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04 10:03:14
序论:在您撰写房地产企业会计论文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1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摘 要】在最近几年里,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飞速发展,房地产行业也得到蓬勃发展,因为房地产开发的时间不短,投入的资源也很庞大,而且价值较高等因素,在某种程度会对会计核算工作中产生一定的影响。对此,本文“营改增”概述、“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和纳税的影响、应对“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影响的策略三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提供给相关人士,旨在推动房地产业的不断进步。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对策
基于“营改增”体系的发展下,国内房地产企业的发展方向趋向于规范化发展,但是,快速发展推动房地产企业逐步迈入了调整阶段,当前会计核算方面依然会存在诸多不足之处,这样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会计业务的发展,这是值得相关人员值得思考的问题。当房地产企业在运作的过程中,会计业务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处理中倘若出现问题,那么就会产生严重的影响,致使对企业造成该损失的后果。
一、“营改增”概述
“营改增”财税改革避免了营业税重复征税严重的弊端,尤其是对具有环节复杂、产业链条较长的房地产产业而言,税负的减小可以缓解房价上升,降低房产市场准入,促进小型企业进入房地产市场自由竞争。增值税的发票抵扣也在一定程度上益于房地产企业选择供应商和合作商、优化产业链,减少行业偷税漏税行为。因此,“营改增”对于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二、“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和纳税的影响
随着“营改增”的有效落实,可以避免出现重复征税的情况,而增值税大多数依据不同的流程来实施征税的,而营业税大多数是依据销售额开展征税的,房地产成本主要包含诸多因素,如材料成本、土地成本等。而材料成本以及相应的建安成本在以往基础上承担着税负,然而,当房产正在销售的过程中仍然需要缴纳相应的营业税,这样就出现了二次缴税的现象。当营业税转变成增值税以后,仅仅在增值的环节缴纳相应的税费,并且材料成本以及有关成本的花费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进行抵扣,从而缓解企业的税负现象。
基于“营改增”体系下的发展情况来看,对相关人员的整体素质提出了愈来愈多的要求,与此同时也为财务核算工作增加了困难,以往营业税的核算仅仅依据一个账目就可以进行计算,但是随着“营改增”的落实要数十个以上的科目进行核算,并且增值税进行认证的过程中通常都是利用抵扣以及网上申报的方式,不但对相关人员的整体素质带来了挑战,而且也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财务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应对“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影响的策略
1.强化票据管理,完善税务筹划
由于增值税能够避免出现重复征税的情况,将增值额当作计税的基础,而增值额计税是利用进项税发票以及相应的销项税发票所产生的抵扣而形成的。因此,票据管理在增值税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第一,最大程度和不能开据发票的厂家进行合作,倘若不是专业部门以及纳税人,所涵盖劳务的时候应当和外包企业进行沟通,并且选择农产品的时候要尽可能考虑到和农户之间进行合作,由于增值税会在某种程度上对农产品带来益处;第二,对于增值税发票的获得应当和有关商家进行沟通,切记出现延期申报的情况,对流动资金进行占用;第三,要对票据管理实现规范化的目的,严格进行控制,并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工作,避免出现暗箱操作不良行为的出现。将“营改增”的具体内容加以明确,认识到“营改增”对会计核算以及纳税所产生的影响,其主要用途就是做好纳税筹划,特别是对成本税务筹划的落实。因为房地产存在较大的金额、周期时间不短等特征,这样相关企业就需要加大和当地相关部门沟通的力度,掌握当地税务优惠的有关政策。与此同时,可以使用整个项目所具有的开发成本做好期间分摊的工作,这样做会比辞去一次性核算所缴纳的税要少很多,与此同时也可以采取落实成本筹划的工作;第三,因为房地产流转税大多数是诸多产业流转以后呈现出来的,所以企业对相应的税务结构进行研究也是较为主要的。
2.强化全员培训,优化账务处理
首先,相关人员属于会计核算以及纳税的主体表现,其业务品德对税务筹划达到有效性带来直接的影响。而票据管理的工作是将税务的主要内容逐渐转换到业务部门以及相应的财务部门身上,对二者的协调性引起高度重视。因此,相关人员的纳税意识以及培训工作的开展等方面都会在某种程度上对“营改增”的落实带来影响;其次,“营改增”的落实对会计报表带来一定的影响,增值税要求账务尽可能“细化”,不管哪个账目都要有详细的记载,并对增值税出现抵扣的环节都需要进行申报。不仅仅是这样,相关企业还需要对“老”员工进行培养,一是使用现代化设备进行做帐以及对税务的申报;第二,使老员工带领新员工的培养策略,交接过程中可以实现完整的目的;第三,要依据互联网的环境情况,对财务信息化以及共享方面做好严格的控制,减少出现不必要的税务问题。
四、结语
总而言之,正是由于房地产企业具有一定的特别性,才能够真正的抓住该行业的特征,应用科学的方法对会计核算以及纳税制度加以完善,并对销售收入核算带来正确的方向,从而给出恰当的销售要求。即使和买家已经制订了预售的合同,也不能对销售要求进行确定,因此相关人员需要对房地产企业的收入情况做好严格的控制。就工期时间花费较长、规模较大的项目而言,就可以采取分期开发的形式进行成本核算,进而依据项目的整体特征利用科学的手段改善成本核算以及纳税。
【摘 要】由于国家的宏观调控和沉重的赋税,使我国房地产企业面临销售不顺、融资困难等问题,部分项目开发商被迫停建或者缓建,有专家预计未来我国将有一批中小型房地产企业面临困境,甚至会频临倒闭。本文主要分析我国现阶段中小房地产企业的生存环境,以及目前值得我们关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有效的对策。
【关键词】中小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
对于中小房地产企业的核算会计,不能只做到对收入、费用、所有者权益、支出、成本以及利润要素的处理、归集,还要充分认识到中小房地产企业正处在一个什么样的环境当中。在项目未开启前,我们要对会计核算进行认真思考,合理规划,使会计核算具有针对性,做到心中有数。
一、现阶段我国中小房地产企业的生存环境
现阶段,我国中小房地产企业正处在一个十分残酷的环境当中。一方面是土地价格的不断攀升;另一方面是我国金融和税收带给房地产行业的压力以及不断出台的有关房地产行业的法律法规,致使我国中小房地产企业的生存环境越来越严峻。
1.1 中小房地产企业涉及繁多的税收和规费
取得土地时,不仅要上缴地价款、国有土地出让金,还要上缴产权交易手续费、契税。取得之后,需要上缴土地使用税,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土地规定按上限计税。还需要上缴印花税,出让商品房税率按销售合同总额的0.5‰计税。中小房地产企业在存续期间需要交纳车船税和房产税。在取得销售许可证,开始销售时,要上缴营业税、地方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城建税、土地增值税、价格调控基金、企业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1]。
中小房地产企业不仅要交纳众多税金,还要交纳各种地方规费。例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异地绿化建设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报建费、异地建设费以及专项维修基金等。
1.2 有关中小房地产企业的税收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了房地产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取得预售房款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是收到款项的当天。有关房地产企业的法律法规众多,例如:《土地增值税实施细则》、国税2006的187号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的21 号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2009的31号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对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现阶段我国中小房地产企业应该着重关注的问题
2.1 对资金的可控性的认识
房地产行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的特点,大量资金涌入的同时需要承担巨大的市场风险。就房地产开发商来说,地价和建安成本都是难以控制的。目前,有众多项目楼盘地价要高出建安成本数倍,一旦出现市场波动,面临的风险将难以预计。相比土地出让方就不用承担责任,并且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开工或者不销售,有权无偿的收回所出让的土地。市场调节商品房的价格,如果土地买卖不能自由进入市场,那么商品房的价格就会失去控制,资本将获取暴利。
2.2 企业流动资产不均衡,容易出现资金短缺,致使项目失败
取得土地时要交纳的土地出让金、交易费和契税金额取决于双方的成交价格。随着国家土地资源的减少和对土地的管理调控,其价格短期内还会呈上升趋势。现今,开发商为了更好的销售商品房会采取一些有效的营销方法,根据开发商的实力以及对未来市场的预估会扩大广告宣传的力度,进而增加了费用[2]。
三、中小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的解决办法
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会致使大量的资金流动,不仅要进行战略上的整体规划,还要加强对资金的管理与核算。
3.1 会计核算要将收入进行合理的延后,争取多样化的销售形式
会计核算要尽量配合销售部门,在确认收入的时间和金额上要将企业利润最大化。在国税发[2006]187号条例中规定:“房地产企业将产品(商品房)用于发放职工福利、对外进行投资、分配给投资人或者股东、抵偿债务等转移所有权的行为视同销售,其确认的方法有两种:一是按照企业在同一年度、同一地区销售同类型商品房的均价进行确认;二是由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当年当地同类商品房的评估价格或者市场价格进行确认”可以对这一规定进行有效运用,将视同销售的收入延后到工程项目清算时再确定,就可以有效的延迟企业预征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和预征所得税的交纳,有效延长中小房地产企业资金的使用时间,同时也减少了销售收入的数额,有效的控制了应交税费。
3.2 根据不同的物业形态可以分类进行收入核算,重视增值额
为了满足市场和整体规划的需求,每个项目都会有车库、商业和住宅等不同形式的物业,那么在会计核算中对每一种物业形态的收入要分开进行核算。这样可以控制土地增值额的上升,避免多交土地增值税,还可以将不同质量的商品房区分开来,避免延迟交房或者难以交房。
3.3 根据收付实现制原则进行收入的确认,尽量不代垫税费
中小房地产企业在未取得销售许可证前采取的排号费、诚意金等向客户收取费用的形式都属于违规的。企业的财务人员不支持这种违规的营销策略,若收取了此类收入可以在其他应付款中进行核算,但税务部门会视为企业收取了房款,补交税费。对于企业收取的各类收入,要根据收付实现制的原则进行确认,在会计核算当中,要结合企业的整体规划和物业形态进行,还要遵守相关的会计制度和税法等规定。
3.4 根据配比原则确认期间费用
销售前会发生大量的运营费用和广告宣传费用,一般情况下,发生费用时,应计入当期的管理费用或者是销售费用。国税发[2006]31号文件的中规定:“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商业用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地上附着物、配套设施等产品,在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的,其收入要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月或分季计入当期毛利,允许扣除相关的期间费用、税费后再计入当期的应纳所得额,待产品结算计税成本后再进行调整”[3]。
3.5 根据权责发生制核算企业的开发成本
一般情况下,开发企业对建安企业实行代扣代缴建安税,税务机关只针对开发企业进行征管,因此,会计上把开发成本的支出按“总包”和“分包”进行分类核算,按权责发生制核算企业成本,不低估企业费用,并做好工程项目的预算和决算。
会计核算是企业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也是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工作重点,要根据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自身情况进行核算,重视目前面临的问题,在实践中摸索出符合现阶段中小房地产企业科学合理的会计核算方法。
摘要: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的高风险行业,由于该行业涉及的经济活动较多、投资数额巨大、产品销售方式复杂,所以使得房地产企业在会计核算方面存在一定特殊性。本文从分析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入手,在此基础上提出几点改善措施,期望对完善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体系,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所帮助。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 会计核算 会计科目 收入核算
一、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少专用会计科目
我国现行的新会计准则当中,不但对一般企业的会计科目进行了详细列示,而且还对一些特殊企业的专用会计科目进行了列示,如银行、证券公司以及石油生产企业等。然而,却并未针对房地产企业的专用会计科目进行列示,由此导致了会计实务操作中房地产企业只能自己按照需要补充增设会计科目的问题,并且补充和增设也没有统一的标准。由于房地产企业缺少专用会计科目,从而使其在进行会计核算时,都是用一般企业的会计科目进行替代,致使会计科目的使用非常混乱。如有的房地产企业在会计核算中使用了“在建工程”进行成本核算,但该会计科目的明细科目较多,所以并不适用于大型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这就造成有的房地产企业在成本与费用核算时,仍使用“开发成本”等原有的会计科目。
(二)销售收入核算过于复杂
相比较其他行业的收入确认而言,房地产企业在自行开发后进行的销售收入确认较为复杂,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在于:一是房地产企业在开发项目中投入资金额巨大,且项目开发周期较长,使得房地产企业经常采取预售、分期收款等方式销售商品,以达到快速回笼资金的目的;二是房地产企业的预售程序繁琐,先要取得预售许可证,才能签订预售合同,收取预售房款,而后再签订销售合同,待验收合格后再交付全额房款,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然而在预售中,商品房尚未竣工,未能满足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使得房地产企业销售行为增加了销售收入确认与核算的复杂性。
(三)开发成本与销售收入不具有配比性
