体上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虽然有关部门每年都要进行税收财务物价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每年都要对会计报表审计验证,但其经常性.规范性以及广度、深度、力度都不能给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提供有力的支持,进而难以形成有效的再监督机制。内部监督的内部审计作为国家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代表着国家利益,通过企业经济活动的监督和控制,保证国家财经法规的贯彻执行。单位领导迫于各种压力,不得不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其实这种内部审计机构,往往不能被企业真正所接纳,基本上起不到监督的作用。
3、财务人员职业道德低下或缺乏职业道德。上市公司财务人员的执业技能应该没有什么评论的,但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社会不良风气给会计人员职业道德造成了重要的影响。人们在追求物质利益时,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思想逐步抬头,私欲不断膨胀,削弱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部分会计人员不顾会计行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道德规范,在个人利益的驱使下,不顾一切地故意伪造、变造、隐匿、毁损会计资料,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财务舞弊。
4、财务制度不健全。《企业会计制度》从二00一年起率先在股份制企业执行。但其中的计提八项减值准备、借款费用核算方法、股权投资核算方法、合并政策以及不同的折旧方法等给股份制企业留下了很大的弹性空间。加之股权结构不合理,股东大会形同虚设,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不能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其内部控制制度混乱,导致财务决策机制缺陷、财务约束机制缺陷、财务控制功能缺陷、财务信息质量控制缺陷。
六、财务舞弊的解决方法:
1、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完善现行的财务核算制度和会计准则,减少会计核算的弹性空间。要严格按《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核算、审查、分析、报告的所有程序与步骤,能有效的防止财务舞弊。企业应在遵循《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桔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从而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和会计师资料的合法、真实、完整。
2、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一方面,要加强独立董事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其中,确保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是实施独立董事制度的关键。另一方面,有专家指出,上市公司要建立起公司内部有效的制衡、约束和监督检查机制。比如加强财务会计的基础工作,建立严格的会计核算制度,建立健全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等等。通过上述制度建设减少会计信息虚假的可能。特别在有关借款、投资、处理资产等重大事项方面,要建立科学规范的决策程序和事后检查程序,减少财务造假的机会。
3、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监督体系。企业内部财务监督,由企业内部财务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内部审计职能部门负责检查督促。上市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关于企业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规范企业内部财务活动的管理办法,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建立起合理、科学、有序的内部财务约束机制,充分体现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中心地位,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企业外部财务监督,按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各级人民政府授权其主管财政机关负责。各级主管财政机关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有关规定向企业监事会派出监事,会同监事会中其他监事开展监督工作。各级审计机关应根据《审计法》及《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对上市公司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证券公司应充分利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对上市公司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行为严惩不怠。
4、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要求会计人员应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为实现以诚信为目标的会计职业道德目标,必须多管齐下,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的会计职业教育,逐步培养会计人员的会计职业道德情感,树立会计职业道德观念,提高会计职业道德水平,使会计职业健康发展。
