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小农户经营是我国农业经营的绝对主体,并且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可能继续存在。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迫切需要推动小农户融入农业现代化体系。但是,小农户受自身局限,很难自主转型发展而融入现代农业发展体系。实践证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带动小农户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因此,必须进一步改革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和财政支农政策,统筹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创新农村金融制度,积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农户”等多种形式带动小农户转型发展,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这既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又有利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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