房地产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由此导致了企业的开发成本与销售收入不具匹配性,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其一,房地产项目开发需要经历较长的周期,仅土地开发一项最短便需要1-2年,有时甚至会达到4-5年之久。企业在开发前期一般都需要投入数量较大的资金,这些资金在投入后便会被计入为当期费用,只要项目未正式竣工且验收合格并交付,就算将所有的商品都预售完毕,所得的这部分价款也不可以确认为企业收入,由此导致了会计核算中的配比原则无法实行。其二,工程项目是房地产企业的成本载体,而在具体销售的过程中,售价主要取决于楼层的高低及户型等因素,这就造成了商品的售价均不相同,若采取均摊的方法核算成本,就会造成销售收入与其开发成本不配比。
(四)会计信息披露不足
房地产企业属于高风险企业,在项目开发建设中面临着政策风险、土地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多种风险因素,这就要求房地产企业必须加强对风险信息的披露,使得会计信息使用者更加准确、全面地掌握房地产企业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房地产企业并没有完全披露土地成本、土地储备量、项目现金流量、利润构成等方面的会计信息。同时,房地产企业也没有充分揭示自身的偿债能力,选择性地隐瞒对外担保、应收账款、负债等信息,使得会计信息难以真实地反映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状况,不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二、改善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问题的措施
(一)规范专用会计科目使用
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上看,针对房地产企业制定专门的会计准则具有一定的困难,短时期基本无法实现。为了使房地产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能够有可以使用的专用会计科目,可以参照新会计准则对特殊企业会计科目的做法,在准则中增设房地产企业专用会计科目。这样不但能够弥补新会计准确没有关于房地产企业专用会计科目的不足,而且还能有效避免房地产企业在进行会计实务操作中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出现,更为重要的是可以进一步增强房地产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例如,根据我国基建部门对工程建设项目单独建账核算的规定要求,新会计准则可将原“在建工程”这一会计科目中的明细科目全部改为一级科目,并结合房地产企业的具体情况,对一级科目进行补充和增设,由此既可以满足相关部门的核算要求,并且还能够为房地产企业的产品定价提供依据。
(二)规范销售收入确认与核算
在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中,要进一步规范销售收入的确认与核算,提高会计核算信息的真实性。首先,准确界定收入核算范围。房地产企业的销售收入核算内容不仅要包括土地转让收入、商品房销售收入、配套设施销售收入,而且还要包括周转房销售收入、住房面积增加的房款等收入。其次,明确销售收入的确认标准,即法律标准和专业标准。法律标准是指商品销售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房地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必须通过合法的出让方式获取,并且取得土地使用证,履约支付出让金,如若不满足上述条件,则视为房地产买卖行为无效,也就不能确认商品销售收入。专业标准是指现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规定的收入确认标准,即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便可以确认为销售收入:商品报酬和主要风险已经发生转移;销售企业对出售商品没有实质性的控制权;交易行为产生的利益可能流入销售企业;能够可靠计量收入和成本。再次,正确认识房地产企业的各种销售行为。在预售环节中,房地产企业不论是否取得了预售款项,预售行为都不能同时满足上述销售收入确认的四个条件,也就是说预售行为不是实际发生的销售业务,不能作为销售实现的核算依据。在销售合同签订环节中,由于缺少商品房验收程序,使得房屋的风险并没有从销售企业转移给购买方,所以不能将其作为销售实现的依据。在房屋产权证书取得环节,因产权证办理时间难以控制,受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办事程序的影响,极易造成办证时间拖延,导致收入确认滞后,所以也不能将其视为销售收入确认的必要条件。
摘要:房地产企业内会计成本核算为其财务管理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房地产企业增强自身财务管理工作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文中从房地产企业会计成本的组成分析入手,分析了当前房地产企业会计成本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的提出了提升房地产企业会计成本核算质量的对策。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会计;成本核算;问题
引言
房地产企业如何更好的进行自身的成本会计核算工作,将自身的经营效果客观的反应出来,不论其企业自身的发展,还是对社会、政府及普通消费者均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当前很多房地产企业在会计成本核算的过程中仍旧存在一定的问题,严重的制约了房地产企业成本控制工作的有效性,因此,全面的实现房地产企业会计成本核算常见问题及对策的分析有着较为重要的意义。
一、房地产企业会计成本的组成
1.前期工程费用、土地费用及建设安装费用
前期工程费用、土地费用及建设安装费用为房地产企业在进行房产开发中前期的主要投入成本,也是房产开发的主体内容,约占到房产开发总成本的75%以上,其中土地费用为最为关键的费用,其包含有:土地转让费用、土地征用费用、土地租用费用、出让地价费用、安置拆迁费用及耕地占用费用等。建筑安装费用是指房产开发过程中房产企业设备安装及建筑施工所消耗的费用,主要包含有:材料费、措施费及人工费。前期工程费用为房地产工程开始之前消耗的费用,主要包含有测绘费、勘测费、规划费及三通一平费等。
2.管理费用与筹资成本
管理费用为建筑施工过程中现场组织管理所产生的费用,主要包含有:房屋设备折旧费、修理费及施工人员工资等相关的费用。筹资成本为房地产企业为更好的应对建筑成本而向银行贷款产生的费用,例如,贷款利息等。
3.其他相关费用
其他相关的费用一般占据到房产开发总费用的15%左右,包含有:公共配套费用、基础建设费用等。公共配套费用包括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公共配套项目消耗费用,如:学校、商场、停车场及变电站等。基础建设费用包括道路、照明、煤气、电、水等相关的费用。
二、当前房地产企业会计成本核算存在的问题
1.成本核算的对象难以有效确定
房地产企业只有确定出明确的对象,才能有效的开展成本会计核算工作。但是由于房地产在开发过程中所含的项目非常多,同时多数项目具有较大的复杂性,导致在实际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出现了划分过粗、过细等不确定现象。若划分的过粗,则不能将房地产开展的实际成本全面的反应出来,不利于房地产企业进行成本控制与成本分析。若划分的过细则,则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很多共同费用需要进行大量的合理分配,增加了房地产开发成本会计核算工作量,降低了房地产企业成本会计核算的效率,增加了房地产企业会计成本核算工作的成本,对于房地产企业控制自身成本,提升自身工作效率是非常不利的。
2.成本费用分配与归集的规范性较为欠缺
房地产行业现行的会计准则将公共设施建设费用、基础设施费用、土地费用等成本在归集的而过程中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界定,导致房地产企业在进行会计成本核算时在尽心该部分分配与归集时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其次,很多房地产企业重视总成本核算,而忽视成本费用的归集,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成本资料的完整性与可靠性。第三,因为当前房地产企业成本分配的方式较多,导致在具体成本分配时,不能严格的按照成本分配的原则进行,任意转换有利于房地产企业自身的分摊方法,从而导致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披露不够准确。
3.房地产企业账簿的设置不够合理
当前很多房地产企业内存在较为严重的账簿设置不够合理的情况。例如,很多房地产企业内部的明细账目设置的过于太详细,但是预售账款在进行设置时则过于的简洁,而房产建设的周期一般均较长,若出现了跨越会计年度进行核算,建筑工程项目则会记录在几个账簿上,这就在很多方面在增加了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的工作量,降低了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有效性,不利于房地产企业进行自身成本控制。
三、提升房地产企业会计成本核算质量的对策
1.明确成本核算的对象
针对当前房地产企业成本核算对象较为模糊的情况,全面的明确出成本核算的对象是非常必要的。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应当首先充分考虑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全面的考虑:建筑结构、建筑层数、建筑用途、建筑施工队伍、建筑地点等方面的因素,合理的分配与归集上述费用,从而确定出费用的具体承担者。在进行成本核算的过程中,需全面的按照施工图中所罗列的单项开发工程进行核算。若属于同一种结构类型相同、施工及竣工时间较为相近,则由同一个施工队伍进行施工的可以将其合并为同一个成本核算的对象。若建筑工程的建设规模非常大、建设工期也比较长,则可以遵循经济责任制的原则,按照开发项目区域进行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从而更好的明确出成本核算的对象。
2.准确的分配与归集成本费用
建筑工程在建设的过程中成本核算的对象往往较为复杂,涉及的成本核算的对象较多,导致部分成本费用不能直接的归集到具体的成本核算对象中,需采用一定针对性的方法记性成本费用的分配,从而简介的实现成本费用的归集,而不能将成本费用进行随意分摊。如,在进行建筑工程基础建设费用核算时应采用因果分析方法,按照建筑工程基础建设费用产生的原因进行全面合理的分配。其次,在进行公共配套设施费用的分配与归集时,应当按照预算的面积或者收益比例进行收益分配。第三,在进行间接费用、基础设施费用及前期工程费的分配与归集时应当按照建筑面积进行合理的分摊。第四,在进行土地拆迁费、征用费等费用的分配与归集时应按照实际占地的面积进行分摊,同时在分摊的过程中还应当坚持合理公平的原则,从企业层面出发,全面的考虑成本核算对象的实际承受能力。
3.科学合理的设置会计账簿与成本核算科目
科学合理的进行成本项目的划分,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提升工程成本结构的准确性与客观性,有利于房地产企业进行成本控制与成本分析。根据当前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会计成本核算为房地产企业的一级科目,在该一级科目下,房地产企业应当从自身管理需要与经营特点出发,确定出合理的成本项目,开展全面的明细核算。同时在进行成本费用的罗列时,不应当罗列的太多,对于房地产企业内出现的次数较少的成本费用,例如单笔发生的费用,进行尽量的进行合并,而对于金额较大的同时陆续发生的费用应当进行单独科目的核算。
4.重视建筑项目竣工决算
当前很多房地产企业在进行会计成本核算时,往往仅重视工程决算而在多数情况下忽视工程项的竣工决算,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影响项目竣工的因素非常多,而导致项目拖延时间较长,因此,为更好的解决上述情况,在具体的实施中,可以采用“预提费用”的方式将没有完工的工程的预算纳入到工程成本中,这样就可以将工程项目预算按照先前的计划进行,等到整个建筑工程全部竣工之后,再按照实际的支出进行项目总成本的调整。
四、结束语
综上分析,房地产企业内成本会计核算工作对于房地产企业全面的进行成本核算控制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房地产企业应重视自身会计成本核算工作,明确会计成本核算工作的对象,提升会计成本核算工作的有效性。
对于一个企业而言,良好的经营管理,将起到促进其未来发展的作用。而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会计成本核算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通过会计成本核算,企业可清晰地了解到当下自身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各项费用、成本的支出情况,进而对相关的成本、费用进行调整、控制,以起到节约成本、减少费用支出的目的,进一步地对企业的各项资源进行整合、控制,以达到促进企业的经营与发展,为其赢得更多经济效益的目的。
一、企业会计成本核算与税收规定结合的必要性
笔者所在的房地产企业成本核算主要是对工程项目发生的成本费用进行归集,按成本对象进行分配。成本对象的确定是成本核算的一个关键环节。成本对象是指为归集和分配开发产品开发、建造过程中各项耗费而确定的费用承担项目。一般情况下,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就要考虑成本对象的确定了。成本对象的确定在符合企业核算现实的情况下,应结合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的相关要求,尽可能的方便税务的计算。企业所得税中对成本对象的划分列举了以下的原则可以参考:一是可否销售原则。开发产品能够对外经营销售的,应作为独立的计税成本对象进行成本核算,不能对外经营销售的,可先作为过渡性成本对象进行归集,然后再将其相关成本摊入能够对外经营销售的成本对象。二是分类归集原则。对同一开发地点、竣工时间相近。产品结构类型没有明显差异的群体开发项目,可作为一个成本对象行进核算。三是功能区分原则。开发项目某组成部分相对独立,且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可以作为独立的成本对象进行核算。四是定价差异原则。开发产品因建筑上存在明显差异可能导致其建造成本出现较大差异的,要分别作为成本对象进行核算。
恰当的成本对象划分在税金计算时会使工作高效、简洁。笔者认为划分成本对象时国税发31号文中确定成本对象的四种原则,在实践中比较常用,同时借鉴土地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对本单位的成本对象给予确认。例如,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规定土地增值税清算要按普通标准住宅、非普通标准住宅和其他类型房产分别计算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免征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基本清算单位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项目分期的,为每个分期开发项目。开发项目或分期开发项目的确认以房地产业管理职能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主要依据。税务机关已明确指出土地增值税基本清算单位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主要依据。笔者所在公司的长春子公司的项目计划分期开发,那么成本对象的划分应先分期,以每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一期,在每期中再分普通标准住宅、非普通标准住宅和其他类型房产。这种划分原则也符合国税发2009第31号文中的两种分类原则,一是同一开发地点、竣工时间相近的项目归集为同一成本对象,即归集原则;二是项目某组成部分相对独立,且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可以作为独立的成本对象进行核算,即功能区分原则。在这一问题上北京市地税局则规定,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包括不同商品房类型的,应将整体项目作为清算对象。如需在普通住宅与其他商品房、清税面积与未清税面积之间分摊成本的,原则上应按建筑面积计算分摊。对于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开发过程中分期建设、分期取得施工许可证和销售许可证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纳税人分期进行清算。在实际中笔者所在公司的北京子公司土地增值税是按整个项目立项的,达到清算条件时各业态之间的成本按建筑面积分摊。依北京地税对土地增值税的清算要求,对日常成本对象的划分没有强制性的影响,但实际工作中北京项目的开发是分期进行的,各期的开工时间和交房时间各不相同,在成本对象划分时可以更多的参考国税发2009第31号文中的分类原则,例如遵循同一开发地点、竣工时间相近的项目归集为同一成本对象,比较符合现实情况。