论文摘要:本文首先从资本结构、财权配置、激励约束机制、财务信息披露四个方面对美国上市公司的财务治理现状进行了分析,然后结合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机制的具体方法。
论文关键词:财务治理;资本结构:财权配置;信息披露
一、美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分析
上市公司财务治理是指基于财务资本结构等机制安排,对上市公司财权进行合理的配置,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与约束机制,以解决利益矛盾,保证上市公司效率。美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一)上市公司财务资本结构
美国上市公司财务资本结构的特点是:
1、负债率较低。在西方经济发达国家中,美国上市公司的负债率是较低的。欧洲经济合作组织的统计资料表明.美国上市公司的平均资产负债率低于37%,股权在资本结构中占优势地位,加之法律禁止银行等金融机构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使得股权在财务治理中的效应明显强于债权。
2、股权分散,且绝大多数股票为个人所持有。美国的资本市场发展较早且较成熟,上市公司多,股票发行额度大,股票流动性强,股权极为分散。
(二)上市公司财权配置
上市公司财权配置就是将上市公司的财务决策权、财务执行权、财务监控权在各主体之间合理地分配,以形成主体自我约束与相互制衡。美国上市公司的财权配置表现为:
1、对经营者行使财务监控的主导力量方面。
美国上市公司股权治理的优势使得股东成为监控经营者的主要力量。股东大会基本上能够代表股东的利益,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上向经营者提出严厉的质询,甚至把不称职的经营者赶下台;更重要的是股东可以通过在证券市场上买卖股票间接监督经营者。而债权人主要是通过派驻代表担任非执行董事,监督权比较有限,影响力也不大。这种靠“相机治理”取得的财权也只是在短期之内有效。
2、财务治理的权力核心方面。
财权在股东和经营者之间分离,使经营者成为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的核心。而财权在经营者内部再分配,使经营者中的董事会或总经理成为上市公司更精确意义上的财务治理核心。
3、财权配置的集权分权程度方面。
在美国上市公司中,财权在经营者及下层财务人员之间的再分配体现出浓厚的分权思想。近年来。这种分权的级次表现出向员工个人延伸的趋势,一些公司的基层人员开始拥有诸如一定限额的资金调用权等财权。
(三)上市公司激励约束机制
美国上市公司激励约束机制的特点是:
1、具有完善的外部市场机制。美国有着世界上最成熟的竞争性很强的资本市场。激烈的公司控制权争夺、完善的证券市场披露机制、严谨的外部财务监控和审计机构的鉴证对于经营者的约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股权分散导致的股东直接监控能力的弱化也由此得到了很好的弥补。
2、高额的物质报酬。美国上市公司对经营者的激励主要体现在物质方面,采取包括高额薪金、奖金、股票期权等形式给予报酬。
(四)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
1、注重诚信的微观环境和宏观环境的培育。积极实施信息有效披露制度,一方面通过建立问题发现机制,帮助一线监管者发现更多的问题;另一方面,通过问询信息披露制度可以增加信息披露深度,帮助投资者发现尚未关注的问题。通过互动的、多次的连续问询信息披露,让公司经营彻底透明,提高市场效率,降低虚假信息的效用。
2、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法规建设,明确相关机构及人员责任,加强监管。包括将审计委员会明确为法定的公司财务监督机构、锁定CEO/CFO个人责任,即公司定期报告须有CEO/CFO认证、对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实施严格监管。
二、美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机制对我国上市公司的借鉴作用
通过以上对美国上市公司在财务治理机制方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归纳出如下优点:
1、出资者拥有对经营者的财务监控权;2、上市公司财权是独立的,经营者是财务治理的核心;3,激励约束机制到位,出资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关系成立,财务治理最基本的框架得以构建;4、信息披露机制规范。当然,美国上市公司的财务治理并非十全十美,主要问题是如何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和社会的进步,对现有财务治理框架进行补充、完善,以提高治理效率。
结合美国上市公司的财务治理状况,可以发现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资本结构不合理。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资产负债率偏低的情况。在股权结构方面,存在股权高度集中和股权缺乏流动性等问题,导致我国上市公司产权不清晰、法人治理机制缺失,以致大股东可以随意操纵,采用担保与互相担保、连环担保等形式或是进行大量非公平的关联交易,大量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从而损害广大中小股东乃至公司的利益。(2)经营者的激励与业绩相关度低.且形式单调。我国上市公司在激励机制方面存在薪金水平总体偏低,薪酬结构单一化,激励目标短期化等问题。(3)外部约束机制不健全。存在监管部门监管不力和监管过度问题。由于我国上市公司发展历史较短,相应的法规法制都不够健全,监管措施不到位,常常表现为某些方面监管不力,而在另一些方面又监管过度。银行作为上市公司的最大债权人,大都未参与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监督,难以胜任上市公司有效监督者的角色。(4)信息披露机制不规范,由于投资者处于信息劣势地位,上市公司为了使证券顺利发行或保持较高的价格,就有可能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对企业进行虚拟包装、恶意制造虚假信息、遗漏重要事实,蒙骗投资者和监管部门,导致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信用能力和未来发展前景产生误解,作出错误的投资决策。因此,借鉴美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的有益经验,对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机制须从如下方面进行完善:
