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行为范畴之建构

作者:张继恒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要:<正>"对于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以外,我是根本不存在的,我根本不是法律的对象。我的行为就是我同法律打交道的唯一领域……"卡尔·马克思的这句经典论述告诉我们,法律之重要作用并不在于规范人类本身,而是通过对人类行为的规范,来实现对权利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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