二、会计成本核算与企业内部工程管理结合的必要性
良好的会计成本核算需要财务部门和造价、工程等相关部门密切的配合。目前绝大多数房地产项目都是分期开发,在一期中分别取得若干个规划许可证,每个规划许可证对应一个标段,每个标段招标一个总包,工程管理上通常认为总包之间形成竞争,便于管理。造价部门通常是一期出一个目标成本,一期中再分若干标段通常没有单独的目标成本。鉴于这种情况,财务部门在项目初期就需要和工程及造价部门密切合作,参与项目的分区,尽量把成本项目的划分和实际工程进度统一起来,如果项目需要按规划许可证作为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在项目实施规划时就不宜在一期地块里取得太多规划许可证,过细的划分不利于为整个区域服务的合同的分摊,如交评、环评等通常整个项目出具一个,需要在各期分摊,绿化、电力的合同通常是一期签订一个,规证的范围太小,容易出现为区域整体服务的合同还没执行完,有的区域已经需要土地增值税清算了,未发生的成本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不予扣除,造成实际成本偏小。
为项目整体服务的合同怎样在不同期、不同标段之间拆分,需要造价部门的主导,使拆分情况比较贴近工程的实际情况,如果交房确认收入是依据标段进行,目标成本的划分也按标段区分,会很大程度上方便成本的结转。所以在项目初期能和工程、造价部门密切合作,使成本对象的划分方便未来的财务计算,同时和项目的实操过程结合起来,可以使后面的工作事半功倍。
笔者所在公司的云南子公司在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案例有值得财务人员思考的地方。云南项目分四期滚动开发,前两期工程结束后,土地增值税前两期也清算完毕。整个项目的规划进行了一次调整,政府要求整个项目配建一个中学,公司认为中学建成移交政府,没有收入,准备在最后一期建中学,减少占压资金时间。第三期达到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时,财务部门根据未来市场走势对三、四期项目的增值情况做了一个预测,认为第三期的增值率最高,中学的建设成本放入第三期,可以使项目的土地增值税减少,但工程安排上中学要在第四期建设,第三期结束后,中学仅发生了少量前期成本,对于没有发生的成本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不予认可,最终第三期以较高的增值率缴纳了土地增值税,目前第四期正在销售,项目的增值率低于第三期,第三期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成了项目的一个遗憾。这个案例使我们清楚的看到,在项目之初,财务部门就需要和工程部门共同分析项目的分期与成本对象的确定,分期的确定会对后续项目的缴税产生不可逆转的影响。
三、会计成本与计税成本
房地产项目完成竣工交房后开始确认收入,同时结转成本。交房时各项施工合同往往还没有结算,此时总成本依靠造价部门提供的动态成本为参考,我们通常把这种成本看成会计成本,例如A区实现了全部交房,确认收入10亿元,目标成本7亿元,其中已签订合同总额6亿元,合同实际付款5亿元,我们通常按7亿元结转成本,把已签订合同未支付部分1亿元计入应付账款,对于在目标成本范围内但没有签署合同的1亿元,用预提成本来表示。企业在进行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税务师事务所往往会根据项目的实际支付情况及相关文件规定允许预提计入完工产品的费用,得出计税成本,对于以下几项所得税时允许预提计入完工产品的成本,一是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其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二是公共配套设施尚未建造或尚未完工的,可按预算造价合理预提建造费用。此类公共配套设施必须符合已在售房合同、协议或广告、模型中明确承诺建造且不可撤销,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配套建造的条件。一般会迟于主体结构完工的绿化景观工程费属于开发产品计税成本中的基础设施建设费,而不属于公共配套设施费,不允许预提税前扣除。三是应向政府上交但尚未上交的报批报建费用、物业完善费用可以按规定预提。在项目还未完成结算时计税成本通常小于财务成本,汇算清缴时需要对应纳税所得额调增,随着项目结算陆续完成,计税成本会和会计成本越来越接近,但现实中有一个问题比较影响会计成本的准确性,就是造价部门出具的目标成本的准确性。造价部门为确保项目的最终成本不突破目标成本,通常会将目标成本制订的偏宽松,在项目没有结算完成时,财务部门都在用目标成本作为依据,可能会造成项目成本虚高。例如目标成本比已签合同金额多1亿元,财务结转成本时计入了预提成本,项目完成结算后增加成本只有2000万元,8000万元需要冲回成本,如果冲回成本当年没有新确认的成本,在财务报表中会出现成本负值,这其实是一个前期差错了,可能使报表使用者对以前年度核算的可靠性产生质疑。计税成本和会计成本表面上看是税会差异,但实质上笔者更认为是整个项目的管理问题,或是造价部门的管理问题,所以项目准备交付使用时,财务部门应及时和造价部门沟通,请造价部门谨慎预计预估成本。
四、当前企业会计成本核算所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内部管理人员的成本核算观念相对落后
在当代的企业中,很多的管理层及财务人员,在自身的观念中并未对会计成本核算予以重视。多数的企业管理者更重视企业的经营效益,往往忽略了对企业进行成本核算管理。在其的认知中,还尚未对成本控制、成本效益形成一种管理观念。而实际上,成本核算管理对于企业的经营,利润的获取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作用。相关的管理人员,可根据相关的成本核算数据,来对当前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分析、管控。另一方面,企财务工作往往是很繁杂,有很多事物等待人们去处理,由于管理人员对于成本核算管理的忽视,往往会将企业成本核算管理工作放到最后来处理。这势必会导致当前的企业会计成本核算不够严谨,对企业会计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带来负面的影响。
(二)进行会计成本核算时企业内部相互沟通不够
对于一个企业而言,成本的构成、费用的支出是较为繁琐与复杂的,以工程成本核算为例,项目初始各相关部门能对成本对象的划分达成一致,日后会方便成本的归集与分配。但现实中,往往部门之间缺乏合作,对成本对象的划分各不一致。项目开始阶段对成本核算考虑不够全面、没有进行整体纳税的规划,因此,在对成本进行相应的核算时便出现了偏颇与漏洞,开发接近尾声时,才发现财税问题突出,但事实无法再改善了。
这个问题的解决主要依靠各方的积极沟通,站在整个项目的高度来整体策划,各部门为实现相同的目标而相互配合,积极开展工作,使项目的整体核算连续、合理、准确。
(三)企业会计成本核算过于随意
日常核算中对于行政部门的花费支出在核算上比较统一,但在工程项目中除土地、建安施工支出外的各项支出,核算时使用的科目随意性较大,同一集团内的各公司在成本归集分配上使用的科目都各不相同。对于这点笔者认为日常核算中首先应遵从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其次同一集团对相同事物的处理应尽量一致,提高集团日常核算水平。
会计成本核算过于随意还体现在,结转成本时更多的考虑是当期利润是否合适,甚至出现为了使利润达到某种程度,人为调节成本的高低,这也是在新增收入成本较小情况下,成本冲回会使当期成本出现负数的原因之一。笔者认为成本核算应给予充分重视,在企业的经营中,会计成本核算对其经营、发展都有着一定的促进性作用。为了迎合利润的需要,成本被人为的调整,使得报表使用者无法获得可靠的成本核算数据,进而影响到了其对于企业策略的准确判断,对企业整体的经营与发展是不利的。
(四)企业内部的财务人员素质水平有待提高
企业会计成本的核算最终是需要相关的专业人员来完成的,而目前很多企业中的财务人员,其自身的专业水平有限,加之财务日常核算繁忙,缺乏对成本核算合理性的思考,另外,一些财务人员思想松懈、工作进行不到位,认真度不够。敷衍了事的工作作风,最终会导致计算的结果存在误差,影响财务核算的准确性。
五、如何来有效地解决企业会计成本核算中的诸多问题
在企业的经营中,会计成本核算对其经营、发展都有着一定的促进性作用。因此,我们应及时地来对核算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与完善,以对企业的经营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性作用。以下是相关的一些应对措施:
(一)规范企业会计成本核算方法、科学化计量
企业应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特点,在遵守会计准则的基础上选择适合自己的会计成本核算方法,科学地来对自身企业所发生的成本进行相应的计量、核算。其次,在对企业进行成本核算时,思维应开阔,不要只是局限在有限的核算方法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各种核算方法结合使用,这将提升企业会计核算成本的准确性。同时,由于企业会计成本核算工作的繁琐性、巨大性,相关人员在进行核算时,可寻找相应的简化计算方法,在不改变核算方法本质的情况下,科学、合理地来简化核算步骤,以快速、准确地完成当前企业的会计成本核算工作。
【摘要】随着近年房地产产业的快速发展,目前其已然成为我国的支柱性产业之一,其也是我国税收的主要来源性产业之一。与此同时,房地产企业的自身经营较为复杂、生产周期较长、相应的项目投资也较大,因而该行业同样也存在着较高的风险性。然而,在该行业中,实际的会计处理与税法处理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国家的税务收纳、企业的有序化发展。因此,合理地对此差异进行处理是非常重要的。本文主要就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与税法之间所存在的差异及相应的解决方法进行相关论述。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 会计核算 税法 差异
由于房地产行业在建设期、销售期会对很多行业产生不同的影响,因而它的有序化、健康发展对于我国的经济有着一定的拉动性作用,同时也于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国家的税收。然而,由于房地产企业销售形式上的多样化及会计准则与税法相关规定上的不一致情况,致使房地产企业在会计核算与税法规定下的相关处理方面产生了较大的差异,这使得企业财务报表无法真实地反映出企业的经营状况。因此,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处理好会计核算与税法核算上的差异对于规范房地产企业有着一定的促进性作用,是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的基础。
一、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与税法核算所存在的差异
(一)会计与相应税目间存在的差异
1.会计核算与营业税间的差异。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在其发生经营产生收入后应相应地缴纳营业税。但是,由于会计准则与税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收入的确定存有不同,进而在营业税的缴纳、计量上便产生了差异。这主要是因为在房地产企业的销售中存有预售情况,进而在会计账务上出现了预收账款情况,而在会计准则中是不将预收账款确认为收入的,在没有形成收入的情况下,则无需进行营业税的计量。但是,在税法的相关规定中,对于这一情况进行了相应的规定,明确对于该类情况同样应缴纳营业税。因此,在房地产企业中,虽然企业缴纳了营业税及相关附加费用,但是却无法得到确认。
2.会计核算与所得税间的差异。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房地产企业所应缴纳的所得税额应以应纳税所得额为基础来进行计算。而应纳税所得额是按照会计核算中的利润总额为依据,以税法规定为准则来进行相应调整后获得的。然而,在会计准则下,预收账款下的金额则不应被确认为收入,按会计的配比性原则,因此也相应地不存在与预收账款相对对应的毛利情况。但是,在税法的规定下,即便是没有被确认收入的预收账款同样也存在毛利情况,应按相关的规定进行所得税申报处理。
例如:某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2013年的预收账款下有预收账款2000万元,并未达到交付使用的条件,企业所在地的成本利润率为10%,所得税率30%,相关的处理如下:
会计核算上的毛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0-0=0元
税法核算下的毛利润=预售收入(预收账款金额)*成本利润率=2000*10%=200万元
会计核算上与税法核算上的差异=200-0=200万元
会计核算上的所得税额=0*30%=0元
税法核算上的所得税额=200*30%=60万元
通过例题,我们可以直观地看出不同核算方法下所产生的所得税差异情况。
(二)会计核算下的后续计量与纳税调整上所存在的差异
在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上存有两种计量方法,一是成本法计量,一是公允价值模式法。不同的计量方法下与税法的相应核算呈现出不同的差异形式,而会计核算与税法核算所出现的差异主要是针对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的处理上而形成的。
1.成本模式法下的后续计量处理。在对房地产企业进行后续计量中,我国的税法中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准备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其指出:当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时,所形成的可抵扣性的暂时差异,应相应地来调增此时的应纳税所得额;而当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时,则应相应地调减应纳税所得额。由于会计准则中规定:对于已确认了的资产减值准备是不允许转回的。因此,这种按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所确认的递延资产只有在处置房地产时才能全部转回。
例如:2010年A企业购入一写字楼准备出租,于4月10日双方签合同确定A企业将写字楼出租给B企业,并约定从购买日起,将该写字楼出租给B企业。4月15日,A企业花1000万元购买了写字楼,假定此楼使用的寿命为20年,预计净残值20万元,企业所得税率30%,按相关合同,B企业每月支付租金5万元。在2010年12月,该写字楼发生减值迹象,A企业于2010年12月31日计提减值准备200万元,A企业的相关会计分录为:
购入写字楼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投资性房地产-写字楼 10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00万元
每月计提折旧的分录为:
借:其他业务成本4.08万元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4.08万元
计算公式=(1000-20)/20/12=4.08万元
A企业确认租金收入的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现今) 5万元
贷:其他业务收入 5万元
2010年末计提减值准备分录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 200万元
贷: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200万元