(一)优化资本结构,促进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分散化,提高股权的流动性
“一股独大”或股权集中在极少数国有股东手中,是导致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必须促进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散化,并且前几大股东之间应均衡持股,从而起到权利相互制衡的作用,并克服股权集中所带来的各种弊端。我国上市公司发展至今,只有1/3流通股上市,2/3的国有股和法人股为非流通股,大量股权不具有流通性,股东“用脚投票”机制的缺失,导致我国上市公司外部约束机制不健全,从而造成一些上市公司频繁出现违规失信现象。为了能够真正改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必须解决股票全流通问题,具体建议:一是进行国有股减持,同时引进其他所有者,实现股权的多元化。二是确定今后发行新股全部实行全流通的发行制度,上市公司所有股份都赋予上市流通的权利,并提高社会公众股的比例。
(二)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激励机制
可以把国外广为流传的股票期权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方式引入激励体系中,以弥补我国上市公司内部经营者在中、长期激励方面的不足。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奥德雷通过实证分析发现,当经营者拥有公司的5%-20%时,公司的盈利能力最强。因此,一定意义而言,衡量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标准之一在于是否对公司员工实行了包括股票期权在内的激励方式。此外.高息债券和可转换债券以及职工福利基金等激励方式也是比较好的中期激励方式。总之,在我国上市公司已有的激励机制基础上,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长、中、短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可进一步克服经理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三)进一步完善外部约束机制
针对我国上市公司外部监管不力或过度的缺陷,首先要加强监管的权威性,加大公司违规失信的成本,确保监管独立性,防止监管不力。同时,通过构建一套相应的机制来约束监管机构,防止监管权利的滥用,从而防止监管过度。另外,可以引进银行作为债权人的相机治理机制。银行对上市公司所拥有的债权和股权一样,都分担了企业的不确定性风险.因此,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合情合理。为此,上市公司可以引进开户银行的相机治理机制,即允许银行进入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对企业的经营在事前、事中和事后进行全过程的监督。
(四)规范信息披露制度,降低信息不对称性
首先要完善立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通过法律手段强化管理者在信息披露中的法律责任,制定有关信息质量管理法规,对管理人员责任与权利、提供伪劣信息的惩处作出明确规定,并加大惩处力度。其次要完善上市公司内部会汁制度,严格会计核算的基本程序,健全财产物资、财务收支的制度,为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奠定良好的会计基础。强化公司约束机制。坚决制止管理者任意违反财务规定,自行支配企业财产物资的经营行为。再次要建立健全以注册会计师为核心的社会监督体系。会计师事务所在证券市场信息披露中起着独立审核、严格监督的外部审计作用。以外部审计为核心的社会监督体系,是会计信息到达外部使用者的最后一道关卡。这一监督体系的完善程度和运行效益,对于市场上的信息流通具有决定性的影响。最后,政府对信息市场要进行适度管理,通过行政手段强化企业外部监督,通过政府审计机构、财税部门加强审计监督,并与会计管理部门合作,建立会计信息规范体系,规范企业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披露会计政策选择和变更、重大环境变化对企业造成的影响。
[摘要]文章从分析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现状入手,指出其存在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财务治理权配置不当等问题,并进一步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如改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完善上市公司分层财务决策机制及拟定合理的业绩评价指标,进行有效的激励和约束等。
[关键词]上市公司;财力治理结构;分层财务决策;业绩评价
一、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现状
当前我国上市公司在外部市场约束,内部结构制衡及公司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着严重的委托关系下的权责失衡,公司的“内部人控制”已成为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表现为各利益相关主体在财权的流动和分割中缺乏约束和制约,如大股东滥用控股权,经营者决策随意,无风险防范意识等。追其源头皆是由不完善的财务治理结构造成的企业内部监督、制衡机制的失灵产生的后果。