假设只有计提的减值准备200万元形成了暂时性差异,在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时的递延所得税分录为: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60万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 用 60万
2.公允价值模式法下的后续计量处理。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在采用公允价值法进行后续的账务处理时,会计核算与税法核算的主要差异为:其一,公允价值的变动。在会计核算时予以确认而税法不予以确认时所形成的变动损益,应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其二,对于发生的折旧、摊销情况,税法上可正常处理,并允许在税前进行抵扣。
二、房地产企业应如何来应对会计处理与税法处理上所产生的差异
(一)针对预收账款问题而引发的会计与税法的差异情况进行调理
为了同时满足会计法规与税法的规定,相关房地产会计人员在对预收账款进行处理时,可在收到预收账款时不进行会计处理,而在实际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时再进行会计处理。处理的分录为借“应缴税费-相应科目名称”、贷“银行存款(现金)”,但并不对该税金进行结转。年末时,将此类税费结转到递延所得税科目下,相关分录为借“递延税费-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缴税费-相应税费名称”,并在报表中加以说明。这种会计处理方法既符合了会计准则下的配比原则,又达到了税法要求,同时考虑到了报表的需求。
(二)进一步协调会计核算下与税法规定所产生的差异
在对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时,按照相关规定可将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异计入到当期损益,并计入到应纳税所得额中,对可抵扣折旧税前予以抵扣,这将极大程度上减少会计核算与税法核算间的差异。
三、结语
由于房地产自身经营模式的原因,致使其在以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时与税法核算之间产生了较大的差异。因此,相关人员应充分地了解差异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恰当地来进行调整,尽量将二者协调一致,以促进房地产企业有序化的经营与发展。
对于一个企业而言,良好的经营管理,将起到促进其未来发展的作用。而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会计成本核算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通过会计成本核算,企业可清晰地了解到当下自身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各项费用、成本的支出情况,进而对相关的成本、费用进行调整、控制,以起到节约成本、减少费用支出的目的,进一步地对企业的各项资源进行整合、控制,以达到促进企业的经营与发展,为其赢得更多经济效益的目的。
一、企业会计成本核算与税收规定结合的必要性
笔者所在的房地产企业成本核算主要是对工程项目发生的成本费用进行归集,按成本对象进行分配。成本对象的确定是成本核算的一个关键环节。成本对象是指为归集和分配开发产品开发、建造过程中各项耗费而确定的费用承担项目。一般情况下,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就要考虑成本对象的确定了。成本对象的确定在符合企业核算现实的情况下,应结合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的相关要求,尽可能的方便税务的计算。企业所得税中对成本对象的划分列举了以下的原则可以参考:一是可否销售原则。开发产品能够对外经营销售的,应作为独立的计税成本对象进行成本核算,不能对外经营销售的,可先作为过渡性成本对象进行归集,然后再将其相关成本摊入能够对外经营销售的成本对象。二是分类归集原则。对同一开发地点、竣工时间相近。产品结构类型没有明显差异的群体开发项目,可作为一个成本对象行进核算。三是功能区分原则。开发项目某组成部分相对独立,且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可以作为独立的成本对象进行核算。四是定价差异原则。开发产品因建筑上存在明显差异可能导致其建造成本出现较大差异的,要分别作为成本对象进行核算。
恰当的成本对象划分在税金计算时会使工作高效、简洁。笔者认为划分成本对象时国税发31号文中确定成本对象的四种原则,在实践中比较常用,同时借鉴土地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对本单位的成本对象给予确认。例如,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规定土地增值税清算要按普通标准住宅、非普通标准住宅和其他类型房产分别计算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免征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基本清算单位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项目分期的,为每个分期开发项目。开发项目或分期开发项目的确认以房地产业管理职能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主要依据。税务机关已明确指出土地增值税基本清算单位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主要依据。笔者所在公司的长春子公司的项目计划分期开发,那么成本对象的划分应先分期,以每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一期,在每期中再分普通标准住宅、非普通标准住宅和其他类型房产。这种划分原则也符合国税发2009第31号文中的两种分类原则,一是同一开发地点、竣工时间相近的项目归集为同一成本对象,即归集原则;二是项目某组成部分相对独立,且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可以作为独立的成本对象进行核算,即功能区分原则。在这一问题上北京市地税局则规定,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包括不同商品房类型的,应将整体项目作为清算对象。如需在普通住宅与其他商品房、清税面积与未清税面积之间分摊成本的,原则上应按建筑面积计算分摊。对于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开发过程中分期建设、分期取得施工许可证和销售许可证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纳税人分期进行清算。在实际中笔者所在公司的北京子公司土地增值税是按整个项目立项的,达到清算条件时各业态之间的成本按建筑面积分摊。依北京地税对土地增值税的清算要求,对日常成本对象的划分没有强制性的影响,但实际工作中北京项目的开发是分期进行的,各期的开工时间和交房时间各不相同,在成本对象划分时可以更多的参考国税发2009第31号文中的分类原则,例如遵循同一开发地点、竣工时间相近的项目归集为同一成本对象,比较符合现实情况。
二、会计成本核算与企业内部工程管理结合的必要性
良好的会计成本核算需要财务部门和造价、工程等相关部门密切的配合。目前绝大多数房地产项目都是分期开发,在一期中分别取得若干个规划许可证,每个规划许可证对应一个标段,每个标段招标一个总包,工程管理上通常认为总包之间形成竞争,便于管理。造价部门通常是一期出一个目标成本,一期中再分若干标段通常没有单独的目标成本。鉴于这种情况,财务部门在项目初期就需要和工程及造价部门密切合作,参与项目的分区,尽量把成本项目的划分和实际工程进度统一起来,如果项目需要按规划许可证作为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在项目实施规划时就不宜在一期地块里取得太多规划许可证,过细的划分不利于为整个区域服务的合同的分摊,如交评、环评等通常整个项目出具一个,需要在各期分摊,绿化、电力的合同通常是一期签订一个,规证的范围太小,容易出现为区域整体服务的合同还没执行完,有的区域已经需要土地增值税清算了,未发生的成本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不予扣除,造成实际成本偏小。
为项目整体服务的合同怎样在不同期、不同标段之间拆分,需要造价部门的主导,使拆分情况比较贴近工程的实际情况,如果交房确认收入是依据标段进行,目标成本的划分也按标段区分,会很大程度上方便成本的结转。所以在项目初期能和工程、造价部门密切合作,使成本对象的划分方便未来的财务计算,同时和项目的实操过程结合起来,可以使后面的工作事半功倍。
笔者所在公司的云南子公司在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案例有值得财务人员思考的地方。云南项目分四期滚动开发,前两期工程结束后,土地增值税前两期也清算完毕。整个项目的规划进行了一次调整,政府要求整个项目配建一个中学,公司认为中学建成移交政府,没有收入,准备在最后一期建中学,减少占压资金时间。第三期达到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时,财务部门根据未来市场走势对三、四期项目的增值情况做了一个预测,认为第三期的增值率最高,中学的建设成本放入第三期,可以使项目的土地增值税减少,但工程安排上中学要在第四期建设,第三期结束后,中学仅发生了少量前期成本,对于没有发生的成本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不予认可,最终第三期以较高的增值率缴纳了土地增值税,目前第四期正在销售,项目的增值率低于第三期,第三期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成了项目的一个遗憾。这个案例使我们清楚的看到,在项目之初,财务部门就需要和工程部门共同分析项目的分期与成本对象的确定,分期的确定会对后续项目的缴税产生不可逆转的影响。
三、会计成本与计税成本
房地产项目完成竣工交房后开始确认收入,同时结转成本。交房时各项施工合同往往还没有结算,此时总成本依靠造价部门提供的动态成本为参考,我们通常把这种成本看成会计成本,例如A区实现了全部交房,确认收入10亿元,目标成本7亿元,其中已签订合同总额6亿元,合同实际付款5亿元,我们通常按7亿元结转成本,把已签订合同未支付部分1亿元计入应付账款,对于在目标成本范围内但没有签署合同的1亿元,用预提成本来表示。企业在进行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税务师事务所往往会根据项目的实际支付情况及相关文件规定允许预提计入完工产品的费用,得出计税成本,对于以下几项所得税时允许预提计入完工产品的成本,一是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其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二是公共配套设施尚未建造或尚未完工的,可按预算造价合理预提建造费用。此类公共配套设施必须符合已在售房合同、协议或广告、模型中明确承诺建造且不可撤销,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配套建造的条件。一般会迟于主体结构完工的绿化景观工程费属于开发产品计税成本中的基础设施建设费,而不属于公共配套设施费,不允许预提税前扣除。三是应向政府上交但尚未上交的报批报建费用、物业完善费用可以按规定预提。在项目还未完成结算时计税成本通常小于财务成本,汇算清缴时需要对应纳税所得额调增,随着项目结算陆续完成,计税成本会和会计成本越来越接近,但现实中有一个问题比较影响会计成本的准确性,就是造价部门出具的目标成本的准确性。造价部门为确保项目的最终成本不突破目标成本,通常会将目标成本制订的偏宽松,在项目没有结算完成时,财务部门都在用目标成本作为依据,可能会造成项目成本虚高。例如目标成本比已签合同金额多1亿元,财务结转成本时计入了预提成本,项目完成结算后增加成本只有2000万元,8000万元需要冲回成本,如果冲回成本当年没有新确认的成本,在财务报表中会出现成本负值,这其实是一个前期差错了,可能使报表使用者对以前年度核算的可靠性产生质疑。计税成本和会计成本表面上看是税会差异,但实质上笔者更认为是整个项目的管理问题,或是造价部门的管理问题,所以项目准备交付使用时,财务部门应及时和造价部门沟通,请造价部门谨慎预计预估成本。
四、当前企业会计成本核算所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内部管理人员的成本核算观念相对落后
在当代的企业中,很多的管理层及财务人员,在自身的观念中并未对会计成本核算予以重视。多数的企业管理者更重视企业的经营效益,往往忽略了对企业进行成本核算管理。在其的认知中,还尚未对成本控制、成本效益形成一种管理观念。而实际上,成本核算管理对于企业的经营,利润的获取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作用。相关的管理人员,可根据相关的成本核算数据,来对当前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分析、管控。另一方面,企财务工作往往是很繁杂,有很多事物等待人们去处理,由于管理人员对于成本核算管理的忽视,往往会将企业成本核算管理工作放到最后来处理。这势必会导致当前的企业会计成本核算不够严谨,对企业会计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带来负面的影响。
(二)进行会计成本核算时企业内部相互沟通不够
对于一个企业而言,成本的构成、费用的支出是较为繁琐与复杂的,以工程成本核算为例,项目初始各相关部门能对成本对象的划分达成一致,日后会方便成本的归集与分配。但现实中,往往部门之间缺乏合作,对成本对象的划分各不一致。项目开始阶段对成本核算考虑不够全面、没有进行整体纳税的规划,因此,在对成本进行相应的核算时便出现了偏颇与漏洞,开发接近尾声时,才发现财税问题突出,但事实无法再改善了。
这个问题的解决主要依靠各方的积极沟通,站在整个项目的高度来整体策划,各部门为实现相同的目标而相互配合,积极开展工作,使项目的整体核算连续、合理、准确。
(三)企业会计成本核算过于随意
日常核算中对于行政部门的花费支出在核算上比较统一,但在工程项目中除土地、建安施工支出外的各项支出,核算时使用的科目随意性较大,同一集团内的各公司在成本归集分配上使用的科目都各不相同。对于这点笔者认为日常核算中首先应遵从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其次同一集团对相同事物的处理应尽量一致,提高集团日常核算水平。
会计成本核算过于随意还体现在,结转成本时更多的考虑是当期利润是否合适,甚至出现为了使利润达到某种程度,人为调节成本的高低,这也是在新增收入成本较小情况下,成本冲回会使当期成本出现负数的原因之一。笔者认为成本核算应给予充分重视,在企业的经营中,会计成本核算对其经营、发展都有着一定的促进性作用。为了迎合利润的需要,成本被人为的调整,使得报表使用者无法获得可靠的成本核算数据,进而影响到了其对于企业策略的准确判断,对企业整体的经营与发展是不利的。
(四)企业内部的财务人员素质水平有待提高
企业会计成本的核算最终是需要相关的专业人员来完成的,而目前很多企业中的财务人员,其自身的专业水平有限,加之财务日常核算繁忙,缺乏对成本核算合理性的思考,另外,一些财务人员思想松懈、工作进行不到位,认真度不够。敷衍了事的工作作风,最终会导致计算的结果存在误差,影响财务核算的准确性。
五、如何来有效地解决企业会计成本核算中的诸多问题
在企业的经营中,会计成本核算对其经营、发展都有着一定的促进性作用。因此,我们应及时地来对核算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与完善,以对企业的经营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性作用。以下是相关的一些应对措施:
(一)规范企业会计成本核算方法、科学化计量
企业应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特点,在遵守会计准则的基础上选择适合自己的会计成本核算方法,科学地来对自身企业所发生的成本进行相应的计量、核算。其次,在对企业进行成本核算时,思维应开阔,不要只是局限在有限的核算方法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各种核算方法结合使用,这将提升企业会计核算成本的准确性。同时,由于企业会计成本核算工作的繁琐性、巨大性,相关人员在进行核算时,可寻找相应的简化计算方法,在不改变核算方法本质的情况下,科学、合理地来简化核算步骤,以快速、准确地完成当前企业的会计成本核算工作。
(二)提高企业内部相关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养