1.法人治理结构极不完善。
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能够互相监督、制约。在郑百文的股权结构中,第一大股东郑州市国资局持股14.64%,而前十大股东持股仅占26%,流通股高达54%,并且第一大股东又将所持国有股股权划归与郑百文同一法定代表人的郑州百文集团有限公司经管。这样,外部力量对公司干涉极弱,而郑百文也正是利用了这种经营自主权的扩大而大行违背经济规律甚至违法乱纪之道。ST猴王和其第一大股东猴王集团更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二者的董事长、总经理、甚至党委书记都是由同一个人担任,集团和公司的人、财、物都是搅在一起的,使得猴王集团可以轻而易举地从股份公司拿钱,或者以股份公司名义贷款,或者要求股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贷款。据查,猴王集团用这三种形式从股份公司提走了近10亿元资金。
2.财务治理权配置不当。
财务治理权是对公司资金进行计划、调配、使用、监督和控制的权力。从职能上包括财务决策权、财务执行权和财务监督权。上市公司只有拥有这三种权力才能说明其是独立的理财主体,有理财主体资格,而同时为了保证公司组织目标的实现及公司治理结构的完整完善,财务治理权必须依照一定原则从静态、动态两方面进行配置。首先要在股东会、董事会、经理、财务经理、监事会之间进行纵向静态分配。其次要在公司与债权人之间进行横向动态分配,也就是各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公司治理,但由于股权高度集中,使得第一大股东利用控股地位几乎完全支配了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进而完全掌握了公司的财务决策执行及监督的权力,这种缺乏外部约束的财权高度集中是公司管理理念混乱、经营方针失误和决策随意的主要原因。如ST郑百文在1992年以募股资金680万元参股组建郑州中意百文鞋业公司,但始终未正常生产,而后又不顾资金紧张,在没有可行性论证的情况下,投巨资设立40多个分公司,最后成为沉重“包袱”。
3.缺乏激励与约束相容的业绩评价机制。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财务治理权的配置必然导致成本上升,委托人欲实现自身目标的最大化,只能采取各种方式对人的行为进行激励和监督,降低成本。有效激励和监督的前提是正确合理地业绩评价。而ST郑百文为激励职工,以销售收入为指标,完成指标者为副总,可以自配小车,结果各网点为完成指标不惜购销价格倒挂,商品大量高价低出,最终关门歇业,留下4亿多元未收账款。任职几年的分公司经理,却开上了属于自己的价值上百万元的宝马轿车,住上了价值几百万元的豪宅。由此可见,激励和约束彼此相关,光有激励,没有约束,是行不通的。
二、完善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结构对策
1.改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规范国有控股股东行为。
目前多数上市公司中有逾75%左右的股权属法人股或国家股,股权高度集中,使得第一大股东利用控股地位几乎完全支配了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从而导致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平衡。如何使上市公司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公众公司”?笔者认为,国有股减持是证券市场发展绕不开的弯子,尽管在国有股减持的具体实施中存在诸多问题,但有些问题是回避不了的。因为国有股权的问题只有靠国有股权的减持来实现。减持国有股权是一个方向性的战略问题,可以采取国有股权的协议转让、上市公司回购国有股权以及管理层收购、员工持股等多种方式实现。
国有股东在上市公司中处于控股地位,在相关制度不完善的情形下,国有股东可以凭借其控制地位侵占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上市公司国有股东的行为必须进行规范。比如,第一,规范国有股东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行为,国有股东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的法规,通过正常的渠道和方式行使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不能政企不分、政资不分,不能以政府意志直接代表公司意志。第二,减少并规范国有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要规范国有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首先必须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将关联交易控制在较小范围。
其次必须按有关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对于关联交易涉及方的股东或董事执行严格的回避制度,由非关联股东或者董事进行单独表决,且关联交易的价格必须按市场公允价格完成。
2.完善上市公司分层财务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内部财务控制。
为保证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公司治理,必须建立一个财权充分流动和分割的财务决策机制,并通过严密的内部控制进行财权流动的有效监督。尽管各个公司由于具体情况不同,财务治理权配置的细节不同,但权力的总体布局相同。财务决策权主要集中于股东会、经理;财务执行权主要集中于董事会、经理、财务经理;财务监督权主要集中于董事会、监事会。当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而无法及时偿债时,财务治理权将转移给以银行为代表的债权人,从而使理财主体发生空间上的转移。