为了确保企业会计成本核算的正确性,企业应加强对于企业内部相关财务人员专业水平、综合素质的培养,并定期地对其进行相关业务的培训,同时有针对性的来制定相应的考核、奖惩等管理制度,以对其的工作情况进行相应的考核与监督。同时在这个过程中,给予优秀财务人员奖励,以激励其来更好的完成相应工作。对于那些业务能力较弱、工作中经常出现错误的财务人员应给予批评,以提高其对于工作的重视度,督促其认真的来完成工作。除此之外,还要对其会计职业道德进行相应的培训,以端正其道德操守,提升其自我认识,最终达到促使其综合素质提高的目的,使其以更高的水平来完成企业会计成本核算工作,保证核算数据的准确性,更好地服务于企业。
(三)企业的管理层要重视财务成本工作
企业的会计成本核算为企业的科学化、正确化管理提供了有效的数据参考,保证企业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合理性,而且企业好的税收筹划都是和成本紧密相连的,因此从管理者的层面应重视成本的核算工作,给予成本核算人员必要的支持,使核算人员有时间对企业的成本核算进行思考,不断优化成本核算的方法;为具体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机会,包括系统内财务人员的工作交流。其次,有了管理层的支持,成本核算才能真正和工程进度、税收筹划等结合起来。如前面所举的云南子公司的案例,如果在工程安排上三期时就开始中学的建设,使中学的建造成本按最有利的比例分摊计入三期的总成本,有效降低第三期的增值额,可以为公司带来很大的税收节约。但这种筹划涉及项目整体的施工安排、造价测算和销售测算,没有公司管理层的支持,紧靠财务部门一己之力,很难完成当初设想的方案。企业管理层应从自身意识里真正重视会计成本的核算,将成本看成提高投资收益的重要一项,在企业中构建完整的会计核算体系,使企业的成本核算水平不断提高。
总之,企业要想在激励的角逐中获取到更大的利润,立于不败之地,不断地来对自身的管理进行完善与改进是非常必要的。而会计成本核算是企业成本管理中的基础、同时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企业通过去完善、改进、提升相应的核算方法、科学正确的反映企业成本的发生情况,是企业自身管理水平的一种提升。不仅如此,在具体的实践应用中,会计成本核算工作是繁琐而复杂的,这便要求相应的会计人员在思想上加以重视,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在实际的核算中准确而全面地来完成企业成本核算工作。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良好的成本核算将促进企业的经营,为企业赢得更多的利润,对企业的未来发展将起到积极性作用。
[摘 要]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失真会对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及我国经济发展产生一定的危害。为使房地产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会计控制,避免信息失真现象继续发生。
[关键词]信息失真 原因 措施
0前言
最近几年,房地产行业经历了严峻的考验,并也逐步走向成熟,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多的作用。在目前我国的城市化建设中,对房地产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房地产企业只有加强内部管理,才能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财务管理是房地产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经营与合理决策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房地产企业只有加强会计控制,避免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发生而影响企业的发展。
1 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导致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是来自多个方面的,既有企业内部利益的因素,也有外部制度、监管等方面的因素,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财务舞弊造成会计信息缺乏真实性和可靠性。房地产项目开发一般具有开发周期长、支出项目多、资金用量大、负债率高等特点,且由于工程结构的原因,在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还存在大量的隐蔽工程,使得内部工艺和原材料往往难以清晰辨认,这些都为开发商运用混淆成本界限、虚列业务、虚增成本费用、隐匿收入、不正确披露或有负债等各种财务舞弊手段提供了广泛的空间,从而使其达到通过提供存在各种质量问题的会计信息以谋求私利的目的。第二,滥用会计准则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由于我国房地产行业的特殊性,使得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编制财务报告时对某些会计事项自主选择处理方法,使得企业管理者可以根据个人判断和观点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自由调整账面盈余。例如,在配比原则方面,由于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同土地开发同步往往不同步进行,导致企业预提的公共设施配套工程费用与实际发生数常常存在较大差异,使得企业财务报表不能及时反映企业当期的真实经营情况,从而为企业操控利润提供了巨大空间。第三,随意确认会计事项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由于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缺乏对房地产等特殊行业会计实务的详细指引准则和制度,使得企业对会计项目的确认存在很大的随意性。例如:在收入确认方面,有的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后予以确认,有的在收讫房屋销售款后确认,有的在办妥产权转移手续后予以确认,有的则视收益情况随意确认,不同的确认方法显然会对企业当期利润产生很大影响,从而导致企业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第四,外部监管不到位导致会计信息质量缺乏公信力。由于房地开发一般需要经过土地、城建、工商、税务、房管等多个政府部门,使得各类开发信息过于分散难以得到共享,从而无法对开发商进行有效监管,促使其利用虚假会计信息牟取私利。此外,由于相关法律体系的不完善,使得同巨额利润相比,开发商虚假会计的违法成本相对较低,一般就是补足税款、缴纳少量的罚款和滞纳金,惩治力度的不足也从侧面助涨了其虚假会计信息的主动性。
2 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影响
导致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因而会对企业的利益相关者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会计信息失真对债权人的影响,与企业股东不同,企业债权人并不参与分享企业高速成长而形成的高收益,其主要目的就是能够安全收回借出的本金并获得事先约定的利息。因而,作为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最大和最主要债权人的银行,其在进行信贷决策时,最关心的问题就是企业能否按期偿还贷款和本金。进而言之,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信息的是否符合稳健性原则和可比性原则,就成为保护债券人利益的关键,这意味着企业的净资产因尽可能统一会计准则,并扣除未来所面临的损失,而不包括未来可能的收益。显然,目前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随意确认会计事项、滥用会计准则等行为所导致的会计信息质量低下将给银行等债权人造成巨大的决策风险和信贷风险。会计信息失真对政府政策调控的影响,会计信息是各种经济信息的基础,是政府部门制定各项经济政策的重要依据。由于会计信息占了社会经济信息总量的70%以上,因而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直接决定了经济信息的总体质量,从而对政府宏观调控等经济决策的质量造成重要影响。但是,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信息失真是不争的事实,如隐匿企业收入、虚增企业成本等,直接影响了包括税收政策、货币政策在内的各项宏观调控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整个经济工作的正常秩序,阻碍了我国现代化的进程。会计信息失真对投资者会产生误导,从客观上看,由于房地产行业投入产出具有较强的周期性,表现为不同的会计期间业绩往往波动较大,如项目建设期内往往业绩不佳,而竣工后则业绩突飞猛进,因而一般的公司业绩评价指标无法正确、客观、全面的放映企业正式经营情况,从而造成会计信息失真,对投资者造成误导;从主观上看,企业管理是为了企业利益,通过随意确认预提账款、任意摊销预提开发费用、虚列成本支出等方式控制会计信息披露造成企业会计信息严重违背客观性原则,欺骗了投资者等信息使用者。
3 避免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措施
首先要建立和完善的房地产行业会计规范体系,根据房地产行业的特殊性,应在我国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中,针对房地产企业会计中一些特殊事项,规定具体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以规范和统一企业会计核算,从而增强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中企业财务信息和经营业绩信息的可比性和有用性。应补充和完善房地产行业会计业务的行为准则,避免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人员依据企业需要,做出不规范的会计处理。其次是改进与完善会计信息的披露制度,提高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通过立法建立健全保证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法规法则,如要求增加会计信息披露的频率和范围,增加非财务信息的披露等,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拓宽信息披露渠道;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企业财务报表外审制度以及注册会计师管理制度,给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提供一个较好的经济和法律环境。再次政府要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的监管和违规惩罚力度,在政府部门中建立健全房地产信息沟通制度,建立跨部门的房地产信息管理中心,定期召开联系会议交流房地产项目开发进展的相关信息,以实现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动态监管,杜绝会计信息造假价的空间;加大对开发商会计信息的审查范围和惩罚力度,提高其会计信息造假的违法成本。通过采取征收高额罚款、累进税率、社会公示等方式对歪曲会计信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给予经济处罚,多渠道督促开发商自觉守法;对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信用评级机制,以提示信息使用者,不再信任那些提供不实信息的企业。最后是积极培育第三方会计信息的专业用户,通过利用专业用户所具有的识别和分析能力,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分析和评价,有助于改善投资者被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信息误导的程度。
4 结束语
总之,应针对房地产行业发展及管理现状,认真分析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发生。
摘要:我国房地产企业由于内部管理的不完善、不到位而导致目前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已成为目前经济生活中较普遍的现象。与其它行业相比,房地产行业的会计核算程序和方法等都具有明显的差异性。通过对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源分析,阐述了房地产企业如何控制会计信息失真的若干预防对策。
关键词:房地产;会计信息;信息失真;预防对策
0引言
会计信息作为全面反映企业资产负债表的一个信息系统,是企业各级管理层进行正常经营决策的必须条件,会计信息客观真实性要求必须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保证会计信息的生成过程客观、真实、可靠、真实反映会计主体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它是投资者、债权人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重要渠道。
房地产企业的经济效益及其发展对建筑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关系重大。然而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市场经济条件下,房地产企业的财务活动日益丰富,也日渐复杂,并在房地产企业整个经营管理工作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其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到房地产企业的兴衰成败。
1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源分析
1.1利益驱动
经济利益的驱使是多数房地产企业热衷于会计造假行为的主要原因。房地产企业管理者出于扩大经营业绩和完成考核指标的目的,冒险违反会计准则及制度,指使或强迫会计人员擅自更改会计信息,或者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以能够偷逃税收、少交管理费,最后造成会计信息质量的下降。
1.2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水平有待高及法制观念淡薄
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力,是会计人员根据已有的知识、经验合理选择会计原则和会计处理方法的能力。例如,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成本计算方法的确定,需要会计人员做出合理的判断和选择。又如有的房地产企业一些领导为了考核政绩指使财务人员做虚假的账表,会计人员由于不熟悉会计原理和有关会计制度和法规,从而乱记账,造成核算失误,致使会计信息失真。有的房地产企业负责人对内部控制重视不够,员工认识不足,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健全;有的房地产企业会计人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而造成记账随意、手续不清、差错频繁和会计资料严重散失等。此外,房地产企业会计人员的监督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职业风险意识,职业判断能力弱,自我管制能力差,惟命是从,在权大于法的思想支配下,有意造假,使得会计信息失真在所难免。
1.3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不够完善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我国先后了《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等16项具体会计准则。但随着新的经济行为、经济业务、市场工具不断涌现,会计准则的缺陷同样也存在于会计制度。总体看来,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健全的财会、审计法律法规体系,许多法律法规尚未建立,已经建立的法律法规又不严密。此外,现有的会计制度对未来会计环境的变化缺乏科学和前瞻性的分析和预测,在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的情况下,往往会超出会计制度所规定的范围。而建筑业现在正处在改制期,相关的会计体制并不健全,这就可能导致企业的会计核算不确定,即不能够对企业所发生的交易和事项进行客观、公允的确认、计量和报告。
1.4监督体系功能缺位
我国目前的监督体系可以概括为会计监督、内部审计监督和外部监督三部分。第一,从我国现有的会计监督体制来看,房地产企业会计机构是自行设置,会计负责人基本是由单位领导直接任用的,这就决定了单位的会计工作实际上就是为本单位的经济活动服务,因而很难避免会计信息随单位领导的意愿而改变,以致企业的经济活动不能真实、客观的反应,更谈不上监督了。第二,内部审计监督不完善,制度不健全,内部监督力量微弱,无法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内部审计职能。第三,从单位外部的监督来看,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报表还没有完全纳入发达的审计监督范围,监督力度不够。监督的社会职能还未充分发挥出来,这也为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创造了条件。同时,存在着较多房地产企业不重视财务管理的思想,不重视企业监督和管理机制,不重视加强审计的监管机能,造成财务管理无制度,账物不符,会计记账混乱。
2 提高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对策和措施
2.1建立和完善房地产行业的会计规范体系
房地产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原《房地产行业会计制度》对房地产行业的会计核算的规定和要求,相对于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更具体并具有更强的针对性。然而,中国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和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上是围绕企业常规会计事项由国家统一制定,在构成上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而一些会计分支尚未纳入会计规范体系。近年来,随着中国大陆开放改革的深入以及会计理论研究的深化,政府财政部门和会计学术界已开始考虑和探讨建立一些新的会计分支,如人力资源会计、质量成本会计、物价变动会计、金融工具会计等。但是,目前房地产企业会计的一些特殊事项还没有相关具体准则或会计制度加以规范,使该行业的会计核算不规范和一致,极大地影响了房地产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信息的可比性和有用性。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缺乏更详细的指引准则和制度,使企业会计人员往往力不从心,只能按各自的需要作出不规范的会计处理,导致企业成本不实、账目不清、数据不真等情况。
2.1.1完善会计制度,健全法制,加强监督
新颁布的《会计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明确了企业负责人对会计信息失真所承担的责任,大大降低了企业负责人对会计信息质量的不利影响,并促使其加强对企业会计工作的管理。同时,加强政府审计,扩大政府审计的范围,完善以注册会计师为主的社会监督体系,促进施工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化、法律化也对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起着重要作用。
2.1.2完善房地产企业内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
完善的财务会计规范体系不仅包括国家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等,而且还包括企业根据其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的内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包括会计核算的基础管理制度和办法、成本核算制度与办法、内部财务成本的分析考核制度及办法等。
2.2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及管理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和完善还处于起步阶段,尚有许多发展及改善的空间。如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守则,是企业和有关监管部门需要继续努力的地方。目前,在一些西方国家和香港,规定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数量应该达到1/3,或1/3以上,并形成一套较为完备的独立董事制度[5]。但是,独立董事在内地不处于试点阶段,许多相关制度还未建立起来,也未有足够的人才,所以应该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包括推行董事培训制度等。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特别注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重要作用。CPA应该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发表审计意见。不同的审计意见类型将对应不同的会计信息质量。可见,完善房地产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将对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提供重要保障。
完善的企业管理体系不仅包括有效地公司的治理结构等,而且还包括企业根据其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包括会计人员的管理体制和完善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
2.2.1创新和完善会计人员的管理体制,加快建设会计委派管理制度
会计人员要独立于企业之外,以真正实现会计人员与企业领导等各种涉及到经济或者其他利益的关系,这样才能使会计人员站在一个公正、客观的角度,为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因此,需要加快对会计委派制度的建设,才能够不断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2.2.2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
新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使企业在理财方面有了更大的自主权。因此,企业要根据国家有关财经规章制度,制定适合本企业实行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比如构建合理的企业财务部门业绩评价体系。对于多数管理者较难意识到高质量会计信息的重要性,尤其是财务管理者仅仅将自己部门定位为成本中心的现实情况,房地产企业应该深入分析财务部门财务信息的准备成本和财务信息使用者所收集及处理财务信息的成本二者之间的关系,全面考虑企业管理重点所在,建立合理化财务部门业绩评价体系,使财务人员的个人利益与整个企业的经营目标相联系,提升财务信息质量,实现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有用性。
2.3加强对企业各级领导和会计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其职业素质
2.3.1加强单位负责人的法制意识
单位负责人要树立正确的企业发展观念和职业道德水平,这是从思想上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本保证。一是要加强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相关会计知识的培训,尤其是加强对其诚信意识、道德和法律意识教育,以增强其遵守财经法规意识,争取其对会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以此推动会计工作规范发展;二是明确单位负责人为会计信息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新《会计法》中“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要求,强化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督促其加强会计治理;三是加强对单位负责人的监管,健全和完善对单位负责人的离任审计制度和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四是要加大会计信息失真的处罚力度,重点追究造假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尤其是追究指使、胁迫、强令会计人员做假账的领导者法律责任,要让造假者从各方面都受到损失,让人们感到造假得不偿失,增强单位负责人责任意识。
2.3.2 加强会计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
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最直接、最基础的环节。一方面随着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必须加强对会计人员进一步的业务培训,不断充实和更新其会计知识,提高其专业技能,使他们能对各种类型的经济业务做出正确的会计处理;另一方面,应当定期对会计人员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使会计人员树立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严明执法。
2.4强化政府和社会监督
强化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是会计信息真实性的保障。借助政府监督的权威性结合社会的监督的灵活性,将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真正发挥监督和保证作用,使会计信息真正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2.4.1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督职能
政府部门对企业的监督首先要落到实处,要真正把监督职能的作用发挥出来,尤其对企业负责人的定期审计和离任审计一定要认真进行。另外,要充分利用注册会计师的力量来加强对企业会计信息的监督,要把如何提高注册会计师执业水平和执业质量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使注册会计师真正起到对企业行使监督的职能。
2.4.2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推进注册会计师队伍建设,要求注册会计师必须做到客观公正、业务素质高、社会信誉好、职业道德及执业规范严格。同时,要完善注册会计师管理体制,强化对房地产企业会计行为的监管,提升企业会计信息可信度。
2.5全面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
目前,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还有许多不协调、不一致的地方,有一些重要的国际会计准则在中国大陆还没有制定。例如,国际会计准则中有两项对房地产企业来说比较重要的准则一―递延税项准则以及投资物业准则,但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却还没有。由于会计规范的差异,一方面使我国涉外企业的会计工作量增大,会计信息成本上升,不利于这些企业的国际性竞争;另一方面亦有碍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国际化发展和企业经营的国际化拓展,因此,必须引起我国会计界相关人士的高度重视。
3结束语
治理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失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遏制会计造假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不仅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各级管理机构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治理措施,全面治理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失真,而且各相关职能部门与机构还必须共同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达到根治会计信息失真的目标。
作者简介:古 h(1975―),女,会计师。1995年毕业于河北工业管理学校涉外会计专业,现河北省秦皇岛市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处从事财务工作。
作者简介:蔡骥(1979-),男,辽宁大连人,大连泰达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改革,经济全球化已经成为大势所趋,我国的房地产行业发展势头迅速,既是机遇也面临着巨大挑战。在市场经济中想要生存,首先就要满足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完善的会计内控制度。本文在分析该制度的基础上针对现有的状态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会计内控制度;有效实施
引言:房地产行业具有较长周期、较高投资、较高风险的特点,想要将企业的风险扼杀在萌芽中,首要任务就是进行良好的财务管理,建立财务内控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企业能够长期稳健的发展、保障平稳快速建设。企业的会计内控制度是保障企业风险实施的针对性程序,可以有效辨别风险的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够提高我国房地产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从而推动房地产行业的持续发展。
一、企业会计内控制度
企业的内控制度是企业对会计业务活动进行组织的程序,明确企业内部部门的职责可以与其他部门形成密切联系,在相互协调与制约的过程中为企业实现目标。企业会计内控制度可以分为会计控制与管理控制两大类,会计控制是为了保护企业的资产安全,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要合理控制企业财务,保证企业营业方针能够上传下达严格执行。要促进企业生产向经济效率方向发展,确保企业财务资产安全可靠[1]。
内部控制主要体现在保证企业生产经营合法合理、实现管理安全完整,保证企业信息真实可信,将房地产的高投资体现出来。房地产除了具有高投资的特点,还具有风险高、周期长的特性,所以防范企业财务管理风险要完善会计内控制度,只有将会计内控制度充分完善,才能够保持房地产企业的长期运行与发展。随着国家对房地产调控的力度不断加大,房地产企业的管理制度也越来越完善。建立完善的房地产企业制度可以促进房地产企业稳定发展,有利于企业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
二、房地产企业会计内控制度的环境影响
目前房地产的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在内部环境与风险评估中造成控制制度的不完整现象,主要是由于制定过程没有考虑全面,没有遵循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规律,没有将制度制定得系统化,内控只有具有分散文字制度编制的能力、并具有配套流程,才能够具有实用与可操作性。