我国现行《公司法》对公司治理结构中各相关主体的权力已作了框架性的规范。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如何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正确地划分决策、执行和监督的权力并有效地实施。笔者认为,在财务治理权的具体配置中,应强化股东会和经理人员的决策权,加强董事会及监事会的监督权,改善经理人员尤其是财务经理的执行权。(1)结合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改善,保障所有股东的合法权利。由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特殊性,中小股东特别弱小,“超级股东”现象普遍。虽然按《公司法》股权平等的原则行事,但实行运作结果有时会大相径庭。遇到一些不合规、不合理的事,中小股东能做的就是“用脚投票”。笔者认为,为改善这种局面,应考虑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实施类别股东大会制度。所谓类别股,是指在公司的股权设置中,存在两个以上不同种类、不同权利的股份,如普通股和优先股就是两种不同的类别股。根据一般原则,既然是类别股,就存在类别权利,因而对涉及类别股权益的事项就应当由类别股东大会决议。结合我国股票市场除A股、B股、H股的划分外,还应将国有股、法人股确定为类别股,并在此基础构建类别股东大会议决制。凡是涉及到个人股(包括内部职工股和社会公众股)利益的议决事项,必须举行类别股东会议按类别股份总数的特别多数(如3/4或2/3同意才能通过。这样,控股股东损失少数股东权益的现象将能得到有效的遏制。(2)加强和改善财务经理的财务执行权。财务经理是所有者财权委托的终端,其执行效果直接影响委托人的利益。我国《公司法》没有对财务经理的职权作出明确规定,但据其职责应享有以下权力义务,如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制订公司商品交易的结算方式:拟定公司信用制度并组织应收款的回收;编制公司年度财务分析报告:制订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建立公司内部财务信息系流;制订公司的财务收支计划。(3)强化董事会的监督职能,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在财务治理权配置中,应淡化董事会的财务决策权,强化财务监督权,这就要求董事会推行独立董事制度,降低执行董事在董事会成员中的比例,由此强化董事会代表所有者行使职权的功能,淡化董事会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职能。为加强其监督职能,借鉴国外经验,可以在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如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投资委员会等。其中,审计委员会应全部由独立董事组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治理指引》第17条的规定。审计委员会主要履行以下职责:检查会计政策;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程序;与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审计程序进行交流;推荐并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内部控制结构和内部审计功能;检查公司遵守法律和其他法规的状况;检查和监督所有形式的风险;检查和监督公司行为规则;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能。
3.拟定合理的业绩评价指标,进行有效的激励和约束。
良好地财务公司治理结构中,激励和约束机制至关重要,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的前提是拟定合理的业绩评价指标。众所周知,由于问题不可避免,国外的企业治理结构中也存在董事会失灵、内部人控制等问题。因此,构建一种将所有者和经营者利益紧密相连的财务衡量指标,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今天,作为公司治理和业绩评估标准,EVA正在全球范围内被广泛应用,并逐渐成为一种全球通用的衡量标准。笔者认为,在我国上市公司评价指标体系中引进EVA,对提高上市公司业绩,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具有特殊意义。EVA———经济增加值,比较简单的定义是在扣除产生利润而投资的成本之后所剩下的利润。也就是被经济学家长期称之为“剩余收入”或者“经济利润”的一种概念。与大多数其它度量指标不同之处在于:EVA考虑了带来企业利润的所有资金成本,这样EVA在度量企业业绩方面有许多常规指标不可比拟的优势,可以为激励提高更好的指导。与其它指标相比,EVA指标最大和最重要的特点就是从股东角度重新定义企业利润,考虑了企业投入的所有资本的成本,因此能够更加真实反映一个企业的经营业绩。EVA的应用创造了使管理层更接近于股东的环境,使管理人员甚至企业的一般员工开始象企业的所有者一样思考,并且EVA指标计算过程中对相关事项的调整有效避免了会计指标短期化和过分稳健的影响,更加精确地说明管理层对价值的实际创造。EVA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的利益根本一致,使经营权和所有权二者关系进一步合理协调,管理者以与股东一样的心态去经营管理,像股东那样思维和行为,这就使“内部人控制”等现象自动釜底抽薪,经营者以权谋私的范围大大缩小,剩余产品分配环节已经根除。因为经营者要想多分配剩余产品,必须同时完成分给股东的那部分剩余产品。另外,EVA以一种新观念和能够正确度量业绩的目标,凝聚着股东、经理和员工,形成一种框架指导公司的每一个决策,在利益一致的激励下,用团队精神大力开发企业潜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各种力量,形成一种奋斗气势,共同努力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