在制定制度的过程中,由于没有充分的考察,所以有可能没有充分考虑到企业的发展规律与管理要求,只是凭借个人意愿盲目的制定战略与制度,没有系统化的实施。这样一来内控职能分散在文字编制上,没有具体的流程对他进行配合。缺乏具体可操作的文件,有的企业即使有相关的规范与制度,这些制度也不具有可行性。缺少规范制定的计划,使企业的行为主体不具备相应的素质,无法满足工作的需求,这使房地产企业的内部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在客观上加大了房地产管理的难度[2]。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影响,现代企业的外部环境比以往要复杂好多,面临着国际与国内的双重挑战。而且,随着房地产企业核算特殊性的增加,内控会变得更加复杂,所以,每一个步骤中成本的计算时完全没有必要的。
三、房地产企业会计内控制度依据
房地产企业会计内控制度的制定并不是空穴来风,它要依据很多内容。首先,房地产企业会计内控制度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符合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企业内控制度涵盖了房地产财务的所有具体活动,会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与反馈的各个部分,所以还要依据全面性原则,只有将内控制度充分渗透,才能够避免企业在运行的过程中出现漏洞。企业会计内控制的重点,就是要依据重要性原则,针对企业财务中出现的高风险部分要提前计划实施措施,避免存在缺陷。房地产内控制度要遵循制度有效性原则,在内部控制制度制定的过程中,要实现企业内部的控制目标,及时处理实施过程中展现出来的问题。房地产会计内控制度要体现出企业的规模与特点控制财务的风险状况,赶紧项目环境与管理要求,所以要具有适应性原则。房地产企业会计内控制度要遵循成本效益原则,造将内部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将成本与效益的关系处理好,充分体现出有效性[3]。
四、房地产企业会计内控制度的具体措施
要加强企业会计内控制度首先要建立考核制度,对员工的绩效进行考核。公司的决策层要对此进行支持,将企业宣传作为动力,使考核能得到有效执行。比如可以成立工作组,明确工作人员的任务。要制定好岗位职责明细表,将岗位所需的工作做好职责分工,这也是实行绩效考核的前提。企业的绩效是为了使员工能够更好的完成本职工作,所以要对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要对企业的经营目标进行分解,将战略计划划分为年度指标,再细化为季度指标与个人年度指标。这样可以改革考核的体系,使组织者可以充分理解员工的意见,在实践中进行完善,使绩效制度可以得到进一步落实。要做好企业考核的计划与反馈,主管人只有在与员工充分沟通的前提下才能够制定计划,这样企业才可以和员工确认绩效与考核指标。
其次,要健全房地产企业会计内控的规章制度,完善配套措施。这是企业顺利运行的基础,只有完善企业行为的内控制度,才能让房地产企业可以依据法规办事、依据章程办事。只有建立起健全的以公司法与会计法为依据的制度,才能够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财务管理。企业固定资产要通过利润的分配对章程进行完善,使企业的规章制度具有科学性的特点。
再次,企业还需要明确员工的所作所为,针对每一个员工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保证责任可以实施到每一个员工的头上,让员工清楚的明确自己的职责,保证员工可以遵守规章制度,在日常工作过程中要针对员工实行奖励机制与约束机制,才能增加规整制度的执行力度。房地产企业只有真正的将管理工作做到实处才能够明确岗位职责与责任归属。企业应健全各项财务的管理职能,完善财务手续,搞好利润分配,才能够避免企业存在风险。要系统化、规范化的进行基础工作,根据企业会计的要求建立账册,仔细进行核算再办理手续。会计从业人员要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查,增加监督工作,定期核实账薄数据,对库存现金与账款往来也不能放松,要确保企业账目的准确记录。会计人员要严格编制会计表,要以准确性与真实性为保障。
此外,要加强成本的控制,要提高管理效益对房产实行内部控制,这是内部控制的一项十分重要的环节,要降低财务的成本,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益。要通过对各个环节进行细化,尽可能使成本获利最大化,要提高会计内控管理的水平,要保证内部控制的科学,要规范财务管理的效益。要加强审计工作,通过对审计管理的制定,加强审计的权威性,全面监督审核会计活动中出现的隐患。完善风险控制的管理机制,明确风险承担着的责任,加强业务盈利能力,降低收支风险,深入改革,增强财务杠杆的自我约束能力,通过对企业内部经营的合理安排,安排资金进行收支,减少资金风险。
结束语:随着经济的发展,房地产企业也开始快速发展。由于房地产企业具有活动周期长消耗量大的起点,要建立会计的内控制度实行房地产的稳健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只有建立科学的被控制度才能实行夏恒本的最小化,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作者单位:大连泰达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摘要:房地产行业最近几年在我国发展比较火爆的产业,随着我国经济步伐的加快,房地产业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特点是以资金流动的形式体现出来,会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帮助房地产企业经济保持良好发展。可是目前的房地产行业的投资周期比较长、资金占用比较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房地产会计管理工作。本文浅析了房地产企业会计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典型问题,给出了一些具体的解决方案。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管理工作,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最终实现房地产行业的良性循环发展。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会计管理;解决措施
房地产企业的快速发展需要一个健全的体系,会计管理是房地产企业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近几年来对房地产企业会计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房地产企业日常运行的过程中,如何提高房地产企业市场竞争力,保障房地产企业稳定运行,是企业经营管理中面临的最主要的问题,需要我们对其引起充分的重视。
一、房地产企业会计管理工作出现的一些弊端
(一)对企业会计管理的理解不足
虽然会计管理在近几年的房地产企业管理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很多房地产企业只注重快速发展,在发展过程中忽略了会计管理的使用。房地产企业主要靠大量的资金支出和资金回笼发展起来的,通过会计管理可以实现企业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帮助、互相监督的作用,大大地提高了企业发展效率。但是,不少房地产企业在当今社会快速发展过程中,对会计管理认识和重视都远远不够,对其的管理也太过松散,这样最终发展的结果是企业的成本一直降不下来,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企业向前发展的步伐。
(二)会计人员分配不合理
近几年来,很多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很快,但是在内部会计管理工作中的人员分配上不均衡,财务部门中所具有的会计核算人数数量大大超标,导致很多会计员的责任心不强,造成了会计管理中的混乱局面。财务管理这项工作具有以下的特点,概括性和复杂性,这就要求会计管理工作对于人员的素质也要非常高。
(三)财务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会计管理是企业经济活动的重点内容,是房地产企业发展的血脉,从目前发展的情况看来,我国的房地产企业法律条例上不完善,在制度方面安排不合理,相当多的房地产企业在公布公司的财务信息,由于工作的不认识,导致财务管理方面的信息严重失真,在企业内部缺乏会计管理工作的监督,这样就会在财务部门出现很多突发的问题,尤其是在核算获得的利润和进行自身生产经营支出费用的时候,财务管理混乱,存在很大的随意性,会计工作的失真对自身所获得的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企业财务人员监督的力度不到位,或者是在一些管理工作权限超越,都会对财务会计的计量和确认这两大关键工作产生不良影响,没法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还有部分房地产开发商会对会计报表所具有的实质内容进行掩盖,混淆公众视听,故意对一些虚假的会计信息进行传播,最终导致了市场信息不能正常的交流。
二、健全房地产企业会计管理的有效措施
(一)建立起完善的会计标准系统
房地产企业的会计工作保障是建立完善的体系。健全会计管理标准体系,可以从以下几点出发:第一,为了提升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设立成本费用和会计收入的标准,进一步扩大现有的会计信息;第二,完善现有的会计管理结构,及时的弥补可能存在的漏洞;第三,在开展会计管理工作中,要提升会计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以此帮助其不断的提升自身的职业素养,使其能够高责任心的投入到会计管理工作中去。
(二)保证企业财务资料的真实性
在房地产企业发展竞争中,会计资料的真实性促进了企业本身的发展,有利于提高综合竞争力。为了保证会计工作更加真实,就必须建立健全会计管理机制,第一,做好会计管理的监督工作,提高房地产企业会计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第二,从逐步完善企业的会计制度着手,使得会计人员的工作实现精简化和素质化的管理,严格要求房地产企业会计管理人员一刻也不放松。
(三)提升房地产企业会计人员工作能力
企业进行会计工作管理的是会计人员,他们的工作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房地产财务管理工作完成质量的好与坏。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制度和措施,需要进一步促使会计人员能够主动的自愿加入到企业日常的会计工作中,所以,提高房地产会计人员的工作能力对企业发展非常重要。具体做法如下:第一,在房地产企业内部实行高效管理,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强有力的会计管理人员队伍,保证房地产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第二, 在日常工作开展的过程中,企业要能够组织会计人员进行相关会计业务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的培训,有付出才有收入,提升会计人员的自身的知识、专业技术和综合素质能力等,实现企业财会内部的精准化管理。第三,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对表现比较好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考评落后的员工给予适当的惩罚。
目前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十分迅猛,会计管理工作是我国的房地产企业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一部分,而近几年来企业会计管理中出现了很多问题,而在短时间内很难发现潜在的问题。本文列举出了房地产企业会计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典型的问题,为了使企业得到长期的发展,企业经济效益能长期保障,就必须以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健全会计制度、会计监督体系、会计组织架构,从高效益发展的现状中逐渐地走出,并每月内定期对相关岗位的会计人员进行培训,引起领导层对会计管理工作足够的重视。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会计管理,可以实现房地产企业获得更好的向前快速发展,保证房地产企业会计管理目标的按时实现,真正地为我国房地产企业建设多作更大的贡献。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改革的进程不断深化,我国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的改革也逐步进入深水区。近年来,房地产业飞速发展,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和税法之间的差异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在房地产业快速发展的今天,正确认识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差异,对于促进房地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 会计制度 税收 差异
一、前言
随着一系列相关政策规定的出台和实施,房地产业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时期。如今,房地产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也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当然,从一定程度上来讲,房地产业在资金的流转中具有复杂性、多样性的特点,同时还具有生产周期长、投资大和充满不确定性等特点。近几年有关单位和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以实现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企业会计制度》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会计核算的具体流程,由于会计和税收在很多面都存在差异,很多损失也是由这些差异造成的,这既包括企业损失和国家税收损失。所以正确认识会计和税收之间的差异,对于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满足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需要,规范房地产市场运作,政府和有关单位相继出台了一些列政策措施来促进我国的房地产的健康发展。
二、房地产企业的特点
首先,房地产业具有高投资的特点。在前期开发,将投入大量资金来保证工程的进行,在施工结束后,还需要大量资金保证后期的销售等各个环节;其次,房地产是典型的资源密集型和人员密集型的产业。在整个工程进行中,有大量人员参与建设施工;最后,房地产业的发展受到多方因素的限制,融资渠道较少,严重依赖银行贷款,严重制约了房地产企业的发展。
房地产企业的管理离不开单位会计控制的作用,房地产企业要适应现代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的现状,必须建立完善的会计系统,培养专业的会计人才,提高企业的会计管理水平,使管理系统得到优化,促进房地产又好又快的发展。
三、与相关款项的差异分析
(一)与预售款项的差异。
在工程完成过程中的预付款,会计制度规定不能计入收入,并且不能转让。按照税收法的相关规定,在计算企业的收入时,应当先扣除企业运营期间的相关费用,营业税以及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考虑到房地产施工周期长,并且只有在产品开发完成后才能确认收入,所以在工程未完成时,在同一时间,所有费用应当计入损益,也就是说在一定时期里净利润是负的。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应该密切监视市场的动向,了解市场现状,收集市场信息,并且对这些数据进行仔细的分析比较,正确认识预售账款的相关文件,把握与会计之间存在的差异,整理出对企业有用的信息,反馈给企业管理部门,这样为企业管理经营提供足够的信息,让企业提高生产效益,在激烈的竞争处于有利的地位。
(二)与借款费用的差异分析。
由于会计和税收的差异,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也会产生差异。会计制度的规定和税法的相关标准是不一样的。相关制度明确规定:在进行会计业务时,应当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和相关行业标准,进行记录和报告。在计算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时,应依据会计制度和相关标准的规定,在企业利润的基础上,根据税收相关规定进行计算调整。在一定程度上,会计和税收的差异普遍存在于销售回报率、资产的永久性损失和长期股权投资问题的处理上。
四、与相关税种的差异分析
(一)与营业税的差异。
区分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差异首先解决几个基本问题。一般来说,在收入之后才会产生相应的支出。所以确认收入的条件主要包括一下几点:第一,企业已转移的重大风险和货物所有权。第二,企业没有保留经营所有权,也没有有效控制已售出的商品。第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第四,流入企业的相关经济利益。第五,相关的能够可靠计算的成本。当上述条件得到满足,这才称得上收入的实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预收账款不能确认收入,所以不缴纳相关税收。但税收对于房地产业有特殊的规定,预收账款虽然会计上不确认收入,但也要缴纳流转税。
(二)与企业所得税的差异。
企业会计对于利润的定义是企业的所得,而税法对于利润的定义是企业应纳税的所得,显而易见,两者存在很大的差异。从企业会计的角度来看企业利润包含了企业项目可能带来的所有所得。而从税收的角度来看,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得出的一个金额即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应缴纳的所得税的计税基础,这也就是会计与税收在企业所得税层面上的根本差异,正确处理会计与税收的差异,才能正确计算企业的利润总额和应纳所得税的正确值,这样才能为房地产企业未来的发展提供合理的参考,便于企业作出合理的战略规划。
(三)与土地增值税的差异。
成本和损失的确认是会计与土地增值税之间的主要差异。随着借款费用的使用范围不断增加,不仅应用与房地产的开发与实施,还服务于房地产商品的销售。这种库存式销售一般将延期至很久。一般借款费用主要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根据相关会计法律的规定,会计期间的收入是指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而土地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则表示贷款利息支出和收入有不同的要求。
五、结束语
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一般不直接涉及企业的经营管理,很多时候不了解企业的真正的发展状况,不能正确认识和税收之间的差异,所以很多时候做出的分析也是注重表面形式,无法对房地产企业的发展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严重限制企业的发展。企业在房地产项目进行之前要充分认识到会计与税收之间存在的差异的重要性,作为房地产企业的会计人员,不仅处理好企业的账务,还需要熟练掌握各种税收政策,并能正确计算各个税种的应纳税额,这样才能更好的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摘要: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一些房地产企业会计监督职能弱化,为了使房地产企业提高自身的竞争实力和水平,增加经济效益,必须加强会计监督职能。根据房地产企业的特点和职能,提出有效的会计监督措施,从而更好地履行房地产企业会计的监督职能。
关键词:会计监督;职能;职业道德;经济
一、引言
房地产公司会计监督是指房地产公司会计对房地产公司所从事业务事项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查的工作过程。会计监督的主体是经过授权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监督是一种权力约束机制,会计人员要在企业负责人的授权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会计监督。会计监督是房地产公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的会计监督有利于房地产公司形成良好的经济秩序,协助管理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然而,在我国部分房产公司中,会计监督监督一直不尽人意,不仅没有发挥其监督职能,更造成了房地产公司内部对会计监督的误解。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会计监督职能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高度的重视。房地产企业应当积极地探寻发挥会计监督职能的策略,以便于提高房地产企业的会计工作质量及水平,实现房地产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房地产企业会计监督的特点
会计监督是经济监督的一部分,但与其它经济监督相比,具有更多的优点。会计监督既有经济监督的共性,又有自己独有的特点。具体到房地产企业而言,由于其为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活动,并以营利为目的进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会计监督又具有以下特点:
1.会计主要利用货币计量指标进行监督,考核经济活动效果
例如:通过房款收入、企业管理费用等指标,根据预算来审查企业的收付活动,控制预算外费用。
2.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
通过监督引导人们在经济活动中权衡利弊得失,努力争取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在房地产销售环节中及时发现销售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如房款回收不利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会计监督贯穿于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3.会计监督的依据是特定主体制定的各种合法制度
它要求会计在法律法规范围内,监督各项经济活动严格按照国家的财经制度进行,每一步骤、每一重大决策必须符合法律规范。
4.会计人员以参与者的身份直接进入经济活动之中
进行核算反映、控制和监督,这是其他经济监督所办不到的。会计人员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参与者,又是监督者,这就决定了会计监督具有双重职能。
三、房地产企业会计监督职能内容
1.对企业原始凭证的审核监督
原始凭证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最基本证据, 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的起点。也是保证会计数据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关键。因此对原始凭证的审核监督,是房地产企业经济活动依法进行的重要环节。其审核监督要点有: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正确性,这五大项也好比生命的四大元素,缺一不可。
2.对财务收支的监督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企业的财务收支实行监督,应当注意抓好以下三点:一是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二是对违反规定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该向企业领导层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处理。三是对严重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财务收支,应当向会计主体利害关系人报告。
3.对资产安全、完整的审核监督
内容包括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审核监督。例如: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部分地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实地盘点,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进行清查核对、对在建工程领用物资进行严格制约,对成本消耗进行统计核对,等等。这些审核监督的手段宛若一层层防护膜,将房地产企业利益安全笼罩其中。
四、发挥房地产企业会计监督职能的有效措施
1加快法律体系建设,为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提供法律保障
完整的法律体系是会计监督职能有效发挥的有力保障。加大、加快立法速度,进一步明确会计监督在整个监督体系中的地位,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房地产企业会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与《会计法》相配套的法规、制度或者实施办法,加强会计监督的“刚性”;使会计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对违规违纪的房地产企业及其连带负责人予以曝光;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向全社会大力宣传财经法规,使公众了解、掌握国家的有关法规,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要加强我国法律体系的建设,建立和完善统一的会计制度,满足房地产企业多元化经营的需要,明确会计监督、审计监督的执法职能和权限。
2加强素质教育和职业道德观念教育
会计监督职能的发挥好不好,往往要求会计人员对经济业务的发生要有高度的职业敏感度,而这又要取决于会计人员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提高房地产企业会计人员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综合治理会计秩序,净化会计职业道德环境。首先,应当增强房地产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及法制观念,只有这样才能够充分地确保真正地在会计法律体系下履行自身岗位职责;其次,建立房地产企业会计从业人员培养机制,要主动地学习新的知识和技能,提升其专业操作技能,通过从业人员培养机制的建立最终形成高素质高业务水平的会计监督主体;再次,提高房地产企业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房地产企业会计人员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应做好对财务主管人员组织能力、协调能力、业务理论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的考核和培养,达到全方位的综合性素质,保证会计工作秩序不乱。
3建立健全房地产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机制
要想切实地将完善的内部监督制度建立起来,就需要将所有参与经济业务事项的房地产工作人员分离开,实现督促、互相监督和互相制约,明确财产清查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明确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程序。房地产企业内部要有完善的财务制度,任何人包括房地产企业负责人不得干涉会计人员从事经济工作,更不得指使授意、指使会计人员隐瞒、虚报房地产企业的经济情况;定期对会计资料进行内部审计的程序要明确。全面的实施内部监督责任制,将内部监督的全过程和日常监督的特点发挥出来,以此实现连续不断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内部监督的贯彻落实。
4加强房地产企业外部监督
为了能够充分地确保房地产企业管理者、债权人、所有者和相关者的切身利益,只凭靠房地产企业内部的控制机制和自我约束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强化对会计工作的外部监督,也就是加强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督。会计监督机构要客观、公正、全面的对房地产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评价,如实报告委托房地产企业的收支、赢利等经济情况,对依法公开披露的房地产企业会计报告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大力发展会计(审计)师事务所,通过社会中介机构对房地产企业会计报表的真实性进行检查,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督促房地产企业加强财务监督,提供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与此同时,国家相关部门应当严格地监督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审计机构,使其能够依法且规范地行使职责。
5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制
健全房地产企业的内部控制系统必将促进房地产企业的发展,能够有效地解决一些房地产企业内部管理松弛、控制弱化和贪污腐化的问题。第一,制定内部控制制度要针对房地产企业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配置权力和职责,注意责权利之间的平衡,明确决策者的权利和责任,成立辅助决策的专门机构,建立配套的决策制约和责任追究制度。第二,要求参与经济业务事项所有过程的工作人员要相互分离、相互制约,重要经济事项的决策和执行要明确相互分工和制约的程序,明确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实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第三,明确房地产企业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主体地位,房地产企业负责人应对本企业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应当保证会计部门、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责任,不得授意指使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办理违法会计事项,为会计人员行使会计监督职能提供有力保障。
五、总结
总而言之,房地产企业会计监督职能的发挥是极其重要的,是有着较强复杂性的一个系统工程,因此,会计监督必须不断提高房地产企业负责人、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与综合素质,依据法律法规,做到知法、守法、执法,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使会计监督职能能全面执行与发挥,从而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与发展。同时,要搞好会计监督仅仅依靠房地产会计人员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社会各阶层都来关心和支持,最大限度地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为国家繁荣,经济建设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